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骑砍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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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破烂的日记第三页

第九十天,酒馆还是那个酒馆,人却不是那些人了,我旁边坐着一个黑曼巴蛇一样的女人,让我的手不由自主的按在剑上,她让我请她喝一杯酒,她说她叫德赛围,一个杀过人的**,她很喜欢我身上的血腥气。我开玩笑说,既然这样你不如加入我们,不过没有钱哦。然后她就居然答应了,就这样在马尼德和战士们的淫笑里,我带着一个黑**和一票战士出城寻找海寇了。

第九十三天,我和我的伙伴们刚换上海寇装备,准备带着一票打手在海岸上招摇过市,可无巧不成书,海寇巢穴就这样被我们找到了。因为地形原因,我只能带六个人进入,这真是个艰巨的任务。但我觉得以我的指挥能力,歼灭海寇易如反掌,开始也确实很顺利,我们干掉了几个光着身子的哨兵,然后我开始卖弄我的指挥能力,做了一个让我后悔一生的错误决定。

第九十三天,全军冲锋,我不知道我当时是怎么想的,反正砍翻最后一个**海寇,船上和山洞里突然又出现了八个全身铁甲的海寇,我们腹背受敌,我们被分割包围,跟了我出生入死许久的老战士开始一个个力战而死,我好后悔那个卖弄,我麻木机械的挥着刀,盾牌碎了,箭射完了,老兄弟全都战死了,血条只剩下一丝,我的意识渐渐模糊,一个身影向我扑来,我用尽最后的力气,捡起地上的投枪扔了出去,然后眼前一片漆黑。

第九十四天,我迷迷糊糊在黑**怀里醒过来,周围是我的营地,篝火很温暖,但所有人都沉默不语,事后我知道,我赢了,成功剿灭了海寇巢穴,但是我战死了六个,从阿兹克就跟着我的老兄弟,这是我的错!我一边流着泪,一边在德赛围怀里大吼着。回日瓦车侧的路上,我遇到一个陌生领主,他主动跟我打招呼。嘿,我听说过你,你剿灭海寇巢穴的事迹正在雪原上流传!

他的话让我有些排斥,是吗?我已经是有些声望的人了,可是值得吗?

第九十六天,回到日瓦车侧,我迷茫的蹉跎在酒馆里,不只是逃避,还有惩罚。我意志消沉,整日借酒浇愁愁更愁,这时马尼德站了出来,他夺走了我的酒杯,这个年轻商人冲我怒吼道。

不要让他们死的毫无价值!

我有些颤抖,几天来第一次清醒的听他说话。

他说现在我们可以做两件事,一是攒点钱开个天鹅绒厂,然后各自分钱散伙,我做我的富家翁,借酒浇愁也好都不关他的事,反正我饿不死。

二,和大伙一起走遍卡拉迪亚的商路,去看看库吉特草原的广阔,萨兰德大漠的苍凉,去看看罗多克群山的挺拔,帕拉文京都的繁华,然后从诺德的大海,带着无数的财富回到雪原!以此来祭奠那些失去的兄弟。

我想了想,两个都好麻烦,最终我还是拿起酒杯做出了决定。

第九十九天,我拿起酒杯扔到地上,然后拔出了剑,我想要怒吼,但酒精腐蚀了我的嗓子,可我的声音依然铿锵有力。

我发誓,在我有生之年必将代死去的兄弟走遍卡拉迪亚!让我们的名字响彻大陆每一个角落,让我们每一个人被后世所传颂!若违誓言,有如此桌!

说着我把酒桌砍成了两半!

若违誓言,有如此桌!

马尼德和德赛围一同举起了剑。

若违誓言,有如此桌!

剩下的所有人都举起了剑!

第一百天,赔偿了酒馆老板的损失,我让马尼德购买了大批货物,带着所有发过誓的兄弟,踏上了征途,嗯或者说钱途。我们的目标是维基亚的邻国库吉特,那马尼德说那除了辽阔的草原,豪爽的库吉特汉子之外,还有无比珍贵的香料,而日瓦车侧最便宜的熏鱼却能在那卖出高价,路上有不少雪原强盗,好在我的部队都是见过血的好手,我的名字在雪原上现在也是有一号的。

第一百一十五天,开始只是几场有惊无险的战斗,解决几个愚蠢的土匪之类的,可当闻到青草的气息时,一伙一伙小股响马却让我头疼不以,虽然损失不轻,但我们还是成功抵达了艾车莫尔。马尼德是最棒的商人,货物巨大的利润让我的存款第一次突破了四位数,天呐!一万第纳尔,都能在日瓦车侧开个天鹅绒厂了!可是钱到手还没捂热,立马又被马尼德换成了香料,要不是马尼德承诺这些钱将来会翻三倍,他别想把钱从我手里抢走。哈哈,对不起,我只是太开心了。

第一百一十六天,我们装满了香料和其它草原特产,马尼德决定不再深入草原,一是我们本钱不够,二是再往前走太过危险。这次我谨慎得多‘没有再做错误的决定,听从马尼德的话决定回维基亚,但没想到我们出城时还是被人盯上了,许多小股响马顺着香料的香味尾随而来,也不过来,只是跟着,我想干掉他们却又追不上,想甩掉他们又跑不掉,真是像附骨之蛆一样让人恶心。

第一百一十九天,那群恶心的响马跟了我们好几天了,弄得大家都吃不好睡不好,所有人心里都憋着一股火,不知为什么?今天来试探我们的哨骑离得特别近,我知道这个距离是可以追的上的,我询问了马尼德,他也觉得应该杀一儆百了,于是我们追了上去。那伙响马很灵活,左躲右闪带我们绕了不少路,我开始意识到有些不对,带着队伍往后撤,但那时已经迟了,四股响马合围了我们,不过我不怕,你们要战,那便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