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重逢
两人下了车,在一个酒店的饭桌两人谈得投合。南子翔给钟子之打包票说等自己红了绝不亏待兄弟。当他遇到烧眉毛的事南子翔总会给他指向,此前还一直在支持他写诗。南子翔认为他能把这事放在心上,并且赋予行动的人,不多见。这说明了他并不是拿它来玩玩矣,而当做一件事把它做好。作为知己,如今的南子翔并不按心里所想的说,却给子之另外的去向。认为他该改行,认为现在做一个词人比一个诗人更舒服些,这就是舍远求近。拿一首现代诗歌与流行音乐的歌词做比,这两个本不搭边的事物有一个共同的东西称为“价值”,那个有更高价格想拥有它你就只好呈现更多的金银;一首有点内容的流行歌词在市场上卖到几千元,一首像样的所谓专业水准很高的诗,一百元就撑死。如今当词人好混,当诗人注定穷困潦倒。他又举了几个人名来,比如蔡左左,黄兴兴,方才才等寥寥几人却统领着乐坛词人的命脉。
钟子之当场否认还执意说这是一时新潮,这是愚见,这岂能混着一起谈,这粉饰词人能领悟到诗的妙处吗?钟子之认为诗人有着高深学识,赤心如旭日给人光亮与温暖,思想一旦与诗艺术结合就经得时间考验,才是时间的不老者;就像屈子,太白,东坡,柳七等人废大江流。南子翔一边给他斟酒一边听得几乎不辨南北,感觉脑袋晕晕的,因为他所崇拜的东坡柳七是词人并非诗人,真是画地为牢,固封止步。南子翔思量一番后,才清醒的意识到见他列举这些大人物无非遮掩自己的短处,或许是说不敢面对现实;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当然南子翔作为他的好朋友,更多时候需要的是一个倾诉的对象,更深层次才是支持的赞许声。钟子之碰触的事实早已让他吃惊,让他恐慌。如果得到朋友的认可他就觉得这样做还有意义。要当好一个朋友或说哥们还真是一个门道。
在酒樽前还以什么说教呢,人生苦短,今朝有酒今朝醉。酒席上把酒言欢真哥们也,面对生活给的压力也够多的,难得空闲一聚大可什么都不想,只管放酒胆喝去!要报就报一些助兴的事物,别弄得死气沉沉的尴尬。趁着酒精在身体燃烧两人寻思着资谈,高谈阔论。钟子之谈自己都到过那里游玩,途中碰见什么趣事,邂逅了什么类型的女人。南子翔向来不怎么会攀谈,一语带过他在外国念书。钟子之见他这样,又添说了边远村寨的民族风情特使他眷恋,谈得惊心动魄,一件极小的事一经他口就能塑造出一个可歌可泣的英雄或者感人心脾的场景。南子翔兴致之余又赞言:“倘若你的笔墨像你的口才做到化腐朽为神奇了,假以时日何愁不达你的夙愿。当真是讲故事,倒不如写成书更能发挥你的潜质。”在南子翔灌迷魂汤时,便要自己倒酒给他和。南子翔笑的合不住嘴,向他说道自己在一场演出会上首次以歌手的身份露面,钟子之也知道他是仗着“红大弟”的大旗进军歌坛。南子翔从随身皮夹里搜出了两张vip的门票给钟子之,一手拿着门票,一手用弹指弹着它,带有得意说:
“这可是最前排,多少钱都买不到的票。记得约上你邻居的孙女。”
钟子之欣然接过了票,看上面写着“青岛啤酒狂欢节暨红红老师演唱会”,毫不犹豫的口气回复道:
“一定去,一定。”
钟子之收好了门票。在给南子翔斟酒时,摇摇了酒瓶,酒瓶见底了带着酒劲大喊:
“服务员再来一瓶伏特加。”
南子翔插指一算高兴得有点失态地说道:
“想不到这时间飞一下就四年,你这酒量我领教了。刚认识你时你一身书生意气,文质彬彬滴酒不沾,真乃君子也。现在学大男人,烟酒不拒,**不断,**快活,真乃活得潇洒!咱舍命陪君子,一醉方休。”,两人喝着喝着来到了半夜时刻,打烊的门店容不得这两个酒鬼在这里当床。带着不可抗拒的语气让他们付钱,恶狠狠牵走了他们就像在赶两只猎犬。出了酒店,钟子之才回顾自己是怎么走到了大街上,便回头用手指着酒店说:“你算什么东西,敢骂诗人。诗人是你随便骂……”还没有说完,稠黏黏的像稀粥的东西一口口吐到地上。南子翔扶着他,一边拍着他的后背,一边说:“你小子,还贪杯。活该……”正要说下去,闻到一股刺鼻的酒精劲,又用手捏住鼻头。再也不多说一句话。后来,南子翔送他回到了出租房。
钟子之入住深巷常常被老人拿来唠叨,都想见见这位像是从天上掉下的作家。紫莱对孙奶奶说:“你可知新来租房的是个年轻人,单身作家。讲普通话带有很重的方言,他说快了都不知他在叽歪嘀咕鸟语似的,不过这小伙子心肠好,善良,厚道,淳朴。”孙奶奶回到家中在饭桌上把它拿来当资谈,一十一五地告诉三章说:“那单间房来了作家是个年轻人,人长的不错,心地善良,助人为乐。”
“呦呦,这是什么新闻。我从小就跟你住还不知你什么时候懂夸一个人。”
“我的孙女,乖孙女才貌并举;这个你乐意吧,多吃点菜。”一边说一边给她夹菜。
“我才貌并举?当然是并举了,只可惜才不多。提起相貌,我想问问在坟墓里的父母能不能重生我一次。”这话一出,孙奶奶当场饭喷,深呼吸后回道:
“你最好别问我,问我?我都不知还有这伪问题。我还给你打听了,他叫钟子之。”
“什么,钟子之?那个高瘦的南蛮人?”
“至于他是哪里人,我当真不着谱。怎么你们认识,跟他碰面了,是不是长的很帅。”三章靠在椅子上,双手压在裙子上,眼睛都不敢看她就怕自己一出口必会道出那天的事情。
“怎么不说话,问你话呢。要不你如何知道他是南蛮人。”,孙奶奶接着说。
三章心里想:这个家伙还住在这太可恨了。她为了掩饰恐慌的心,话儿不经脑就喷出来:“作家呀!我认识人家或许不构成任何问题,就是人家不认识我才真要命。”
“话虽是这么说,好像你们之前认识,害我白欢喜一场。就盼有机会套个作家,这年头有这么一个人晾在你面前,看来挺难得。”
“你都在说什么呀,我会给你找一个好样好样的女婿,给你瞧瞧。”
“但愿如此了,也不辜负我一手把你养大。”
“如果,我是说如果,他虽是作家可能很穷。或者他不是作家但是很富有,我会选哪个好。”
“当然选作家,作家就意味着有钱,你看看从鲁迅到莫言哪个不是这样。”
“真好笑,你就知道他们成名了,就不知他们此前的生活。”
“这有什么;反正鲁迅就有钱,既然鲁迅有钱,作家就有钱。钟子之也是个作家。”
“好好,我不反对鲁迅有钱但并不是每一位作家都像他那么勤劳那么幸运。比如写《红楼梦》的曹雪芹,在写这本书时天天吃咸菜稀饭卧在破茅房里熬日子。”
“你念书多,反正我就认为鲁迅有的,他也有。如果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作家,又何谈进步。”
“好,就算他有钱了,他未必看到我的存在。我还是在这深巷安分守己,甭有别的念头。”,三章觉得她冥顽不灵,也不想跟她争持只好退一半说道。
“傻丫头,我就说你还是喜欢作家的。要是鲁迅等我二十年再死去,而我再早出生二十年就好了,我们就能一起谈恋爱。”
“你才傻呢,都上了古稀之年还学姑娘家爱来爱去,纯属胡闹。”
“反正嫁个有钱人,我是无望的。那个南蛮人会不会很有钱呢?”
“你都不知,昨天儿有个衣装鲜艳的像是他的大哥开着豪车接他,不信你问问你鲁奶奶去,当时她就在场。”
“你会傻到。一个开着豪车有钱的大哥会把弟弟安置在老人院,这个潮湿老旧的楼房。真好笑!”
“就算他是个穷小子。可爱情这个跟钱无关,感觉来了就有结果了。”
“那我还是希望我自己很有钱,这样就很好了。我跟钱过日子,或许比现在好一百倍。”
“快丢了你的美梦吧,我们穷苦人家无需攀比,无需奢望。”
“是,是,穷苦用不着奢望。”三章快嘴答道,这是她们最为熟悉的对话。三章知道她的脾胃,懂得她喜欢听到这样的话,也早已练熟了,都会放在嘴边。就像学校里竞赛用的抢答题,试题事先泄露还没等老师念完题目,就有学生按抢答器要回答问题;你说这学生可笑不可笑。说给你听吧,你不可把这秘密告诉第二个人,除了上帝或阎王爷,那个学生就是当年的我。
突然桌子上的手机响了三声,秋子来电。三章放下碗筷,转身回到房间接通了电话。孙奶奶只好停下夹菜的筷子,眼睁睁地看她离开饭桌。刚要讲这贫苦怎么样怎么样,一套胜似一套的话。至于贫苦的孩子当家早,人穷志不穷等等三章从打小懂事起整天听到她唠叨。三章对她这一番说教厌烦了,虽然不愿听但是毕竟她是长辈也只好随她,哪怕是装得很认真听,她也会很高兴。三章借机掩门了,隔绝了外面的炮弹似的说教。三章进了房间孙奶奶一边埋头吃饭,一边喋喋不休,讲着从小把你抚养到大,当你奶奶又要衣食父母还当你精神上的导师。这十几年来,我容易吗?她的嗓门很大声,可说话吃饭两不误,却严重影响到在通话中的三章。这时三章就会开门伸出半个脑袋,一手拿着手机听,一手指着手机,意思说:“我在通话,你小点声。”可是这招用得泛滥了,就不如第一次见成效了。就像是林黛玉的眼泪,第一次落泪时人人都来解劝,可她总为一点小事伤感自叹常常哭红了眼旁人不愿安慰止住,渐渐他们觉得这没有什么大不了事,就让她哭吧,那怕是哭干了双眼。三章每次进房间通话托到很久才出来吃饭,打电话便顾不上吃饭。三章在房间换了衣服,打扮了一下拎着一只包,便要上街。出来房门,对着在吃饭的孙奶奶说:
“海秋的电话,我得出去一趟。”
“出去,你才吃一点饭。吃饱了再去逛街吧。”
“我吃饱了,逛街还有什么看头呢?”
“你这孩子,难道家里煮的就不如外面摊子。有什么好的,比得家煮的卫生?”
“你爱这么说,我也没办法。”
“吃坏了肚子,你就知错了。”
“上次你买的药我还有呢,反正我先走了。”三章走得匆匆,门响了一声,关上了,人到了楼下。孙奶奶自讨无趣便怪罪于外面的小吃街,最好全城的餐馆饮食店都关门省得这孩子三头两天跑大老远的路去吃。她越想越觉得不对,渐渐觉得不怎么适应,看着桌子上还热腾腾的饭菜发愁了。以前都是看着三章吃完饭,自己再吃剩菜剩饭的。想了也无理头绪便编织给自己最安慰的话:这孩子长大了就忘了奶奶,奶奶老了。
三章在百丽广场和海秋碰面,两人走过了拥挤的地下商业街。试过几家新开的服装店,时潮女装都不容错过。换了一件又一件,经过三四次的挑选,最后三章帮海秋落实买了一件黑色的连衣裙。其实当时海秋觉得紫色那件更好看些,觉得穿在身上就如一朵绽放的紫兰;但是又不好意思当面说,怕因意见不合而伤及友情。是的,有些时候我们不得不这么做。海秋买了这件不菲的只敢在黑夜里没有灯光场所,谁都看不到对方的衣服是什么颜色才肯穿;想来,这样的地方,只有自己的卧室了。或许穿出去在繁华的商业街回头率绝对是百分百,都想看看一只凤凰披上乌鸦的羽毛。海秋穿上它就像是一只呆头呆脑的乌鸦,虽然打死她都不愿这样承认,就像是她长得不是凤凰,多期盼穿上凤凰的衣装。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海秋老觉得三章的审美观有点问题;想到这也不愿再往下逛了,虽然刚出门时打算要把整条街逛完,现在还不到一半,就喊脚酸了,累了,要找个地方歇一歇脚。她还时不时途中停下来,用手揉揉脚踝。三章原本打算在后街买上次看好的衣装但为了迎合海秋就出主意说去火烤场吃麻辣烫。海秋听到了,连忙站了起来,跺几下脚跟,快步的跟上三章,拉起她的手。她们随即在路边打车,十分钟的路程。在车上海秋开口说:
“刚才打你的电话,你跟你奶奶吵什么呢?”
三章看着海秋表情很惊讶的说道:
“还不是那个样,尽是生活的鸡毛蒜皮的琐事,还有那讨人烦腻的说教。”
“都说了什么呀?”
“说了也怪腻的,不过今天她老是在说作家。”
“作家?”
“更离谱的是,她想跟都归天数万天的鲁迅谈恋爱。”
“嗯。”海秋不知如何放置内心的担忧:一个活生生的人要跟死人谈情说爱,这不是意味对眼前生活的不满,要逃离生活吗?她不是不懂事,可眼前事实又该如何解释,难道这是所谓亲情的生疏。这思量了半天,有另外的声音告诉她:在记忆中寻觅,觉得孙奶奶是个慈祥可亲,任劳任怨,勤劳朴实,耿直坦诚的人。三章也是非常听话的孩子,可时隔多年人事也变迁。像三章有这位亲人理应觉得幸运,理应学会满足感到幸福快乐才是。不能对着她整天摆脸看事轻浮,呈现无所谓的样子,更何况久经风雨的老人最看不惯轻浮的年轻人。海秋不敢当面说自己对老人要如何如何,觉得在这个问题上行动才能感化到身旁的人,毕竟行动才是最有说服力的,叨叨絮絮一堆大道理却不用于实际着实被人看轻,有句话说的好“谁在此做口头巨人,谁就是行动矮人。”她一个妇道人家肩上扛着如此重的任务,一手把四岁的孙女抚养长大成人。换是谁,放在谁的肩上都觉得不可能,可人生所遭遇的难境不能转换到自己心甘情愿的人身上,也不能由谁来顶替死亡就能让死者生还;这就是地狱之门,只有人进从来就没有一人能返还人间。他的儿子和儿媳死于一场车祸,捅事的司机逃之夭夭,至今还逍遥法外。当然死者已逝,任何痛苦只能填进肚子,好让生活恢复平静。孙奶奶看管弱小的孙女把她搂着怀里,双手来回抚摸着她的后脑但愿她过得好,让她也能像其他孩子分享这个世界的阳光与快乐,这便是她活下去最大的精神支柱。想来,上帝让她诞生到这个世界不是让她带着绝望死去,而是要死去时都得带着希望。这样灵魂没有牵绊才轻轻的,才能飘上天堂。
三章见海秋望向窗外发呆,自己也探个头过去;想知道是不是有什么新鲜有趣的事。三章顺着海秋的目光横扫过去,却找不到一点可以拿来做谈的地方。当海秋的头在收回的那一瞬,脑袋瓜恰好碰到一块。三章先声夺人,吆了一声,又一边用手来回揉摸着额头,一边笑着说:
“你在看啥,两颗眼珠子几乎掉到地上了。车子晃了晃怎么你就不看我,现在两个额头碰在一起了,长个大包肯定比六十瓦的灯泡亮。”海秋见她笑得如此的甜蜜,又觉得话好笑便回道:
“你这是恶人先告状,我好好的额头,本来就不招惹谁的;我倒是替你想,你的额头再长出两只眼睛就好了。”
“如果我真如你所说的,我就比二郎神多一只眼;二郎神就不是我的对手了。至于孙行者也才一双火眼真睛,这么看来,我是天下无敌了。”
“我倒是想,你长了四只眼睛。看来,日本超人欧特曼是不会放过你的,你们难免有一场生死恶战。不过你不要担心,我是不会出卖朋友的,但是我还希望你赶紧逃到别的星球去吧,地球是不允许怪兽居住的。”
“就算我是怪兽,我承认我打不过欧特曼,但我不因此而放弃做为怪兽的事实,还有那颗做怪兽的心。”
“我看是你,疯了。”
“我没有疯,我安守本分。我恨,比怪兽还怪兽,带着虚伪披上人皮的动物。”
“若是你没有疯,你给我一条不疯的消息,以此来证明你在讲真话。”
“至于真话和一条不疯的消息,我从来就不缺乏。就是怕,我在讲真话时道出了你不愿听到的消息,那就是在害你犯愁了。”
“你不卖关子了,行不?尽管说,我承认我太脆弱,可也不至于被一条不疯的消息惊倒。”
“就是钟子之,那个南蛮人住在巷尾和你家一墙之隔的邻居。在两天前这位自称诗人的帅哥还到进了你的家门,还被巷子的老人,个个赞言,羡慕他是个作家。”
“我才听不见这些小道消息,不会是你胡扯的吧!,这可是在老虎身上搔痒,会让你死得很难堪。”秋子仓促的答道。
“你还是替你自己操心吧。以我纯洁的**贞操发誓,此话比真金还真,比钢铁还硬。”
“这算什么誓呀,就算悔誓了,谁又能帮我评理,主持公证呢?真可笑还在自我标榜,不知羞耻。”
“那我不发善誓,我发毒誓。我以钟子之这名起誓‘如果明天不与鲁海秋重逢。我长活百岁。’”
“你活百岁,这也算是毒誓,你真是一朵奇葩,好好学会玩耍人了。尖嘴猴腮,不知百岁之后是怎么死呢?”
“这个也用不着你操心,到了一百岁我肯定是老死的。”
秋子心里默念道:麻烦了,真想不到还住在同巷,邻居?一念后也没有心情跟三章玩耍嘴上的功夫。用手推了推三章的肩上,换了语气,说了一些赞美她的话,讨她的好。发问自己更关心的问题:“这钟子,破钟子,竟然撞上家门了,真是气死人了。”
“气死是活该傻子才做到的,以你的博大胸怀,一般不至于以死脑筋的方式死去,要死不如决裂一点把他气死自己活着。”
“我看不是钟子,就怕是你把我急死。”,秋子在央求三章给她指条明路。
“急死?还回他那部破手机和干瘪瘪的钱包就了事。难道,你还要怎么样?以身相许。”
“你哪来这非进化的野蛮念头,纯属教化我这个清纯的女孩子。”
“是的,我是个野丫头,不像你深闺羽凤。不过,你答应人家要做朋友的。对于这事我是公证人物,绝不徇私舞弊。”
“好吧,全按你的指示,咱们姐妹一场,你肯定是站在妹妹这边的。”
“不错,我能接受你授予我姐姐的荣誉称号。‘姐姐’这好听的字眼,都十几年过去了我也想做一回姐姐过过瘾。”海秋背着她,在那边咬牙切齿,好像要吃人似的。
三章便分析整个过程说:“萍水相逢,你却激得人家跳河几乎淹死,当众受辱。要是他是个记仇的家伙不知你要配上多少回道歉,才能消解他的恨,或许还时时诅咒你。不过你不用担心,以我的慧眼看从我打探到的消息经过初步论定,他这个人准不是坏家伙,毕竟他是个作家受过高等教育不会有**的所为。还有他对你说的话都认真的听着,你生公主的脾气却怀婢女的心,也只有他这傻子,对你言听计从。我敢说,要是下一回你遇见他,你想躲都难了。如今只有一法,就是假装是他的朋友。当朋友看待对他。这样就不会在重逢时就仇人似的相待了。”秋子坐在那里,认认真真的听着就怕错过这话里中一个字眼。虽然这是个惊心动魄的过程。三章得意洋洋地跟秋子想着了一揽子的计划,认为要狠狠地捉弄一下他,让他成为她们掌中玩物,也想摸清这个是否真的如老人们赞的那样。想来,生活越来越宽裕安全感越来越稀少似的,这是一片多么荒凉的田地,在忙农事时天上就有一朵云为他遮住阳光。
钟子之时常想到桥上与秋子相遇的事,认为她是这座城里最美的一朵花。钟子之还带着怨恨,被那群爱看热闹的围观者耻笑;可有句俗话却又像是在瞎掰:“爱大于恨。”这样他觉得彼此的距离是这么近,认为重逢会落临,相信了就有奇迹,并非捉摸不透。在日记本上写着:就算此时你还没找寻到,还是在这栋老屋子,随黄昏下的紫兰,我慢慢老去的青春。倘若在深巷拐角处在大雾朦胧时与你重逢,我会在后面追赶,就像追赶一颗明星,驾着那匹瘦马。是你在证明我沉浸过去,好让把全部拱让给你。其实我对你早就没有恨,如果你硬要说有那是在你的眼里,但是在我的心早已化成了浓浓的爱意。这一种稀有的情感让我忘记恨,有的只是暖暖的触动热泪。
这一天在南子翔的推荐下,他到一家诗刊报社面试。在这个深巷里,他还是第一天迎着黎明起床。皮革西服,打上领带,一头短发,精神抖擞。钟子之踏着健步,抬头挺胸,用整个身躯去迎接晨光,在转向另一条胡同,在一个大榕树边。海秋恰好在去菊梅商店忙活路过大榕树,真是冤家路窄,两人用怀疑的目光相对,可刚过三秒钟就各自惊醒了。钟子之先喊:“秋子,你这个骗子。是该还我钱包和手机了,今天让我碰到你,甭想溜走。”海秋也不知怎么了,在惊慌失措中脑袋一片空白,一味背向他跑。钟子之只好一边快步地追赶,一边用手指着她不断叫她停下来。钟子之小跑了一段路,可穿着新的皮鞋把脚磨伤了。眼看海秋就要消失在胡同里,干脆脱了鞋袜,赤脚追赶,把束紧的领带松了松。“骗子,你不要跑,我就要捉住你了。”这个声音摇荡了整条胡同,摇醒了在做睡梦的人,活活生生地把他们从睡梦中拉起来。
“如果你再跑的话,我就不追了。”海秋听到这话,发笑了,笑到腰都酸了。大口大口的吸气,倚在那高深的围墙边,手上都沾满了老旧灰墙的尘土;上气不接下气说:“我干嘛不跑呀,虽然我现在不想跑。可是我不跑,我还能做点什么呢。”
海秋见钟子之的脚底被东西扎到,在滴血,觉得可以趁机溜走。钟子之见秋子绕过这段高墙连个影子也找不着,疑是进入寺庙里,也一脚一蹶进了庙里,猛头看到了大门上的对联:春花后巷料是名利庙高墙斜月照见晨钟人。钟子之反复念了几遍,才觉得有点意思。他游了大半个中国,逛过的寺庙也不下身上手指加上脚趾数。比如西湖岳飞庙,雷峰塔,佛山祖庙,曲阜孔庙,南山寺等等。自拍叫好,又在自言自语:佛家之地本是个名利不求的地方,可这出联“春花巷后”一般是写极为富华繁盛的笔触,真不合佛家的教义“断七情六欲”;可看了下联才真正反衬出全境来。这个“晨钟人”是写和尚,当然这个“人”也可以寓意为一般人。话说我这庙是在富饶温柔,柳青花红之地,但是我们坚守我们的教念,不会轻易破戒,有一颗做和尚的心,每天按时敲晨钟做功课;就像莲花一样出于泥而不染,就像屈原一样人格高尚“不随其波,做醒着的人。”
正要进入大堂去搜寻,来了一个老和尚止住了。钟子之就问刚才是不是有一位穿蓝色牛仔裤的,留住长发,头戴一顶帽子,十八九岁的姑娘进庙。老和尚听到他刚才对那副对联的解析认定此人必是个不凡之人,将来必有一番作为,用手指向大庙旁边桌子底下。钟子之在桌子底下揪住了秋子。海秋一脸的疑惑对老和尚说:“你就是觉远和尚。还记的吗,小时候我常在庙里玩。”
老和尚说:“你不就是鲁家的孙女,眉尖有颗小黑痣,那是娘胎出来的印记。出家人不打诳语,我看他也不像个坏人。”
“你真是多管闲事,和尚。”,海秋带着愤怒的口气说道。
“他是个读书人文质彬彬,谈吐不凡,很有慧根。”,觉远大师回道。
“抬爱了。慧眼识珠,出家人说话也有几地。”,钟子之回道。
“我看他是见地才真。”
“说的也是,要不你怎么跑到桌底下抱着佛脚呢。以后这句‘临时抱佛脚’就改成‘无计可施时是骗子也会抱佛脚。’”
“爱你怎么说,反正本姑娘站得正不怕影子斜。”
在钟子之的“扣押”下海秋很无奈返回家中,老和尚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笑了笑。
只见孙奶奶刚从菜市场回时在深巷里看见钟子之提鞋,光着脚丫,飞快地追海秋。本想张开双手拦住钟子之不让他追,可他一个转身就转在她的身后了。她觉得作家光天化日之下提鞋光脚追人,这个人肯定触犯了作家最致命的东西。肯定偷作家的书稿了,在她的眼中这是作家最宝贵的东西。她又推翻这个想法,因为她听到钟子之不断叫海秋停下,既然两个人都相识了,更何况海秋也不是长三只手的人。她一边左思右想,一手提着一篮子的蔬菜继续低头走路,不一会儿脚踏上自家的门槛。一进屋,见三章在水槽边正是低头刷牙,白色的液体从嘴角边流下,滴在水槽的边缘全是牙膏沫。孙奶奶兴致冲冲跟三章说:
“那个作家在大榕树边的寺庙追海秋,真像两个小孩子过家家;作家在后面又是喊又是追的,着实让旁人看热闹。”
“你说看见她们在过家家。他们只有取掉十几年的光阴才算。”三章吞吞吐吐说出这话就像一只老鼠在咬木床。
“作家穿着一身新的衣服,打着领带,像个上班族的打扮却提鞋光脚追人家姑娘。”她继续更为具体的说道。
“提鞋光脚?”三章一口沫连同这四个字从嘴里飞出,瞬间落在地板。
“还一边重复地叫‘海秋,海秋,等一等。’可前头的人头也不回一股脑只往前窜。‘等一等’这三个字,毫无作用。”,她在绘声绘色的说道。
“完了完了,作家看上了鲁丫头了。”,孙奶奶又添说。
“多好笑了。”
“傻丫头看到没作家就是香馍馍谁都想伸手抢。你还只顾着笑,气死我了。”
“好好,我也追去。我岂能错过这场面。”一边说着,一边用毛巾擦掉在嘴角边的牙膏沫。
“你幸灾乐祸的傻劲,我可以肯定你错过了。不过最好让作家倒追你一回,我就更高兴了。”三章并不理她忙着出门,孙奶奶一边从冰箱整出早餐要吃的牛奶面包,一边说:“你不吃早餐就上班吗?”
“我现在“伸脚”(一般是说人死了,我不知三章为何用这词。)带我看作家去。”,
“记得要邀请他到家里吃饭,就今晚。”
三章推门匆匆走了,只有木门发出的吱声在回答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