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旅游资源开发模式研究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1.1.2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初期

这一阶段主要指改革开放后至20世纪末。改革开放以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乡镇企业、推行村民自治等伟大创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三农”问题。其中,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意义最为重大。198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包括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在内的各种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198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从理论上说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1982—1986年,中央连续5年发布以农业、农村、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赋予了农民对土地的经营权,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为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这一阶段,农村改革给予了农民生产和经营自主权,从而将农民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人民公社体制中解放出来,极大地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决困扰中国人民多年的吃饭问题,并在党的十六大以后带来中国农村发展的“黄金十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有效推行,农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升,农业生产力也得以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从而出现,并逐步向城市与工业部门转移。1989年,中国第一次出现大规模的农民工迁徙,并以流向乡镇企业为主。乡镇企业极大地增强了农村集体经济的活力,吸收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农民生活水平的极大提高,为发展工业和推进现代化提供了动力。1992年,在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后,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始进城务工,但受到户籍、教育、生活习惯等方面的限制,其社会地位较低。20世纪末,国际制造业的转移又催生了新生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指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周岁及以上,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导致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

村民自治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产生了较好的示范效应。但是,在城镇化水平不高、未全面实现现代化的时期,农业在国民经济中一直占据较大的比重。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农业税关乎着国家的兴衰。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有些地区实行了农业税减免政策,但个别地区的农业税依然很高,农民的负担较重。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来抵御风险。但是,彼时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也较弱,由此引发一系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