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己上、太高也。阴阳和则雨。小畜一阴不能固阳、阳尚往故不雨。此则四阴过阳、阴太高亦不能与阳和而为雨矣。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是谓災眚。
此爻与九四正相反。四前遇阴。上六已高、不复遇阳矣。动体之极、又阴过之极。震有飞鸟象。变离为网罟、有飞鸟离之象。阴柔过高、天災人眚皆所自取、凶之甚也。
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
卦不宜上。上则过亢、必取凶也。全卦阴过乎阳、占者宜小事不宜大事、凡事宜下而不宜上。六爻唯二最吉。以在下卦之中、不至太过。而所居得正、又合利贞之义也。五不正不能有为。若初之不正而援上、上之动极而过高、皆凶之甚者。二阳爻则四以居柔而无咎、三以恃刚而致凶、与时行之难也。
既济既济、下离上坎。水在火上、相交为用、天下事已济之时也。又涉川曰济。既济未济二卦皆有坎体。坎在内有险为未济、坎在外则无险为既济也。又以卦画言之。六爻皆应、刚柔皆当其位。至此无不济矣、故为既济。
既济次小过。按、序卦、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也。全彖当既济之时、自有可亨。然六爻阳在阴下、故亨者小。刚柔皆当、故利于贞。然事之既济、则圣人忧盛危明之心正于此始。盖治乱相因、理势自然也。六爻皆有戒辞。内三爻皆既济之象、即彖之初吉也。外三爻渐入于未济、即彖之终乱也。此全彖六爻之大旨也。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既济、事之既成也。水火相交各得其用、六爻相应各得其正、故为既济。亨小。按、本义作小亨。既济之终未济之始、犹日中则昃之意、故亨亦小也。六爻皆正、所以利于贞也。既济故初吉。终为未济故乱。此虽圣人警戒之辞、亦理数之自然。又内卦离明、外卦坎险、亦初吉终乱之象也。
彖传柔得中终止、又推文王言外之意。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
按、本义谓者下脱小字。小者亨、盖爻有三阴得位而三阳下之、故曰小者亨也。然按彖辞、似以事之既济则泰否相仍、所亨亦小。夫子彖传又推言外之意、大旨亦並行不悖也。
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
以卦体言。六十四卦六爻皆应而得位者、独此而已。
初吉、柔得中也。
指六二也。
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文王初吉终乱之占。就理数自然言之、如泰极为否之类。夫子彖传则又于言外而推之于人事也。盖未济则图其济、既济宜保其济。柔在二则吉、在上则乱。盖柔顺得中则善、处济之初所以吉也。然天下治乱相乘、终极必变。终以优柔自处则有止心、止而不挽救、乱之所由生也。然则当既济之时者、始则柔顺文明、终必贵于刚健振作。庶几知穷变通久之道、而具拨乱反正之才者乎。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之。
思患、坎离象。豫防、离明象。按、大全项氏谓人之用莫大于火、而火常生患。善济火者莫如水。常储水以防火、则其患亡矣。此说似近而意未备。窃按、水在火上则水火有相济之功、而其终也有相克之患。盖水能灭火、火亦能干水。思其患而豫防、则相为用而不相为害。以此推之天下事、莫不皆然也。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
初应六四、坎有轮象。轮所以行、曳之则不行矣。初九当济之初、守正而不轻进、有曳其轮之象。坎为狐。初在一卦之后、又有尾象。狐必揭其尾而后济。濡尾则不掉、不速济也。以刚在下、有濡其尾之象。徐进而不躐等、无咎之道也。
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得慎始之义。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
茀、车之蔽也。离为中女。二柔妇象。上应九五、坎为舆。离又中虚。
茀象。二五本正应、以当既济之时。九五刚中之君反有中满之势、不能下贤以行其道。又坎为盗。故有妇丧其茀之象。言失其所以行也。卦历六爻复于二、为七位。中正之道不可终废。二历七数、中正自在、与五必有合也。故有勿逐七日得之象。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不失其中、则济世之具在我。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九三应上坎体、坎居北、有鬼方之象。离为甲胄为戈兵、九三以刚居刚、有高宗伐鬼方之象。自四至上历三爻、又离居三、有三年克之之象。
必三年而后克、言其不轻济也。然既克之后而用小人、则除一乱又生一乱矣、故戒以勿用。既济之后、常存未济之虞也。
象曰。三年克之、惫也。
师至三年、师老财匮矣。兵不可轻用也。
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
繻作濡。衣袽、以塞舟之罅漏者。四坎体之下、有漏舟之象。当既济之时、以柔居柔、以豫而知戒者。故有衣袽已备、终日不忘戒惧之象。
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乱生于治、疑祸患之将至也。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五阳、东邻之象。二阴、西邻之象。离有牛象。五坎水能灭火、有杀牛象。禴、夏祭。离为夏、禴祭之象。九五居尊而时已过、不如六二之在下适当其时、故有东邻杀牛之大祭、反不如西邻之禴祭受福之象。
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方来之吉犹未艾、二之所以胜五也。
上六。濡其首。厉。
既济之极、坎险之上。而以阴柔处之、故有狐涉水而濡其首之象、危厉可知。
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危亡不久。既济全彖六爻、皆有警戒之词。盖天道否泰循环、固理势之自然。亦圣人治不忘乱、安不忘危之深心也。
未济未济、下坎上离。火在水上、不相为用。又六爻皆不得位。故为未济。
未济次既济。按、序卦、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既济物之穷。
穷无不变易者、变易不穷。未济则未穷也。未穷则生生不绝矣。又后天八卦以坎离、居先天乾坤之位。盖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故坎得乾之中画、离得坤之中画。上经首乾坤而终坎离、后天首咸恒而终既济未济。既济水火之交、六爻皆当、万物之终也。未济水火不交、六爻皆反、终则有始也。此未济所以次既济、而为全易之终也。全彖卦虽未济、终有可亨之道。几济而犹未济、故无所利。而彖传又以刚柔之应以见其亨、盖未济固终济也。六爻下三爻在坎险之中、皆未济之象。上三爻离明、则未济者终济矣。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未济、事未成也。水火不相交、不相为用。卦之六爻皆失其位。故曰未济。未济有终济之理、故亨。既济已然之亨、又阳居阴下、故曰小。未济方来之亨、又阳在阴上、故但曰亨。彖传柔得中、则又就卦体而推之人事也。坎有狐象。坎在下、小狐象。狐老者多疑、小者轻于济。狐尾大、涉必揭其尾。汔、几也。几济而濡其尾、则未能济矣、何所利乎。盖未济虽终有可亨之道、使如小狐之濡尾、则亦无所利。戒占者之辞也。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
彖未济之亨、就天运之自然言之。夫子又专指六五一爻、言人事有致亨之道也。柔而得中、则既非柔弱无能、又不刚猛偾事。小心慎密、处置得宜。未济者终济、此其所以亨也。
小狐汔济、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未出中、指二也。九二在坎险之中、未能出也。不续终、指初也。初在下为尾。二所以不能出险、以初阴柔力微、故首济而尾不济、不能续其后也。虽不当位而刚柔皆应、则彼此相辅、终成济险之功。此二语又覆解亨之义。盖柔既得中、又与刚应、故能亨也。二五固刚柔应、然全卦刚柔皆应、故于此覆言之。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辨物如火之明、居方如水之聚。又水火異物、故以之辨物、使物以羣分。水火各居其所、故以之居方、使方以类聚也。
初六。濡其尾。吝。
以阴居下、当未济之初、未能自进、故有濡尾之象而至吝也。既济濡尾无咎、此则吝者、既济阳刚得正、离明之体。当既济之时、知缓急而不轻进。故无咎。此则才柔不正、坎险之下。又当未济之时、冒险躁进。则至于濡尾而不能济矣。故吝。然彖言无攸利而此但言吝、则以卦之初、失尚未远也。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程传作不知之极、从之。坎之初不如离之初明知也。
九二。曳其轮。贞吉。
坎有轮象。九二上应六五、有阳刚之才、可以济矣。而居柔得中、自止而不进、有曳其轮之象。九居二非正。而得为下之宜、正也、故曰贞吉。
既济初两象、此分初二两爻。初欲进不能而吝、才柔故也。二可进而不轻进而吉、才刚与既济初九同故也。
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
九居二非正、以中故得正也。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
阴柔不中正、居未济之时、以征则凶。利涉大川。本义谓将出乎坎、有利涉之象。盖行者可以水浮、而不可以陆走也。又曰、或疑利字上当有不字。今从后说为优。盖二阳刚犹以守贞为吉、三阴柔非利涉可知矣。
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未济六爻皆不当、独于三言之者、阴柔居险极也。
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
九居四不正而有悔、勉而贞则吉而悔亡、戒之也。未济之四即既济之三。三以上为鬼方、四以初为鬼方。坎北方、有鬼方象。离为甲胄戈兵、有伐之之象。既济九三以刚居刚、故言高宗。此以刚居柔、则大国诸侯出征者也。四变互震、震惧也。临事而惧、可以胜矣。在既济言惫、此则受赏。盖既济之世利用静、未济之世利用动。当未济之时、以刚居柔、上承六五、以克初阴。虽隔初三爻、有三年之久。而有刚健之才、有承有应、故有代[“代”当作“伐”、从文澜本]伐鬼方而终受赏之象。
象曰。贞吉悔亡志行也。
已出其险、则伐乱之志可行也。
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以六居五、非贞也。然文明之主、居中应刚、虚心以求下之助、故得贞而吉。离体光明、虚以应九二之实、故又有君子之光而有孚之象、其吉可知。
象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
日光曰晖。言如日光之盛也。六五乘承应皆阳刚、君子相助为理、故曰其晖吉。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上与三应。三坎为酒食、又以征凶而安于未济、有饮酒之象。上应之、有孚于饮酒之象。然上在五之上、有首之象。时虽未济、至五则济矣。上九阳刚、可以有为。乃过于逸乐自纵、以信于三。有饮酒而濡其首、虽有孚而亦失之象。盖时在需、则酒食而吉。若未济之极即济之初、安可昵其私人、饮酒濡首以厉阶兆乱乎。本义大意亦同、但未及六三之应耳。
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知节、则能随时以取中矣。全彖当未济之时、终有可济之理、故有亨道。但轻于济、则无所利耳。六爻吉多凶少、较胜于既济、然亦皆有戒辞。
盖既济者固宜保于既济之后、未济者亦宜慎于方济之初也。合全易而论之。
天地之道、不外于阴阳。五行之用、莫先于水火。上篇首天地、阴阳之正也、故以水火之正终焉。下篇首夫妇、阴阳之交也、故以水火之交终焉。
乾上坤下、离东坎西。此先天之易、天地日月之四象也。故居上经之始终、以立造化之体。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此后天之易、六子之用也。故居下经之始终、以致造化之用。既济之后犹有未济者、示造化之用、终必有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