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研究指导思想
1.4.1 系统论
系统论是研究客观现实系统共同的特征、本质、原理和规律的科学,它主张从整体出发,研究系统与系统、系统与组成部分以及系统与环境之间的普遍联系。系统论最初是20世纪40年代由美籍奥地利生物学家贝塔朗菲创立的一门逻辑和数学领域的科学,他提出,系统是“相互作用的多元素的复合体”,陈禹等(2006)对系统的概念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由一些元素(子系统、部件)通过相互作用、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组成的具有一定功能的整体。”这一定义清晰地指出了系统是一个具有多元性、相关性和整体性特点的复合体。其中多元性是指系统内存在多个有差别的事物,是多样性和差异性的统一;相关性是指系统、要素、环境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系统中每个要素都依赖于其他要素的存在而存在,一个要素发生变化,往往会引起其他的要素也随之变化,进而引起系统的改变;整体性是指系统是由它的所有组成部分构成的统一整体,具有整体的结构、整体的特性、整体的状态、整体的行为、整体的功能等。
整体性是系统论最基本的观点,正如贝塔朗菲指出:“普通系统论是对 ‘整体’和 ‘完整性’的科学探索。”整体性通常表述为“整体大于它的各部分的总和”,并把它作为系统论的一个定律。整体性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系统的性质、功能和运动规律不同于它的组成要素的性质、功能和运动规律;其二,作为系统整体中的组成要素具有它自身所没有的整体性,与它们在独立时有质的区别。为了提高系统的整体功能,增强系统的整体效应,必须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在认识和改造系统时,必须从整体出发,从全局考虑问题,从系统、要素、环境的相互关系中探求系统整体的本质和规律;注意整体的集合性;使各要素的结合保持合理,注意从提高整体功能的角度去提高和协调要素的功能。提高要素的机制,是提高系统整体效应的基础。
优秀散打运动员的成长过程是由一些或长或短的阶段组成的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培养过程,由于受人体的生长发育规律、竞技能力的形成与发展规律以及项目特点的影响,不同的训练阶段都会存在着自身的训练目标和任务,因而训练手段和方法也表现出一定的差异。但各阶段并不是各自孤立存在的,而是表现出既相互区别又相互紧密联系的复杂关系。共同服务于最大限度地发掘运动员的竞技潜力,并适时地在重大的比赛中创造出优异运动成绩的最终目标,从而表现出了鲜明的整体性特征。因此,在优秀散打运动员不同成长阶段的训练过程中,既要最大限度地实现不同阶段的训练任务和目标,同时又要兼顾整体目标的实现,避免出现为了局部利益而损害整体利益的现象。“早期专项化训练”就是盲目地突出了局部的利益,而造成了整体利益的巨大损害,且造成的后果是不可逆的,因而危害极为严重。
1.4.2 矛盾论
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法则,也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法则。作为唯物辩证法范畴的矛盾,就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关系,或者说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称同一性,它们是矛盾所固有的两种相反而又相成的基本关系或基本属性,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并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之中”,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普遍存在着矛盾运动,因而矛盾具有普遍性的特点;同时,不同的事物、不同的运动形式又都包含着各自特殊的矛盾,从而使自己与其他事物、其他运动形式相区别,而且即使是同一运动形式的不同过程或不同阶段也存在着特殊的矛盾,因此矛盾又具有特殊性的特点。只有了解了事物发展过程及其阶段矛盾的特殊性,才能把握这一过程的本质和各阶段的特点。在构成事物的复杂矛盾群体中,各种矛盾的力量是不平衡的,它们在事物发展中占有不同的地位,起着不同的作用。毛泽东指出:“世界上没有绝对平衡发展的东西,我们必须反对平衡论或均衡论。”有的矛盾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有的矛盾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性的作用。根据它们所起的作用,前者称为主要矛盾,后者则称为次要矛盾。
优秀散打运动员的成长过程是一个事物不断发展的过程,在这一个过程中广泛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从矛盾论的角度来看,在这些各种矛盾交织的矛盾群体中,必然存在着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并且这些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还会随着时间和条件的改变发生转化:主要矛盾转变为非主要矛盾,次要矛盾则转变为主要矛盾。例如在散打运动员成长的初级阶段,心理稳定性与竞技能力之间的矛盾属于次要矛盾,但随着运动员年龄的增长以及内外环境的改变,在一定阶段则会转变为主要矛盾。因此,正确地理解矛盾的对立统一关系及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之间的转化关系,对于我们认识优秀散打运动员成长过程中不同阶段训练的特征及采取针对性的训练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