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司马光不凡的一生(2)
在生活方面,司马光节俭纯朴,“平生衣取蔽寒,食取充腹”,但却“不敢服垢弊以矫俗于名”。他常常教育儿子说,食丰而生奢,阔盛而生侈。为了使子女们认识崇尚俭朴的重要,他以家书的形式写了一篇论俭约的文章,强烈反对生活奢靡,极力提倡节俭朴实。在文中,司马光明确提出自己的观点:其一,不满于奢靡陋习。他说,古人以俭约为美德,今人以俭约而遭讥笑,实在是要不得的。他又说,近几年来,风俗颓弊,讲排场,摆阔气,当差的走卒穿的衣服和士人差不多,下地的农夫脚上也穿着丝鞋。为了酬宾会友“常数月营聚”,大操大办。他非常痛恶这种糜烂陋习,为此,他慨叹道:“居位者虽不能禁,忍助之乎!”其二,提倡节俭美德。司马光赞扬了宋真宗、仁宗时李亢、鲁宗道和张文节等官员的俭约作风,并为儿子援引张文节的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告诫儿子这句至理名言是“大贤之深谋远虑,岂庸人所及哉”。接着,他又援引春秋时鲁国大夫御孙说的话:“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对道德和俭约的关系作了辩证而详尽的解释。他说:“言有德者皆由俭来也。夫俭则寡欲。君子寡欲则不役于物,可以直道而行;小人寡欲则能谨身节用,远罪丰家。”反之,“侈则多欲。君子多欲则贪慕富贵,枉道速祸;小人多欲则多求妄用,败家丧身”。其三,教子力戒奢侈以齐家。司马光为了教育儿子警惕奢侈的祸害,常常详细列举史事以为鉴戒。他曾对儿子说过:西晋时何曾“日食万钱,子孙以骄溢倾家”。石崇“以奢侈夸人,卒以此死东市”。近世寇准生活豪侈于一时,“子孙习其家风,今多穷困”。在他的教育下,儿子司马康从小就懂得俭朴的重要性,并以俭朴自律。历任校书郎、著作郎兼任侍讲,也以博古通今,为人廉洁和生活俭朴而称誉于后世。
司马光秉性刚直,在仕途上亦能坚持原则,积极贯彻执行有利于国家的决策方略。而在举荐贤人、斥责奸人的斗争中,他也敢触犯龙颜,宁死直谏,当廷与皇上争执,置个人安危于不顾。特别是他担任谏官以来,从维护朝廷的根本利益出发,小自后宫封赠、外国供品,大至官员任免、边防治要乃至帝王继统,司马光历来指陈是非,直言敢谏,从来不隐瞒自己的观点。
帝王定选皇位继承人是直接关系封建国家命运的头等大事,自古以来,即使是权重的大臣也不敢妄言。宋仁宗得病之初,皇位继承人还没确定下来。因为怕提起继位的事会触犯正在病中的皇上的忌讳,朝野很多有识之士着急却又不敢表示意见,只有谏官范镇首先提出个人建议。当时远在并州任通判的司马光得知这一消息后,不但立即写信鼓励范镇一定要死力相争,而且自己也有奏章,还特意当面跟仁宗说起此事。仁宗没有批评他,但还是迟迟不下诏书。司马光沉不住气,又一次上书说:“我从前上呈给您的建议,原以为会使您有所行动,谁知现在寂无声息,不见动静,这一定是有小人说陛下正当壮年,何必马上做这种不吉利的事。那些小人们都没远见,只想匆匆忙忙的时候拥立一个和他们关系好的王子当继承人,像‘定策国老’‘门生天子’这样大权旁落的灾祸,难道以往出现得还少吗?”仁宗听后大为感动,立即命令送中书商议。经过司马光、韩琦等人的筹划、奔波,终于将后来的英宗册立为皇太子。
英宗并非仁宗的亲生儿子,只是宗室而已。司马光料到他继位后,一定会追封他的亲生父母。后来英宗果然下令让大臣们讨论应该给他的生父什么样的礼遇,但谁也不敢发言。司马光一人奋笔上书说:“为人后嗣的就是儿子,不应当顾忌私亲。濮王应按照成例,称为皇伯。”这一意见与当权大臣的意见不同。御史台的六个人据理力争,都被罢官。司马光为他们求情,但没有奏效,于是他请求和他们一起被贬官。
宋神宗时,百官欲上尊号。这对皇帝来说,自然是既荣耀又惬意的事。司马光却不愿随声附和,他力排众议,直陈个人见解:“以前先帝亲自举行郊祀大典时,也不曾受过尊号。后来有人提议,国家与契丹往来通信,对方有尊号而我方却没有,这才由于特殊情况而有了权宜之举。古时候,匈奴冒顿曾经自称为‘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却并不曾听说过汉文帝增加过什么名号。但愿遵从先帝本来意愿,不要接受这种名号。”神宗听后,觉得很有道理,还特意写下了诏书表扬了司马光。
在从政生涯中,司马光一直坚持这种直谏忠正的原则,被称为“社穆之臣”。宋神宗也感慨地说:“像司马光这样的人,如果常在我的左右,我就可以不犯错误了。”司马光过世后,墓地碑文是宋代文学家苏轼所书,而苏轼生前从不轻易给人写墓碑,平生只给五个人写过墓志铭,司马光即是其中一个,但苏轼与司马光的政见并不一致,二人经常在朝堂上吵得面红耳赤,苏轼曾称司马光为“司马牛”,虽然是骂人的气话,但也形象地表明了司马光的性格和为人。
司马光经常上书陈述自己的治国主张,大致是以人才、礼治、仁政、信义作为安邦治国的根本措施。他曾说,修心有三条要旨:仁义、明智、武略;治国也有三要旨:善于用人,有功必赏,有罪必罚。司马光的这一主张很完备,在当时有一定积极意义。
宋英宗时,朝廷曾下令在陕西征兵二十万,致使百姓惊慌,社会秩序混乱。司马光认为此举不妥当,所以质问掌管军事的韩琦。韩琦回答说:“军事上都注重先造舆论,现在外敌桀骜不驯,让他们突然听到征兵二十万的消息,这难道没有威慑作用吗?”司马光反驳说:“所谓军事上注重制造舆论,乃是有名无实,况且仅可以欺骗对方一时罢了。如今我们增加了兵力,实际上又不能使用,不过十日,对方必定能了解清楚,到那时人家还有什么可怕的呢?”韩琦又以先前乡兵可以“永不充军戍边”为由,来说明现今政策的可行。司马光则针锋相对地指出,由于朝廷曾经失信于民,已经把老百姓吓怕了,即使像我们这样的大臣也不能不产生怀疑。韩琦被驳得理屈词穷,但并没有采纳司马光的意见。仅仅过了几年,司马光原先忧虑的事情就发生了。
在任谏官的日子里,为了宋王朝的长治久安,司马光忠心耿耿,还先后提出过不少重要的治国谋略。例如,他曾经向仁宗进献所谓“保业”“惜时”“远谋”“重征”“务实”的“五规”学说,强调“此皆守邦之要道,当世之切务”(《传家集》卷二十一《进五规状》)等等。但是,比较起来,尤为引人注目并最能代表司马光深刻见地的,要数他论述君德的《三德》论和论述用人之道的《御臣》论了。
《三德》论,讲的是人君之德。在司马光看来,但凡英明有为之君,都应当具备三方面的品德,这就是:仁、明、武。所谓“仁”不是生养抚育、迁就容忍的代名词,而是要“兴教化”“修政治”“养百姓”“利万物”,这才是“人君之仁”。所谓“明”并不是繁杂苛细的观察,而是要“知道谊(即道义)”“识安危”“别贤愚”“辨是非”,这才是“人君之明”。而所讲的“武”决不是强横残暴之义,而是只要道义所在,便可“断之不疑,奸不能惑,佞不能移”,这才是“人君之武”。人君具备“三德”,国家必然富强。缺一则衰弱,缺二则危险,三者无一就一定会灭亡。
《御臣》论,讲的是朝廷用人之道。司马光认为,所谓“致治之道”没有其他内容,无非三条而已:一是任官;二是信赏;三是必罚。这三条的具体内容是,在用人方面必须坚持正确的原则:依材授任,量能授职。有功则晋级奖赏,不要迁徙其官;无功则降黜废弃,而另选贤能任之;有罪则施以“流窜刑诛,而勿加宽贷”。长此以往,则朝廷必尊,万事必治,百姓必安,四夷必服。
因为《三德》论和《御臣》论属于治国要道,是司马光的重要政治主张,所以尽管这一理论最初是在仁宗时期提出来的,但后来他对英宗、神宗也多次论及。司马光甚至深有感触地对神宗说过:“臣获事三朝(指仁宗、英宗、神宗三朝),皆以此六言(即论述君德的仁、明、武和论述用人之道的任官、信赏、必罚。)献,平生力学所得,尽在是矣。”(《宋史》本传)情深意切,尽职尽责,司马光对朝廷的一片赤诚,于此可窥一斑。
(三)荣辱·褒贬
熙宁元年,也就是宋神宗刚刚即位的那一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副宰相),在神宗的积极支持下,于熙宁二年开始了一场旨在“富国强兵”的轰轰烈烈的变法运动。司马光与主持变法的王安石发生了严重分歧,几度上书反对新法。他说:“刑法新建的国家使用轻典,混乱的国家使用重典,这是世轻世重,不是改变法律。而且治理天下,就好比对待房子,坏了就加以修整,不是严重毁坏就不用重新建造。”
司马光与王安石,就竭诚为国来说,二人是一致的,但在具体措施上,各有偏向。王安石主要是围绕着当时财政、军事上存在的问题,通过大刀阔斧的经济、军事改革措施来解决燃眉之急。司马光则认为在守成时期,应偏重于通过伦理纲常的整顿,来把人们的思想束缚在原有制度之内,即使改革,也定要稳妥,因为重建房子,非得有良匠优材,而今二者都没有,要拆旧屋建新房的话,恐怕连个遮凤挡雨的地方都没有了。
司马光的主张虽然偏于保守,但实际上是一种在“宋常”基础上的改革方略。王安石变法中出现的偏差和用人不当等情况,从侧面证明司马光在政治上还是老练稳健的。
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病逝,次年,不满十岁的儿子哲宗即位,年号元,朝政大权掌控在太皇太后高氏手中。司马光被起用,任门下侍郎,第二年又升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即左丞相)。司马光担任宰相仅仅八个月就因病去世了,但在他执政的时期内,却做出了许多惊人之举。在他的举荐之下,一大批保守派官员一一得到提拔重用,进而在他的指引下,向变法派发动了全面的进攻。首先是尽废新法。有人认为神宗刚刚过世,不宜马上改动。司马光却上书直言:“先帝之法,好的即使是百世也不能改变;而像王安石、吕惠卿所制定的制度,已经成了天下祸害,应该像救火灾、水灾一样急迫地去改变它。况且太皇太后是以母亲的身份改变儿子的法令制度,并不是儿子改变父亲的法律。”这样,大家的意见才能统一下来。于是,废除保甲团教,不再设保马;废除市量法,把所储藏的物资都卖掉,不取利息,免除所欠钱物;京东铁钱及菜盐的法律都恢复其原有的制度。
晚年的司马光疾病缠身,但是不把新法完全废除,他死不瞑目。于是,他写信给吕公著说:“我把身体托付给医生,把家事托付给儿子,只有国事还没有托付,今天就把它交给您吧。”于是上书论免役法五大害处,请皇上下诏废除,并请求废除提举常平司;边地的策略以与西戎讲和为主;又建议设立十科荐士之法。这些建议都被朝廷采纳。如此雷厉风行地全面废罢新法,并不是所有的保守派官员都赞同,如苏轼、苏辙等人就对废罢免役法持有异议,甚至还就此问题同司马光发生过激烈的争执。然而,司马光对新法的废罢之心毫不动摇。
司马光的品格德行、修学治史,一直受到人们的高度评价,但对他的政绩,人们却褒贬不一。保守派主政的时候,对其政绩大加褒扬,宋哲宗还赦令保守派的翰林学士苏轼撰写神道碑文,洋洋几千言尽是赞美之词。
而改革派当政时,司马光不仅没有政绩可言,而且被列入奸相之列。宋绍圣年间,御史周铁首论“温公(司马光死后谥号)诬谤先帝,尽废其法,当以罪及”。朝廷不仅夺去了所有封号,而且还把其墓前所立的巨碑推倒。王安石的学生章淳、蔡京主政时,为报复司马光等人尽废新法的做法,将其与309名朝臣列入“元 奸党”,并要在朝堂和各州郡立“奸党碑”。但是在立碑时,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石匠安民对蔡京说:“小人是愚民,不知道立碑的意图。但天下人都称道司马相公为人正直,现在却要将他列入奸党,小人于心不忍。”蔡京一怒之下便要处罚他,吓得安民一面求饶,一面哭诉:“大人的命令,小人不敢违抗。只是小人有一个请求,碑上刻匠人名字时,不要把小人安民的名字署上,以免留下千载骂名。”蔡京仔细一想,司马光虽然有错,但毕竟为人正直,享有威望,于是改变了主意,将司马光排除在了奸人之外。
对于这位历史名人的一生,南宋思想家朱熹曾评论道:“司马光身居洛阳十五年,写出一部《资治通鉴》,可以说做了一件好事;到朝廷任相后,把推行了十五六年的新法完全废除,就连同一派的苏轼父子都不赞同,又可以说是做了一件坏事。”此话是非分明,确有一定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