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王立宏
“别走神,轮到我们出场了!”
纽约皇后公园剧场里,凯瑟琳老师做了个深呼吸,指挥棒一动,排练过无数遍的《大篷车》开始了朝气蓬勃的演绎。
乐团的氛围、乐团的声音、乐团的反应程度,此刻都是达到了自身最好的状态,特别是李文森的爵士鼓,一直保持复杂节拍以及飞快的节奏,同时也能跟其他乐手很好的配合。
凯瑟琳老师不知道的是,现在的这个传统经典版的《大篷车》对李文森来说已经提不起什么兴致了,对比《爆裂鼓手》电影里被改编到面目全非、增添了各种高难节拍变奏的前卫风格元素的《大篷车》,这个传统标准版本对鼓手的技术要求低太多了。
还好,下面就是鼓手solo。退下,我要开始装逼了!
看着台上这个已经跟自己差不多高的学生正在尽情solo,凯瑟琳老师虽然觉得李文森音乐方面的兴趣未免有些过于广泛,幸好对于爵士鼓的热情是毋庸置疑的。
有时候她甚至会觉得李文森练习起来甚至有股子疯魔劲头,虽然技术还稍显单薄,那些复杂的复合节奏、节奏套节奏都有欠缺,但是音色控制和力度控制在中学这个阶段已经难逢敌手,飙起速度、滚奏起来,甚至不输给纽约的准职业鼓手了。
至于这段solo,当初第一次排练就惊艳到她,李文森说这是以前看过的天才鼓手巴蒂·瑞奇某场演出的录影带,可惜找不到了,这让凯瑟琳颇为惋惜。
最后一轮疾风暴雨般的滚奏响起,凯瑟琳终于收拾起心神,指挥乐团ending。
纽约皇后公园剧场先是安静了片刻,紧接着响起热烈而持久的掌声。
“F*ck,我抖腿都跟不上节奏。”
“这首《大篷车》排的不错啊,有水平!”
“最后这个鼓手solo很棒,又炸又快,节奏控制也很稳。”
“改编很有创造力和活力,我喜欢!”
凯瑟琳脸上红扑扑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NYSSMA(纽约州学校音乐协会)音乐节她带学生参加过很多次了,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热烈的掌声。
要知道纽约是世界爵士乐之都,可以说汇聚了全世界一半以上的爵士乐手,乐手之间也是相轻,虽然评委和观众对于这些年轻学生还是很宽容,但是这么热烈鼓掌还是十分罕见,整个路易斯巴斯德中学爵士乐团更是人人喜上眉梢。
台下的李港生夫妇也是满脸骄傲,全然不记得两年前儿子说要学爵士鼓时两人是怎么反对的了。
作为最重视教育的华裔家庭,中学是学习的黄金时间,每天抽出时间来排练岂不是会耽搁学业?
况且在他们看来,爵士鼓太过聒噪,远不如钢琴优雅,难道逢年过节亲戚聚会时让儿子当众打一套架子鼓?
不过看到文森学鼓之心日坚,他们也就不多说什么了,后来不知从哪里听说练鼓损害听力,还买了耳塞、护腕等防护配件,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不过说实话,这么一套打下来,李文森也真是觉得手腕痛得不行,毕竟自己年纪小、机能弱,控制肌肉这方面肯定不如成年人,上次去医院,医生看了眼他手腕上的疙瘩,说再这么练下去迟早腱鞘炎发作。
此前,自己还觉得《爆裂鼓手》里主角练鼓练到手磨出血实在太夸张,现在看来,那个导演应该就是为了突出视觉表现,毕竟腱鞘炎再怎么痛,观众也看不出来。
不行,等回家得让老妈给自己多搽点红花油,马上就是春假了,还是要歇一歇,之后也不能再这么拼命练了。
“嗨,你的鼓打得很棒!”正在李文森畅想着春假怎么过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打招呼,定睛一看,面前是一个东亚面容的青年,相貌阳光英俊,个子也很挺拔,留着黎明式的分头,身边还站着一位相貌秀气混血感十足的女生。
看到李文森匆忙答谢的样子,青年和善地笑了,接着自我介绍:“我是Leehom Wang,华裔,这位是我大学同学,你叫她白小姐就好。”
“立宏你好,白小姐你好,我叫李文森,也是华人,很高兴认识你。”李文森非常模式化地自我介绍,别人只觉得他有些华人特有地拘谨内敛,却不知他心里正涌起惊涛骇浪:
原来你就是王立宏,我之前记录下的好多歌都是你唱的!
怎么还有好多歌在涌入脑海,你到底红了多少年啊?
而且长相一点没变,二哥你吃了多少防腐剂?
咦,为什么我叫他二哥?
结婚要谨慎,离婚更要谨慎,这又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王立宏可不知道对面居然在电光火石之间想了那么多,接着说道:“我之前也参加过NYSSMA音乐节,而且也是鼓手,不过以前都是在纽约州的各个学校轮流举办的,今年皇后公园剧场刚转型成非盈利机构,你们算是沾光了,可以有这么好的舞台。”
李文森却没接茬,而是改用国语说:“立宏哥是不是出过唱片?我听过你的歌。”
接着小声哼唱:“碰上了Ludwig Beethoven,却只能摇头叹气。”
“你不管我有多妒忌,也不管我怎么抗议,他永远是你说不腻的话题。”王立宏小声接上,眼中满是笑意,
他虽然两年前就出道发行了首张专辑《情敌贝多芬》,去年又发了第二张专辑《如果你听见我的歌》,不过实事求是说虽然靠着优质偶像的长相拿到了十大偶像最佳新人奖,但两张专辑本身都没有溅起太大水花,没想到在纽约居然有人听过!
什么叫他乡遇故知(虽然纽约对他来说不算他乡),王立宏是真的很开心,旁边的白小姐却没那么兴奋,而是凑过去跟王立宏耳语了一阵。
王立宏不好意思的说:“我们马上要去百老汇,快开场了。”
李文森表示理解,交换了联系方式以后,王白二人匆匆离开。
这时李文森才用手揉了揉发胀的脑袋,王立宏这一波输出量太大了,专辑就出了这么多,居然还自导自演了部电影?剧情嘛一般般,万幸女主角很好看……
“文森,刚才那个人是你朋友吗?”一个拿着小提琴的女生问:“你们刚才是在用中文唱歌吧?”
“嗯,刚认识的,”李文森此时不想聊太多,“美善,我今天有点累了,先回家休息,春假后见”。
河美善是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而且还跟李文森同班,名字可以看出是韩裔,这并不奇怪,路易斯巴斯德中学传统上就很受韩裔家长欢迎,反而此时华裔很少见。
在七年级的时候,美善曾在练习室向李文森表白,虽然河同学又美又善,但他还是用《爆裂鼓手》里那套女人会影响自己练鼓的破理由拒绝了她。
真实的原因自己也说不清楚,好像怪梦中总有个模糊的身影,记不起来却又忘不干净,有时候一觉起来莫名怅然若失。
美善很伤心,为此他没少跟韩裔男生打架,还好跟着老豆练过两年蔡李佛拳,加上打鼓练出的绝世手速丝毫不落下风。
虽然李文森一回家就把自己锁起来记录下脑海中那数百首歌,但如此庞大的工程显然一时半会是做不完的,实在困得受不了,李文森还是只能抛下手里的纸笔沉沉睡下。
第二天醒来,担心的事情没发生。
昨天见过王立宏后涌入脑海的巨大信息量依然存在于自己的脑海中,几乎没有遗忘。
李文森一边继续记录一边得出结论:怪梦应该不是什么平行世界,而是未来时空某个人的意识投射到1995年的自己身上,只是存储在大脑深处,因为没有真正经历过,这些不属于自身的记忆很难主动调取,除非碰到密切相关的人或者事才有可能被动解封。
看来自己确实不该继续闭门练鼓了,有机会还是要多出去接触不同的人和事,也许可以更快解开怪梦的谜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