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青少年慈善需求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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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专题研究报告(3)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设立奖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规定的专业的学生以及到国家规定的地区工作的学生给予奖励。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种形式的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近几年来,我国社会慈善组织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资助贫困大学生方面也取得了不小的进步。社会慈善组织的资金来源多是依靠社会募捐或者是个人以及企业捐款。每年的八九月份,各大媒体都纷纷报道贫困大学生面临失学的情况以及信息,就会有不少的爱心人士、企事业单位等通过向慈善组织捐款的形式或者是直接汇款的形式向贫困大学生伸出援助之手,而不少企业则是通过结对子或者订立培养合同的形式来对贫困大学生进行有偿的资助,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不少贫困大学生读书难的实际问题。

然而,从当前资助资金来源来看,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拨款和学校自筹,社会资金,特别是民间资金投入很少。这与发达国家形成较大反差,我国社会力量对高等教育经费的贡献及对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贡献均不到1%[7]。需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中来。

1.营造捐资助学的舆论氛围,增强筹资能力,加大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力度高等教育的发展实践证明,贫困大学生资助仅仅靠政府和学校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积极努力,广泛争取社会力量的参与。只有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参与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构建起多主体参与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才能有效解决我国的贫困大学生问题。当前,我国虽然已有不少的社会力量参与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但从总体上来看,其数量和影响都极其有限。这就需要通过大众传媒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捐资助学的舆论氛围,引导和鼓励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首先,要加强对一些传统文化的弘扬,如尊师重教、扶贫济困、回报社会、造福桑梓等,为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提供精神支柱;其次,积极发挥社会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通过对高校贫困生困境的深入关注、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现状的具体报道和对社会各界力量的广泛发动,引导全社会团结友爱,扶贫济困;再次,对于慷慨解囊、乐于奉献的善举和义举,要大力进行宣传和表彰,要通过多种形式,如政府表彰、新闻媒体宣传等进行鼓励,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不断完善贫困大学生的认定标准和资助程序一要不断改进认定标准和评审方式。目前贫困大学生经济资助的评审一般经过申请、评比、审查、公示、批准几个步骤,在此过程中,学生需要分别陈述自己的家庭基本状况和经济困难程度。将某些隐私公之于众,加重了他们的精神负担,这种评审工作无意间给贫困生带来了心理伤害。因此,需要不断改进贫困大学生的认定标准和评审方式,积极建立动态帮扶管理系统,使有困难的大学生得到保障,同时尽量避免一些非贫困生“搭便车”现象的出现。二要让贫困生有尊严地得到帮助。社会上一些善意的捐助活动由于实施不当,无意中加大了贫困生的心理压力。有些社会慈善机构、捐助企业为了营造声势,在校内外对受助学生过多曝光,这些活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贫困生的生活困难,但隐私被曝光进一步加大了贫困生的自卑心理。建议不妨以其他人性化的形式替代,比如讲座的形式,请知名人士主讲个人奋斗史,既消除了受助同学的压抑心理,激发受助同学战胜目前困难的斗志,还可以让受助学生利用假期为捐赠企业做义工,以自己的劳动去回报社会。在具体操作方面,现在高校大都实现了校园“一卡通”,日常校内消费均可通过“一卡通”实现。对于达到生活预警线而又满足资助条件的贫困生学校,可以将钱打到学生卡里。

3.完善贫困大学生分类资助体系

高校贫困大学生产生和形成的原因各不相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收入较低;父母下岗;父母双亡或单亲家庭,家庭生活负担过重或无经济来源;家庭或家庭成员有疾病或突遭不幸。需要对不同类型的贫困大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资助。

4.坚持“经济帮扶”与“心理和精神帮扶”相结合

在对贫困大学生进行经济救助时,应当高度关注他们的特殊社会心理需要和精神生活发展需要,坚持“经济帮扶”与“心理和精神帮扶”的理念,积极开展经济救助与人文精神关怀相结合的工作模式[8]。如,资助专业社工机构为高校贫困大学生提供服务;联系心理咨询机构,开通贫困生免费网上咨询、心理咨询热线;组织召开心理剧评选比赛等。

5.尝试开展项目资助

通过有意识引导受助大学生结合所学专业申报中小型科研项目,学校和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对这些项目给予一定的经济资助。从项目的设置类型来说,要尽可能提供多种类型,保证机会的相对均等性、项目申请的易得性。从项目申报的时期来说,根据高校惯常的学期划分等方式,每学期可以有两次,分别为学期开始和学期中期,一年中保证有4次,这主要基于高校现在的现实状况。当然,这种方式也不是万能的,它不宜由国家实施或者说国家实施相对来说效率不是很高,适合学校、企业或一定的社会团体操作,它不能取代原有方式,而是应该成为整个资助体系中的一部分。

6.注重对贫困生发展性素质的帮扶

在贫困生群体中培养造就一批优秀拔尖人才是高校贫困生慈善所要实现的最高层次,也是所要达到的最高目标。“发展援助工程”的基本内容就是要采取扎实有效的具体措施,帮助贫困生获得与一般学生相同的发展条件,建立起帮助贫困生成长为优秀拔尖人才的教育支持长效机制。如整合培训机构等资源,为贫困大学生提供某些专项教育资源和技术培训机会,提高他们的竞争力。

7.关注民办高校和大中专院校贫困生慈善救助

目前,我国社会各界的助学工作基本上还处于一种无序状态,对国内名牌大学和一般高校热门专业的贫困生的资助相对较多,而对普通高校贫困生的资助较少,农、林、地、矿等高校和基础专业的贫困生少有人问津。一些一般院校特别是地方院校,由于名气不大,社会力量既不愿意向其提供奖、助学金,也不愿意向其提供校外勤工助学岗位,而这些高校所招收的学生又大多来自农村,贫困生比例高,贫困生问题自然难以解决。因此,这种“爱重点轻一般”的民间资助是不合理的,不仅对社会公平起不到促进作用,对一般高校特别是民办高校和大中专院校的贫困生也会造成一种打击。

8.增强贫困大学生家庭的造血功能

贫困具有代际传递特点,要减少贫困大学生的数量,采取措施改变贫困大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对贫困大学生家庭的社会救助可以充分发挥学生家庭的造血功能,使贫困大学生的家庭恢复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能力的同时,还可以缓解国家对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的压力。如借鉴美国的“学生家长贷学金”的制度,与银行合作可以设立低利息的贫困家庭教育信贷基金,资助贫困大学生家庭开展相应的经营性活动,恢复或提高贫困大学生家庭的收入水平。

专题2

北京市家庭困难青年(非在校)慈善需求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北京市青少年慈善需求状况,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与中国青少年研究会联合开展了“北京市青少年慈善需求状况”课题研究。在课题研究中,对北京市家庭困难非在校青年的慈善需求状况进行了单独调查,抽取了房山区、平谷区、大兴区和门头沟区4个区,共发放调查问卷600份,回收有效问卷597份,有效率为99.5%。其中,男性313人,女性284人;拥有非农业户口(城镇户口)的比例占67.3%,农业户口的比例为32.7%;具有专科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3.2%,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6.7%;未婚青年占62.7%,已婚青年占36.5%,离异和丧偶占0.8%;有小孩的占28.0%。通过此次调研,基本掌握了北京市家庭困难非在校青年的慈善需求状况,找准了满足其慈善需求的主要着力点,提出了相关应对建议。

一、慈善需求状况

1.个人成长需求

(1)家庭收入普遍较低,家庭处于相对欠发达地区是导致家庭贫困的最重要原因

调查显示,他们家庭收入普遍较低,58.7%的被调查者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在5000元以下,仅有15.1%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0000元以上。在被调查者中,86.7%表示“父母均健在,一起生活”,6.2%表示“父母离异”,5.7%表示父母有一方去世。父母双方大多务农,父亲和母亲务农的比例分别占40.0%和44.1%。他们的家庭收入来源主要靠“自己或家人工作”(76.8%),其次是“务农”(22.1%)。对于他们来说,“伙食”(61.4%)、“医疗”(53.1%)和“住房”(50.9%)是他们最大的三项家庭开支。在他们看来,“家庭处于相对欠发达地区”(47.1%)是导致家庭贫困的最重要原因,其次是“家人受疾病困扰致贫”(13.5%)、“多个子女需要经济照料”(11.2%)。

(2)业余生活相对单调和封闭

北京市家庭困难非在校青年的业余生活相对单调和封闭。调查显示,每天除工作外,他们的业余时间主要用来“看电视或玩电脑”(60.2%),其次是“照料家人”(54.5%)和“与朋友聚会”(48.5%)。此外,还有29.8%的被调查者表示业余时间“发呆,什么都不做”。

(3)住房条件主要是和父母同住

调查显示,北京市家庭困难非在校青年的居住条件有限。一半以上(54.1%)“和父母同住”,仅有四分之一(26.5%)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拥有住房。他们表示,当前面临的最主要困难是“居住面积太小”(63.0%)。

(4)择偶标准比较明确,择偶方式喜欢自由恋爱

对于婚恋观,在择偶标准上,他们更看重对方的“性格脾气”(48.5%)、“健康状况”(44.6%)和“品德修养”(39.3%)。在择偶方式上,他们更倾向于“自由恋爱”(74.2%),也接受“亲戚朋友介绍”(20.7%)。

2.事业发展需求

(1)近七成工作收入在3000元以下,物质消费占主要比例

在被调查者中,他们的工作单位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23.7%)、“民营企业”(18.5%)和“事业单位”(13.4%)。69.4%的被调查者收入在3000元以下,其中,33.6%收入在2000~3000元。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学历的提高,青年的收入呈递增趋势。北京市家庭困难非在校青年的生活开支主要用在“食物”(65.8%)、“娱乐休闲”(47.9%)和“人际交往”(45.6%)方面,物质消费的比例排在第一位。

(2)学历低是影响他们就业难的最主要因素

对于在工作和就业中遇到的困难,主要是“对工作岗位、待遇不满意”(45.2%)和“找不到工作单位”(28.8%)。而“学历低”(51.0%)是影响他们找不到工作的最主要因素,仅有三分之一(36.7%)的被调查者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次是“没有一门专长技术”(34.2%)和“没有有用的社会关系网”(32.8%)。在对其上学情况的调查中,54.7%的被调查者“顺利毕业,短期内无深造打算”,15.2%表示“成绩不理想,读不下去了”,还有一成(10.2%)的被调查者因为“家庭经济较困难,难以支付学习费用”而不能读书。他们最希望得到提升的是“学习一门技术”(47.4%)、提高“工作能力”(47.1%)和“沟通能力”(44.6%)。

3.身心健康需求

(1)身体普遍健康,如患病一般不会立即去就医

北京市家庭困难非在校青年的身体状况良好,他们大多认为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与同龄人相比“没任何区别,都差不多”(55.9%),还有17.2%认为自己的身体状况“比同龄人要更好一些”。在就医方面,当被问到“如果患病,您的就医状况”时,42.9%的被调查者表示不会立即去就医,其中,21.9%表示“一般都忍着,不去就医”,21.0%表示“先不予处理,等到受不了再去就医”。有38.6%的被调查者表示“先吃药或去药房买药,不行再去医院”,只有16.2%表示“一感觉不适就去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