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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募REITs破冰
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0〕40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在基础设施领域推进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标志着境内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正式起步。
《通知》明确了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基本原则、试点项目要求和试点工作安排。根据《通知》要求,中国证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合作,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依托资本市场,积极支持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重点区、重点行业的优质基础设施项目开展REITs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和产业政策、是否符合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法规以及是否形成良性投资循环等方面作出判断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中国证监会已同步就《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建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审核、备案等工作机制,专人专岗负责,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各项监管要求。
试点方案主要采用“公募基金+单一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架构模式,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进行聚焦,在参与主体、投资管理、项目运作、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逐项统一规范。
作为中国REITs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公募REITs试点的方案体现了中国公募REITs的重点发展方向,标志着学界和市场讨论多年的中国版公募REITs终于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