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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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刺腰痛篇

足太陽脈令人腰痛,引項脊屍背如重狀,

足太陽脈,別下項,循肩髒內,俠脊抵腰中,別下貫臀。故令人腰痛,引項脊屍背如重狀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貫臀作貫紳。、《刺瘧》注亦作貫腫。《三部九侯》注作貫臀。民,苦笑切。

刺其中,太陽正經出血,春無見血。

中,委中也。在膝後屈處眉中央約文中動脈,足太陽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陽合腎,腎王於冬,水衰於春,故春無見血也。

少陽令人腰痛,如以針刺其皮中,循循然不可以俯仰,不可以顧,

足少陽脈,繞髮際,橫入脾厭中。故令腰痛,如以針刺其皮中,循循然不可俯仰。少陽之脈起於目銳毗,上抵頭角,下耳後,循頭行手陽明之前,至肩上,交出手少陽之後;其支別者,目銳毗下大迎,合手少陽於頤,下加頰車,下頸合缺盆,故不可以顧。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行手陽明之前作行手少陽之前也。

刺少陽成骨之端出血,成骨在膝外廉之骨獨起者,夏無見血。

成骨謂膝外近下,腑骨上端,兩起骨相并問,陷容指者也。腑骨所成柱膝脾骨,故謂之成骨也。少陽合肝,肝主#2於春,木衰於夏,故無見血也。

陽明令人腰痛,不可以顧,顧如有見者,善悲,

足陽明脈,起於鼻,交頻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其支別者,從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嚨入缺盆;又其支別者,起胃下口,循腹裹至氣街中而合,以下脾。故令人腰痛不可顧,顧如有見者。陽虛,故悲也。

刺陽明於腑前三瘠,上下和之出血,秋無見血。

按《內經中誥流注圖經》陽明脈穴俞之所主,此腰痛者悉刺腑前三痔,則正三里穴也。三里穴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腑骨外康兩筋肉分問,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陽明合脾,脾王長夏,土衰於秋,故秋無見血。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

足少陰令人腰痛,痛引脊內廉,

足少陰脈,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故令人腰痛,痛引脊內康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脊內康作脊內痛。《太素》亦同。此前少足太陰腰痛證,并刺足太陰法,應古文脫簡也。

刺少陰於內踝上二瘠,春無見血。出血#3太多,不可復也。

按《內經中語流注圖經》少陰脈穴俞所主,此腰痛者,當刺內踝上,則正復溜穴也。復溜見內踝後上同身寸之二寸動脈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壯。

厥陰之脈令人腰痛,腰中如張弓弩弦,

足厥陰脈,自陰股環陰器,抵少腹;其支別者,與太陰少陽結於腰脾下俠脊第三第四骨空中,其穴即中髏下髏,故腰痛則中如張弓弩之弦也。如張弦者,言強急之甚。

刺厥陰之脈,在端踵魚腹之外,循之累累然,乃刺之,

端踵者,言脈在端外側,下當足跟也。端形勢如外魚之腹,故日魚腹之外也。循其分肉,有血絡累累然,乃刺出之,此正當蠡溝穴分,足厥陰之絡,在內踝上五寸,別走少陽者,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厥陰三#4經作居陰,是傳寫草書厥字為居也。新校正云#5:按經云厥陰之脈令人腰痛,次言刺厥陰之脈,注言刺厥陰之絡,經注相違,疑經中脈字乃絡字之誤也。踹,時轉切。

其病令人善言,嘿嘿然不慧,刺之三瘠。

厥陰之脈,循喉嚨之後,上入頑顆,絡於舌本,故病則善言。風盛則昏冒,故不爽慧也。三刺其處,腰痛乃除。新校正云:按經云善言、嘿嘿然不慧,詳善言、嘿嘿二病難相兼,全元起本無善字,於義為允。又按《甲乙經》厥陰之脈不絡舌本,王氏於《素問》之中五處引注,而注《厥論》與《刺熱》及此三篇,皆云絡舌本,注《風論》注《痺論》二篇,不言絡舌本,蓋王氏亦疑而兩言之也。

解脈令人腰痛,痛而引肩,目吭吭然,時遺搜,

解脈,散行脈也,言不合而別行也。此足太陽之經,起於目內毗,上額交巔上,循肩髒俠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下入胭中。故病斯侯也。又其支別者,從髒內別下貫腫,循牌外後廉而下合於胭中。二脈如繩之解股,故名解脈也。

刺解脈,在膝筋內#6分問郡外廉之橫脈出血,血變而止。

膝後兩傍,大筋雙上,股之後,兩筋之問,橫文之處,弩肉高起,則郵中之分也。古《中語》以蟈中為太陽之郵,當取郵外廉有血脈橫見,迢然紫黑而盛滿者,乃刺之,當見黑血,鈴候其血色變赤乃止,血不變赤,極而寫之鈴行,血色變赤乃止,此太陽中經之為腰痛也。

解脈令人腰痛如引帶,常如折腰狀,善恐,

足太陽之別脈,自肩而別下,循背脊至腰,而橫入牌外後康,而下合胭中。故若引帶,如折腰之狀。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如引帶作如裂,善恐作善怒。

刺解脈,在邸#7中結絡如黍米,刺之血射以黑,見赤血而已?

中則委中穴,足太陽合也。在膝後屈處胭中央約文中動脈,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此經刺法也。今則取其結絡大如黍米者,當黑血箭射而出,見血變赤,然可止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有兩解脈,病源各異,恐誤,未詳。

同陰之詠令人腰痛,痛如小錘居其中,怫然腫,

足少陽之別絡也。并少陽經上行,去足外踝上同身寸之五寸,乃別走厥陰,并經下絡足附,故日同陰脈也。怫怒也,言腫如咦怒也。新

校正云:按《太素》小錘作小針。怫,音弗。

刺同陰之脈,在外踝上絕骨之端,為三瘠。

絕骨之端如前同身寸之三分,陽輔穴也,足少陽脈所行,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陽維之脈令人腰痛,痛上怫然腫,

陽維起於陽,則太陽之所生,奇經八.脈,此其一也。

刺陽維之脈,脈與太陽合端下問,去地一尺所。

太陽所主,與正經并行而上,至瑞下,復與太陽合而上也。端下去地正同身寸之一尺,是則承光穴,在銳端腸下肉分問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五壯,以其取端腸下肉分問,故云合端下問。新校正云:按穴之所在乃承山穴,非承光也。山字誤為光。

衡絡之脈令人腰痛,不可以俯仰,仰則恐仆,得之舉重傷腰,衡絡絕,惡血歸之,

衡,橫也,謂太陽之外絡,自腰中橫入脾外後康,而下與中經合於摑中者。今舉重傷腰,則橫絡絕,中經獨盛,故腰痛不可以俯仰矣。一經作行#8絕之脈,傳寫魚魯之誤也。若是行脈,《中誥》不應取太陽脈委陽殷門之穴也。

刺之在部陽筋之間,上郵數寸,衡居為二瘠出血。

橫居二穴,謂委陽殷門,平視橫相當也。郵陽,謂浮郵穴上側委陽穴也。筋之問,謂膝後胭上兩筋之問殷門穴也。二穴各去臀下橫文同身寸之六寸,故日上郵數寸也。委陽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殷門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故日行#9居為二瘠。新校正云:詳王氏云浮郵穴上側委陽穴也。按《甲乙經》委陽在浮郵穴下一寸,不得言上側也。

會陰之脈令人腰痛,痛上漯漯然汗出,汗乾令人欲飲,飲已欲走,

足太陽之中經也,其脈循腰下會於後陰,故日會陰之脈。其經自腰下行至足,今陽氣大盛,故痛上漯漯然汗出。汗液既出,則腎燥陰虛,故汗乾令人欲飲水以救腎也。水入腹已,腎氣復生,陰氣流行,太陽又盛,故飲水已,反欲走也。

刺直陽之脈上三瘠,在嬌上郵下五寸橫居,視其盛者出血。

直陽之脈則太陽之脈,俠脊下行貫臀,下至胭中,下循端,過外踝之後,條直而行者,故日直陽之脈也。踏謂陽踏所生申脈穴,在外踝下也。郵下,則胭下也。言此刺處在胭下同身寸之五寸,上承郵中之穴,下當申脈之位,是謂承筋穴,即端中央如外陷者中也。太陽脈氣所發,禁不可刺,可灸三壯。今云刺者,謂刺其血絡之盛滿者也。兩瑞皆有太陽經氣下行,當視#10兩瑞中央有血絡盛滿者,乃刺出之,故日視其盛者出血。新校正云:詳上云會陰之脈令人腰痛,此云刺直陽之脈者,詳此直陽之脈即會陰之脈也,文變而事不殊。又承筋穴注云揣中央如外,按《甲乙經》及《骨空論》注無如外二字。

飛陽之脈令人腰痛,痛上怫佛然,甚則悲以恐,

是陰維之脈也,去內踝上同身寸之五寸瑞分中,并少陰經而上也。少陰之脈前,則陰維脈所行也。足少陰之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其支別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故甚則悲以恐也。恐者生於腎,悲者生於心。中,委中。新校正云:按《太素》作頭沉沉然。

腰痛上寒,刺足太陽、陽明;上熱,刺足厥陰;不可以俯仰,刺足少陽;中熱而喘,刺足少陰,刺郵中出血。

此法玄妙,《中誥》不同,莫可窺測,當用知其應,不爾,皆應先去血絡,乃調之也。

腰痛,上寒不可顧,刺足陽明;

上寒,陰市主之。陰市在膝上同身寸之三寸,伏菟下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不可顧,三里主之。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脈外廉兩筋肉分問,足陽明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上熱,刺足太陰;

地機主之。地機在膝下同身寸之五寸,足太陰之郵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五壯。

中熱而喘,刺足少陰。

涌泉、太鍾悉主之。涌泉在足心陷者中,屈足捲指宛宛中,足少陰脈之所出,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鍾在足跟後街中動脈,足少陰之絡,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刺瘧》注大鍾在內踝後街中,《水穴論》注在內踝後,此注在跟後街中動脈,三注不同。《甲乙經》亦云在跟後衝中,當從《甲乙經》為正。

大便難,刺足少陰。

涌泉主之。

少腹滿,刺足厥陰。

太衝主之。在足大指本節後內問同身寸之二寸餡者中,脈動應手,足厥陰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如折不可以俯仰,不可舉,刺足太陽。如折,束骨主之。不可以俯仰,京骨、崑崙悉主之。不可舉,申脈、僕.參悉主之。束骨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後赤白肉際陷者中,足太陽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京骨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按而得之,足太陽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崑崙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者中,細脈動應手,足太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申脈在外踝下同身寸之五分,容爪甲,陽踏之所生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僕參在跟骨下陷者中,足太陽陽踏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申脈在外踝下陷者中,無五分字。刺入六分作三分,留十呼作六呼,《氣穴》注作七呼。僕參留七呼,《甲乙經》作六呼。

引脊內廉,刺足少陰。

復溜主之。取用#16飛陽注。從腰痛上寒不可顧至此件經語,除注并合朱書。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并《太素》自腰痛上寒至此并無,乃王氏所添也。今注云從腰痛上寒至并合朱書十九字非王冰之語,蓋後人所加也。

腰痛引少腹控紗,不可以仰,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不可以俯仰字。紗,音抄。

刺腰屍交者,兩髁腫上,以月生死為瘡數,發針立已,

此邪客於足太陰之絡也。控,通引也。炒,謂季脅下之空軟處也。腰屍交者,謂髁下屍骨二傍四骨空,左右八穴,俗呼此骨為八膠骨也。此腰痛取腰髁下第四髏,即下髏穴也。足太陰厥陰少陽三脈,左右交結於中,故曰腰屍交者也。兩髁腫,謂兩髁骨下堅起肉也。腫上非腫之上巔,正當刺腫肉矣,直刺腫肉,即腫上也。何者?腫之上巔,別有中膂肉俞、白環俞,雖并主腰痛,考其形證,經不相應矣。髁骨,即腰脊兩傍起骨也#17。俠脊兩傍,腰髁之下,各有腫肉隴起,而斜趣於髁骨之後,內承其髁,故日兩髁腫也。下承髁腫肉,左右兩腫,各有四骨空,故日上僇次僇中膠下髏。上髏當髁骨下陷者中,餘三髏少斜下,按之陷中是也。四空悉主腰痛,唯下髏所主,文與經同,即太陰厥陰少陽所結者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寸,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以月生死為瘠數者,月初向圓為月生,月半向空為月死,死月刺少,生月刺多。《繆刺論》曰:月生一日一瘠,二日二瘠,漸多之,十五日十五瘠,十六日十四瘠,漸少之。其瘠數多少,如此即知之。髁,苦瓦切。膠音遼。

左取右,右取左。

痛在左,針取右。痛在右,針取左。所以然者,以其脈左右交結於屍骨之中故也。新校正云:詳此腰痛引少腹一節,與《繆刺論》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