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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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此间少年

四月,西北的太阳已经很是灼热,万里无云。碧蓝的天空下,枢阳城的百姓各自忙碌着生计,鹊山上的将士也已经操练了一个时辰了。

基山是鹊山山脉中离枢阳城最近的一座山,不高,却很是绵长,几乎绕了枢阳城西北方半圈。

它本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山,却因了大片大片的火炬树成了长欢入夏后最青睐的地方。

这片火炬树本是为防山火而移植的,在炎炎的夏季却也是个纳凉之地,而且因了离军营和集市都有段不近的距离,故而十分清静。鹊山因了军队驻守的缘故,像这种幽静的地方并不多。

此时基山半山腰上的一棵火炬树下,半尺深的野草轻轻摇晃,一袭粉色衣衫若隐若现。

长欢惬意的躺在草地树荫下,将手臂枕在脑后,半卷书卷半遮面,遮住破碎的阳光,在脑中回想刚刚看过的《人魔战争史》,用尽量简洁的方式把它总结了一下。

说到人魔大战,其实应该是三界大战。

在最初的一千年,人界的力量弱,基本上是灵魔之间的战场。那个时候是魔界气焰最盛的时候,灵界死伤无数,很多种族甚至遭受灭族之灾,最终连战力最强的兽族都被逼到北方十万里大山之中。

在魔界肆虐,灵界隐匿之时,人类终于登上历史的舞台。最初的时候,魔界根本不把这个弱小的种族放在眼里,但是当人类仅仅用一百年就从魔界手中夺取了三分之一的领地之后,魔界不得不重视这个刚刚崛起的种族。

自此,人界开始联合灵界,共同抵御魔族。但是,由于灵族元气大伤,几乎没有能调遣的军队,只能派出族内精英作为支援。

又三千年后,人类终于将魔族逼退到伊江西畔。魔界退守伊江之后也渐渐安静下来,原本人族想一鼓作气将魔族驱逐回断墨渊下,在付出惨烈的代价之后不得不放弃。自此一千年,人魔两界划江而治,虽然边境摩擦不断,却再也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战争。

而明甲军驻守的鹊山,便是人族在伊江边的第一道防卫线。

鹊山的位置很特殊,位于人、灵、魔三族的交界点,北方的招摇峰是人界与灵界之间的屏障,西方的缘翼峰阻隔在人界与魔界之间,而这两峰之间是最高的庭阳峰。

庭阳峰上的金阳顶是鹊山上的制高点,站在金阳顶上,可以看到远方的人魔大战的古战场,也能看到灵界驻守在翼泽边的哨兵。

翼泽是一片千里沼泽,横亘在灵界与魔界之间,水洼泥坑密布,长满茂密的泥炭藓和各种水草,水中密布各种毒虫怪鱼,空中是终年不散的白色瘴气,是三界闻名的绝地之一。三界之中,即使是羽族也不敢轻易从高空中越过这片绝杀之地。

灵界依靠翼泽和驻守在鹊山的明甲军,得以在战争中保持安定。

所以,明甲军守卫的,不仅仅是人族,也包括灵族——人族数千年的朋友,甚至可以说,他们守卫的是整个大陆的安宁。

青草叶拂过脸颊,有些痒痒的,长欢皱皱鼻子,晃晃脑袋,那片叶子居然又挠她的鼻子,她忍不住“阿嚏”一声,坐了起来,脸上的书卷掉落在一旁。然后,她听见隐忍的笑声,随着她的眼睛转过去,那笑声变得肆无忌惮。

长欢瞪了一眼笑得在地上打滚的少年,然后嘴角一撇,说:“拂云,你那本《奇灵录》我就不客气的收下了。”

“喂,别啊。”拂云一听立马急了,赶紧爬起来赔罪,“我错了还不行吗?那本书可是我攒了一个月的零花钱买的,我都还没看呢。”

好不容易找到个理由吞了这本书,长欢怎么可能会妥协。长欢不理他,径直走过他,笑着对他身后的女孩说:“初雪,走,我们去找霁风哥哥,不理他。”

“小长欢,霁风在军营,很忙的,你就不要去打扰他了。我带你去集市玩好不好?今天是十五,集市会比往日更热闹的,还有你喜欢的香草糕。”拂云立马忘了《奇灵录》,跑过来拦在长欢面前。

“今天是十五啊,”长欢一手支着下巴,另一只手托着手肘,认真思索的模样在才三岁的稚嫩脸蛋上显得煞是可爱,“初雪,下午先生会考校这半个月的功课吧?你准备好了吗?”

初雪比长欢长三岁,去年开始也跟着丘泽学习。初雪听言笑着点点头,眼睑半敛,道:“本来还想再温习一遍的,哥哥偏要拉着我来寻你。希望这次爹爹出的题目不要太难。”

初雪跟拂云的母亲,也就是丘泽的夫人,柔光夫人,是个地地道道的南方女子,这些年生活在军营,性情倒比年轻时候要开朗些。初雪的性子倒是像极了柔光夫人年轻的模样,就连说话都带了点春风绵雨般糯糯的感觉,跟着西北的风情很有些不同。

长欢笑起来,初雪这么说肯定就是没问题了。她拉着初雪的手,笑着说:“那我们一起去军营看哥哥吧。唉,某个顽劣的家伙恐怕是去不得了。不知道晚上会不会吃板子,我们得先让惠娘准备些活血化瘀的药膏。”

拂云却是不以为意,仍旧笑嘻嘻的模样,凑到长欢近前,说:“小长欢,那你就看在我宁愿挨板子也想着陪你去买香草糕的份儿上,叫我一声拂云哥哥?”说着转过脸敲了敲忍俊不禁的初雪,说:“没良心的丫头,还笑?到底谁才是你哥哥啊?”

“你也得有个哥哥的样子啊,别老欺负初雪。”长欢拉过初雪,摸摸她的额头。初雪比她高半个头,她做这个动作的是需要仰着脑袋,神情却显得很自然。

“既然某个人不想去军营,那就我们俩去。”长欢说着就要绕过拂云下山。

“哎,”拂云追上去,急急地说道,“等等啊,长欢,王妃姨娘要知道你又往军营里跑,指不定气成什么样呢。”

长欢止步,眼珠乱转,有些为难。初雪也有些担心的看着她。

两岁那年,长欢跟随霁风到军营去住了五天,本来只是去见见许久未见面的爹爹,几天下来却很是融洽的融进了军伍中。

那些三大五粗的将士很喜欢这个调皮可爱又懂事的小郡主,几个将军兴之所至还给长欢讲军阵讲兵法教她几招功夫教她骑马射箭,然后所有人都很惊喜的发现,他们的小郡主是个天才。

在这个时代,女子的地位虽不比男子,但女子入朝出将也不是什么稀奇事。长欢的母亲,炎王妃,玄明王朝的听月公主,当今帝君玄荒的亲妹妹,在年轻的时候就是人族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将军。几个将军很兴奋,联名上书炎王,请求当长欢的老师。

结果,炎王妃听闻这件事之后大发雷霆,拿起长枪就挑了那几个将军。

自此之后,长欢就被禁止学兵习武,每次去军营看爹爹和哥哥也都是偷偷的不敢让炎王妃知道。

长欢皱眉,咬唇道:“管不了那么多了,我都三个月没见着哥哥了。也不知道娘最近怎么回事,看我看得紧,好不容易今天娘亲跟柔光姨娘学刺绣,没时间管我,我一定要去。”

然后嘴角一挑,看着拂云笑得邪恶:“你要是敢告诉我娘,我就一把火把你的云水间给烧个灰飞烟灭尸骨无存。”

拂云打个寒颤,连忙摆手说:“千万别。小长欢,你看我像那种出卖朋友的人吗?何况你还是我媳妇。”

拂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自己比长欢大了足足八岁,怎么就老是栽在她手上了?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恶人自有恶人磨?额,不对,应该是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

呵呵,这就是前世宿怨吧。嗯,宿缘。

拂云心思不知不觉的就飘远了,等回过神来,发现长欢已经拉着初雪走远了,顿时哀叹一声,跟上。

几个月前,明甲军新成立了一个军营,由霁风担任主将,驻守在缘翼峰。那地儿离枢阳城并不远,但都是山路,几个小孩子的脚程虽不算慢,但走到山脚,也花了一个时辰。

“拂云,你说哥哥会不会出什么事了?他以前从来都不会这么久都不回家的。”

“别瞎操心,霁风不会有事的。”拂云摸摸她的额头,被长欢嫌弃的打掉,“霁风的明风营刚刚成立,他这个主将自然忙了些。”

虽然霁风自小就在军营中历练,六岁的时候就加入了童子军,但是毕竟现在也只有十三岁而已,又是炎王府的小王爷,要服众恐怕得费一番功夫。

这些事情拂云自然不会说出来,这也是为什么他之前阻止长欢去军营的原因,要是她看到什么糟糕的场面,指不定会闹出什么事来,到时候霁风这个主将就更加难做了。

***

缘翼峰,军营的演武台上,正在进行一场激烈的比赛。

重筝的嘴角挑起一个不屑的角度,手里的银枪倏忽一转,然后直直地往来人胸口刺去。

小毛头就是小毛头,重筝心里想着。

可是,下一刻,他有些不可置信的看了看自己的双手,然后紧紧地盯着距离自己的咽喉只有半寸的枪头——

怎么可能?这是什么速度?这是什么身法?为什么自己的双手已经无法再前进半分?

“承让了。”

面前的银枪已经收回,可是重筝还是没办法缓过神来,只是愣愣的看着对方抱拳行礼,脑袋里闪现的还是刚刚眼前的那抹闪电般的银光,还有幻影般的身形。

演武场被五千士兵围住,大家的目光都被台上的两个人吸引。哦,不对,现在应该是那一个人。

玄甲红缨,银枪沉杆,还未发育完全的身材穿着战甲显出少年意气,虽然与周围的人相比显得有些娇小,笔直的姿势却自有一股凌厉的气势,就像一把刚刚出炉的利剑,锋芒毕露。那双狭长的眼睛透出与生俱来的自信与傲气,微微翘起的嘴角却如寒冬中的太阳般温暖,让那原本令人望而却步的高傲气质中无端的透着亲和力。

战斗结束好一会儿,众人才回过神,顿时,掌声雷动。

有人不小心晃了神,没看清刚刚是怎么一回事,急急地问着身边的人:“怎么回事?发生什么了?怎么停下来了?重筝将军赢了吗?”

身旁的人拍一下那人的脑袋:“是小王爷赢了。唉,刚刚那一枪真是精彩,我都看得眼花了。”

长欢他们到达的时候,刚好看见了那精彩的一幕。

长欢看着台上那个璀璨的身影,笑容不禁意间就流露出来:“哥哥永远都是最厉害的。”

看到这个同记忆中愈发相似的脸,长欢总是无法分清眼前的人到底是霁风还是林风晓。

又或许,她只是不愿意去分辨。她只清楚一点,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不管他是林风晓还是霁风,他总是能站在最高的地方,帮她遮风挡雨,用他金戈铁马刀光剑影的一生换她天真无邪灿若朝阳般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