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与霸道:中西国家治理逻辑的伦理比照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四、中西现代性国家制度的伦理学对勘

现代性政治伦理的本体论不仅要内化到中西方现代性政治主体的德性结构之中,还要外化到中西方现代性政治制度的伦理层面。现代性政治制度伦理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如何对国家的正当性做出科学的理论辩护,其中,国家正当性理论依据和论证方式的全面位移,构成了古代与现代政治制度伦理的本质区别。古代王朝或帝国正当性的理论依据是由主张天人合一、神人贯通、君权神授的高级宗教或哲学伦理学来完成的,现代国家正当性的理论依据摆脱了超感性的神圣理念的控制,强调由自给自足、自行负责的世俗理性来建构,通过完善和提高对内对外最高主权的统治技术和治理能力来实现。现代国家正当性理论依据的世俗化位移,摆脱了教会神圣性、普世性国家的精神枷锁和教规桎梏,为民族国家的建立提供了历史契机,使得传统社会的“朝代国家(dynastic states)”被现代社会的“民族国家(national states)”所取代。在一个民族国家内部,“人民”和“民族”具有同等的地位和价值,捍卫民族主权原则就是捍卫各族人民的主权独立。当然,古代王朝或帝国也强调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政治伦理原则,但其决定权在君王大臣和僧侣文士等知识阶层手中,现代国家则由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的直接涉身者,即社会中的每一生命个体或所属阶层来决定,由人民通过自己的当家做主行为来决定。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设计就是所谓“民主制度”,现代国家的民主制度主要由两种形式构成:人民民主国家制度和自由民主国家制度,前者以“全体”形式出现,深受卢梭人民主权论思想的影响,后者以“个体”形式出现,深受洛克、孟德斯鸠分权制衡理论的陶铸。但“人民”从来都不是一个和谐平等的整体,人民内部自始至终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于是人民内部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就不再由古代帝国中的士大夫来担当,改由新兴知识分子结伙构成的各种现代性政党来贯彻,每个政党都要依据其政党理念的道义性来确立国家政权的合法性,进而建构起政党化的国家科层制管理体制[13]。可见,正是通过世俗国家→民族国家→政党国家的逻辑递进,最终完成了现代性政治制度伦理正当性理论依据和论证方式的全面重塑。

搞清了人类现代性国家制度伦理演化的一般特质,就为我们分析中西现代性国家制度伦理的独特个性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我们进一步洞悉中西王道政治与霸道政治的伦理分野打开了一扇新的门户。

(1)中西方对待世俗国家的伦理态度各不相同。在西方古希腊城邦时代,人们将城邦国家看作人类社会自我演化的必然结果,认为只有在城邦国家中人的德性才能够完善,由之,柏拉图把国家视作人的本质和目的的最终实现,亚里士多德更是强调“人是社会政治的动物”[14]。但伴随基督教在罗马帝国的广泛流行,特别是基督教在西罗马帝国灭亡后,又经历了中世纪一千多年的漫长积淀,西方人的国家观发生重大转变。人们在基督教灵肉二分的身心观基础上,创制出神圣教权与世俗王权根本对立的新型国家观,开始在内心深处向往和追求神圣教会许诺的来世天国,不再存有城邦时代对国家的那份血缘亲情,不再把世俗国家视作人生目的和价值实现的归宿,由对世俗国家的内心认同转化为忍耐顺从,甚而把世俗国家当作上帝以恶制恶、化恶为善的工具和手段,并开始排斥、鄙视、反抗世俗国家,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就深刻反映出基督徒对世俗国家的悲观、疏离和厌恶情绪。以霍布斯、洛克、卢梭为代表的近代自由主义国家观,继承了基督教工具主义国家观的理论形式,以“人性本恶”和“官员无赖”为前提假设,用个人权力取代上帝权力,将神圣教会对世俗国家的监督转换为公民社会对国家权力的监督,以及国家权力的自我分割、彼此制约和相互均衡,国家由上帝与人订立契约的产物,转变为人与人订立契约并让渡部分权利的结果,国家变成了守夜人角色乃至成为随时都会腐败的魔鬼[15]。可以说,从基督教传统脱胎出来的上述自由主义消极国家观,真正代表了西方近现代主流政治传统的内在特质。与之相反,由于在中国人的内心世界没有灵魂与肉体、天国与人间、宗教与世俗的二元张力结构,因此,从夏商周时代开始,君王就是宗教在人间的代表,士大夫就是人间教士,圣王就成了圣俗两界共同崇拜的图腾。自汉代儒家学派成为官方意识形态之后,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历代儒士更是从宇宙和社会整体主义视域中看待世俗国家的本质和功能,世俗国家成为宇宙整体的中枢神经系统,它涵盖、渗透、支配一切,人世间一切活动都要围绕世俗国家这个中轴旋转,政治权威具有支配一切、规范一切、统摄一切的功能。道教、佛教以及各种民间宗教,都要蜷曲在强大的皇权之下才能获得生存空间,没有任何合法组织能够分割和制约皇权,皇帝既是最高的世俗权威,也是最高的精神领袖。而君王政治权力的至高无上性决定了其所负社会责任的无比重要性,包括:牢固确立“法天而王”的超越性理想追求;不断贯彻“民之所往”的现实性政策措施;逐步提高“修齐治平”的个体性修养境界。唯其如此,才能巩固好以道得民、以德服人、保民而王的政治秩序合法性基础[16]。这种源远流长的历史传统深刻陶铸着近现代中国王道政治的品格范型,只是将其赋予了全新的时代内涵,诸如:中国共产党所大力提倡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水平等。这些主张在价值指向、立场情怀方面,同中国传统王道政治高度一致,一脉相承,同时,为了适应现代性政治伦理的必然要求,又在思维模式、策略选择等方面,对传统王道政治进行了全方位拓展,实现了中国传统王道政治的全面革新升级。

(2)中西方民族国家制度伦理的创设路径殊为不同。由于中西方对世俗国家本质与功能的认知存在前述重大差别,进一步导致双方建构现代民族国家制度伦理的路径截然不同。在欧洲中世纪晚期,罗马教皇借助统一的教会网络享有至高无上的宗教和政治权威,而神圣罗马帝国尽管囊括了今天欧洲的绝大部分土地,但它完全不同于古罗马帝国,实际上只是一个由大大小小的诸侯封地构成的拼合体,使欧洲处在一种有民族无国家的松散状态。16世纪之后,伴随各民族工商业竞争日渐激烈,基督教各派斗争犬牙交错,特别是各民族逐步放弃自古罗马帝国以来官方和教会共同使用的神圣拉丁语,越来越喜欢使用本民族的世俗语言,如英语、法语、德语等,使用本民族语言翻译的《圣经》进行礼拜活动日渐盛行,这就导致由使用同一语言的同一个民族构成的国家——“民族国家”逐步生成。其中,由民族向国家过渡的直接动力源自著名的“三十年战争”,它由哈布斯堡王朝和波旁王朝的争斗起步,在神圣罗马帝国的广阔土地上,从1618年一直打到1648年,最终交战各方签订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该和约一方面结束了中世纪以来“一个教皇、一个皇帝”的局面,另一方面划分了欧洲大陆各国的疆界,标志着欧洲“民族国家”正式诞生。自民族国家生成至今,欧洲各国的政治状况呈现出两大突出特点:一是欧洲内部民族国家之间的战争绵延不绝。诸如:17—18世纪的四次英荷战争;1683年土耳其围困维也纳;1688—1697年的反法大同盟战争;1699年的哈布斯堡王朝从土耳其手中夺回匈牙利;1700年的俄国与瑞典战争;1701—1714年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1733—1738年的波兰王位继承战;1756—1763年的英法战争;1778—1779年的巴伐利亚王位继承战争;1775—1783年美国摆脱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1792年之后持续多年的拿破仑战争;19世纪中叶德意志民族国家统一中的各种战争;直至20世纪先后爆发两次世界大战[17]。二是欧洲各国与所属殖民地的战争持续不断。从17世纪开始,伴随欧洲各国综合国力的增强,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英国、法国、德国、俄国纷纷开启了征服世界的进程,如:英国与印度、中国的多次战争,法国同非洲各殖民地的战争等。通过与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无数次战争,占世界人口18%的少数欧洲强国,占有了全球37%的土地[18]。欧洲各国在内外战争中逐步形成了一整套闻名世界的帝国霸权理论,如:马基雅维利《君主论》中的“不择手段”保卫国家主权理论;霍布斯《利维坦》中的“丛林法则”理论;黑格尔《历史哲学》中的“民族精神”理论等,正是上述国内外战争实践及其对战争的理论探究,逐步塑造出近现代西方国家的霸道政治伦理。与之相反,从根本意义上讲,中国从来就不是一个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因为在欧洲民族国家诞生之前,中国就是一个具有独自特质的古老政治体,就民族构成而言,“汉人”是一个由众多民族不断融合逐步建构出来的集合体,在秦朝统一后的两千多年里,伴随中国疆域的逐步扩大,它经历了一个由民族冲突、战争、敌对到征服、迁徙、同化、和谐的复杂过程。特别是在中国庞大疆域内,虽然特色方言众多,但汉语自始至终都是官方和各民族的通用语言文字,而且现代脑科学研究发现,汉字与西方的各种拼音文字相比,在形、音、义方面具有集具象、想象、意象为一体的天然特质,它具备综合集中发挥大脑两半球潜能的独特优势[19]。在汉语语言文字基础上生成的中华文化,借助儒家大一统的政治理念和君主专权的国家体制,不断地融化着进入到这个文化共同体的各个民族,处在共同体中心的汉族和周边其他民族,都以汉化程度的高低来界定彼此的文明与野蛮,因此,中国人心目中的“国家”不是西方意义上的“民族国家”,而是一个多民族共生共在的“天下体系”或“文明共同体”。但是进入近现代以来,西方主要民族国家开始以极端强势傲慢的姿态入侵这一文明共同体,逐步打碎了其所构筑的“天下体系”幻象,使其被迫走上了一条不同于西方的现代化道路。纵观一百多年来中华民族的现代化心路历程,可以用民间流行语“羡慕嫉妒恨”五字加以概括。首先,对西方人的羡慕心理转化成了中华民族一百多年来不断向西方学习的强大动力。晚清的洋务运动、戊戌变法以学习失败告终,代表大地主和官僚资本阶层利益的中国国民党对欧美国家的学习也以昙花一现而结束,只有真正代表广大劳动阶层利益的中国共产党,通过前期学习苏联治国理政经验和后期学习欧美市场经济经验,在综合创新的基础上走出了一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成功之路。其次,对西方人的嫉妒心理塑造了中华民族奋起直追的“赶超型”现代化道路。从孙中山到毛泽东再到邓小平,都是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来引领中华民族赶超欧美,这种由外力刺激造就的赶超型现代化,必然以社会集体主义和国家威权主义面貌出现,抗战前后中国国民党倡导的“新生活运动”就大力提倡“整齐、清洁、简单、素朴”的军事化生活方式,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前后也大力倡导“艰苦朴素”“大公无私”的集体主义生活作风,因为无论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都深知,在一盘散沙的社会状态下无法抗衡其所面对的强大敌人。最后,对西方人的痛恨心理转化为中华民族扬弃欧美霸道政治和发展中国王道政治的坚定信心。中华民族一百多年来,深受欧美国家割地赔款的巨大伤害和日本入侵的残酷蹂躏,对弱小国家的处境感同身受,形成了天然性同情与悲悯心理。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思想就特别强调中国强大之后决不再走欺负弱小民族的西方老路,中华人民共和国甫一建国,毛泽东、周恩来等国家领导人就立即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中国外交的纲领性政策并被贯彻至今,我们对亚非拉弱小国家的长期援助就是历史明证。

(3)中西方建构政党国家伦理的方式方法迥然有别。前已备述,现代性政治伦理与政党制度的出现密不可分,而建构政党制度伦理方式方法的重大差别对中西方现代性政治伦理的王霸之分影响深远。所谓政党制度伦理主要指用以调节政党制度建设的价值指向和规约政党组织和个人行为模式的道德秩序。从总体上看,近现代西方政党制度伦理建设具有以下五个突出特点:一是无论是从议会内部派别斗争中产生的“内生政党”,还是议会外自行建立的“外生政党”,其所代表的社会阶层利益都呈现出典型的狭隘性特点,在小党林立的多党制国家尤其如此。二是西方许多政党的建党目标主要局限于特定历史阶段的具体任务,为了能够上台执政或争得较多议会席位,它们总是为尽快满足特定阶层一时一地的短期利益而制定发展目标,缺乏宏大的长远理想。三是西方政党主要是在议会或政府选举时期活动频繁,在议会党团的投票或决策活动中具有较为严格的纪律要求,在对广大基层党员的日常管理中相对松散,普遍缺乏明确的党内约束。四是西方很多政党由于内部构成极端复杂和利益纠葛十分严重,很多时候为了一时的共同利益迅速组建新型党派,一旦利益结合点消失就立即解散,凸现出“其生也速其亡也快”的政治特点。五是西方政党同政府部门首长的关系主要是“分肥制”,国家总统、政府首相和各部部长伴随政党选举的成功与失败共同进退,他们一直处于在野党和执政党的徘徊之中,其所推行的政策纲领伴随几年一度的选举失败,可能随时被中断或推翻,缺乏一以贯之的政策连续性。与欧美国家的现代性政党伦理建设截然不同,中国共产党的政党伦理建构有着自己的独特面相:一是从建党之初直至今日,它都明确强调自己是为了争取广大工农劳动群众利益而斗争的党,代表了中国社会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与中国近代历史上出现的只代表特定阶层少数人利益的政党完全不同。二是中国共产党不仅拥有自己所代表的阶级利益,更有超越阶级利益的更为远大的崇高使命,即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全人类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而不懈奋斗,而且明确宣称伴随这些目标的实现它会自行消亡。三是它是在列宁创建的共产国际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政党,把列宁制定的民主集中制作为自己的组织原则,并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将这一原则细密化,充分保证了全党纪律执行中的高度严格性,使其发挥出巨大的组织制度效能。四是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具有强大自我革命性的政党,在近百年的发展史上,一直保持着极高的淘汰率,包括对各类违反党纪党规的投敌叛变分子、蜕化变质分子、贪污腐败分子给予严厉处分,充分保证了政党整体的高度纯洁性。五是中国共产党依靠其先进性长期保持着自己的执政地位,它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的作用,在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和社会各阶层不同意见基础上,随着国内和国际形势变化,不断调整着自身制定的长远和近期发展规划,成为长期维系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核心力量。正是中西方政党国家伦理建构路径与方法的天壤之别,决定了中西方政治伦理王道与霸道的根本分野。

综上所述,“现代性”是后现代主义对“现代”特性加以批判反思的结果,但现代化却是人类无法摆脱的历史宿命,长期以来整个人类一直笼罩在欧美现代化的光环之下,逐步形成了以欧洲为基点的“中心—边缘”型现代性理论。然而,到20世纪后半叶,伴随东亚、南亚、拉美等第三世界国家的不断崛起,特别是世纪之交中国现代化的高速发展,使得西方现代化一体独尊的局面被彻底打破,世界大国各争所长的现代化格局已成为人类无可避免的历史大势。尽管中国现代化的王道政治之路极端崎岖,却已渐露光明,只要我们能够克服西方近现代霸道政治的各种弊端,在群峰竞秀中相互牵连并彼此提携,最终一定能够达至共同丰盈的现代性理想状态,届时中华民族就一定能够在重峦叠嶂的国际群峰中傲然独立,并放射出万丈光芒,是为笔者所祝祷!


[1] Calinescu, Five Faces of Modernity,Duke University Press,1987,13.
[2] 刘小枫:《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第3页。
[3] 靳凤林:《建构新时代中国特色政治伦理学》,《光明日报》,2017年12月11日。
[4] 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第23页。
[5] 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田禾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109页。
[6] 路易·加迪等:《文化与时间》,郑乐平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49页。
[7] 丛日云:《在上帝与恺撒之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38页。
[8] 沈青松:《探索与展望:从西方现代性到中华现代性》,《南国学术》,2014年第1期。
[9] 张立文:《和合学概论》,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26页。
[10] 赵秀荣:《1500—1700年英国商业与商人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182页。
[11] 靳凤林:《资本的道德二重性与资本权力化》,《哲学研究》,2014年第12期。
[12] 靳凤林:《追求阶层正义:权力、资本、劳动的制度伦理考量》,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422页。
[13] 刘小枫:《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第95页。
[14] 乔治·萨拜因:《政治学说史》上卷,邓正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59页。
[15] 丛日云:《在上帝与恺撒之间》,第190页。
[16] 蒋庆:《政治儒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210页。
[17] 陈乐民、周宏:《欧洲文明扩张史》,东方出版中心,1999年,第93页。
[18] 马丁·雅克:《大国雄心》,孙豫宁等译,中信出版集团,2016年,第19页。
[19] 黎鸣:《中国人性分析报告》,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第3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