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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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情书难书

“这些天,我希望大家能够好好地思考一件事情,高二文理会分科,大家需要在文科和理科之间做出选择,希望大家现在就好好思考这个问题。可以听从大人的意见也可以自己做主,但我希望大家今后都不会后悔自己现在所做出的决定。”

“土豆”站在讲台上,四下打量着我们,就好像他可以从我们的眼神中看出点什么似的。

“刘邪!你······”

“文科!”

早知道林紫依这家伙会问我,所以不等她问完,我便回答道。

“干什么嘛!每次都这样,我都没说完话你就回答,这样让人家好尴尬的!”

“明知道自己是话痨,就要有被别人当作是话痨的觉悟。”

朝着林紫依笑了笑,我立马冷起了脸,继续看起了书。

如果景陌是我学习的动力的话,那林紫依就一定是我学习的加速器。每每被她烦得不耐烦,我就只能靠学习来这个借口来关上她的嘴巴。

“我也想报文科,你说如果我报文科,我们会不会被分到一个班继续当同桌?”

“这个,应该不可能吧!”

看了林紫依一眼,我有些心惊肉跳地说道。

“且!瞧你那样,你以为我想和你当同桌啊!”

林紫依终于被我的态度给惹恼了,生气地说道。在此之前,她是从来没有和我生气过的。

“呵呵!我开玩笑的。只不过如果真的分班,我们的确很难再分到一个班。”

看着独自生着气的林紫依,一时间我的心也软了下来。总感觉惹女生生气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况且林紫依也从来没做过对不起我的事情。除了流鼻血的那件事。

”哼!“

林紫依一副爱理不理我的样子,轻声”哼“了一声,便别过了头,不再理会我了。

看着林紫依这样,我也只是笑了笑,只觉得她小孩气挺重的,并没有把这件事情当作一回事。但我这次可能真的小看了这丫头的决心了。

林紫依一连好多天都没有和我再说话,好像真的看不到我这个人一样,不管我怎么逗弄她,她都不理睬也没有什么表示。

每次看到林紫依一句话不说的坐在我旁边,我就觉得很不得劲,感觉好像空气中缺少了氧气一样的难受。可细细想来,林紫依安静的像现在这个样子,不正是我一直想要的结果吗?可为什么当这样的事情真的出现的时候,我反而会觉得那么讨厌呢?

我现在有些看不懂自己了。或许,我从来就不了解自己吧!

因为林紫依的事情,我心烦意乱起来,就连上课也感觉好像少了什么似的上不到心里去。不知不觉,我就看向了景陌和林子逸。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有一种感觉,感觉景陌和林子逸坐在一起,很般配。就好像传说中的金童玉女一样,两个人的气质很配。两个人,怎么看都感觉有夫妻相。

说实话,我被自己的这个想法给吓坏了。

我一直都在以马超哥们的身份接触着景陌,其实,有那么一些时候,我也是知道自己是在骗自己的。如果我真的只是因为马超的缘故才接触景陌,那我不可能对景陌那么在意,那种在意的感觉,有时候,胜过了我在意霍香香。

摇头将脑袋里凌乱的东西都统统扔掉,我全心全意地投入到了学习的状态中。已经六月初了,再过那么半个月,就到了期末考试的时候了,我可不想在期末考试的时候差景陌太多。况且,期末考试,可能会关系到高二的分班。

说起这次的期末考试,我并不打算继续和景陌赛下去,不是因为我知道我不可能在成绩上超过她,而是因为我觉得这次比赛完全没有任何的意义。我和景陌的比赛,只是因为我想胜过她,如果我这次并不打算赢她,那这比赛也就没有任何的作用。因为可能存在分不到一个班的风险,所以我对这次考试的重点不在于超过景陌,而是我的成绩能够和她分到一起。

我心里一直都知道,景陌一定会报选文科班的。

其实,我现在非常的嫉妒林子逸。如果能够和林子逸交换位置,我肯定会乐的疯过去。

林子逸的学习不好也不差,他有大把的时间和大把的机会请教景陌任何问题,可我没有。如果我拉下脸去向景陌请教,景陌一定会先大笑三声,然后像疯了一样的奚落我,说我怎么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会。以我对她的了解,她一定会这样做的。

什么叫近水楼台先得月,我现在终于知道了。可恶的林子逸,还好他并没有对景陌露出什么不轨的意图,否则,我一定会,代表马超揍他两拳。

一直到六月中旬的时候,林紫依依旧不肯理我。这个时候,我是真的着急了,我知道,如果我现在还不能让她原谅我,我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无奈的我,只好向自己现在最最不想搭理的人开口请教。因为在这个班,可能就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在林紫依的这件事情上帮我了。

教室门外的扶杆边,我等待着。

“林子逸同学,那个······”

我扭捏地说道。其实我也不明白,和一个男生说话,我有什么好扭捏的,但想到他是抢夺了我金牌座位的人,我心里就是很不得劲。

“是为了我妹妹吧!呵呵,她就是那么小孩,抱歉,是可爱。明天是她的生日,我只能帮你到这了。”

林子逸和林紫依是双胞胎,倒不如说和我是得了。我都没来得及开口说我想要说的,他就已经把我想问的都告诉了我。这心灵感应的程度,简直是没得说。

“她生日关我什么事啊!”

我一时间没有想明白,心里发了这么一个牢骚。但过了几秒钟,我立马便懂了林子逸的意思!

要给林紫依写情书!

我那时太傻,也可能是真的秀逗了,竟然想到了情书。不过现在想来,那时的我还真是蛮有趣的。

其实,我一直都在奇怪一件事情,虽说同年龄的男生会比女生晚熟很多,但像我这种已经高中,但还是花骨朵的人,就真的很难搞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情了吧!可能是我天生对情感的感悟能力低吧,我每次都这样安慰自己。

其实,对于女生生日要送情书这件事,并不能怪我,要怪,就只能怪霍香香,谁让她竟然在她的日记里写到:“我希望在我生日的时候收到一份情书。”

好吧,真要是这样追究的话,因为是我偷看霍香香的日记,所以最终要怪的人还是我。但不管怎样,是霍香香的思维引导了我的行动。

写情书而已,小学生都会,我这样安慰自己到。但事实上,对于一个从没有恋爱过的人来说,写情书是一件极其复杂的事情。我手中的笔在纸上已经停留了半个小时,却依旧只写下了“亲爱的”这三个字。就这三个字,还是很多肥皂剧的功劳。

眼看着时间一点点过去,我着急的像被火烤的猴子,抓耳挠腮的,活像一个疯子。

这写情书,比做一万道难题还要难啊!

但人的潜力终究是你无法想象的,坐在自家的书桌前,我费时两个小时,终于圆满的完成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虽然只有短短不到两百个字,但我自己阅读了一遍,自我感觉写的蛮不错的,打动一个女生是妥妥的。

在最后署名写什么的问题上,我纠结了不少时间。就算我再怎么感情痴呆,却也知道万一被人家女孩子当真,我可就惨了的结果。最后,我想到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那就是在最后的空白位置上,写下了“花丛老手”这四个大字。

看着自己写的好好的情书,我开心极了,为我自己能挽救一个朋友的友情而感到开心。

躺在床上,我甜甜的睡了。

但如果我能预料到第二天发生的事情,我可能今晚连睡觉的勇气都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