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在政治经济学中的分类
劳动可以最简单、最直观地分为两类:体力劳动和智力劳动(脑力劳动)。这是一种生理学的划分。其实,现代社会的任何具体劳动都是人的体力和脑力的同时付出,“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的生产耗费”。(2)体力劳动主要是人的体力的耗费,智力劳动或脑力劳动主要是人的大脑活动的耗费。
劳动在传统政治经济学中仍然划分为两类:具体劳动和抽象人类劳动。“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的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3)
传统政治经济学对劳动概念的分类是一种抽象度过高、过于简化的划分方法,尽管这对于传统政治经济学要达到的理论目的——揭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和从宏观上考察资本主义经济的基本规律是正确的、必要的。所谓抽象度过高,是指把许多具有共同性质的事物直接分解为基本元素,而忽略了其中间层次、中介组织。高度抽象的理论方法适宜揭示事物的本质,但用于解释纷繁复杂的事物和现象时,会显得过于简化。在政治经济学中,高度抽象的理论方法适合对宏观经济进行研究,其在讨论微观经济问题(比如价格现象)时不够细致。
劳动概念在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新的分类方法更具有特殊的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可以说,这是理解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特点和规律的枢纽。劳动概念新的分类方法把人类形成社会生产力的劳动抽象为两类:一般性劳动和创造性劳动,而不仅仅归结为一种“人类抽象劳动”。传统劳动价值论把千千万万个在不同的具体形式上耗费的、具有个别色彩的劳动直接抽象成一种同质的“人类抽象劳动”,其抽象程度最高。“抽象程度越高,要描述的事物就越单纯,离客观真实也就越远。”我们将抽象程度降低一些,增加了一个中间层次:一般性劳动与创造性劳动,这两类不同性质的劳动共同构成或凝聚成现代商品的价值实体。这种抽象方法与传统的、高度的抽象理论方法一样是科学的。当然这种抽象程度较低一点的抽象方法是否正确,还要看它推出的结论是否符合现实,是否更能够解释现代社会的一些经济现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