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数字出版概念界定
数字出版作为产业已经有了较大发展,但它仍然是一个新概念,一些权威工具书如《中国大百科全书》(2009年第二版)、2007年国际中文版《大英百科全书》(修订版)等均未收录。而电子出版(Electronic Publishing)、网络出版(Net Publishing,Web Publishing,Internet Publishing)、在线出版(Publishing Online)、离线出版(Publishing Offline)、无线出版(Wireless Publishing)、移动/手机出版(Mobile Publishing)、泛网络出版(Network Publishing)、跨/多/富/全媒体出版(Cross Media Publishing,Multi-media Publisihing,Rich Media Publishing,All-media Publishing)等相近或相似术语的存在和不断涌现,无疑加剧了当前在“数字出版”这一词语理解和使用上的多元甚至混乱局面。仔细梳理上述名词,“电子出版”“网络出版”和“数字出版”是其中使用范围最广而且内涵和外延最接近者,也最容易被混用。其中,“电子出版”一词出现最早,同时也是迄今为止被正式认可程度最高的用语。一些权威或有重要影响的中英文参考工具书往往收录“电子出版”词条而不收录其他两个,或可从侧面证明这一点。下面,首先来看权威或较有参考价值之中英文文献对这三个术语的界定。
2.1.1 电子出版
《大英百科全书》(Britannica)认为电子出版是“计算机网络或磁盘上的出版。指以计算机可读的形式生产文献,并通过计算机网络或者其他载体如CD-ROM等发行”。这个电子出版定义明确指出了封装型和网络型两种电子出版物。
微软的《因卡塔》(Encarta)认为“电子出版是出版以计算机网络来分销的信息或者以计算机来使用的信息”。这个定义着重强调了网络出版。
《韦氏字典》(Merriam-Webster Dictionary)将电子出版定义为“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传播或信息以计算机可读格式生产的出版”。这与《因卡塔》的定义最为接近。
2010年第六版《辞海》只有对“电子出版物”的定义:现代出版物主要种类之一,以数字代码方式,将图、文、声、像等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电、光、磁介质的载体上,通过计算机或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读取使用的出版物。
2009年第二版《中国大百科全书》的“电子出版”词条:大众文化传播活动的一种。利用计算机技术将图、文、声、像、影及动画等内容信息经过编辑加工后,通过编程或多媒体著作工具,按特定的数据结构和相应的控制信息组织起来,以数字代码的形式存储在磁、光、电等载体上,通过计算机或者具有类似功能设备的内嵌解码器交互式回放,以记载、传播、积累和普及科学文化知识,进行思想和信息交流。
我国自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的《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电子出版物定义为“以数字代码方式,将有知识性、思想性内容的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固定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电子阅读、显示、播放设备读取使用的大众传播媒体,包括只读光盘(CD-ROM、DVD-ROM等)、一次写入光盘(CD-R、DVD-R等)、可擦写光盘(CD-RW、DVD-RW等)、软磁盘、硬磁盘、集成电路卡等,以及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其他媒体形态。”这一定义虽然明确地列举了作为管理对象的几类电子出版物,但是界定时限定词过多,窄于实际应有的内涵,表明从科学定义的角度来讲它是有欠缺的,不过作为政府管理部门的工作定义则未尝不可:一方面因管理工作需要考虑实践背景、历史渊源、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等因素;另一方面,《规定》与2002年起施行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似为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的定位,两者配合基本上可以涵盖当前重要的被管理对象。
2.1.2 网络出版
2002年由新闻出版总署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出台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对当时主要的网络出版形式——互联网出版作了界定,即“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该规定并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资格和“作品”的范畴作了进一步限定。从这几年的发展状况来看,网络出版中的网络并不局限于互联网,还可以是无线网络、卫星网络等。
关于网络出版的定义,争议焦点主要还是“口径”问题,即在多宽的范围内认可网络出版。这种争议也延续到稍晚出现的“数字出版”一词,即数字出版究竟只是一种数字化的出版,还是可等同于数字传播(具体辨析参见“2.1.4相关概念辨析”部分)。大致说来,清华大学熊澄宇教授和北京大学谢新洲教授的意见可以代表在这个问题上的两种不同倾向。
熊澄宇认为,网络出版尽管有不同于传统出版的新特点,如可以人机交互、即时更新、海量存储等,但在出版的内涵上并没有发生实质变化,并强调网络出版不等于网络信息传播。持类似观点的人,通常把网络出版看作传统出版过程虚拟化和传统出版物网络化的结合,因此很自然地要求网络出版具备传统出版的诸多要素,比如原有的工作环节、业务部门、管理机构甚至整个业务流程等。此外,通常还强调网络出版的主体合法性。例如:“网络出版应包括网络选题、网络组稿、网络审稿、网络编辑加工、网络发行和网络出版管理等环节”;“网络出版(Web Publishing)是利用计算机网络,特别是因特网传播信息的出版行为。凡出版行为都有出版管理部门、作者群、编辑出版部门、发行部门、读者群等基本要素,缺一不可”。
而谢新洲则认为:“信息通过互联网向大众传播的过程都可以叫作网络出版”;“要跳出传统出版的概念,把网络出版看成一个全新的事物,一种新的信息传播方式。”持类似观点的人较少用传统的概念与规则对网络出版加以限制和框范。具体如:“网络出版就是利用因特网的各种技术来实现信息在网上的快速、大量、广泛和所谓自由的传播”;“所谓网络信息出版,是一种借助计算机网络而实施的信息传播方式,由某个或某些个人或组织,出于一定的社会目的,把一些特定的信息收集并进行整理、编辑,定期并较长期地放在比较固定的赛博空间(Cyberspace)中某个地方或传给需要者,供人阅读浏览”;“网络出版就是运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发表、记录、存储、阅读的信息传播方式”。
这种“出版—传播”范围之争也延续到了后来的数字出版定义之中。我们主张为实践和研究方便计,管理工作中可以有工作定义、研究工作中可以界定操作定义,至于相对抽象的科学定义,因为对象尚在发展演化之中,内涵、外延的宽窄还未到可以最后论定的时刻。
2.1.3 数字出版
关于数字出版,主流意见相对统一。2010年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关于加快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认为:“数字出版是指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内容编辑加工,并通过网络传播数字内容产品的一种新型出版方式,其主要特征为内容生产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产品形态数字化和传播渠道网络化。目前数字出版产品形态主要包括电子图书、数字期刊、数字报纸、数字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网络原创文学、网络地图、网络教育出版物、数据库出版物、手机出版物(彩信、彩铃、手机报纸、手机期刊、手机小说、手机游戏)等。”这与早前一些研究者关于数字出版的定义,尤其在内涵的界定上是基本相符的。如谢新洲认为“所谓数字出版,是指在整个出版过程中,从编辑、制作到发行,所有信息都以统一的二进制代码的数字化形式存储于光、磁等介质中,信息的处理与传递必须借助计算机或类似设备来进行的一种出版形式”;徐丽芳认为“数字出版,就是指从编辑加工、制作生产到发行传播过程中的所有信息都以二进制代码的形式存储于光、磁、电等介质中,必须借助计算机或类似设备来使用和传递信息的出版”;张立认为“数字出版是指用数字化的技术从事的出版活动……广义上说,只要是用二进制这种技术手段对出版的任何环节进行的操作,都是数字出版的一部分。它包括原创作品的数字化、编辑加工的数字化、印刷复制的数字化、发行销售的数字化和阅读消费的数字化。数字出版在这里强调的不只是介质,还包括出版流程……所以,数字出版既包括了新兴媒体的出版,也包括了传统媒体的出版”。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拟采用属加种差之定义方法来再次界定数字出版,即所谓数字出版,是指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内容的编辑加工、复制或发行,出版物内容(母版)以二进制代码形式存在且没有物理形态复制品存货的出版活动。其中数字技术(Digital Technology)是与电子计算机相伴相生的科学技术,它是指借助一定的设备将图、文、声、像等各种信息转化为电子计算机能够识别的二进制数字“0”和“1”后进行运算、加工、存储、传送、传播、还原的技术。数字技术如只用于出版的某些业务环节,那么与其称之为数字出版不如称之为出版的数字化更为合适。比如,当前出版社常规的图书出版过程中,作品及其编、校、排都是数字化的,但是不能说这种出版是数字出版;或者编、校、排甚至发行都是数字化的,如经由网络书店销售的纸介质图书,但其出版仍不能称作数字出版。而按需印刷,尽管其最终产品形态是印刷出版物,但是一则其出版物内容的母版仍是以二进制代码形式存在的,二则它也符合复制品零库存要求,所以目前将其视为数字出版的一种仍然是相宜的。
2.1.4 相关概念辨析
如前所述,电子出版、网络出版与数字出版是三个经常被混用的术语,但是如果仔细分析,它们之间还是有区别的。
首先,这三个术语出现和流行的时间有先后。《韦氏字典》将“电子出版”正式使用时间定为1977年,这一词语也一直沿用至今。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互联网的兴盛及其应用普及,“网络出版”成为国内媒体乃至学术论文中的常用术语。但是随后出现并盛行的手机出版物、通过阅读器阅读的电子书等新型出版物似乎溢出了网络出版物的范畴,于是开始启用“数字出版”这一术语。它出现的确切时间很难考证,不过通过查找中国知网,发现在2000年左右的一些中文论文甚至论文题目中开始出现这个词语。2005年7月,第一届中国数字出版博览会在北京召开。似乎是在此前后,“数字出版”这个术语开始被媒体和研究文献广泛采用了。
其次,这三个术语的适用范围也有差异。电子出版和数字出版都可以用来指印刷出版的印前部分,涵盖利用计算机进行的编辑加工、排版印刷等活动,网络出版则没有这一用法。尽管从严格意义上讲,称其为出版的电子化或者数字化也许更加准确。这方面的发展最早出现于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光学机械式第二代照排机就利用计算机来控制字盘或者鼓上的字符。1965年德国推出阴极射线管式第三代照排机,所有字模都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在计算机内。80年代中期,通过个人计算机进行文字图像综合处理的整页拼版系统——桌面出版系统(Desk Top Publishing,DTP)问世,电子编辑和电子排版技术在出版领域从此日益普及。随后,数码打样、计算机直接制版(Computer to Plate,CTP)、数字印刷等技术都极大地推动了印前乃至印刷数字化的发展。时至今日,致力于实现印前、印刷及印后工作流程综合数字化(Digital Workflow)的CIP3(Computer Integrated of Prepress, Press, Postpress)乃至CIP4(加入Process一词)也已成为现实。
最后,这三个术语的内涵和外延虽然相近,但也不完全一样(见图2-1)。电子技术既包括数字电子技术,也包括模拟电子技术。以激光视盘(LCD)为例,它是运用电子技术制作的电子出版物,但是它记录的却是模拟信号。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艾尤·阿米仁(Eyal Amiran)认为:数字出版是两个传统概念的结合,即数字化和电子出版。但是,随着磁带、黑胶唱片等模拟电子出版物被逐渐淘汰,数字出版和电子出版无论从内涵还是外延来看都逐渐趋同。至于网络出版,显然它不包括封装型电子出版物或数字出版物,因此可算作其他两个概念的下位类概念。但是,随着CD-ROM等封装型载体被认为是一种过渡型产品,其在世界出版舞台上风光不再,电子出版、数字出版和网络出版事实上有趋同的迹象。
图2-1 电子出版、数字出版和网络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