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追求人民幸福是中国共产党财政思想的根源
中华民族在历史上曾经创造了璀璨的文明,并长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但是近代以来,在本国封建势力压迫和外国帝国主义侵略下,国家陷入极度屈辱的深渊,人民生活困苦到极点。毛泽东指出:“由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中国的广大人民,尤其是农民,日益贫困化以至大批地破产,他们过着饥寒交迫的和毫无政治权利的生活。中国人民的贫困和不自由的程度,是世界所少见的。”[2]为了挽救处于灾难中的民族和减轻人民的痛苦,自1840年起,中国人民进行了近80年不屈不挠的斗争,“富强”“维新”“自强”“变法”的呼喊声传遍全国,先后出现了洋务运动、戊戌变法、太平天国运动、辛亥革命、五四运动等,还提出过“工读主义”“新村试验”“教育救国”“实业救国”等主张,他们认为,只要各项改革能次第展开,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指日可待。但是,这些活动最终都失败了,国家无力独立,民众仍在苦难中挣扎。民族的危机和人民的苦痛,急需新的力量和精神来解救,落后的生产力和落后的社会意识亦需要新的思想来注入活力。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让一批先进的中国知识分子,看到了救国济民的新希望。最早在中国举起马克思主义旗帜的李大钊在研考“民生凋敝之原”[3]的过程中找到了马克思主义。研考“民生凋敝之原”正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前提和出发点,马克思主义就是一个以广大劳动人民的民生为价值目的的思想体系。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郑重宣布:“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4]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开始团结在这面旗帜之下,组建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的面貌焕然一新。
追求民族解放和实现人民幸福,是中国共产党确定的伟大目标。中国共产党建党之初,党的纲领就明确宣示,党的任务就是要领导中国人民“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的完全独立”,“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在共产党之前,各种理论和实践活动都无法实现这样的目标,找不到有效路径,只有中国共产党找到了实现这一目标的正确道路,这就是:先要获得民族解放,然后才能实现人民幸福。中国共产党并没有把人民幸福简单地看成是人民生存和生活问题,而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思想武器,指出当时中国民生凋敝的根源是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压迫。曾经参加过辛亥革命的老同盟会会员吴玉章说,他从辛亥革命以来的实践中认识到,“从前的一套革命老办法非改变不可”,“通过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的教育,必须依靠下层人民”[5]。早期的共产党人认识到帝国主义侵略是当时造成中国经济停滞、民生困顿的重要原因,要追求人民的解放,必须反帝反封建。如恽代英就曾指出,“中国的病源,在于外国经济的压迫,使本国产业不能发展,故游民众多,民生窘困。只有打倒外国经济的压迫,才能根本救济中国;只有打倒外国经济的压迫,才可以说是革命。若不能做到这一步,无论杀几多人,更换几多政府,总是于事无济的”[6]。基于此,他提出了财政主张,“怎样打倒外国经济压迫呢?这用不着杀洋人,烧教堂,只要收回关税主权,酌加入口关税,取消赔款,核减外债”[7]。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在中国人民面前提出反帝反封建的纲领,提出要建立人民自己的社会主义国家。毛泽东指出,自鸦片战争以来,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中国逐渐由一个独立的封建国家沦落为一个被帝国主义控制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要解放民众和改善人民生活,首先需要进行一场深刻的革命,推翻旧的经济政治制度。[8]如果不赶走帝国主义,不推翻封建专制,不打倒官僚资本主义,国强和民富就只是一个梦想,人民幸福问题也无法从根本上得以实现。可以说,追求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是建党初期开展各项工作的宗旨,也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财的思想根源。
1921年,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宣告成立。1922年6月,发表了《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系统地提出了中国共产党的财政主张。这份宣言旗帜鲜明地宣示,“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军,为无产阶级奋斗和为无产阶级的革命党”。并针对当时的国情,提出了十一条政策主张。在财税方面,提出“改正协定关税制,取消列强在华各种治外特权,清偿铁路借款,完全收回管理权”,“肃清军阀,没收军阀官僚的财产,将他们的田地分给贫苦农民”,“定限制租课率的法律”,“废止厘金及其他额外的征税”,“征收累进率的所得税”等。[9]同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提出要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帝国主义压迫,达到中华民族的完全独立。要求“改良工人待遇”,“废除包工制”,“工厂设立工人医院及其他卫生设备”,实行“工厂保险”,“保护失业工人”,“废除丁漕等重税,规定全国(城市及乡村)土地税则”,“废除厘金及一切额外税则,规定累进率所得税”,“规定限制田租率的法律”。1925年1月,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专门做出了关于农民运动的决议,提出了反对土豪劣绅,反对征收钱粮,拒交不法征收,取消苛捐杂税,加征殷富捐所得税等主张。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伊始就把追求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的奋斗目标体现在财政政策上,鲜明地提出自己的财政主张。
中国共产党在成立后,即展开了波澜壮阔的工人和农民运动,要求改革财政,为他们争取权益。中国共产党在成立的第二年,即1922年5月,就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提出要组织全国劳动者同盟,要发起立法运动,推动制定工会法、工厂法、八小时工作法、保护童工妇工法、劳动保险法等,为工人阶级争取权益。先后组织了一系列的工人运动,为工人争取减少劳动时间、提高工资水平等权益。在农民运动方面,邓中夏指出:“中国农民在这样军阀征徭,外资榨取,兵匪扰乱,天灾流行,痞绅鱼肉种种恶劣环境的当中,生活的困苦,家庭的流离,何时何地不是逼迫他们走上革命的道路。”[10]毛泽东号召共产党人,“要有大批的同志,立刻下了决心,去做那组织农民的浩大的工作。要立刻下了决心,把农民问题开始研究起来。要立刻下了决心,向党里要到命令,跑到你那熟悉的或不熟悉的乡村中间去,夏天晒着酷热的太阳,冬天冒着严寒的风雪,挽着农民的手,问他们痛苦些什么,问他们要些什么。从他们的痛苦与需要中,引导他们组织起来,引导他们向土豪劣绅争斗”。[11]1925年10月,中共中央发表《告农民宣言》,提出组织农协,农协应有议定最高租额及最低谷价之权,办理乡村农民无利借贷,禁止私人积谷居奇,反抗各种苛捐杂税及预征钱粮。
中国共产党在创立初期,就对中国社会有了深刻的认识,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与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自己的财政主张,为广大人民争取权利。并通过组织工人和农民运动,把自己的财政理念付诸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