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科研院所、高校等科研事业单位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打造科技成果策源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具有先天优势。同时,科研院所、高校尤其是国家设立的科研事业单位在合规、高效地实施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面临以下问题:
一是职务科技成果作为科研人员执行单位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其归属权主要属于单位,因此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需要遵循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规定。只有制定科技成果转化配套制度、建立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内控机制、合理选择定价模式、明确公示要求和审批流程等,才能够打消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科技成果转化人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格变化、国有资产减损或奖励分配争议的顾虑,帮助他们真正做到尽职免责。
二是科研事业单位尤其是国家设立的科研院所,其主业是开展创造性的研究与试验活动,大多数科研人员是相关研究领域的专家,但对市场并不了解,研发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或者与市场脱节,不被市场接纳和认可;或者缺乏专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指导,仅依靠内部管理部门对科技成果进行简单的登记、申报、统计,优秀的科技成果缺乏被发现和转化的渠道。
为此,我们在梳理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系列政策和要求的基础上,结合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瓶颈节点问题,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前期准备、转化方式、实施流程、收益分配和合规纳税等方面,全过程分析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影响因素、实施步骤和操作要点,为有效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厘清政策边界、提供实际操作路径和方法。
本书写作分工如下:第一章由吴奎撰写,第二章由王科撰写,第三章和第五章由白桦撰写,第四章由肖军燕撰写,第六章和第七章由贺潇颍撰写,附录由贺潇颍、白桦、吴奎共同收集整理,全书由贺潇颍统稿。在本书写作过程中,笔者参阅了大量文献资料、政策解读,在此谨向引文的各位原作者表示衷心感谢。由于笔者水平和学识有限,书中难免有疏漏之处,敬请专家和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贺潇颍 白桦 吴奎 肖军燕 王科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