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研究报告(2020—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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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中国式现代化本文选自《政治经济学评论》2023年第2期。

刘灿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报告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人民出版社,2022,第21-22页。。中国式现代化“以人为中心”,体现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共同富裕、人的全面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些本质特征的充分体现,需要一个制度保证,即基础性制度安排。

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

从历史视角看,现代化代表了一个世界性的历史过程。现代化是人类自有文字以来告别传统社会的一场最伟大的变革,它不仅实现了科学技术革命、社会生产力跃迁、现代经济的累积性增长,而且实现了思想革命、社会转型和制度创新。自18世纪60年代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文明便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工业文明阶段,学术界用现代化概念来叙述工业革命以来的文明历程,主要指工业化以及其所带动的城市化和社会文化程度的提高。从生产力角度看,现代化的主要内容是工业化、城市化和科学技术应用带来的经济增长,现代化使各个国家都要经历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科学在经济领域的广泛应用、农业比重的下降、收入差距缩小的进程。从生产关系看,现代化是社会经济制度的现代构建和变革。

诺斯说:“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道格拉斯·诺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华夏出版社,1999,第5页。从制度与绩效的关系看,许多西方学者认为成功的制度改变经过财产权的重新安排得以降低交易费用,其理论逻辑是“制度—经济组织—经济主体—经济绩效”。按照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社会经济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的内在联系要用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相互关系来解释;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有效率的组织或制度能够产生激励效果从而改变人的行为,但要把人的经济行为放在历史形成的整体制度约束中而不是个人的理性选择。

从近现代社会经济制度的历史变迁看,15—16世纪欧洲各国普遍建立了以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为核心的私人财产权利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推进了市场经济制度的形成。从封建社会发展出来的资本主义社会,一开始就建立了确认和保护私人财产的所有权制度。

近代社会以来资本主义国家私有制和私人财产权利体系的建立具有重大进步意义,它把财产关系由一种“人身契约”变成了“市场契约”,一种新型的市场契约关系取代了人身性的依附关系,一般劳动者拥有了人身的自由,也为劳动力成为商品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条件。以私有财产权为基础,西方国家建立了一系列保护公民权利的制度,它提供了个人参与市场活动、生产和积累财富的激励,推动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的进程。但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和私人财产权法律体系的最大缺陷是它带来的阶级分化、贫富差距和社会不公,劳资对立和不平等问题一直是资本主义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痼疾”。从西方国家的现代化历史看,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社会剧烈变动,原有的社会秩序被打乱,原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原有的观念和意识被改变,而其中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强势阶层和弱势阶层急剧分化,尤其是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即没有财产权的工人阶级的权益受到根本性的侵害,构成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最严重的“社会安全问题”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第466-468页。。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财产权的自由并不只是拥有资本权利的那部分人的自由,它意味着每个社会成员拥有财产权利的平等、获得和使用财产的公平,即劳动产品分配的公平以及人们能充分享受社会财富带来的幸福,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国情相结合,以实践和问题为导向,探索出一条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这条道路的中国特色从基础生产关系看,就是20世纪50年代初与“国家工业化”同时构建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以及在其后工业化、现代化不断推进过程中社会主义所有制及其结构的不断创新和完善。

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坚持从本国实际和国情出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不断探索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基本生产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立足基本国情,总结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现代化道路探索的经验,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所有制结构层面,“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保证了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和公有制的“普照之光”;在分配方式层面,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既激发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又使各种社会资源和要素能够更充分地进入社会生产生活中,给现代化提供了蓬勃活力;在运行机制层面,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耦合统一,这既发挥了市场的资源配置优势、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又有效发挥了政府调节市场、弥补市场缺陷的作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明确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也对分配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由我国生产力状况、所有制关系决定的,是所有制关系在收入分配领域的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所有制关系为前提和基础,体现所有制关系、交换方式和资源配置方式,并受所有制关系、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影响,对所有制关系及其实现形式也有重要影响。

二、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所有制基础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其形式和结构决定着整个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制度的性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这一成果在理论上解决了两大难题:一是社会主义所有制可以是一个包含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的多元主体结构,二是社会主义公有制能够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相结合。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始终遵循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及其相互关系的规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主线的中国实践,创造性地取得了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革的中国经验。进入新时代,在面临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战略任务,以及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背景下,所有制领域的改革和制度完善需要新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拓展。

(一)推进所有制结构改革的纵深发展和理论拓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经历了大致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到1987年,“公有制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为补充”,允许非公经济存在和发展,从单一的所有制(公有制)结构变为多元主体的结构,非公有制经济作为补充性要素以边际增量调整方式逐渐被纳入所有制改革的轨道。第二阶段,1987年到1997年党的十五大之前,“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非公经济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20世纪90年代“抓大放小”改革意味着所有制结构开始从非公经济边际增量调整转向对公有经济的存量结构优化。第三阶段,1997年党的十五大召开以来。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制度”确立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两个毫不动摇”,成为现阶段正确认识和处理所有制问题的根本准则。2000年以后,所有制结构完善的重心转向从政策和法律层面着力锻造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在要素上平等使用、经济上平等竞争和法律上平等保护的平等发展格局。进入新时代,在坚持改革开放、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以及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背景下,所有制结构调整优化向纵深推进,其核心逻辑是推动不同所有制经济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宏观制度架构层面进一步延伸至各种所有制资本交叉融合发展和产权保护等关键环节和微观领域。

所有制结构改革的纵深发展,还包括巩固和发展公有制主体地位,扩展其新内涵。一是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两个不能动摇”,使其成为执政根基、社会性质、发展成果共享的制度性保障,使其作用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以及以人民为中心、共同富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特性中体现出来。二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产权权能,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各种“新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例如,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具体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创新农村集体经济有效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以及农村集体产权实现形式,这一改革对公有制(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方式来讲是一个很大的突破。我们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进农村集体所有制和产权理论的创新。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总结国有企业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新的历史起点和时代要求出发,根据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国有企业承担的历史使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一系列新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把提高效率、增强活力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3,第24页。。这一论断的提出表明有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和实现形式的认知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国有企业改革也进入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深化期。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人民出版社,2022,第29页。,这是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和根本任务。

进入新时代,以在国有企业中引入非国有资本为特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了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推进了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产权改革的绩效取决于是否有一个能够促进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在一些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战略性行业中,国有企业一般处于垄断地位,针对垄断,我们的改革是放松管制、开放市场、引入竞争,但在改革中,实际经验显示,还必须选择一个合理的所有制结构,因为我们发现,如果把国有企业放到一个特殊产业环境中来看,在一个产业结构下(行业集中度已定的情况下),企业的产权结构、治理机制和政企关系对企业行为从而对企业绩效有重要影响。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最终应落脚于提高整个经济系统内的资源配置效率。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与结构化调整方面,要继续推进结构调整以及不同类型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同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的改善来改变国有企业的行为,提升企业绩效。对产权与绩效的关系的考量,还应该将其纳入生产关系和利益关系。我们的政治经济学分析要解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所决定的社会基本利益关系如何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体现,要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混合所有制企业内部资本与劳动、不同要素所有者以及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也会影响企业的激励与绩效。

(三)构筑不同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微观财产权制度基础

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元所有制结构、市场化改革与按要素分配,带来财产权结构上的一个最大变化就是个人(及家庭)拥有了私有财产,私人财产权利提供了个人参与市场活动、生产和积累财富的激励,为共享共建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动力。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中,由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物权化、可交易化,农民也拥有了自己的“私有财产”,农民凭土地财产(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要素参与市场资源配置,获得财产权收益。

在市场经济中财产权是一种自由选择权。财产权可以激发人们积累财富的积极性,可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欲望,在提升社会生产力的效率的同时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先进的物质设施和优雅的环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保护公民私人财产是同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终极目标相一致的。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财产权法律制度的基础框架,在保持对公有财产权实行特殊保障的基础上,构建了多种财产权并存的制度。2004年“私产入宪”和2007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在法律上确认了私有财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物权法》的基本规则是民事主体在法律地位上一律平等。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是指各类民事主体享有的所有权和他物权平等地受法律保护。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经济座谈会上指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11月1日。实现中国式现代化,需要构建一个有活力又具稳定性的微观基础,有恒产者有恒心,微观主体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这个基础的基础。作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基础的财产权结构,要处理好私有财产权的“私权”本性和保持社会秩序及其伦理的稳定的关系,既要保障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私有财产权的地位与作用又不会使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受到伤害,既要确保私有财产权得到发展又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这些问题都是在新时代新的实践中要解决好的。

三、完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收入分配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立足于中国国情和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经历了由单一的按劳分配,到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再到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共同发展,以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过程,走了一条实践与理论不断创新发展之路。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新时代社会主义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与改革得到了新的发展。2012年党的十八大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作出了全新的战略部署,提出“两个同步”(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与提高“两个比重”(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并对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进行了新的表述,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党的十九大继续强调“两个同步”,明确“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要求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缩小收入分配差距。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党的二十大再次提出“要完善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社会主义收入分配制度中不仅包含体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生产关系性质的按劳分配,还包含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与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是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的制度特征。从理论维度看,社会主义按劳分配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原理之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具体实践,马克思分配理论与中国实践结合促成了分配理论的创新。将分配制度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这一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它既包含体现社会生产关系性质的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内容、方式,还包含市场经济下按劳分配的实现方式,多元所有制结构与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特征,以及按要素贡献分配的依据和实现路径。从实践维度看,改革进程中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产生了财产主体多元化、分配形式多样性以及收入差距拉大的现象,意味着新时代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整体性中加以审视和推进。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因此,新时代完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必须体现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一价值目标。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地推进实践和拓展理论,需要从三个层面来抓住关键问题。

第一,在初次分配领域。我国初次分配的体制机制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与资本所得相比,劳动所得在初次分配中占比过低;行业之间、企业内部收入差距较大,还存在劳务派遣引起的同工不同酬现象;还有些人通过不正当手段无偿或低价占有和使用公共资源而获得非正当收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初次分配的基本格局是由不同生产要素之间的利益关系即生产关系决定的,初次分配领域的矛盾不仅表现为劳动与资本的要素收入差距,还有其他要素如科技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等凭其贡献获得收入而形成利益是否均衡的问题。生产决定分配,不同的所有制关系决定不同的分配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元所有制结构决定协调资本与劳动的合理关系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引导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生产要素贡献及其收入要遵循市场原则,通过市场机制给各类要素定价,因此缩小收入差距和体现公平正义要发挥公有制的作用,也要充分尊重市场机制的作用。

第二,在再分配即二次分配领域,充分发挥政府的调节作用,有效调节收入差距。从西方发达国家收入分配实践来看,它们往往通过社会再分配政策来缩小收入差距,如税收、转移支付、提供公共产品等,但是在初次分配中还缺乏调节财富差距和收入差距的有效手段。汲取西方国家的经验教训,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纠正社会财富占有进而引起收入分配的过分不平等问题方面的功能,在再分配领域构建起一整套财产分布稳定机制和行之有效的财产再分配的经济调节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机制与社会机制在再分配中的公平提升作用,以抑制和扭转整个社会财富的过度集中和财产分布过度不均等的趋势。

第三,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的重要补充作用。第三次分配是指动员社会力量,建立社会救助、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者行动等多种形式的制度和机制,是社会互助对于政府调控的补充。在新时代,第三次分配问题日益重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人民出版社,2022,第47页。。这就要求我们发挥好第三次分配的调节作用,发展慈善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建立健全鼓励和引导社会捐赠的相关制度和政策,吸纳社会资金帮助困难群体。

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之后中国的市场化改革从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一系列重大实践都是着力于使初步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走向成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点任务并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需要。

与市场化改革的实践逻辑一致,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创新,从认识社会主义经济为什么是市场经济、公有制为什么能够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到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再到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时代发展和理论升华。基于中国市场化改革的实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涵、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与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学理解释,构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系统化学说和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直接挑战了西方经济学的“经济自由主义”和“凯恩斯主义”。

理解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涵,“高水平”是关键。一般来讲,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充满活力的体制,是“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的体制,但这还不足以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特征和时代高度。把握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涵,要注意三个维度:一是从基本经济制度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存在内在关系,是“三位一体”的关系;二是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看,它是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三是从文化维度看,它不仅要承载市场经济形成的原生文化,更需要的是引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有机整合中西文化资源优势,形成中国特色。从这三个层面充分反映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特征和独特道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3,第9页。。通过建设高标准现代市场体系、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逐步朝着构建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包括更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更具竞争力和充分活力的市场组织,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更有效率的政府服务体系以及更加安全有效的宏观调控与政策协调机制。主要的改革举措有三。第一,建设高标准现代市场体系。市场体系是包括各类市场在内的有机统一体,如商品市场(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要素市场(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等),它们之间形成一个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有机统一体。现代市场体系的建设,一是各类市场的建设,保证各类要素平等进入市场,形成充分竞争,包括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生产许可制度,健全破产制度等;二是完善市场机制,包括价格形成机制、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使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实现供求均衡洪银兴:《新编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程》,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二,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制。要健全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要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进一步提高宏观经济治理能力,构建有效协调的宏观调控新机制。第三,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开放性经济体系,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实现高质量发展,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实践,目标是建立一个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的新型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解决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与兼容这一难题,迄今为止,这在全世界还没有成功的范例,西方主流经济学对此也没有科学的解释。新时代,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背景下,还需要我们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在坚定不移深化市场化改革中不断提高开放水平,在经济体制关键性基础性重大改革上实现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