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史话:还原一个真实立体的美国(经纬度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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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从恩里克到麦哲伦,百舸争流大航海

中世纪的欧洲人为了香料着急上火,一些航海家便决定在茫茫大洋上找到另一条通往香料原产地亚洲的路。但这种想法却有个前提条件——要有极高的航海技术。

西方航海技术不过关?

现在我们提到世界上的文明,经常会说西方人是海洋文明,这样一说,好像航海这事儿一直都是西方人擅长的项目,其实这种说法不是十分准确。

你要是说现代西方是靠海洋发家的,并且现在依旧保持航海优势,那是对的,时至今日,美国称霸世界的武力基础之一就是手里握着的超一流航母,但你要是说西方人在征服海洋的道路上一直都领先世界,那就是胡扯了。至少,15世纪之前,欧洲人航海技术相当差劲,他们一直都在地中海这个澡盆子里折腾,即便后来能稍微离开岸边远一点,当时也是远远比不上东方两大帝国的。

首先它肯定不如阿拉伯帝国,当时要是在海上能干翻阿拉伯人的船队,欧洲人怎么可能憋憋屈屈、老老实实地待在欧洲?他们早就冲出地中海,到亚洲吃胡椒去了。

其次,那时候遥遥领先欧洲航海技术的,就是我们中国的大明王朝,明朝的大太监郑和从1405年开始,七次率领船队在太平洋和印度洋上航行,最远到达了非洲的东海岸,史称“郑和下西洋”。

但郑和的200多艘船只是明朝舰队的一小部分,在鼎盛时期的1420年,大明王朝拥有船舰3800艘,其中战船1350艘,大船400艘,超大船只,也就是所谓的“宝船”250艘,此外还拥有大量的警戒执法船和传令船。所以,客观地说,在人类探索大洋的道路上,中国在15世纪的时候,远远走在欧洲人前面,只不过,后来由于自身观念的局限性,主动从大洋上撤回到黄土地。

现在流行的观点是,因为太费钱,明朝才不再继续进行航海活动,舰队太多,实在是养不起了,只能逐渐解散了事。但这个观点是值得商榷的,我的《细说五千年:写给普通人的中国史》中,对此有详细的讨论。不过大明王朝面对东南亚和印度洋里的那些岛国一向以“天朝上国”自居,不仅没好意思抢人家,有时还予以接济,也是事实。

从这里可以看出,历史是很幽默的,欧洲人自夸是海洋文明,可那时候航海技术不如阿拉伯人和中国人。而中国人总是说自己会种地,什么萝卜、青菜、小麦都能种,叫农耕文明,其实那时候种地这活儿中国人也是不如同时代的印第安人,这个后面再说。

恩里克王子推动大航海时代

落后的欧洲人从15世纪下半叶开始,在航海技术上开始了疯狂的进步,拼命赶上并超过了上面两个“不思进取”的帝国,最终称霸了世界,并在随后的地理大发现中获得了巨大的财富。这个过程在西方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大航海时代”,我们这里就先来介绍一下推动这个过程的几位欧洲人。

如果你去过中国的澳门,你可能知道,澳门有一条街,叫“殷皇子大马路”,这条马路主要是为了纪念一个人,更具体地说,是一个真正的、如假包换的王子。

亨利·恩里克,生于1394年,葡萄牙王子。不过,这个王子不太可能继承王位,因为他排行老三,当时欧洲实行的是长子继承制,他这个老三自然是很难继承王位,不过他可能也不在乎,因为他还有一个兼职,那就是葡萄牙基督军事骑士团的首领。

因为这个兼职,恩里克王子很有钱,而且这钱还不是葡萄牙王室的,是他自己的,换句话说,他不仅仅是“富二代”,还是“富一代”。

一般来说,这种人很有可能架鹰逗狗,骄奢淫逸,要不然就是争权夺利,但这些恶习恩里克王子一个都没有,终其一生,他好像只有一个兴趣,那就是航海。

前面说过,中世纪欧洲的航海技术不过关,除了造船的硬件技术外,后勤保障、生活条件也不过关,航海这事儿在当时一点儿也不浪漫,所有的海船都很小很小,卫生条件很差。

据史料记载,那时候海员出海之后的死亡率高达50%,出海之前,要拉着好朋友的手先哭一场。50%的死亡率,不是你就是我,反正有一个是回不来了,要是你死了,那就啥也不说了;要是我死了,你可千万替我照顾我家里的人等等,如此这般交代一下。

在这种情况下,别说贵族,就是生活正常一点的人都很难有兴趣去航海,在当时的欧洲,成为海员的常常是无业游民、小偷、罪犯等人——请注意,这一点对于后来有些事情的发展很重要,至于是什么事情,这里先卖一个关子,后面会提到。

恩里克王子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了他的事业,主要来说,他的目标是海船的改进,更大、更安全、更卫生。因为他有钱,他就按照这些标准,装备了几支远航探险队。

更重要的是,他还创建了一所航海学校,把一些同样不想平庸活着的人聚在一起,彼此交流航海、天文、地理等知识。这是人类第一次创建正规的航海学校,这所学校也是欧洲中世纪最重要的一个天文观测站,从此以后,欧洲的航海知识才呈现爆发式的传播。仅仅在这一点上,这位王子对航海业的贡献就可以被称作伟大了。

随后,在他的带领下,葡萄牙人开始了海上的大冒险,有了下面的成就:

1418年,札科发现马德拉群岛。

1431年,札科又到了亚速尔群岛。

1434年,吉尔越过博哈多尔角,进入传说中的“魔鬼之海”。

1445年,迪亚士出场,到达塞内加尔河,发现佛得角;同年,同为葡萄牙人的费尔南迪斯发现了冈比亚河。

总之,在恩里克王子的带领和感召之下,小小的葡萄牙王国几乎探索了整个非洲的西海岸。

那么,开发非洲西海岸的航线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们别忘了,刚刚提过的明朝大太监郑和,他是在1421年左右,从亚洲到达了非洲的东海岸。

现在只要沿着恩里克在西边探索的区域,绕过非洲南边,就会发现东边郑和走过的航路,从而开发出一条前所未有的、从欧洲绕过非洲直达亚洲的新航路。

这其实是一道已经解开了90%,只剩最后一点点,并且得分极高的作业题,谁找到答案,那就算大功告成。最终,下面这位同学给出了圆满的答案。

达·伽玛发现新航线

瓦斯科·达·伽玛,生于1469年,葡萄牙人,航海家。

1497年7月8日,在恩里克王子航海学校的航海家们的仔细计算之下,葡萄牙王国决定派遣远航舰队,绕过非洲最南端,探索去亚洲的道路。达·伽马就是那个被葡萄牙国王挑中的幸运儿。

达·伽玛受国家的派遣,率船从里斯本出发,经加那利群岛,绕过非洲最南端的好望角,经莫桑比克等地,航行了大概10个月之后,于1498年5月20日到达东方的印度。

这一年的秋天,他离开印度,于1499年9月9日回到里斯本。

在人类历史上,这是一次很伟大的远航,一条崭新的、欧洲通往亚洲的航线终于被开通了。对于葡萄牙这个小国来说,那意义太大了,用史学家的话来说,“从此欧洲没有人不相信葡萄牙将成为一个富强的国家”。

事实也确实如此,葡萄牙从此一跃成为世界超级强国,强盛时期超过100年,不仅称霸欧洲,势力范围还覆盖了整个亚洲。清朝初年的时候,葡萄牙在中国人心中相当有名,甚至相当于现在美国的地位,只不过我们当时管它叫“佛郎机”。

那么,为什么仅仅发现一条航线,就能造就一个帝国呢?两个字:金钱。亚洲的香料,那就相当于金子,相当于源源不断、滚滚而来的财富。

有钱之后,可以买原料,可以造枪炮,可以开办学校,提升国民素质,同时招揽人才做科学研究,改造技术。国家一旦有了这些,想不强大都不行。

我们来看一下达·伽马当年是如何发财的。

他第一次去印度的时候,带了很多欧洲的商品,本来也有交换的意思,毕竟,欧洲人与东南亚人,几百年没什么来往了,人家到底是个什么经济和军事水平,那是完全不知道的。

很不幸,到了才知道,人家根本看不上他带去的那些破破烂烂的商品,当地人还嘲笑了他一番。他觉得很没面子,垂头丧气。不过,随后,他就惊喜地发现,东南亚的这些国家,每天歌舞升平,军事水平相当烂。

既然这样,那就啥也别说了,抢吧。最后的结果就是,他抢了大量的香料,还有一些宝石。不过,达·伽马等人回程的时候,厄运连连,三分之二的水手都死了,包括达·伽马的亲弟弟,这里是不是有上天的某种警示,那就不知道了。但就在最后只剩下两条船的情况下,他带回来的香料,还是让他赚得盆满钵满。

葡萄牙先是封锁了达·伽马带着香料回来这个消息,随后派出大批船只,在印度洋上抢夺和封锁航道,终于在1503年打败了阿拉伯海军,从此成为欧洲到印度洋的海上霸主。

麦哲伦首次环球旅行

还有一位大家比较熟悉的人物,斐迪南·麦哲伦,他生于1480年,同样是葡萄牙人,也是航海家,干过什么事呢?四个字:环球旅行。

实际上,这是不太准确的,这位麦哲伦先生的脾气大了一点,在菲律宾的时候,和当地人吵架,结果一不留神,被人家一斧子给砍死了。

船上的水手在他死后继续向西航行,回到欧洲。所以,确切的说法是,麦哲伦率领的船队在1519年到1521年完成了人类首次环球航行。

有一点要强调一下,公元1500年前后的这些地理大发现是西方和东方在世界领导权上的一个分水岭,就是从大航海时代开始,西方开始了他们在全世界掠夺、占领和殖民的过程,并逐渐取得了全球的领导权。

以葡萄牙人为代表的一些航海家,开启了欧洲人的大航海时代,他们沿着非洲西海岸,发现了绕过非洲到达亚洲的新航线。

其实,在同一时间,还有一些欧洲人在探索另一条可能的航线,那就是欧洲西边一望无际的大西洋。

他们认为,一直沿着大西洋向西走,一定也能到达亚洲,买到香料,进而实现胡椒炖肉自由,这些人的理论基础就是五个字:地球是圆的。

在这些人里面,以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最为出名。

哥伦布四处拉投资

图1-1 哥伦布画像

哥伦布是当时欧洲的热那亚共和国人,这个“热那亚”在今天的意大利境内,所以,你可以说他是意大利人。

史书上说哥伦布从小就喜欢航海,我个人是支持这一说法的,他对于一切有关航海的东西都感兴趣,包括他后来费尽心力娶了一位船长的女儿。他还是早期地圆说的强烈支持者,在他的推断里,从欧洲出发,一路向西航行,一定可以到达遍地铺满黄金和香料的东方。

除了支持地球是圆的,哥伦布还对东方有一种强烈的向往和崇拜,这种情感来自一本书,书名叫《马可·波罗游记》。

它讲述的是一个名叫马可·波罗的威尼斯商人,在亚洲和非洲东海岸旅行的经历,主要记述了蒙古、中国、日本、印度,以及中东和中亚很多国家的地理和人文风貌。

其中的第二卷,对中国,也就是当时的元朝,进行了详细的描写,基本上都是夸奖和赞美。

14世纪初,这本游记开始在欧洲流行,被翻译成很多种语言。在它流行之前,很少欧洲人听说过中国;在它之后,中国就成了欧洲人眼里的天堂。这也是为什么这本书在今天的中国也很有名的原因,因为它替我们在外面扬名了。

不过也有很多现代学者怀疑这位马可·波罗先生从来没到过中国,他的很多描述只是道听途说而已,但不管你信不信,当年的哥伦布是信了,至少他坚信亚洲遍地财富,就等着自己去发现。

哥伦布收拾好包袱,走出家门,开始游说当时欧洲的各国君王。

具体的方式就是,跑到王宫里说:我们合伙吧,你出钱,我出力,找到中国和印度之后,赚到的钱大家都有份,如此云云。

除了他自己的国家热那亚(或者说意大利),他还去过葡萄牙、英国、法国、荷兰和西班牙,几乎跑遍了当时的欧洲强国。

葡、英、法、荷四国对他的回答非常简单明了,两个字:再见。这里面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是虽然哥伦布无比坚信地球是圆的这一说法,但当时还有很多欧洲人是不信的,他们认为如果一直向西航行,船最后就会掉下去,至于掉到哪里,那就不一定了,反正人是不可能活着回来的,哥伦布掉不掉下去他们不关心,但是他们不能让自己的钱也跟着掉下去。第二个原因就是根据后来哥伦布和西班牙达成的协议来看,当时的要价有点儿高了。

不过葡萄牙拒绝他很可能还有第三个原因,那就是他们的恩里克王子相信科学,早就通过计算得到一个推论——他们正在探索的,后来被达·伽马证实的,绕过非洲到达亚洲的航线应该是最短的;而哥伦布的计算被他们认为是错误的,也就是往西航行,即便能到亚洲,那航程也是相当远,远到当时的航海物资不足以支撑到他们完成航行,所以,哥伦布的这种游说在他们那里是没有市场的。

总之,哥伦布四处游说了十几年,什么也没得到,就在他灰心丧气,琢磨着是不是回去和他的父亲一起经营那个破烂的小客栈时,命运女神终于注意到了这个野心勃勃的小伙子——西班牙女王伊莎贝拉最终接受了哥伦布的请求。

和西班牙的惊天协议

不过伊莎贝拉女王和她的丈夫斐迪南国王也没有钱,他们虽说住着大房子,穿着豪华的袍子,但那都是王室的面子,里面是空空如也——实际上这对夫妇当时连相当于1万美元的现金都拿不出来,最后还是找了一对叫平松的兄弟帮忙,才算凑齐了这笔路费。

1492年,哥伦布终于和西班牙王室签订了《圣塔菲协定》,斐迪南国王和伊莎贝拉女王答应哥伦布,如果他成功了,他将被授予“世界海军上将”头衔,并被指派为所有他发现并宣布为西班牙领地的地区的总督和统治者。对新土地上的任意一个部门,他都有权让王国从他提名的三人中指定一人任职,他还将可以永远从新土地的总收入中提成百分之十。另外,他还有权利购买和享受新土地上开展的任何商业冒险事业的八分之一的股份。

大家可以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如果哥伦布活到今天,如果这份协议还有效,那么世界上最富、最有权势的人应该是谁?别的不说,每年美洲包括美国百分之十的收入归这位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是一个什么概念?用“惊人”这个词形容一点儿都不过分。

对于西班牙和哥伦布来说,这份协议也许体现了他们的契约精神,办事儿之前先签好合同,可是无论如何,我都要称呼这样的契约为“强盗协议”。因为这是一份准备对未知区域大抢一番的宣言书,无论那个地方是平静的世外桃源,还是寸草不生的蛮荒之地,这些统统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内,他们想要做的,就是跑过去,然后把对方的财富劫掠一空,如果可以抢两颗钻石,就尽量不要只带一颗回来。

就这样,1492年8月3日夜里,带着国王斐迪南写给中国皇帝和印度君主的国书,哥伦布的舰队从西班牙帕洛斯港出发了。

他的舰队由3艘帆船和90名船员组成,旗舰是一条大型的克拉克帆船——“圣玛利亚”号,以及两艘小型的卡拉维尔帆船——“平塔”号和“圣克拉拉”号。

如果你把这个规模和郑和的船队比一下,那只能用寒酸来形容。但现在的我们都知道,哥伦布的这次远航,在历史意义上,要远远超过郑和的那七次航行,因为他最终发现了一块新大陆。

总体来说,他的旅程还算顺利,虽然教科书中说是“千辛万苦”,但比起同时期的航海,他已经算是超级顺利了。

在1492年10月12日星期五凌晨,“平塔”号上一名叫胡安的水手第一个看到了陆地。

哥伦布的舰队在当地人称为“瓜那哈尼岛”的地方和一群棕色皮肤、浑身插满羽毛的土著会面了,这是历史性的一刻。从这时候开始,这块后来叫“美洲”的新大陆和欧亚旧大陆开始出现在彼此的视线里,并互相影响,一直到今天。

哥伦布大手一挥,将这个会面地点称为“圣萨尔瓦多”。然后再看看那些身上有各种花纹的土著,他做出了人类历史上最张冠李戴的事情,他叫道:“嗨,你们,一定就是印度人吧?别瞒我,我可是见过大世面的。”

当然,没有一个人反驳他的话,因为谁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从此,这片大陆上的土著就有了一个统一的名字“印第安人”,这四个字是西班牙语“印度人”的意思。

会面之后,虽然谁也不知道对方在说什么,但丝毫不妨碍哥伦布踌躇满志地继续驾着船,往南,往西,探索着大大小小的岛屿。我们现在知道了,他当时去过的地方是今天中美洲东边的几个小岛。

哥伦布最终也没有找到日本、印度或者中国,既没有遍地的金银,也没有那些传说中房檐上蹲满龙头的中国漂亮建筑。最后,由于种种原因,哥伦布只好在1493年3月,也就是登上新大陆6个月之后,带着强行挟持的一些印第安人和一些金饰品踏上了返回西班牙的路。

从出发的目的来说,哥伦布是彻底失败了,但这丝毫不妨碍他回到欧洲后,坚决声称自己就是到了遍地黄金的印度,并说只是可能对方今年歉收,所以当地人都穿得破破烂烂的,以后有时间再去,肯定能弄到香料回来。

对于哥伦布发现了印度这件事,西班牙皇室和老百姓将信将疑。

因为哥伦布带回来的金子和印第安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从传说中的印度带回来的。但不管是不是印度,那里有一片陆地,陆地上有金子,这是千真万确的,于是乎,西班牙从此掀起了向西航行的热潮。

几个月后,在哥伦布的游说之下,西班牙王室委派他开始了第二次航行,这一次因为投资者增强了信心,哥伦布鸟枪换炮,带了17艘船只、1000多人,这也是他四次登上美洲之旅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就在这一次,他在今天古巴南面的多米尼加共和国境内,修建了一座城堡,取了一个名字叫“伊莎贝拉堡”,这是西班牙人,也是欧洲人在美洲的第一块殖民地。

接着哥伦布就开始驱使当地人到金矿从事奴隶劳动,最后还抓获了很多印第安人,志得意满地运回欧洲,贩卖为奴隶。无论是西班牙皇室还是哥伦布本人,那时候对彼此都还算满意。

到了1498年5月30日,他又开始了第三次航行,但这一次他登上中美洲之后就不想回欧洲了。想想也是,在美洲,他就是土皇帝,回到欧洲,别说地位,就是伊莎贝拉女王问他:“你说的那个印度到底在哪儿?”他肯定也是无言以对,老脸通红,因为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这块地方可能真的不是印度。

1498年,达·伽马发现了通往亚洲的最短航线,并且于1499年9月从货真价实的印度带了28吨香料回到了葡萄牙,举世轰动。随后,哥伦布和他的两个弟弟就以乱七八糟的罪名被强行押回西班牙。

西班牙王室终于确认了一点:哥伦布一直在忽悠他们,他到的地方绝对不是亚洲。而这时候的美洲,还没有发现大量的金矿和银矿,大片的种植园也没有出现,有的只是几个勉强可以作为奴隶的土著和偶尔出现的几个金首饰,哥伦布这个冒险家必须为他的谎言付出代价。虽然他进了监狱不久就被释放了,但他的财产和权力却永远也要不回来了。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欧洲的航海家们和上流社会几乎都意识到了一件事:哥伦布这家伙嘴里的“印度”应该是我们欧洲人从来都不知道的另一片土地。

1506年,哥伦布在西班牙北部一个普通的旅店里去世。一年之后,他所发现的新大陆被正式命名了,那就是“阿美利加”,但这事儿居然和哥伦布一毛钱关系也没有,这是为什么呢?

美利坚最初的得名

为了解释这件事,我们要先介绍另一个人,亚美利哥·韦斯普奇,生于1454年3月,也是意大利人,家乡是佛罗伦萨。

1499年的时候,45岁的他和一些伙伴在跟随哥伦布的脚步对新大陆探索过之后,就断定,这不可能是亚洲,在这片新大陆和亚洲之间,必然还有一片广大的水域——今天我们大家都知道,他是对的,那就是太平洋。

这位亚美利哥是一个文化人,平时没事就愿意写点儿什么,就在他一边航行一边思考的空隙,他给他的家人写了一些信件。而他的家人又是商业意识很强的一群人,这些信件最后被整理成两个小册子,分别叫《新大陆》和《第四次航行》,一经出版,马上就在欧洲流行开来。

就在1507年,哥伦布登上新大陆15年,魂归天国1年之后,法国一个小镇的一所学院,院长瓦尔德希默勒决定出版一本世界地理的小册子。

问题是,西边那个不断有各种传说出现的新大陆怎么办?是不是要给一个正式的名字?如果给一个名字,叫什么?

有人就提议:“谁对这片大陆的发现和开发贡献最大,就应该用谁的名字。”这当然是一个好主意,那么,这个人是谁?

历史,在这里展示了它的幽默和无所谓。

院长马上就想到了《新大陆》和《第四次航行》这两本小册子,这可是人家亚美利哥先生写的,我们是不是就用他的名字?或者用这个名字的拉丁文叫法“阿美利加”,显得更加优美一些?没人有异议,不就是一个名字嘛!

于是,新大陆的名字正式登场,“阿美利加”这个名字马上流传开来,一直到今天。这就是“美洲”这个名字的最初版本,当然,也是美利坚合众国这个国家名称的最初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