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赶集
所以我决定了,我就叫狗剩,你们以后都叫我狗剩吧!
时间不早了,得赶紧回家了,不然又要让父母担心了。狗剩从山坡上下来牵着自己老黄牛就往家里赶。
一路走来,茅屋土坯房不成规则的摆布,上河村,虽然依山傍水,但是仍属于穷乡僻野,因为当地人对山水的利用仅限于满足生活的需求而已,要盖房子,上山砍几棵树拖回家做梁木;没米下锅了,上山找点野菜野果,下水捉两条小鱼丢锅里。
封建小农经济,还是以田地为生的,大部分村人靠着一亩三分地为填饱肚子奔波,比较富庶的也只是那么几家地主而已。
地主家大业大,良田几百亩,出租出去,一年的租金都够一般人家奋斗一辈子的了,有了钱可以买地或者置办几个铺子,钱滚钱日子比蜜甜,利滚利生活甜如蜜。贫困人家靠自家的一亩三分地的产出还不够塞牙缝,只能租地种,古代又没有减免土地税的政策,辛辛苦苦种一年粮食,除去苛捐杂税地租,能够一家嚼用果腹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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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家还算好一点,家里还有良田二亩,父亲也是村里有名的猎户,算是村里中等人家。
苟承贤一进门刚好碰到了这一世的母亲姜氏,姜氏正关切的看着自己,自从自己儿子生了一场大病后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不过比以前更懂事乖巧了,或许是自己多心了吧”,哪个母亲不心疼自己儿子呢,就算有啥问题也总是把自己孩子往好了想!
毕竟在这个世界,如果被发现一个人突然之间性情大变,容易被误会成中邪,鬼上身什么的,是会被村里当成邪祟给灭了的。
最大的可能就是被一把大火给烧了,如果是这样,那可能就没有这本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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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温柔的问候到:“狗剩回来啦,去把牛关上来洗手吃饭”!
“好的,娘~,我把牛关上就来,爸和哥他们回来了吗”。
“还没,应该就快回来了”,
等进了屋子,看着桌子上已经摆着三菜一汤。
香脆炸鸡,小炒白菜,干煸豆角,还有一个蘑菇汤,虽然算不上多么丰盛,但胜在纯天然无公害。
深吸一口气后说到:“娘你做的饭还是这么香,我感觉我又长胖了一点”。
在二十一世纪,吃可是他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母亲就炒得一手拿手好菜,他年纪不大却绝对算一个资深吃货了。
没想到穿越了还能享受到这母亲的手艺,这可能也是他这么快接受这里的生活吧,爹娘也叫得越来越顺口了。
这时姜氏从灶台边拿过来一个小鸡蛋递给狗剩,也没客气。
就接过来问到,“这啥鸡蛋呀咋个这么精致”。
“你爹昨天抓野鸡的时候边上发现的,你吃了吧”。
入口绵软,味道可真是好极了,香~真香,感觉比现代的鸡蛋还好吃不知多少倍。
这时狗剩的心里倒是极暖的,这一世的家人无论是温柔的老妈还是严肃老爹,亦或者十五岁却少有老成同样老实的哥哥,都是打心里对自己好。
“娘,你真好,我长大了要好好孝顺你。”狗剩抱了一下母亲,我就是你们的儿子,以后一定好好孝顺你们。
虽然还是会时常想到原来世界的父母,想着他们是不是同样在担心自己,夜深人静时会感觉孤单。但这并不代表这一世的父母对自己不好,狗剩也是自内心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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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半高,老爹和大哥才打猎回来。
老爹肩上扛着一头鹿子,大概有个百八十斤,大哥手里提着一只大兔子,看到狗剩还笑了说,“明天给狗剩做麻辣兔头吃”,看来是丰收的一天。
苟家有两亩田地,四口人,生活还算过得去。农忙时全家大小全下阵,闲时老爹还有一门打猎的手艺。
那时候信息还不流通,打猎可是门技术活,普通人可拿山里的野物没办法,所以家里的小日子过得不错。
这时候老妈也看到了父子俩,嘴里念叨着怎么这么晚才回来,饭菜都凉了,一面把放在锅里温着的温着的饭菜都端出来,狗剩也赶紧帮忙,都饿了好久了,不过吃饭的时候就要一家人整整齐齐才有味道,温馨~
饭桌上边吃着边聊着,就把刚打到的猎物去处和明天该做的事安排好了。
鹿子明天拿到镇里集市上卖了换钱,顺道买些家里的必需品,到时候狗剩跟狗蛋一起去吧。
至于狗蛋是谁~,那当然就是自己大哥了,就是狗剩之前觉得的名字比自己更有味道那个狗蛋,对了,还有堂叔家还有一个加猪妹的。
不过现在在外人面前一般都不叫大哥小名了,毕竟也是个大小伙子了,也是要面子的,大哥大名叫苟承圣,自己大名还是叫苟承贤。苟是姓氏,承是辈分,贤才是字。合起来就是圣贤,这名字不可谓不大,估计父母也是想哥俩能当个文化人,继承圣贤的思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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