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有神经症 边缘性人格障碍和精神病性症状的人
神经症、边缘障碍或者精神病是咨询中的一种诊断,这种诊断跟医学诊断的差别在哪里?在咨询当中,我们讨论这些诊断的意义是什么?如果在医学当中我们讨论一种病症,当然是为了找到匹配的药物进行治疗。但在咨询当中,我们不使用药物,我们的根本目的也不只是消除症状,而是改变一个人的状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让他变成一个与以前不一样的人。
当我们探讨来访者的病症的时候,就是要看一看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咨询中的诊断,更多是指向他是什么样的人的一种描述和界定。
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有很多评估维度,我们常从人格层面,或是从自我功能的水平层面做确认和界定。在做咨询之前,我们通常要评定来访者自我功能水平的高低,这样才能决定在咨询当中使用什么样的态度去应对。自我功能水平划分为四大类。
一类是相对健康的人群,这类人问题不大,或者说问题没有到需要求助的地步。另三类都是需要求助的人群,他们显然不能完全靠自己去应对问题。也就是说,他们的自我功能不足以解决自己所遇到的问题,这种情况统称为健康失调。
健康失调的三类,根据自我功能的轻重来划分,从轻到重为神经症、边缘性人格障碍和精神病性的问题。我们在咨询过程中主要是通过来访者的自我责任能力去做界定,因为来访者的自我责任能力的强弱,直接关联到咨询师的相关责任。
我们认为,一个人在神经症的状态下,完全具备自我责任能力,可以对自己做的所有事情、产生的所有想法以及产生的所有情绪负责。这种情况下,我们把他看成是一个具有独立行为责任能力的人。因此,他跟咨询师之间的关系肯定是平等的,也是独立的。这类人是心理咨询师主要的工作对象。
如果一个人自我责任能力下降,不能完全承担自己的责任,有时候可以对自己负责,有时候负不了责,这种情况下他就不具有完全的行为责任能力。一个人在某个时间段、某些情况下是否具有行为责任能力,需要专业人员评估之后才能界定。所以,如果给他做咨询,咨询师就要分清楚,他来到你面前的时候是否处在有行为责任能力的状态中,如果他能为自己负责,就可以做咨询,如果不能为自己负责,他可能就不适合进行心理咨询。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多见于边缘性人格障碍的问题,比神经症严重,但还没有变成精神病性的问题。
如果变成精神病性的问题,一个人就完全失去了自我行为能力,对自己说的话和做出的行为完全不能负责,在某种意义上失去了对自己的控制力,想法不由自己决定。一般来说,这种情况被界定为精神病。精神病是种疾病,需要医学治疗,不适合进行心理咨询。
那么怎么判定一个人是否具有行为责任能力呢?通俗意义上来说,一个人在意识层面上了解自己说的话和做的事,产生的情绪反应、内在感受都是他自己的,而且能够对此负责,那我们就认为他是具有行为责任能力的。如果他在某个地方很模糊,经常觉得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别人造成的,他自己在这当中没有任何问题,那情况就有点儿严重。如果出现连想象和现实都分不清楚的情况,甚至内在感知系统出现很严重的偏移,比如幻觉、妄想,那就是精神病性的,这显然完全失去了行为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