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4 14: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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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71号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一般规定
3.1 初步设计文件
3.2 施工图设计文件
4 初步设计
4.1 总说明
4.2 总图运输
4.3 工艺
4.4 工艺布置与配管
4.5 仪表及自动控制
4.6 设备
4.7 建筑
4.8 结构
4.9 采暖、通风及空调
4.10 给排水
4.11 电气
4.12 电信
4.13 供热
4.14 空压
4.15 制冷
4.16 综合仓库
4.17 化学品库
4.18 维修车间
4.19 动物房
4.20 质检中心
4.21 行政管理及生活设施
4.22 概算
5 施工图设计
5.1 总图运输
5.2 工艺
5.3 配管
5.4 仪表及自动控制
5.5 设备
5.6 建筑
5.7 结构
5.8 采暖、通风及空调
5.9 给排水
5.10 电气
5.11 电信
5.12 供热
5.13 空压
5.14 制冷
5.15 机修
5.16 储运
5.17 环保
附录A 消防设计专篇
附录B 环境保护专篇
附录C 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附录D 节能专篇
本标准用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