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小结
EDI是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它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国际贸易理论以及标准化理论的集成。
在建立标准体系之前首先应当对它们进行科学分类。EDI标准按领域划分为3个层面。第1个层面为应用层面,第2个层面为技术层面,第3个层面为法律层面,每个层面又由具体的小类标准组成。
EDI可根据业务需求的不同分为批式EDI和交互式EDI(I-EDI)。批式EDI指的是对参与方之间使用请求和应答方式的结构化数据交换没有特殊需求的电子数据交换。交互式EDI指的是为某种业务目的而在对话中进行预定义和结构化的数据交换,该交换符合语法规则,并且在一对协作过程之间以即时的方式进行。
在 EDI 标准化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没有哪一个标准能够独立完成一项完整的标准化工作,每项标准只能完成一项有限的工作。更多的情况是由多项标准来共同完成一项标准化工作。
在研究EDI标准化时,我们可以将EDI报文看成贸易单证,可以将电子报文的数据标准化与单证的数据标准化对照。电子报文由结构化的数据组成,其数据结构分为下面5层,即报文、段、复合数据元、数据元以及代码。与单证数据结构比较,单证的数据结构只有单证、数据元以及代码3层,因此EDI数据标准化相对来说要复杂得多。我们将EDI技术层面的标准与贸易单证的格式和数据元布局相比较可知,技术层面的标准化工作主要是制定电子报文的语法标准和规则标准,可以把语法看成单证格式标准。EDI的报文设计规则与指南主要是对代码、数据元、复合数据元、段以及报文的进行规定和限制,因此,我们可以将报文设计规则与指南看成单证中数据元的布局标准。为了确保电子数据交换的安全性可靠性必须制定法律法规。法律层面的标准主要是EDI交换协议和EDI行为守则。
EDI标准化的原理与方法是单证标准化原理与方法的延伸,它们虽然应用于不同的信息载体,但是基本原理和方法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