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问 如何探索虚拟股权激励等暂无专项政策的激励方式呢?
国企中长期激励政策包仍在持续健全完善中,仍有一些激励工具暂未发布专项政策,如虚拟股权激励等,对于这些暂无专项政策依据的中长期激励工具如何探索实施呢?需要注意些什么呢?结合知本咨询的理解,探讨说明以下几点。
一、探索创新,守住底线
国企中长期激励机制改革旨在激发企业活力,但设计实施过程中始终需要合法合规进行。国企改革中提出的有关探索实施虚拟股权等激励方式,可以探索创新,但需要严格守住底线。底线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严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能将实施中长期激励机制当成输送利益的工具;二是严格审核审批程序,不能越权审批方案并执行,尤其对于探索类的激励机制,更需要至少中央企业集团或地方一级国资监管机构层面进行整体统筹规范;三是严格民主审议监督,中长期激励直接涉及企业职工权益,不能因实施中长期激励损害职工权益。
二、对标学习,稳妥试点
探索创新实施需要严守底线,但大家可能更需要清楚探索的空间在哪里,从而达到更稳妥的探索实施。
结合国企改革先试点后推广的普遍做法,一是拟探索实施虚拟股权激励等方式的企业可以向已经实施的“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等学习经验。如跟投机制,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海康威视;如虚拟股权,国企实践的成功案例有限,可以多研究华为虚拟股权的逻辑,结合企业实际进行设计实施。二是拟探索实施虚拟股权激励等方式的企业可以选择体量不大、风险可控的法人单位进行试点,以风险可控为前提,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广实施。
三、殊途同归,务求实效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了改革要务求实效的要求,实效的基本标准就是能够通过中长期激励机制的实施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所以,探索实施虚拟股权激励等方式需要围绕实效来思考推行。
虽然实效是后检验的,但在相关方案设计过程中,也需要形成配套机制。配套机制至少要包括以下两种。一是强调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即激励没问题,约束需配套,如对等的业绩、创新目标要求等;二是强调收益与风险相捆绑,即激励也没问题,需有对等的风险承担,如资金的、职位的等。
总之,探索创新实施中长期激励机制以激发企业活力没问题,关键是守住底线、搞高试点、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