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血字的研究(13)
“当时已经时近凌晨一点,风雨交加,凄清惨淡。可我心里却欣喜若狂。你们可以想像,一件二十多年每天都朝思暮想的事,终于触手可及时,我会多么高兴。我点了支雪茄,吐着烟雾,来稳定紧张的情绪。由于异常激动紧张,我的太阳穴怦怦乱跳,手也不住地颤抖,我似乎看到了老约翰和可爱的露茜在冥冥之中向我微笑,他们的样子非常清晰,就像我看得清你们一样。一路上,他们总是在我的前面,一边一个,跟我来到布瑞克斯顿路的那所空宅。”
“街道上空无一人,只有淅沥的雨声。我回头看了看垂伯,他缩成了团,醉得昏睡过去。我晃着他的肩膀说:‘到地方了,下车吧’。他说:‘好的,车夫。’我想,他一定以为到了郝黎代旅馆,因为他二话没说,就走下车来,跟我走进了空屋前的花园。不过他还是摇摇晃晃,我不得不扶着他走,以防跌倒。我们进了前屋,我敢发誓,费瑞厄父女一直走在我们前面。‘怎么这么黑。’他边说,边乱跺着脚。‘一会儿就有亮了。’我说着便点燃了一支随身带来的蜡烛。我把脸转向他,同时用蜡烛照亮了脸,接着说:‘伊瑙克·垂伯,你还记得我吧!’他还未完全清醒,半醉中瞧了我好半天,突然脸上流露出恐怖的表情,开始抽搐起来,看来他认出了我。他马上面如死灰,摇晃着向后退,我看见他额头上滚下了豆大的汗珠,牙也在不住地打颤。见他这副模样,我忍不住狂笑不止。我早知道,复仇是件顶顶痛快的事,可还是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滋味。我说:‘你这个恶魔!我满世界地追你,从盐湖城到圣彼得堡,你总能逃命。现在一切都该结束了。咱们之中有一个,永远也见不到明天的日出了。’我说这番话的时候,他不断向后退。他一定以为我是疯了。我确实和疯子差不多,太阳穴上的血管像敲鼓一样乱跳不止,要不是血从我鼻子中流出来,使我轻松一些的话,我想我的病就先要了我的命。‘你说露茜·费瑞厄现在怎么样了?’我边叫着边锁上门,并把钥匙在他眼前晃了几下,‘惩罚实在是来得太慢了,可是现在总算到时候了。’我看他简直怕得要命,嘴唇颤抖着,想要讨饶,但他自己也很明白,那是无济于事的。他结结巴巴地说:‘你想谋杀我吗?’我说:‘这根本谈不上是谋杀。处决一条疯狗,怎么能说成谋杀!你们杀死我未婚妻的父亲,又抢走了她,折磨死了她,这整个过程你有半点怜悯吗?’他争辩:‘不是我杀了她的父亲。’‘但是,是你碾碎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厉声喝道,一边把毒药盒子送到他面前,‘让上帝裁决吧。拣一粒吃下去。一粒死,一粒生。我吃剩下的一粒。都来看看,上帝是否公道,或者叫赌运气。’他吓得躲到一边,大叫饶命。直到我用刀抵着他的喉咙,他才吞下了一丸,我吞下了另一丸。我们相对而坐,僵持了一两分钟,看到底谁死谁活。他脸上开始显现痛苦的表情,我知道他中毒了,而且当时他那副嘴脸奇形怪状,让我发笑。我把露茜的婚戒举到他眼前,可一会儿,他便伸着两手,摇晃着,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我用脚翻他过来,没有心跳了,他死了!”
“这时,鼻子里的血流个不停,可我毫不在意。我突发灵感,便在墙上写了一个血字。这也许出于一种恶作剧,想把警察引入迷途;我当时心情极好,想起了一个德国人在纽约被害事件,死者身上就写着拉契这个字,当时报纸上还分析是秘密党所为。我当时想,这个字既然使纽约人头疼,也会使伦敦人大惑不解,我于是用手指蘸着鼻血在墙上找个地方写下了这个字。然后,我回到马车里,仍然是空无一人的雨夜。走了一段路,我一摸衣袋,发觉戒指没了,我大惊失色,因为这是露茜留下的唯一纪念物。我想我是把它遗落在空宅了,于是掉头回去。我把车子停在附近一条横街上后,便壮着胆子走向空宅,为了追回戒指,我无所畏惧。我刚走到房门便与从里面出来的警察撞了个正着。为了解除他的戒备,我只好装成醉鬼。”
“这是我杀死垂伯的全过程。接下来我要用同样的办法去杀死斯坦杰森,这样我就再也没有挂怀的事了。我知道他在郝黎代旅馆,但我转悠了一天也不见他走出旅店。我猜想他可能因为垂伯去而不归,心生戒心。他确实精明狡猾,防范严谨。但他要以为躲在屋里就可以防住我就太自以为是了。很快,我查明了他卧室的窗户。”
“次日清晨,我便用旅馆外面胡同里存放的梯子爬到他的房里,并叫醒了他,告诉他说应该为以前所杀的人偿命了。我给他讲了垂伯死的情况,并且让他也效仿着挑一丸药,但他不想接受我给他活命的机会,他跳起来扑向了我。出于本能,我举刀刺向了他的胸部。不管方法怎样,结果都是死,因为上天不会允许他那只罪恶昭昭的手拿起那只无毒的药丸。我还有几句话要说,说完了也好,因为我感觉我的生命快结束了。大功告成后我又赶了两天马车,我想努力干几天以积攒回美洲的路费。那天,我在广场上等客,一个乞儿在打听我的名字,他说,贝克街221号乙有位先生要雇我的车,我当时毫无戒心地跟着来了,以后就是这位年轻人用手铐干净利落地把我的手铐上了,动作之迅速麻利倒使我大开眼界。各位,这就是我的全部经历。你们可以把我当成凶手来看待,但在我看来,我和你们一样,也是一名公正的执法官。”
故事讲得惊心动魄,悬念迭起,他给人的印象又是如此深刻,我们听得简直入了神,连两位经历丰富的职业侦探都似乎忘了这是在录口供。他讲完之后,我们一阵沉默,只有速记笔在纸上的沙沙声打破了沉寂。福尔摩斯最后说道:“我还要知道一点,在我登出广告后,你是指使谁来领取戒指的?”他颇为自得地挤了挤眼:“我可以告诉你们我的全部活动,但决不危害别人。看到广告,我也曾猜测这是个陷阱,可我实在不愿意放弃任何可能找到戒指的希望,我的朋友自告奋勇替我走一遭。我想,你不得不承认他干得的确很漂亮。”“确实漂亮。”福尔摩斯如实相告。这时警察正色说道:“那么,诸位先生,我们必须按法律办事。本周四,他将要提交法庭审讯,请各位务必出庭。庭审前,我负责看管他。”说完,按响了门铃,两名看守进来将杰菲逊·侯伯带下去了。我和福尔摩斯走出警局,乘车回住处。
十四、尾声
我们事先都接到了本周四出庭作证的通知,但那天却没有前去作证的必要了。案件已由一位更高级的法官受理,杰菲孙·侯伯被转到另一个极为公正的法庭去审判了。原来,他被捕的当晚,血瘤便迸裂了。他第二天被发现时已死在狱中地板上,平静地微笑着,好像在临行前回首一生的事业并未荒废,夙愿得偿欣慰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