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债何时休
记得我小时候父亲讲过一句话:“人情是个债,提起锅儿卖。”我不大理解,缠着问是什么意思,父亲说的大意好像是为了撑面子,不得不送人情礼。我气愤地说了句,我就死活不要这“面子”,弄得父亲哭笑不得。
岁月流逝,我也做了父亲,同时也明白了“人情是个债”的内涵。时下,婚丧嫁娶要“添情”,乔迁之喜要“添情”,生子立后要“添情”,老人祝寿、小孩生日都要“添情”,凡此等等。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礼尚往来,人之常情,本无可厚非。可干什么事情都有个度,超过这个度,就走向反面。有人戏言,如今的“人情债”比国民党时期的苛捐杂税少不了多少,简直不堪重负。就拿嫁娶来说,70年代的农村,一般“添情”都是1元钱,80年代涨到了5元至10元,90年代20元也并不算多了。人情涨价,攀比之风盛行。说实话,现在大多数农民还不富裕,今天“添情”,明日送礼,日积月累就很可观,致使群众有苦难言,日子越来越紧巴。生活中我们常听到人们议论人情负担的话题,尽管大家憎恶,可积习似乎难以改变,说归说,还得循规蹈矩。
有人说,人情只要送出去,到自己有事时还能收回来。我看未必。那些大小官员通过“添情”或许还有可能发点小财,普通老百姓能求得收支平衡,就已经是谢天谢地了,有不少人反倒弄得入不敷出。有例为证,某公干的是看大门的差事,月工资百十来元,到了“添情”旺季,收入几乎全都用于人情。巴望着自己有了事一定收回,结果事到临头,一笔账算下来反而欠债5000元,他寒心地流下眼泪。人情已成为一种无形的重负,似乎人人都明白,但谁也无力解决。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随着两个文明建设的不断加强,广大干部群众应当自觉破除生活中的陈规陋习,社会舆论也应当提倡新事新办,移风易俗。我们需要逐步形成一个健康文明的良好社会风气,人情份子之类的现象才能凉下去。
(原载《宁夏日报》1994年6月9日第三版)
作者(右)与新疆兵团建工师党委宣传部长曾其祥同学在北京八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