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挑战:孩子从一百个不配合到心甘情愿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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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传、环境和创造力

孩子会经历两种刺激:一种源于他自己的身体,即生理功能及遗传;一种来自成长环境和周围的人,首先是他的母亲。

对于遗传和环境这两种刺激的探讨,人们经常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在塑造个体成长方面,哪一种刺激更重要?这样的讨论忽略了一个关键:人不仅仅是一个只会对内外环境产生被动反应的有机体,还是一个解决自身内在矛盾和外部冲突的积极参与者。他的行为和发展并不直接受内部环境或外部环境的影响,而是受个体对内外环境的感知和评价的影响。早在孩子能有意识地思考或者能用语言表达之前,他就已经有能力对所经历的事情采取自己的态度进行解释——或许以一种模糊的方式,从而得出结论了,这些结论是他的行为基础。孩子不仅做出反应,还采取行动。一个人的天生特质是什么,远不如他后来如何发挥这些特质更重要。

一个人的观念总是略带价值观的色彩——他的期望、要求、对于自己与他人相比较的评价。例如,一个跛脚的孩子并不认为自己只是在身体上有缺陷,尽管他的生理条件的确如此。他的生理缺陷也不会单纯在生理方面“引发”他随后的个体发展。他可能把自己的这种生理缺陷看作一种自卑,一种被所在群体完全接受及参与群体活动的障碍,也可能将之看作使他拥有特权的资本。在感知到这种自卑后,他便会采取各种不同的态度。这些态度,而非最初的缺陷,决定了最终的行为结果。根据他基于当前形势对自己所做的评价,以及他的勇敢程度,他将采取相应措施,如补偿甚至过度补偿措施,或者绝望地放弃自己,并保持永久性的缺陷状态[10]

孩子遇到任何困难时,会出现气馁、怨恨和挫败感这三种反应,这些并非来自外部条件,而是来自个人对自己克服困难能力的评价。这种评价是主观的,还可能是错误的。因此,不能把孩子过去的经历视为决定因素,而只应看作一种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