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净资产类科目核算示范
净资产的核算涉及9个会计科目。
一、基金的会计核算
(一)事业基金的核算
1. 事业基金核算规范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为非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
二、事业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余额转入事业基金,借记或贷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二)年末,将留归本单位使用的非财政补助专项(项目已完成)剩余资金转入事业基金,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项目”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以货币资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四)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收回长期投资的成本,贷记“长期投资”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照收回长期投资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的事项,通过本科目核算。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历年积存的非限定用途净资产的金额。
2. 事业基金核算示范
【例1-4-1】 年终,某事业单位将未分配结余460000元转入事业基金。根据上述经济业务,应作如下会计核算:
【例1-4-2】 某事业单位由上级补助收入提供资金的某专项业务已经完成。按照有关规定,项目支出结余4000元留归事业单位使用。根据上述经济业务,应作如下会计核算:
【例1-4-3】 某事业单位以银行存款240000元对外投资。根据上述经济业务,应作如下会计核算:
同时,
(二)非流动资产基金的核算
1. 非流动资产基金核算规范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非流动资产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非流动资产基金应当在取得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或发生相关支出时予以确认。
取得相关资产或发生相关支出时,借记“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等有关科目;同时或待以后发生相关支出时,借记“事业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时,应当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计提的折旧、摊销金额,借记本科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三)处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应当冲销该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1. 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长期投资);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本科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按照投出资产已提折旧、摊销,借记“累计折旧”、 “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投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
2. 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累计折旧”(处置固定资产)或“累计摊销”(处置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实际处置时,借记本科目(有关资产明细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2. 非流动资产基金核算示范
【例1-4-4】 某事业单位用事业经费购买办公用品(图书),价款合计4800元,以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支付。根据上述经济业务,应作如下会计核算:
同时,
【例1-4-5】 接上例,期末,对上述办公用品计提折旧200元,根据上述经济业务,应作如下会计核算:
【例1-4-6】 某事业单位对外出售一辆运输设备,该设备账面原值5900元,已计提折旧3400元。出售设备取得收入1500元,发生相关费用200元。根据上述经济业务,应作如下会计核算。
(1)转入处置状态时,
(2)取得出售收入时,
(3)发生费用时,
(4)报经批准处置时,
(三)专用基金的核算
1. 专用基金核算规范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专用基金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专用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提取修购基金
按规定提取修购基金的,按照提取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修购基金)。
(二)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年末,按规定从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按照提取金额,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职工福利基金)。
(三)提取、设置其他专用基金
若有按规定提取的其他专用基金,按照提取金额,借记有关支出科目或“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若有按规定设置的其他专用基金,按照实际收到的基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使用专用基金
按规定使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使用专用基金形成固定资产的,还应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专用基金余额。
2. 专用基金核算示范
【例1-4-7】 某事业单位按规定标准提取医疗基金230000元。其中从事事业活动人员的医疗基金210000元,从事经营活动人员的医疗基金20000元。根据上述经济业务,应作如下会计核算:
【例1-4-8】 某事业单位按事业收入的6%提取事业活动用固定资产修购基金34000元。根据上述经济业务,应作如下会计核算:
【例1-4-9】 某事业单位以银行存款支付职工医疗费5500元。根据上述经济业务,应作如下会计核算:
二、结转结余的会计核算
(一)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的核算
1. 财政补助结转核算规范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两个明细科目,并在“基本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还应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补助结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财政补助收入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将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贷记“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或“事业支出——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支出)、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一)结转后,应当对财政补助各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财政补助结余,借记或贷记本科目(项目支出结转——××项目),贷记或借记“财政补助结余”科目。
(三)按规定上缴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转额度的,按照实际上缴资金数额或注销的资金额度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额度的,做相反会计分录。
四、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财政补助结转的事项,通过本科目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数额。
2. 财政补助结余核算规范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资金。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补助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对财政补助各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财政补助结余,借记或贷记“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项目)”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二)按规定上缴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余额度的,按照实际上缴资金数额或注销的资金额度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或额度的,做相反会计分录。
四、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财政补助结余的事项,通过本科目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数额。
3. 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核算示范
【例1-4-10】 期末,某事业单位进行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贷方数680000元,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贷方数220000元,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借方数340000元,事业支出——项目支出借方数110000元。根据上述经济业务,应作如下会计核算:
同时,
【例1-4-11】 接上例,年末,对财政补助各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财政补助结余。根据上述经济业务,应作如下会计核算:
(二)事业结余的核算
1. 事业结余核算规范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一定期间除财政补助收支、非财政专项资金收支和经营收支以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二、事业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本科目,借记“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科目下各非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事业支出、其他支出本期发生额中的非财政、非专项资金支出,以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的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或“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其他资金支出)、项目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科目、“其他支出”科目下各非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一)结转后,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事业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发生的事业亏损。年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2. 事业结余核算示范
【例1-4-12】 期末,某事业单位有关科目收支余额为:事业收入——基本支出23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基本支出12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基本支出5500元、其他收入——基本支出4500元;事业支出——基本支出140000元、其他支出——基本支出1500元,以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80000元、上缴上级支出——基本支出2500元。根据上述经济业务,应作如下会计核算:
同时,
【例1-4-13】 期末,某事业单位有关科目收支余额为:事业收入——项目支出45000元、上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27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项目支出1800元、其他收入——项目支出3600元;事业支出——项目支出26000元、其他支出——项目支出1200元,以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项目支出16000元、上缴上级支出——项目支出2800元。根据上述经济业务,应作如下会计核算:
同时,
(三)经营结余的核算
1. 经营结余核算规范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支相抵后余额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余额。
二、经营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经营收入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经营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营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支出”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一)结转后,如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如本科目为借方余额,为经营亏损,不予结转。
三、本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经营结余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经营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发生的经营亏损。
年末结账后,本科目一般无余额;如为借方结余,反映事业单位累计发生的经营亏损。
2. 经营结余核算示范
【例1-4-14】 某事业单位年终结账前有关经营活动收支科目的余额为:经营收入科目贷方余额86000元,经营支出科目借方余额58000元,销售税金科目借方余额4000元,事业单位进行年终结账。根据上述经济业务,应作如下会计核算:
同时,
(四)非财政补助结转的核算
1. 非财政补助结转核算规范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非财政专项资金的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非财政补助结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本科目,借记“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科目下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事业支出、其他支出本期发生额中的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结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或“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其他支出”科目下各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一)结转后,应当对非财政补助专项结转资金各项目情况进行分析,将已完成项目的项目剩余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缴回原专项资金拨入单位的,借记本科目(××项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留归本单位使用的,借记本科目(××项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
四、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非财政补助结转的事项,通过本科目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非财政补助专项结转资金数额。
2. 非财政补助结转核算示范
【例1-4-15】 期末,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进行结转,各科目余额为:将事业收入——专项资金76000元、上级补助收入——专项资金57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专项资金51000元、其他收入——专项资金26000元;事业支出——专项资金55000元、其他支出——专项资金17000元。根据上述经济业务,应作如下会计核算:
同时,
(五)非财政补助结余的核算
1. 非财政补助结余核算规范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
二、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将“事业结余”科目余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或贷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将“经营结余”科目贷方余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有企业所得税缴纳义务的事业单位计算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科目。
(三)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按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
(四)年末,按规定完成上述(一)至(三)处理后,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入事业基金,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事业基金”科目。
三、年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2. 非财政补助结余核算示范
【例1-4-16】 年末,某事业单位“事业结余——基本支出”贷方余额490000元,“事业结余——项目支出”贷方余额360000元,“经营结余”贷方余额450000元。根据上述经济业务,应作如下会计核算:
【例1-4-17】 某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52000元。根据上述经济业务,应作如下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