第8章 凡例(7)
鞶带、命服之饰。褫、夺也。乾为衣为圜、有带象。上以刚居讼极、三柔而不抗、故能胜之、有锡命受服之象。曰或者、亦未必然之辞也。变兌为毁折、过刚不中、以讼得之、岂能安久、故又有终朝三褫之象。盖好讼不已、以无理而取胜、其所得、终亦必失也。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受服尚不足敬、况三褫随之乎。甚言以愧之也。全卦以九五为听讼之大人、余皆讼者。听讼者、欲其有中正之德、化天下于无讼。讼者、欲其有孚惕之心、不可成其讼。初三质柔而不欲成讼、四知理而不欲成讼、所以皆吉。二知势而不敢成讼、所以无眚。独上终讼、故虽讼而不足敬也。
师下坎上坤。二体为地中有水、聚众之象。二卦之义、内险外顺。险道而以顺行、有师之义。六爻以一阳统众阴、有大将率师之象。二刚居下、五柔居上任之、人君命将出师之象。故名为师。师次于讼。按、序卦、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旅之兴、由于有爭、所以次讼也。出师贵乎得正、而用将在乎得人。此全彖之大旨也。九二以阳刚在下卦之中、为老成之将。六五相应、为任将之君。三四亦皆将兵之臣。二以居中持重而吉。
三以躁妄而凶。四以柔自守、仅可无咎。初为出师之始、贵其纪律之明。
上为行师之终、尤欲论功行赏之当。盖六爻而行师之道备矣。又师与比反对。皆以一阳统众阴、而义各有所取。盖先王之制民、居则为比闾族党。
故比则众在内、而一阳在上为之主、君象也。行则为伍两卒旅。故师则众在外、而一阳在下为之统、将帅象也。此又二卦取义之意也。
师。贞。丈人吉。无咎。
师兵众也。下坎上坤。以卦象言、地中水聚。犹师之聚。以卦德言、坎险坤顺。古者寓兵于农、伏至险于大顺、藏不测于至静之中。卦唯九二一阳在下卦之中、为将之象。上下五阴从之、为众之象。又九二以刚在下统众、六五以柔在上而应之、为人君命将出师之象。贞、正也。所谓仁义之师、师出有名者也。丈人、老成持重、众所畏服者也。言行师之道、当以贞为本。而用将、又必得老成持重之人。乃有全师战胜之吉、无穷兵黩武之咎。言吉而又曰无咎者、盖动众而无功、罪也。有功而贻患、亦非善也。故必吉乃无咎、而吉又贵于无咎也。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
此以卦体释师贞之义。以、能左右之也。坎以一阳而能统上下五阴、皆归於正道。则顺天应人、可以为王者之师矣。以之正则为王、微有不正则为霸。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不为。所谓以众正、而为王者之师也。
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以卦体言之、九二刚中而六五应之。刚而得中、恩威并济。五与为应、则君之信任专矣。以卦德言之、坎险坤顺、虽行危道而顺人心。以此兴师、虽劳民伤财、不无毒于天下、而民悦而从、则有吉而无咎矣。此释丈人吉无咎之义也。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地中有水、有包容畜聚之象。古者兵出于民。容保其民、即以畜聚其众。水不外于地、兵不外于民也。容民则无流民、畜众则无叛众。容之畜之于无事之时、而用之于有事之日。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律即纪律。否臧谓不善。即无纪律之谓也。初、出师之始。出师之道当谨于始。以律则吉、不善则凶。盖以初六才柔、故有否臧之戒。然以律不言吉、否臧则凶者。律令谨严、出师之常、胜负犹未可知。若失律、则凶立见矣。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按、程传释臧为胜、谓失律虽胜亦凶也。今按、象传似竟以否臧为失律为是。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九二以刚居柔、在下卦之中、有在师中吉无咎之象。上应六五之柔、为君所宠任者也、有王三锡命之象。在师中吉无咎、竟作在师而得中、不必又云在师之中。盖刚柔兼济、故有克敌全师之吉、无躁妄逗挠之咎。此即彖之所谓丈人也、锡命至于三、言极其宠。故权无中制、所向得有功也。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爻就二之刚中得吉、兼由上之宠任言。象传专重人君任将之道言。言二之中而得吉、以承天之宠故也。人君三锡命于将、亦非徒私于一将也。
盖将以绥怀万邦、必专其事权、以责其成功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六三众阴在上、有积尸之象。坤为舆、坎为轮、有舆尸象。六三以阴居阳、不中不正、才弱志刚、轻躁以进。师徒覆败、舆尸以归也。此按、本义如此。又按、程传苏传皆以舆为众。尸、主也小人掣肘、号令不一、必至败也。今观下文弟子舆尸、则程苏之说为顺。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本欲躁妄以图功、而至于大无功、非徒小挫而已。
六四。师左次。无咎。
军尚右。左次、退舍也。阴柔不中而居阴得正、故有左次之象。全师以退、贤于六三、故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恐人以退为怯、故云。知难而退师之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六五用师之主。柔顺而中、不为兵端者也。然敌加于己、不得已而应之。应坎为豕、为田中有禽害稼之象。言、语辞。利于抟执之、无穷黩之咎也。长子、九二也。弟子、三四也。长子即丈人。自众尊之曰丈人、自爻象之曰长子。二互三四为震、长子之象。五独与二为应、故有使长子帅师之象。又因以戒之。言任将在审且专。设若任君子而使小人参、则使之舆尸以归。出师之名义虽正、不免覆败之辱矣。此彖既言贞、而又言必用丈人乃吉之意也。按、本义弟子舆尸句其解如此、未免弟子下费一转折。
不如程苏二传、任长子而使众弟子参之。虽正亦凶、于文义尤顺也。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长子所以可帅师者、以刚中之德行之也。弟子非不可使。使叅长子之权、则不当矣。众之死生、国之存亡、在君之使、可不审哉。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上、师之终、论功行赏之时。坤为土、有开国承家之象。阳大阴小、阴爻重叠、小人之象。变艮为止、勿用之象。按、本义、小人虽有功、不可使有国土、但优以金帛可也。盖以兵多诡道、立功不必皆君子。故小人之赏虽不可无、而用之使有国有家则不可。此说虽顺、然论功封爵土、必无但赏以金帛以金帛之理。不如来注以用为任之以政事为是。盖小人功大开国、功小承家。使之享有爵土、不必任以政事。如光武云台之将、邓禹贾复外不任以政是也。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论功行赏以正其功、君子小人皆在所录也。但用之使豫国家之事、则邦必乱矣。出师本以绥怀万邦、岂复容小人乱之哉。锡命于行师之始、专在丈人。有命于行师之终、戒在小人。用将不可不知人也。全卦于用师之道最为详尽。王者之师在于得正、尤贵于择人。专任君子而不以小人叅之、此人君御将之道也。行师者贵有刚中之德、而又得君之委任。师之出必纪律严明而后可以制胜。其或敌强我弱、则当知难而退。宁为四之左次、勿为三之舆尸。此为将之道也。至于论功行赏、则有开国承家茅土之封、而小人必不可豫家国之事。此圣人之垂戒深远、非若后世权谋苟且之事。凡命将出师之道尽于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