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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俘获校花的芳心

同学们看着顾清薇这个平日里清冷如霜、对谁都爱答不理的校花,刚刚还冷冰冰拒绝了林轩的礼物,此刻竟如此殷勤地对待罗斯,心底仿佛发生了一场核聚变。

有几个女生忍不住悄悄凑在一起,捂着嘴小声嘀咕着:“顾清薇怎么了?平时看她对谁都那么冷淡,也听说她上个月拒绝了罗斯,今天怎么就对罗斯居然这么热情了,又是问他饿不饿,又是推着他上桌的?”

而一些男生则是满脸的羡慕嫉妒恨,他们中不少人也曾暗暗对顾清薇抱有好感,可从来没得到过校花的正眼相待,如今看到这一幕,心里别提多不是滋味了,暗自腹诽着罗斯到底走了什么狗屎运。

沈雨烟和陈楚楚也停下筷子,目光投向了他们三个。

罗斯在众人各异的目光中,安然地坐在了顾清薇和萧鱼幼的旁边。

“吃。”顾清薇吭了一声,往他碗里夹了一块红烧肉。

感受着校花的外冷内热,他觉得挺舒服的,有种冰火两重天的味道。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银行卡,递向顾清薇,说道:“给你。”

银行卡里是一百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毕业宴他之所以迟到,说堵车只是托词,实际上,他途中下出租车去了一趟银行,从公账里转了一百万到这张新办的银行卡里。

顾校花漂亮的眸子一下子就愣住了,微笑着问道:“给我银行卡干什么?”

罗斯回应道:

“你先拿着,回头我在QQ上跟你说。”

“可是……”

顾清薇欲言又止,不想再拒绝罗斯。

她回忆起上次在KTV,把罗斯送给自己的手机还给他的场景,当时他脸上的失落,让她现在回想起来,心里隐隐有些愧疚。

此刻她想着,即便要拒绝,也绝不能当着这么多同学的面,那样太不给对方面子了。

于是她咬了咬嘴唇,伸手接过了银行卡,默默将其收好。

这一幕,又把刚刚被顾清薇拒绝的林轩给气得不轻。

原本林轩觉得凭借那本“高雅”的限量版拜伦勋爵诗集,多少能打动顾清薇的心,就算不能立马让她答应做自己女朋友,起码也能换来她的一丝好感。

可谁能想到,自己精心准备的礼物被毫不犹豫地拒绝,而罗斯仅仅只是简简单单递出一张银行卡,顾校花就乖乖收下了,还对他那般顺从的样子。

顾清薇,你不是不喜欢庸俗的人吗?罗斯都直接送你银行卡了,这不庸俗,银行卡你都收,我送你诗集,你反而拒绝?

虚伪!虚荣!

林轩看了一眼周围的同学,从他们异样的眼神中明白过来,自己现在应该挺丢脸的。

他死死盯着罗斯,可当对方把眼神转过来时,他又换了一副笑脸,端着酒杯走了上去,说道:

“罗斯同学,喝一个?”

“嗯。”

罗斯和他碰杯,喝了一口。

林轩也喝了一口,故作深邃地晃了晃手中的酒杯,娓娓道来:

“这个酒啊,它就像拜伦勋爵诗中的那片‘湛蓝深邃的海洋’,看似平静无波,实则蕴含着无尽的力量与深沉。

“‘若我会遇见你,事隔经年,我将如何致你?以眼泪,以沉默。’

“酒亦如此,初尝不过是舌尖的一抹香醇,细品方能体会其中的复杂韵味,恰似岁月沉淀后的情感,在心底悄然蔓延。”

说完,林轩微微抬起下巴,眼神中带着一丝炫耀与期待,似乎在等着众人的夸赞,以及顾校花的青睐。

几个戴着眼镜有点文青的同学微微闭眸,似乎十分享受,仿佛在说:“雅!实在是雅!”

罗斯听后,心中暗自好笑。

呃……这个林轩怎么装逼装到我这儿来了?

我前世可是实打实的诗人,在省级刊物发表过作品啊,你跟我聊这?

班门弄斧?

罗斯放下酒杯,面带微笑,不紧不慢地说道:“林轩,你对拜伦勋爵的诗倒是挺钟情的嘛。那我问你,在拜伦勋爵的《唐璜》中,唐璜首次出海远航时,所乘坐的船叫什么名字?”

林轩原本还沉浸在自己刚刚那番“高雅”的发言中,被罗斯这突如其来的问题一下子问懵了。

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脑海中拼命地搜索着答案,可越是着急,越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他张了张嘴,却只发出了几个含糊不清的音节,脸涨得通红,就像一只被煮熟的虾子。

罗斯看着林轩那副窘迫的模样,摇了摇头,说道:

“在《唐璜》中,唐璜首次出海远航所乘坐的船叫‘圣彼得号’。

“雪莱说,‘浅水是喧哗的,深水是沉默的’,真正懂诗的人,不会仅仅浮于表面,把诗当成大刀来卖弄。

“济慈也曾说,‘听得见的旋律是美妙的,听不见的旋律更美妙’,诗的内涵不是几句引用就能涵盖。

“所以你还是先把自己充实起来再说吧。”

林轩呆立在原地,他只觉得罗斯口中吐出的每个字都似利箭,将他刚刚精心营造的“高雅”形象戳得千疮百孔。

他的额头渐渐冒出了汗珠,在众人面前,他感觉自己沦为了一个滑稽的小丑。

顾清薇的目光落在罗斯身上,思绪万千。

罗斯平时成绩那么差,他怎么对浪漫主义时期的经典诗作这么了解?

是不是上次我说,让他多读书,多写诗,他听进去了?他听我的话了?

所以那段时间,他不是不理我,而是在默默改变,是吗?

他现在变得好有内涵,又有钱又高雅,和当初的样子一点都不像。

一旁的萧鱼幼和沈雨烟也对罗斯的改变,表现得十分惊讶,这小子……开窍了?

陈楚楚听见有人在聊诗,也来了兴致,端来高脚杯和罗斯碰了碰,微笑着说道:

“‘有一个字经常被人亵渎,我不会再来亵渎;有一种感情被人假意鄙薄,你也不会再来鄙薄。’雪莱笔下的爱情,太美了。”

罗斯不太想继续这个话题,毕竟在毕业宴上聊浪漫主义时期的诗,有点装逼。

但他还是敷衍了一句:“雪莱写《致——》时,正深陷于对玛丽・戈德温热烈的爱恋之中,所以美。”

陈楚楚眼中闪过一丝钦佩,轻轻点头,又接着说道:“济慈在《希腊古瓮颂》里,也写了对于爱情永恒的向往,感觉里面藏着一种很奇妙的情感逻辑。”

罗斯说道:

“确实,济慈是在借古瓮上所刻画的画面,去畅想爱情的永恒。

“‘你委身‘寂静’的、完美的处子,受过了‘沉默’和‘悠久’的抚育,呵,田园的史家,你竟能铺叙,一个如花的故事,比诗还瑰丽。’

“济慈用这古瓮上静止却又充满想象空间的画面,去寄托自己对爱情能超脱时间、永远鲜活的向往。

“在他眼中,古瓮上的爱情场景虽无法触摸,却有着永恒的魅力,就如同人们心底所期盼的爱情,即便岁月更迭,也永不褪色。”

周围同学们听着罗斯这一番如同天书的话语,都傻眼了,原本有些觉得罗斯只是运气好、会装样子的声音也都渐渐消失了。

顾清薇眼中满是对罗斯的欣赏,轻声说道:“我喜欢拜伦勋爵的《她走在美的光彩中》,他把女子的美与那种含蓄的爱意,融合得太巧妙了。”

罗斯回应道:“我也是,我喜欢第一句,‘她走在美的光彩中,像夜晚,皎洁无云而且繁星满天;明与暗的最美妙的色泽,在她的仪容和秋波里呈现。’”

顾清薇听了,绝美的脸蛋瞬间红了起来。

她读懂了罗斯话语里的心意,心跳也不自觉地加快了。

她含情脉脉地仰望着他,尽管他并没有把目光落在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