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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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血字的研究(12)

杰菲逊·侯伯从此在山林中过着野人般的生活,但复仇的信念早已刻骨铭心。这时,城里风传说一个怪人时而出没在山林,时而出没在城郊。一次,一颗子弹呼啸着穿过斯坦杰森的窗子,在他的不远处开了花。还有一次,垂伯经过一片断崖,突然从上方滚落下来一块巨石,他立即卧倒才幸免于难。他们两人很快便意识到被谋杀的企图,于是他们亲率兵马搜捕山林,打算斩草除根以绝后患,但他们没能成功。于是,他们以守为攻了,加强防范和减少外出活动。一段时间过后,再没有反常事件发生,他们觉得可以放松警惕了,他们希望侯伯的复仇心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淡漠。

可事实恰恰相反,侯伯的复仇心非但未减弱,反而更强烈而持久了。他本来就意志坚定,除了复仇,他的生命再没有别的内容。但他也是个实际的人。很快他便意识到,虽然他体格健壮但也难以承受过度的操劳,风餐露宿,食不果腹。长此以往,等不到复仇他便会像野狗一样死在山林中了,如果真的如此,那正中了仇人的下怀。于是,他又回到了内华达的矿上,打算养精蓄锐,东山再起,而不致死于贫困。

他本打算一年以后回来,但其间发生了种种情况使他不得脱身,一走就是五年。五年后的今天,复仇之火仍灼烧着他,恰似当年站在费瑞厄坟墓旁那般强烈。他乔装改扮,更名改姓,回到盐湖城来。他只求伸张正义,并不顾惜生命。到达盐湖城后,等待他的是不能再糟的消息。不久前,摩门教发生了分裂,年轻的教徒反抗长老的统治,许多反叛者脱离教会,成为异教徒而远走他乡。垂伯和斯坦杰森也身在其中,但下落不明。据说,垂伯变卖了家产,离开时已成为百万富翁,而斯坦杰森却窘迫困顿。至于他们身在何处,则不得而知了。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困难,不论从前的仇恨多深,一般的人恐怕也要偃旗息鼓了。但是,杰菲逊·侯伯却更加坚定。他带着少得可怜的盘缠出发了,逐个城市地追逐他的仇人。没钱时,他便打零工度日。一年年过去,黑丝成了白发,但是,他仍执著地漂泊下去,如同一只执著而敏锐的猎犬。他把全部精力都倾注在复仇事业上,为此,他用一生作为代价。真是上天有眼,他仅仅凭着窗口的一瞥,便认定了仇人。他终于在俄亥俄州的科里夫兰城找到了仇人。他回到他破败的栖居地,准备实施复仇计划。但不巧的是,垂伯那天也从窗口中认出了他,并且发现了他眼中暗藏的杀机。于是在私人秘书斯坦杰森的陪同下,他找到了一位负责治安的法官,言说他正被一个旧情敌追杀,危在旦夕。当下,侯伯便被捕入狱,因为没有保人,在狱中呆了几个星期。再出来时,垂伯和他的秘书早已去了欧洲。

侯伯的复仇计划又宣告失败。但他并未气馁,仍旧继续追踪。但经济的拮据使得他不得不工作赚钱,积攒路费。终于有了足够的盘缠,他便前往欧洲了。在欧洲,他仍是逐个城市地搜索仇人;没了钱,他便做任何能赚钱的事。可不幸的是,他一直没追上他们。当他到达圣彼得堡时,他们已经去巴黎了;他一到巴黎,又听说他们去了哥本哈根;当他赶到哥本哈根,他们又以几天之差去了伦敦。他终于在伦敦使他们走投无路。至于后来在伦敦发生的事,我们最好还是看一看华生医生日记中详载的这个老猎人自述的故事。当然,这个故事我们在前面已经读过了。

十三、华生回忆录的补述

落网的凶手疯狂的抵抗显然不是针对我们的敌意的表示,当他意识到自己的反抗徒劳无功时,便温顺地笑了,并表示,希望刚才的反抗没有伤着我们。他对福尔摩斯说:“我知道你要送我去警察局,我的马车就在门外,你要是松开我的腿,我可以自己上车,你知道,抬我上车并不容易。”

葛莱森和雷斯德认为他的要求没有道理。可是福尔摩斯却答应了,解开了绑在他脚脖上的毛巾。他站了起来,舒展了一下腿,像是想证实它们是否真的重获自由似的。我至今还记得,我当时心中暗暗惊叹于他的高大健壮,脸上经长年所练就的刚毅坚忍也是非同一般地吸引人。

他看着我的同伴,由衷地佩服说:“如果警察局长有空缺职位,我觉得你再合适不过。你对这个案子的侦破手段,非同一般的谨慎周密。”福尔摩斯对那两个侦探说道:“我们最好一起去。”雷斯德说:“我来赶车。”“可以,我和葛莱森坐在上边,还有医生,你是否有兴趣和我们同去呢?”我欣然接受了,与众人一同下了楼。我们的罪犯并没有企图逃走的打算,他平静地坐上自己的马车,我们也坐进去。雷斯德驾起马车,不久,我们便抵达目的地。我们来到一间小屋,一名警官迅速记录下凶手与被害者的姓名。警官冷漠呆板,机械地履行完程序,最后他说:“杰菲逊·侯伯先生,你将在本周内提交法庭审讯,在此之前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将作为呈堂证供。”

侯伯缓慢地说:“先生们,我要说的话很多,想把事情的整个经过都告诉你们。”

这个警官问道:“你不认为在审讯时说会更好吗?”他回答说:“我恐怕等不到审讯了。你们别见怪,我不是指自杀,你是医生吗?”他说着,便把一种锐利的眼光投向我。我说:“是的,我是医生。”“那烦请你按按这里。”他微笑着用带着手铐的手指着胸口说。我的手一触摸到他的胸部,立刻感到他的心跳不同寻常。他的胸腔震动,似乎在一座摇摇欲坠的建筑中开动了一架马力十足的机器。在寂静中,我能听到来自他胸腔里的轻微嘈杂声。我叫道:“怎么,你患有动脉血瘤症!”

他平静地说:“他们都这样说。上个星期,我看了一位医生,他说,过不了几天,血瘤会破裂。这已是老病,一年坏似一年。病根是我在盐湖城山林中种下的,风餐露宿,积劳成疾,便得了此病。现在我已报仇雪恨了,死亡对我来说毫无意义。但我还是愿意澄清这个事实,别让人以为我是一般的杀人犯。”警官和两个侦探迅速地交流了一下,商量他的提议是否合理。

警官问道:“医生,你认为他的病确实有突发的危险吗?”我回答说:“确实如此。”警官于是说道:“如果果真如此,依照法律,我们的职责是优先录取口供,那么你可以交代了,不过,你所有的证词都要记录在案。”“我坐着说行吗?”犯人边说边不客气地坐了下来,“我的病极易使我疲劳,况且半小时前我还抗争了一阵,那只会使我更累。我已是行将就木的人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所以,我的每一句话都是实话。至于你们的处决,对我无所谓。”

杰菲逊·侯伯说完,就靠在椅背上,说出了以下惊人的供词。讲述时,他神情自然,条理清晰,娓娓道来,似乎在讲一个事不关己的故事。我发誓,这一补充证词句句属实,因为这是我趁机从雷斯德笔记上拷贝下来的。他是按犯人的供词原始讲述逐词逐句记录下来的。

他说:“我之所以视他们两人为仇人,是因为他们作恶多端,害死两个人——一对父女,他们为此以命还命也是罪有应得。这个罪行跨时太久,我不可能为你们提供任何罪证去指控他们。但我知道他们有罪,我便要集法官、陪审团和刽子手于一身来处置他们。如果你们是真正的男人,站在我的角度上,你们也一定会像我一样做的。”

“我刚才说到的那个姑娘,二十年前本是我的未婚妻,可是她却被强制与垂伯成婚,以至抱恨而死。我从她遗体的手指上把婚戒取了下来。我当时就暗暗发誓,一定让垂伯意识到自己的罪恶,目睹戒指而死。我千辛万苦地踏遍两大洲追逐着这两个仇人,戒指一直随身携带。他们想用疲劳战术把我拖垮,但他们真是枉费心机。现在即使我明天就死,也没有遗憾了,因为我知道我用一生从事的事业已经出色地完成了。两个仇人都已被我亲手杀死,我的生活的全部意义也随之而去。”

“他们是富翁,而我却是一个穷鬼。因此,追踪他们对我来说并非易事。我刚到伦敦时,差不多身无分文了,所以必须找个工作来维持生计。我选择了较为擅长的赶车工作,这对我来说非常容易,只要每星期缴纳给车主一定量的租金,剩下的留给自己,可余钱并不多,勉强糊口。难的是我不认识路,我觉得伦敦的街道比任何城市的都复杂难记,我只好随身带张地图,熟悉了一些大旅馆和主要车站后,才渐渐顺起手来。好长一段时间,我才找到他们的住处,还是在无意中碰上的。他们在泰晤士河对岸坎伯韦尔的一家公寓下榻。谢天谢地,他们终于在我的掌握中了。我留了胡子,以使他们认不出我。我便紧紧跟随他们,以待时机。我发誓,这一次决不能再失败。”

“即便如此,他们还是险些逃脱。他们无论到什么地方,我都如影相随。有时赶车,有时步行,然而还是赶车跟踪是最佳方法,他们无法摆脱我。这样,我赚钱的时间只有在清晨或夜晚,因此我不能按时缴纳租金了,但为了报仇,这都无所谓了。可他们也并非等闲之辈,他们一直很谨慎小心,不单独外出,不夜间出行。足足两个星期,我都没发现他们单独行动。垂伯倒是经常喝得东倒西歪,但斯坦杰森却从不马虎大意,以致我总找不到机会下手。可我并不灰心,等待就有希望,我只担心我的病会过早发作,使我含恨九泉。”

“终于有一天傍晚,我正赶车在他们住的陶尔魁里街区徘徊,忽见一辆马车停在他们门前,然后有人拿行李,接着他们两人出来上了车。我远远地跟着他们,心里却害怕他们又要搬家。他们在万斯顿车站下了车,我也跟着进了月台,听他们打听去利物浦的火车,值班员告诉他们,刚发出一班车,下一班要在几小时后,斯坦杰森似乎很懊恼,而垂伯却有些手舞足蹈。我走在离他们很近的人群中,能够清楚地听到他们之间的谈话。垂伯说他要办点私事,很快回来,可他的同伴却想阻止他的单独外出。垂伯说,这是有关他私人不便对人说的事,只能单独去。我没听清斯坦杰森的对话,但垂伯随即破口大骂,说他只不过是仆人罢了,有什么权利对他横加指责。这样,他的同伴自知没趣,便就此作罢,告诉垂伯,他会在郝黎代旅馆等他。垂伯说他十一点之前回来,便离开了车站。”

“我终于等到了一个绝好的机会,真是天不负我,只要他们一分开,便彼此孤立无援,我就能够各个击破。但我并未草率行事,我要让他们在临死之前清楚地知道是谁杀了他们,为何杀他们,这样才是完满的复仇行动。我早已计划好,他们罪有应得、恶有恶报的大限之日已到。巧得很,前几天坐我车的一个布瑞斯顿路一带看房的人把一把钥匙落在我车上了,在他领取之前,我弄了一个模子,然后配了一把。这样,我便在伦敦城中拥有了一个可以自由行事不受干扰的地方了。万事俱备,关键在于如何把垂伯弄到那个屋子里去了。他走着走着,不时地走进一两家酒馆,在最后一家酒馆呆了半个小时,出来时显然又喝多了,摇摇晃晃地叫了一辆双轮小马车,便上了车。我紧紧尾随其后,经过滑铁卢大桥后又走了好几英里。最后,我很奇怪,他又回到了原来的住处,我简直不知道他回去做什么,可我还是跟了过去,把车停在离房子一百码的地方。他进了屋,马车便离开了。请让我喝杯水,我渴得要命。”我把水递给他,他一饮而尽。

他接着说:“我感到好多了。接着说,我等了足有一刻钟甚至更长一点,屋子里突然响起一阵打架似的争吵声,接着房门大开,垂伯走了出来,后面跟着我不认识的小伙子。小伙子揪着垂伯的领子,到了台阶边便用力一推,接着又一脚,垂伯被踢到了大街上。他晃着木棍大声喊道:‘杂种!看你还敢不敢欺负良家妇女!’他愤怒至极,如果那个恶棍不夺路而逃,他一定会狠揍一顿呢。垂伯跑到路口转弯处,见了我的马车,连忙招呼着跳上了车。他说:‘赶快去郝黎代旅馆。’”

“我一见他上了我的马车,真是欣喜若狂,心脏高兴得怦怦直跳。我真怕由于过度兴奋,在这千载难逢的时刻,它会坏了我的事。我把车赶得很慢,筹划着如何复仇。我可以把他拉到乡下偏僻处一算总账,我正犹豫间,他帮我解决了这一难题,原来他又犯酒瘾了,让我把车停在一家酒店门口,等着他。他直喝到酒店打烊,出来时已经烂醉如泥了,我知道,我已稳操胜券了。”

“你们别以为我会乘他不备杀了他,那样做只是执行严正的审判而已,我是决不会那样做的。我做出一种决定,这个决定会提供—个能给予他一线生机的机会。我在美洲流浪期间曾做过各种工作,一度在‘约克学院’实验室做看门人和清扫工。一次,教授在讲解毒药时把一种叫生物碱的东西给学生们看,这是他从美洲土人制造毒箭的毒药中提炼出来的,其毒之烈,只沾一点,人就立即毙命。我记住了那个药瓶的位置,没人时便倒了一点出来。我是个天才的药剂师,把这些毒药做成了易溶的小丸。我便把它们放进盒子,一个有毒的,一个无毒的。我想,一旦有机会,便让两位仇人一人一盒,由他们每人先服一丸,剩下的归我。这样一来,如同枪口蒙上手帕射击一样,无声地置人于死地,并且听天由命。从那时起,我一直把药盒带在身边。现在它们终于派上用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