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的安全我做主
同学们好,我是许老师,是你们的大朋友。
这本书是写给你们看的。当然,你们也可以和父母一起看。
我的生日是五月四日,似乎这辈子注定要和青少年打交道。果不其然,大学毕业后,我就进入了教育系统,从此开启了三十余年和你们交往的历史。
我记得我办理的第一个青少年维权案件的主角名字叫金牛。当时他还是一个小学生,他在去外边倒垃圾的时候,沉重的垃圾桶铁盖突然落下来,砸断了他的一根手指。虽然经过努力,负责环卫的单位对小金牛进行了经济赔偿,但小金牛却落下了终身的残疾。
这件事过去了近三十年,想必从前的小金牛今天已经成为成家立业的大男人了。当年学校里面还没有安全课,垃圾桶也不像今天的垃圾桶那样轻便,那个时候去办理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案件还缺少法律体系的支撑、心理工作的干预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主要依靠对青少年本能的热爱以及四方游说的功夫。青少年本身尚未意识到自己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1998年11月18日,在这个寒冷的深夜,十四岁女生马某和堂弟悄悄离开家,去户外观看难得一见的流星雨,在路上遇到了冒充联防队员的歹徒。歹徒在支走马某的堂弟后,将马某带到荒郊野外残害致死。
“流星雨之夜事件”震惊了全国。它暴露出我国青少年的教育中缺失了一课,这堂课就是“安全与自我保护教育”。该事件由此拉开了“星光青春保护行动”的序幕,安全自护教育从此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起来,我也有幸成为推广者之一。
“只有能够激发学生去进行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这是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送给所有教育工作者的一句箴言。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一个具有责任感,能够积极适应社会、身心健康发展的人。安全自护教育的主体是青少年,除了要教授青少年安全自护知识,培养青少年的安全自护技能,养成安全自护行为习惯,更重要的是要让青少年珍爱生命、敬畏生命,唤醒生命意识,做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作为一名从事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的专职人员,我希望这本书能够为你们的成长提供一些参考。这些参考是我和我的同事们长期在一线开展教育和培训的结晶,也是人生经验的总结,但愿能够为你们今后成长的道路扫除一些“杂草”和“绊脚石”,也希望危险能够远离你们,阳光永远照耀你们,平安、健康、快乐永远属于你们。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