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通用美音在美国本土及世界其他国家的认可度
第一节 美国本土
一、整体态度
“标准美音”或者“通用美音”一词在美国本土较有争议。英语语言学者威廉·A.克雷茨马尔在其2004年的一篇文章中解释说,“通用美音”一词是指“一种假定的美国英语中最常见或‘默认’的形式,尤其与明显的地区性语言如南方方言区别开来”。而“标准美音”的出现也是刻意压制地区口音的结果,因为某些地区口音受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的影响而经常遭到“污名化”。例如,由于南方地区的经济情况普遍不如北方地区,南方方言中的用词习惯、口音会给人留下“淳朴”“不够标准”的印象,而相对的北方口音则会给人一种“标准”“高贵”的感觉。
由于使用“通用”一词来概括某种美国方言可能暗示特权和偏见,因此克雷茨马尔使用“标准美音”这个词来代替“通用美音”的说法,他将其定义为“在正规教育系统中受过良好教育的说话者使用的”美式英语发音。但他同时指出,这种口音在美国各地也存在各种各样的变体,不同地区的“标准美音”也有所差异,不同说话者之间也存在个人差异。另外,他所使用的术语“标准”同样面临被解释为暗示一种“上乘”或“最佳”发音方式的问题。至今,“通用美音”与“标准美音”两种术语在使用上的争端也尚未解决。
现代语言学者将“通用美音”或“标准美音”视作一种单一且统一化的口音,也可称为标准化的英语形式。美国人认为明显带有地区发音特征的词能反映说话人的区域性出身、种族或社会经济地位,因此目前“通用美音”或“标准美音”被用于指代缺少明显地区发音特征的美国英语口音。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类口音体系中仍存有一些细微的地区间差异。尽管“通用美音”一词的定义略显含糊不清,且因其不断演变、引起混淆而不被一些语言学家认可,但学界在将基准“典型”美国英语口音与周围其他英语口音进行比较时,仍主要使用这一术语进行指代。因此,本书为避免术语混淆为读者带来理解上的困难,也统一使用“通用美音”这一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