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院空间格局研究:基于空间邻近性和空间异质性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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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中国医院的发展历史

中国最早的医院可追溯到公元前7世纪的春秋时期。齐国在其都城设立的残废院,即早期医院的雏形。《管子·入国》记载:“入国四旬,五行九惠之教。一曰老老,二曰慈幼,三曰恤孤,四曰养疾,五曰合独,六曰问疾,七曰通穷,八曰振困,九曰接绝。”意思是,管子入国才40天,就已5次督行9种惠民的政教,其中慈幼、恤孤、养疾、问疾等均与医疗保健、社会抚恤相关。

西汉设立了最早的收容传染病患者的医院——“隔离院”。东汉设立了“庵庐”。据《后汉书·皇甫规传》记载,“延熹五年,壬寅年,皇甫规在陇右,军中大疫,死者十有三四,规亲入庵庐巡视”。此“庵庐”实为军医院。隋唐时期,设立了专门收容麻风病患者的“疠人房”。唐宋时期有为残疾人设立的“病坊”“养病坊”“安济坊”等。“病坊”等设置初时以收治麻风病患者为主,后则兼收贫病无依者。西梁天保七年(公元568年),北天竺(今印巴一带)入华僧人那连提黎耶舍创“病坊”于河南汲郡(今河南省卫辉市)西山寺,以“收养疠疾”为主,并且男、女分别设坊。后来各处均有设置,皆由僧人主管与护理。“养病坊”为唐开元年间由官府设置、属寺僧经营的收容流浪乞丐及残疾人的场所。《旧唐书·武宗纪》记载:“悲田养病坊,缘僧尼还俗,无人主持,恐残疾无以取给,两京量给寺田赈济。”宋朝阮阅在《诗话总龟·讥诮》中记载:“时有人作诗曰:谁谓调元地,翻成养病坊。”北宋元祐五年(公元1090年),文学家苏轼在杭州领导控制流行病时始建“病坊”,又名“安乐”。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政府将“安乐”接管并易名为“安济坊”,其后,各地均设有“安济坊”。《宋史·卷一九·徽宗本纪一》记载:“辛未,置安济坊养民之贫病者,仍令诸郡县并置。”宋朝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二》记载:“已而置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所费尤大。”此后至清代,先后出现了规模较大的“福院”“广惠坊”“慈幼昌”等医院雏形。

前文提及的“庵庐”,类似于现在的兵站医院,其实不同时代也多设置军医院,如元代设有“安乐堂”。据《元史》记载,“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二月诏:湖南行省于戍军还途,每四五十里立安乐堂。疾者医之,饥者廪之,死者藁葬之,官给其需”。安乐堂设立的目的在于照顾过往患病的军人。但遗憾的是,由于腐败和管理不善,安乐堂有名无实,并未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安乐堂”。《元典章》载,至元二十一年(公元1284年)二月,“御史台咨监察御史呈会验……照得扬州省札付各翼并都镇抚司:起盖安乐堂。将获病军人,每五名将军一名煎煮扶持。仍委年高谨厚头目一员充司病官,将引医工诊候,官给药饵调治,须要痊可等事。近巡视扬州四城,蒙古、汉军、新附军三十余翼,虽汉军一十二翼起盖安乐堂,兼蒙古、新附军二十余处,自来俱不曾置立安乐堂,就取论各翼并都镇抚司、首领官、司病官,各各违错招伏。今来卑职参详:省都镇抚司并各翼管军官、司病官,不以病军为念,不行置立安乐堂;及虽有房舍,又多疏漏,什物不完,药饵阙少,提调怠慢,以致军人死损,有失朝廷伏恤军人之意,呈乞依理惩戒,仍遍下各道按察司一体施行”。

与现代医院相比,以上医疗场所仅为医院的雏形,不仅规模小、数量少、组织简单、缺乏成型的管理制度,而且多为临时收容或隔离机构,虽具有慈善的性质,但机构的临时性和随意性较大。

清代鸦片战争前后,西医由传教士传入我国。1835年,美国教会派传教医生派克(Parker)在广州设立教会医院——眼科医局。随着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西方列强纷纷在我国各通商口岸设立教会诊所和教会医院。据调查,1859年,全国仅有教会医师28人。1876年,教会诊所和教会医院分别达到24所和16所,到1905年分别达到241所和166所,有教会医师301人。这一时期的医疗机构与现代医院相比,具有规模小、设备简陋、医疗人员少等显著特点。1937年,英美基督教会在华开办的医院共300所,床位约2.1万张。资料显示,中国医院始于1900年以前的有29家,其中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始于1835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始于1844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始于1860年,天津市肿瘤医院始于1861年,武汉市普爱医院始于1864年,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始于1864年,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始于1866年,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始于1869年(张鹭鹭、王羽,2014)。

由中国自办且具有一定规模的西医医院,是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在南京设立的中央医院。中央医院设有内、外两大科,内科下辖小儿科、皮肤科及肺痨科,外科下辖妇科、骨科、耳鼻喉科、牙科、X线科、电疗科和检验科等,有床位275张。中央医院是民国时期南京兴办的规模最大、设备最完善的医院。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央医院迁至重庆,还在贵阳设立了分院。据统计,1937年全国共设省立医院15所、市立医院11所、传染病医院6所、县立医院152所。1945年,卫生署公布了《公立医院设置规则》。据统计,1947年全国有大小医院2000多所、病床数约9万张。其中,省立医院110所、市立医院56所、县立医院1440所,此外还有传染病医院、结核病防治院、精神病防治院、麻风病医院及戒烟医院等(张鹭鹭、王羽,2014)。

1949年,全国医院仅有2600家,而当时中国人口已超过5亿。新中国成立后,医院尤其是公立医院建设有了大跨步发展。从1951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我国陆续投资建立了一大批公立医院。截至1965年,我国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数量为5445家,新中国城市公立医院体系基本完成。1965年,毛泽东主席作出“把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之后出现了农村合作医疗和“赤脚医生”的热潮。城市层面建立起了省、市、县三级公立医院网络,农村层面建立起了县、乡、村三级医院卫生服务网络,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三级服务体系,我国公立医院服务网络初步形成。1978年,在阿拉木图召开的国际初级卫生保健会议上,“县、乡、村三级医疗体系”“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赤脚医生”被视为中国初级卫生保健体系的“三大法宝”,获得了国际认可,并被世界卫生组织作为典范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推广。

这一时期我国对公立医院实行的是单纯福利性事业和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即对全国医院实行“包起来、养下去”。到1975年,中国公立医院接近8000家,到1980年已超过9000家。由于卫生经费投入不足,同时存在“吃大锅饭”的现象,公立医院亏损严重,进一步影响卫生经费的投入,从而影响了卫生技术水平的提高。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由此进一步加快。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将党的十四大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原则具体化,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任务和要求,勾画了其总体规划和基本框架。这一决定成为20世纪90年代我国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在此背景下,我国公立医院也开始尝试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模式,引入市场力量参与医院的经营与运作。在市场化改革影响下,当时的制度背景为“给政策不给钱”,公立医院在“以工助医、以副补主”的政策影响下积极创收,经济状况得到极大改善,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新中国成立后的50年,中国公立医院的数量基本呈现上涨趋势,2000年已超过1.6万家。之后,随着中国公立医院的改制以及社会办医的开放,公立医院的数量开始减少,2015年首次被民营医院超越。2019年,中国公立医院数量约为1.2万家,而民营医院的数量超过了2.2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