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广播电视新闻评论的传播渠道(3)
但没有多少人知道,这项“创举”来源于领导的追求“创意”和“大胆”决策。
据知情人透露,广州市政府当初要各部门提交“亚运公交优惠礼包”的设想,没有一个部门提出“免费”的方案,提议最多的是参照北京奥运和上海世博的做法,发放交通补贴或降价。但这些提议被一位领导批评为不够创意和大胆而被否决。领导“免费”的设想提出后,地铁公司经过反复论证,还是担心承受不了增长的客流,但这种担心并不能左右领导的“大胆”决策。
回想起免费坐地铁一周的经历,很多市民觉得不可思议。
【出录音】(市民欧阳先生)我想引用那几天坐地铁时一个老太婆说的话,她说,免费好是好,但是真的出了问题就不得了,好几次真的就差点从楼梯那儿被推下去,基本上是这样子。【录音止】
【出录音】(市民陈先生)坐车都不用钱了,好像进入了共产主义一样,但是地铁的人流实在是太大了,排队的时候都要排两三次或者是要等一刻钟,甚至一刻钟以上才可以进到地铁里去坐车,上下班不方便。【录音止】
在现实面前,广州市相关政府部门不得不承认之前的政策存在失误,广州市交委副主任颉亚林:
【出录音】公交和地铁客流高达1 700多万人/每天,地铁的客流创下了历史新高,大大超过了地铁运输的能力,对安全、秩序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影响,也对市民上下班出行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录音止】
但不少市民对此不依不饶。
【出录音】(市民王先生)既然给大家说是有免费乘坐公交、免费乘坐地铁,大家都挺高兴,到了现在说是安全原因(要取消)。在制定政策之前就应该考虑这些问题了,而不是到了现在一个星期以后说免费取消。我觉得太儿戏了,这样搞法。【录音止】
为什么好事办坏了?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一针见血:
【出录音】这本来是一项民心工程,但很多地方政府做民心工程的时候,反正我是有种恩赐、赐予的意思,这个东西是我给你的。没有经过民主决策,也没有经过科学决策,完全没有听取民意就这么出台了。现在怕出事,就来个朝令夕改,这种随意性会给社会带来很大的困扰。【录音止】
从番禺垃圾焚烧场选址等公共事件来看,广州市政府已经努力在一些决策上做到科学民主。但民主建设的进程显然还很漫长,在这次惠民的好事上,政府就犯了“拍脑袋出政策”的错误,就算在后来的纠错过程中也是如此。
作为纠错措施出台的《发放交通现金补贴方案》,同样受到不少质疑。
【出录音】(市民陈小姐)每户150块钱,那我一户有6个人,每天都要坐车,那怎么算呢?对不对?这样就觉得不合理嘛。【录音止】
《补贴方案》昨晚9点在广州政务中心公布,昨晚6点一场匆忙的“征求意见会”在广州市交委召开,与会的大多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都提出能不能直接降低公交票价或为“羊城通”充值,以减少群众麻烦和行政成本。但征求意见会结束还不到一个小时,补贴方案就正式公布,方案内容一字未改,各方的意见和建议都成了走过场的声音。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指出,政府再次犯了“拍脑袋决策”的错误:
【出录音】现在已经是资讯社会了,都“地球村”了,是吧,政府在出台这项政策的时候,为什么不征求一下大家意见呢?比如说,交通补贴发多少、怎么发,上个网甚至是发个微博,如果这些问题事关老百姓利益的话,一个钟头,就会有成千上万的市民的响应。【录音止】
垃圾处理等影响公众利益的事,政府已经能做到事前征求民意,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惠民的好事也需要科学决策。但在部分官员的脑子里,公共交通全民免费也好、现金补贴也罢,反正是政府给老百姓的,我政府爱怎么给就怎么给。
广州市交委副主任颉亚林已经代表政府部门为之前的政策不当公开向市民道歉:【出录音】我在这里就对市民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希望市民给予谅解!【录音止】
知错能改,显示出政府应有的勇气和魄力,但对现代政治文明来说,这还远远不够。现代社会的基石是法治,权力只有在完善的监督下才能发挥良好的作用。政府如果还不能够明确和恪守“凡是涉及公众利益的事情必须征求民意”这个原则,不把好现代社会中政府必须走的“程序关”,好事就不一定能办好。政府“拍脑袋决策”这种瞎折腾不仅会造成社会资源和财富的巨大浪费,还极大地影响着政府形象,进而危及社会运行秩序。
(广东人民广播电台,2010年11月7日,《今日点评》播出,采写记者黎辉。)
(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广播新闻评论要深入浅出,以生动浅显的方式来表现深刻的主题和内容。对于广播新闻评论来说,“浅”与“短”是基于听众收听能力的两个方面,“短小精悍”着眼于适应大多数听众专注收听的持久性和耐久能力,“深入浅出”则侧重于照顾大多数听众的接受能力和理解能力。
由于广播对受众几乎没有文化程度和知识水平的要求,听众基本上可以“零门槛”进行收听,这就决定了广播听众之间的接受能力和理解能力存在着较大差别。为了让参差不齐的听众大部分都能听懂那些具有一定概括性、抽象性、思辨性的政论内容,广播新闻评论要求充分调动各种手段,把深刻的思想内容转化为生动浅显的表现形式,以通俗浅显的方式来适应大多数听众的接受能力,增强广播新闻评论的传播效果。
从选题的角度看,“深入浅出”就是要缘事而发,以小见大,善于从发生在听众身边的小事或现象中提炼出深刻的主题、思想,以及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道理。与报纸新闻评论相比,广播新闻评论的理论性要稍弱一些,纯粹抽象的说理论证既不利于发挥广播的优势,使评论变得呆板而沉闷,缺乏吸引力,也不利于广大听众的有效收听,增加了听众理解的难度。因此,广播新闻评论必须做到就事说理,缘事而发,从听众身边的故事入手,从老百姓关注的话题入手,在选题上真正贴近大众。通过具体形象的事件,引出相关的议论和评价,使广播新闻评论能吸引听众的注意力,引起广大听众的共鸣与思考。
从论证的角度看,“深入浅出”就是想方设法把深刻的内容,尤其是比较概括、抽象的道理讲得浅显明白,入情入理,让人一听就懂。任何新闻评论在分析说理的过程中,都必然要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等逻辑手段,以及同逻辑手段相对应的词语、句子和章法。论证说理的抽象程度,在某种意义上取决于抽象概念的使用程度和逻辑推理的繁复程度。因此,广播新闻评论要做到深入浅出,就应当尽量控制表达的抽象程度,对评论中的某些抽象概念加以形象化的阐释、说明,同时充分运用具体事例、数字、常识、历史事实,以及概括社会生活经验的成语、谚语、歌谣、格言等人们熟悉的材料,通过举例子、打比喻、作对比等各种方法来说明道理,帮助听众有效理解抽象的论证说理内容。
从表达的角度看,“深入浅出”就是尽量使用通俗化、形象化、大众化、口语化的语言,把深刻的内容和抽象的道理讲得浅显、通俗、易懂。广播使用有声语言进行信息传播,诉诸人们的听觉。广播稿不能像报纸文字稿件那样,使用较长的句子、较多的修饰语和较为抽象的书面语言,这不利于广播节目信息的准确传播和听众的有效收听。相反,广播节目,尤其是广播新闻评论节目要求播音员、主持人和评论员把抽象、概括的书面语言转化为通俗、形象的口头语言,句子相对简短,修饰语较少,通俗浅显,使听众容易理解。为了拉近与听众的心理距离,使听众在心理上产生一种“人际性”的交流式收听,广播新闻评论的语言甚至还可以大量使用口语化的语气助词,如“啊”“呀”“哎”“嗯”“呢”,以一种对话式、商量式、探讨式的口吻进行讲述,从而为听众倾听创造一种良好的心理氛围,使听众受到强烈的感染和打动,最终实现广播新闻评论的预期目标。
获得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的广播评论《严禁酒驾带给社会的启示》,就是一篇源于生活、源于思考、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优秀评论。最初,同事朋友们严格遵守“酒后不驾车”的“突出表现”给了记者很强烈的“印象”———为什么大家如此严格遵守这一规定,而且不论职务高低、不论从事什么职业,都对这一规定严格遵守呢?记者开始“跟踪”这一现象。从确定主题,到跟踪采访,长达数月的时间。记者就“严禁酒驾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到底带给社会怎样的启示?”这个问题进行了大量的采访,从社会偷窃行为,到环境保护问题,再到渣土车伤人现象、上访问题等,大量的采访让记者有了越来越多的思考,最后将对比的重点放在了“食品安全”问题上。
案例
《严禁酒驾带给社会的启示》
今年5月1号起,正式生效施行的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对“醉酒驾车”和“违反食品安全”的惩处都前所未有的加大力度,两者都是“只要有行为、不论结果”都将处以严厉的刑事处罚。然而相同的力度却有着不同的结果:全国醉酒、饮酒驾车同比大幅下降;而食品违法行为却屡见不鲜。为什么“严禁酒驾”能够在全国取得良好效果,它带给社会其他领域怎样的启示呢?来听记者丁芳发来的新闻综述:
【出录音】“请问有没有喝过酒”?“没有”“用力往这个位置吹?滴……噢,显示绿色,您没有喝过酒。谢谢配合。”“有没有朋友因为酒驾被抓住过啊?”“现在没有,以前多,我们是百分之百执行。因为现在抓得严,有典型了”!【录音止】
24号晚,恰逢周末、又是西方的平安夜,23点的西藏路、淮海路路口依旧人来车往。此时,全国范围的“查酒驾”统一行动拉开帷幕。黄埔交警豫园中队在此路口设卡检查。在记者跟随采访的两个小时时间里,这个点共检车辆约150辆,却没有查到一起酒后驾车行为,黄埔交警支队勤务路设科李科长告诉记者:
【出录音】去年我们查酒后驾车最早晚上8点半开始查,基本查到11、12点时已经“战果累累”了。5月份“入刑”以后,查一百部车都不一定有一部。各个区交警支队基本上每天晚上都有设卡。从1月份到4月份,醉酒驾车55起,5月1号到现在为止,5起,下降90%多。【录音止】
25号早上的黄埔区交警支队汇总数据显示:在24号晚的统一行动中,黄埔共设检查点8个,从23点到凌晨2点共检查车辆1 800辆左右,查获酒驾5起。难怪有社会学者称,“严禁酒驾”取得的成效,可以说是共和国62年历史上,“执法见效”最成功的案例之一。市交警总队事故处陈伟群科长介绍,截至12月15号的数据显示,今年整个上海酒驾人次也大幅下降。
【出录音】今年5月1号醉驾“入刑”后,到目前全市查处的醉酒驾车是1 091起,同比下降约78%。饮酒驾机动车同比下降约57%,下降的趋势很大。【录音止】
酒驾大幅下降的成效在全国带有普遍性。如此良好的社会效果只是因为法律上加大惩处的缘故吗?社会学家、上海大学教授顾骏认为,重典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执法力度的加大”和所有人在法律面前的“同一待遇”。某知名音乐人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出录音】它的严格执法程度从未有过,所有的人都不能幸免,拒绝通融,拒绝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律要发挥作用,必须对一切人有效。如果管不住一部分人,法律就管不住所有的人。再有力度的法律规定都没有了意义。【录音止】
交警总队勤务处王世杰科长说,现在在查处酒驾方面,不仅对民警执法环节的要求不断提高,对执法者自身的行为要求也比任何时候都严。
【出录音】“警务通”一抓到了,这个警务通就上传到所有公安系统里了,你连求情的时间都没有,就现场了,我们从各个环节堵住漏洞。酒后驾车是严重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理。这是一视同仁的,不管你有什么职务、处于什么岗位,只要你酒后驾车了,就必须清理出公安队伍。【录音止】
“严禁酒驾”的确已在全社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然而法律同样严格“对待”的食品安全问题,依旧和社会其他领域的许多治理一样,面临着“走不出”的困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顾振华介绍:
【出录音】上海一年食品安全方面违法案件少说有四五千件,这些查处大部分都是以罚款的形式来进行处罚,上海每年大概有两位数的数字追究刑事责任已经很不错了,而酒驾抓到一个就是刑事责任。【录音止】
多年从事法制研究的上海市社联党组书记沈国明对这一现象也非常感慨:
【出录音】刑法修正案(八)里即规定了醉酒的问题,也规定了食品安全的问题。而且有个共同点,不管有没有压死人、吃死人,它是不管后果的,只要你有这个行为,就判刑了。它的力度和醉酒是一样的,但是你看连人家都不知道。说明执法认真不认真、造势情况如何、宣传怎样都很重要。【录音止】
不可否认,食品安全的查处难度远远高于醉酒驾车,一件食品安全事件的认定远非像“吹口气”来得那么容易。沈国民认为,食品安全问题的确复杂,但再复杂的事件也有解决的路径,切断“利益链”让法律做主,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