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引言(3)
"快速开球战术"(No Huddle Offense )就是个很好的例子。1989年,辛辛那提孟加拉虎队(he Cincinnati Bengals )的教练山姆·维奇(Sam Wyche )有了一个看似疯狂的想法,他将通常只在比赛即将结束时采用的"加速进攻"战术应用在比赛的全过程中。人们将这种战术命名为"快速开球"(No Huddle ),其原理就跟这个名字一样——维奇手下体型小巧、动作灵活的孟加拉虎队队员会在避免碰撞的前提下,飞快地按既定路线跑出一系列路线,意在迷惑对方体格庞大、动作迟缓的防守队员。这种战术效果奇佳并且激怒了对方教练。在孟加拉虎队对布法罗比尔队(he Buffalo Bills )的一场比赛之后,比尔队的教练马尔夫·利维愤怒地指责维奇,称其创新与作弊无异。但愤怒很快变成了模仿。在之后的赛季,利维率领的比尔队也采用了快速开球战术,并且连续四次在"超级碗"(Super Bowls )比赛上继续采用这种战术。
这说明了什么?橄榄球界充满了创意,但几乎没有人会试着为那些革命性的比赛技术申请版权或专利。虽然这其中存在某些严重的法律障碍,但既然美国法律已经对"舞蹈作品"提供保护,为橄榄球战术申请版权似乎也不算离经叛道。专利保护覆盖所有创新的有用"系统",而新型的橄榄球进攻战术也符合这种定义,它也可以算作一种受美国专利法保护的"经营方法"。简而言之,知识产权法律本可以防止对橄榄球战术的模仿,但现实并非如此。那么,为何橄榄球教练在明知其竞争对手会研究并模仿自己的创新战术的情况下,仍孜孜不倦地开发新战术呢?
在时尚、美食、橄榄球和喜剧表演等行业中,创造力无比活跃,但专利法和版权法却处于缺位状态,或者无关紧要。在本书中,你还会看到其他类似的例子。人们很少将这些行业作为创新的典型来研究。最著名的创新典型是开源软件。开源的根本意义在于"开放"代码——让其他人自由地复制或修正前人的创造。在版权体系下,复制或者修改代码是完全禁止的。然而,我们看到,开源让创造力井喷,而Linux 和火狐(Firefox )等开源软件抢占了显著的市场份额。
已有前人对开源软件进行了深入研究,但我们在最后一章中仍会对其进行一定的探讨,从而阐释在我们对于模仿和创新关系的理解中,开源的原则扮演了多么重要的角色。
在很多领域中,产权对于激发创新的作用都可以忽略不计。字体开发是一个充满创新的领域,每年都会有新的字体出现,现存字体已经成千上万。数字化技术的出现让复制字体更加便捷。但是,数字技术并没有让字体开发停止,反而加速了它的发展。
包括银行、投资管理和保险等细分领域的金融行业也是创新的沃土。在永不停歇的扩大收益、对冲风险和降低交易成本的竞争中,新的投资工具和策略不断涌现(很难说这究竟是不是好事)。金融领域的某些发明是有专利的,但绝大多数没有。而且,未申请专利的那些金融发明中,有很多非常重要。因此,金融行业中的创新者常常遭到竞争对手的模仿。然而,他们创新的动力似乎并未受到太大的影响。
计算机数据库行业创造出一系列的产品,它们收集和整理各种信息,让人们可以使用计算机搜索相关信息。这个行业创造了大量的新产品,但却极少享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少数数据库中的内容是可以申请版权保护的,比如律商联讯(Lexis-Nexis )或道琼斯Factiva 数据库中的海量的新闻报道集锦。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数据库的内容由房地产价格等基本事实构成,而美国法律规定,基本事实不受版权保护。让人惊讶的是,数据库行业在美国飞速发展,而在大西洋的另一边却陷入停滞。复制数据的自由并未扼杀美国的数据库行业,反之,似乎还深化了它的发展。
上述例子及其他实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创造力顽强生长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同时还存在着便捷,甚至是残酷的抄袭行为。每个例子本身都很有意思。它们共同展示了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中,离开了知识产权所提供的动力,创新同样能够勃发滋长。这些例子的意义并不仅限于此,它们提出了更为宽泛的问题:在一般的情境中,对仿制的限制在什么条件下会影响创新,又是如何施加这种影响?
如今,回答这些问题显得尤为迫切。在当今的经济生活中,创新已经成为了经济增长的核心推动力,而反对仿制的规则在经济体系中扮演着关键角色。然而,我们有理由相信,对于仿制,太多的管制跟管制不足一样,可能带来非常严重的威胁。保护知识产权行为的实施是有代价的。在保护创新者的同时,知识产权限制了竞争,而竞争的削弱意味着书籍、电影、音乐和药品等消费品的价格会更高。知识产权需要执行和维护,这通常要耗费巨资。同时,在不受监管的情况下,假如新的市场参与者或新技术会催生新型的商业模式或文化产品,知识产权监管很可能成为现有行业或企业扼杀新竞争对手的强大武器。
上述观点表明,对仿制的严格控制既可能鼓励创新,也可能抑制创新。本书的核心论点之一是,创新往往是一个累积的、共同的竞争性过程,在创造新的、更优良的事物的过程中,基于现有创造物进行再创造的能力非常关键。苹果借用了施乐(Xerox )开发的鼠标和图形界面,对其加以修正,并将其商业化。迪斯尼的经典影片《汽船威利号》(Steamboat Willie )(以及随之风靡的米老鼠)是对巴斯特·基顿(Buster Keaton )的电影《汽船比利号》(Steamboat Bill )的动画式改造。托马斯·爱迪生的灯泡模仿了十多种更早的灯泡中的元素。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借用了前代作家的作品[音乐剧《西区故事》(Westside Story )又明显地借鉴了莎士比亚的剧作]。全新的创作是非常罕见的,因此对仿制的禁止既可能诱发创新,也可能阻挡创新。从另一个角度看,开放的、便捷的仿制行为极可能阻挡创新,也可能诱发创新。
当然,在一个行业中找到模仿行为和知识产权的最优平衡点非常困难,更别提在整个创意型经济体中找到这种平衡了。当前,垄断理论把持了主流观点,它主张仿制对于创造力会造成严重的、乃至致命的威胁。但现实可能恰恰相反:减少对仿制的限制可能会带来更多的创新——或者以更低的成本带来同等的创新(这也是"开源"的基本原理)。目前对于这两种论断,几乎都不存在令人信服的实证检验。简单地说,我们对于仿制行为的监管,更多的是基于学术理论和直觉,而非可靠的证据。
本书的核心观点很简单:虽然仿制行为对创新有害的观点非常风行,但如果我们从更大的范围上审视各种创意型产业,我们会看见模仿与创新往往能够共存。假如说在将来,仿制行为将更为普及(至今所有的事实都支持这一预言),我们所探讨的这些行业将会打开一扇窗户,让我们一窥创新得以持续发展的途径。
这也将影响到我们如何看待这个日益依赖思维经济体系的未来。回想以下的事例:1980年代,电影工业曾经试图利用版权法来消灭一种可怕的新技术——录像机(VCR )。电影工业的主要说客杰克·瓦伦蒂(Jack Valenti )在一次国会听证会上将录影技术比作"波士顿杀人魔"(he Boston Strangler )(2)令人印象深刻。这项诉求缘起于影视业对于人们自行录制电影和电视节目的恐惧,它差一点就要获得成功——最高法院以5:4的投票判定录像机合法。一票之差,家庭录像带市场就可能被完全摧毁。但后来,这个市场却成了好莱坞的摇钱树,这和瓦伦蒂的预言恰恰相反,其后的数十年间,录像机及较晚出现的DVD 播放机为电影工业广开财源,盗版远远夺不走如此多的财富。
这段历史表明,针对仿制行为的政策合理与否对经济会造成显著的影响。上述录像机事件则告诉我们,仿制和创意之间的关系并不简单。电影工业恐惧录像机的仿制能力,后来却发现这种仿制并未摧毁市场,反而造就了新市场,这使得电影工业能够进一步发展,推动创意的进步。
仿制的后果并不总是如此无害,或有利可图。关于仿制的法律法规在经济生活乃至全球范围内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但这个角色跟许多人认为的有所不同。许多重要的行业抵挡住了仿制的威胁,甚至因此发展壮大。在某些情况下,仿制行为让整个行业变得更加富有,产出更高。着手解开这个矛盾,将对我们理解创新之未来带来重要的启发。
注释:
(1)第一个段子是关于父母给孩子起的奇怪名字;第二个是人们在恐慌情况下的口误;第三个则是关于屁股痒时的尴尬反应。
(2)瓦伦蒂还进一步预言说,录像机将会摧毁好莱坞:"法官阁下,如果市场中有这么一头无需授权的野兽,毫无束缚地横冲直撞,我们将无法生存。这将不再是市场,是丛林,而这种无需授权的机器将把那些为创造电影和电视节目付出心血的人们完全吞噬。简单地说,录像机将会彻底打破影视产品的有序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