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片创作理论与实践(慕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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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纪录片定义的提出

首先提出纪录片定义的是约翰·格里尔逊。1926年,约翰·格里尔逊看了罗伯特·弗拉哈迪拍摄的《摩拉湾》(又译《摩阿拿》)之后,在为报纸撰文时,第一次使用了纪录片这一概念。他认为《摩拉湾》是对一位波利尼西亚青年的日常生活事件的视觉描述,具有文献资料价值。之后,他提出“纪录片是对现实的创造性处理”,这成为20世纪50年代以前通用的纪录片定义。

约翰·格里尔逊对纪录片的主要认识有两点。

(1)他用“Documentary”来称呼纪录片,强调纪录片具有像档案、文献一样记录某种生活与事件真实状况的功能。作为一个社会学者出身的电影活动家,他特别重视纪录片的宣传、教育、广告等社会功能,所以有“我视(纪录)电影为讲坛”的名言。

(2)他强调纪录片是对现实的创造性处理,也就是说,他认为在保持纪录精神不动摇的前提下,为了宣传、教育等需要,可以创造性地运用素材。例如,巴锡尔·瑞特和哈莱·瓦特导演的《夜邮》中,使用了“摆拍”手法,再现了夜间运输邮件的火车的状态。在20世纪30年代,想在火车上进行实地拍摄,以当时的录音条件,是很难做到的。在这部影片的实际拍摄过程中,是把火车拉到一个摄影棚里,让邮差到车厢里去工作,并且经过打灯、布光之后才进行拍摄的。为了再现火车运行时的状态,就在车厢底部装上弹簧,模拟车厢晃动,演员经过排练后进行拍摄。尽管这与现在大部分人所认识的纪录片的拍法不同,但在20世纪30年代的英国,这种拍法却是普遍使用的,而且当时被认为是拍摄纪录片的一种手法,也就是所谓的“对现实的创造性处理”。

当然,必须深刻认识到,创造性处理现实的措施与当时录音技术的局限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从技术水平角度来看,“对现实的创造性处理”在当时是一种无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