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会计(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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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本章案例

辅仁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药业”)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9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2020年9月16日,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0年10月14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给予辅仁药业及其控股股东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集团”)警告处分,并分别处以120万元、60万元罚款。辅仁药业原董事长被罚款150万元,禁入市场10年,其余13名高管均被处以6万元~35万元不等的罚款。经查明,辅仁药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辅仁药业2015年、2016年会计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2015年以来,辅仁药业(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将货币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辅仁集团(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辅仁集团母公司河南辅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控股”,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辅仁药业未将提供给辅仁集团、辅仁控股的资金记入财务账簿,也未对辅仁集团、辅仁控股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予以披露,导致其披露的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2)辅仁药业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药集团”)及其子公司向辅仁集团(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辅仁控股提供资金的余额分别为34 950万元、50 370万元。开药集团未将上述交易记入财务账簿,导致《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开药集团财务报表中货币资金余额虚假。前述违法事实和本项违法事实导致《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辅仁药业备考财务报表中货币资金余额亦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2016年分别虚增货币资金41 330万元、57 570万元,分别占各年末净资产的12.95%、14.79%。

3)辅仁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提供信息虚假。辅仁集团为辅仁药业、开药集团的控股股东。辅仁集团为实现医药资产的整体上市,筹划、组织、实施将开药集团注入辅仁药业,属于同一控制下的重大资产重组。辅仁集团2015年、2016年大规模占用开药集团子公司资金,在重组时未向辅仁药业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4)辅仁药业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2018年未及时披露关联担保。2017年,辅仁药业将开药集团纳入合并报表。辅仁药业、开药集团以前年度向辅仁集团、辅仁控股提供的资金,在2017年、2018年绝大部分仍未归还,且发生新的占用,辅仁药业未将相关资金占用情况入账,也未对辅仁集团、辅仁控股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予以披露,导致其披露的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资料来源: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