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美利坚,从洗碗工开始当厨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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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森宝儿,妈妈爱你!!

古巴风味的凉拌沙拉?

儒雅老乔的评价是——

非常,非常的平庸的作品,这道菜让我感受到了绝望的味道。

酒腌龙蒿鸡肉?

小胖子格雷厄姆的评价是——

鸡肉太老了,吃到嘴里像是在吃轮胎!

小麦薄片酥炸鲔鱼?

戈登的评价是——

哦,上帝啊,原谅我,即便我竭尽所能,也想不到能比这更糟糕的方式去烹饪一块鲜美的鲔鱼!!

在崔西选手卖惨晋级之后,评委们好像疯了一样,开始疯狂斩杀选手。

平均一两分钟一个选手就会被淘汰,甚至包括一些有专属镜头的选手也都被淘汰了。

别说是聪明的丽莎,就连反应迟钝的侯默,都注意到三位评委越来越阴沉的脸色,这可真是黑的仿佛能滴出水来,仿佛暴风雨下乌云密布的天空。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传奇选手兰迪(第7章)带来了他的绝杀——

葬礼马铃薯!!!

这是一道哪怕是侯默这种重口味爱好者,都难以接受的传奇料理。

一块块凉掉的马铃薯被芝士包裹,浸泡在满满一大盆牛油里面,表面覆盖着一层凝固的油脂,看起来恶心极了。

三位评委直言这是最可怕的一道料理,过量的牛油会堵死血管。

为了让电视机前的观众相信这一点。

戈登用勺子搅拌着这一盘葬礼马铃薯。

黄白色的土豆块表面裹满了冷冰冰的芝士,浸泡在半凝固状态的牛油,让这道菜看起来就好像化粪池里的一具尸体。

直到下一秒,陆森出现了。

这是一个帅气自信的男生,丽莎看到的第一眼就无法自拔。

帅气的五官,一双自信眼眸,古铜色的健美皮肤,还拥有一身好似古希腊战神的完美身材。

以至于丽莎完全无视了这位选手的厨艺,满脑子都是陆森强壮的小臂,这让她不由的开始幻想。

高大帅气的陆森将自己逼到墙角,然后狠狠的壁咚自己!

自信的眼神充斥着侵略性,粗糙的大手捏住自己的嘴唇,身上的衣服开始“撕拉~撕拉~”的落下,空气中逐渐响起了一阵富有节奏的律动。

“咔嚓,咔嚓嚓~”

丽莎:“?”

不和谐的声音让丽莎一脸茫然,下意识看向沙发上的父亲。

跟人小鬼大的丽莎不同。

心思单纯的侯默,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美食方面。

此刻他目光紧盯着电视机,怀里的爆米花一把一把的往嘴里塞,但即便是蓬松的爆米花,此刻也跟不上侯默口水分泌的速度。

作为女儿的丽莎在一旁看的目瞪口呆:

“dad,这可是蔬菜。”

在她印象里,父亲是一个绝对的肉食主义者,宁愿去医院购买开塞露。

也不愿意吃哪怕一点点蔬菜,但此刻的侯默却一脸认真的表示:

“可这些蔬菜是被油炸过!”

丽莎不解,她十分认真的强调道:

“蔬菜就是蔬菜,这些都是健康的蔬菜,一点肉也没有。”

侯默摇头,看着一脸固执的看着女儿,抬手拍了拍女儿的脑袋,脸上露出一副大聪明的宽厚笑容:

“不,丽莎,我不允许你这么说中餐!”

o.0

丽莎:“??”

作为女儿的她,一脸茫然的看着眼前这个大口咀嚼爆米花的父亲.

好消息是,父亲居然对蔬菜感兴趣了,妈妈知道这件事情应该会很开心。

坏消息是,侯默之所以对蔬菜感兴趣,是因为他认为这道菜不健康。

所以问题来了,这道菜究竟是否健康?

而看着电视机前,甚至连颠锅都帅气潇洒的陆森,在片刻的沉默后,丽莎一把抓住侯默的手臂:

“dad,看完节目,我们一起去吃中餐怎么样?”

没有任何迟疑,侯默当即欢呼道:

“芜湖~~”

一个小时后,辛普森一家开车前往春田镇的中餐厅。

别问为什么是一个小时,厨艺大师开播第一期的时间是四十分钟,但节目被切成了三部分,每个部分都安插了六七分钟的广告。

所以看完电视的侯默,几乎是第一时间带着家人去吃中餐。

此刻他迫切的想要品尝电视里的那道菜——

地三鲜!

是的,脑子不太聪明的侯默居然记住了这道菜的名字,而不是陆森的翻译版本盖亚祖母的爱!!

不得不说,吃货的力量是惊人的,也正是凭借着这份力量。

侯默成功拿到了中餐厅最后一份地三鲜!

在春田镇经营中餐厅的老板也是一个妙人。

因为福克斯的影响力,在同一时间老板也在看厨艺大师,而在看到陆森端上一道地三鲜的时候?

老板其实是一脸无所谓的。

毕竟在他们那噶的“锅包肉”“地三鲜”“尖椒豆皮”这三道菜是任何一个东北厨子,都要掌握且精通的三大菜。

所以一开始,老板并不在意这些。

但当陆森拿到了厨神围裙,老板以为一切都结束了的时候?

接下来镜头给出的不是下一位选手,而是一段长达1分24秒的专属镜头!!!

要知道,此前最强的崔西,也仅有一段52秒的镜头。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观众们才意识到,原来镜头前这个阳光帅气,充满自信的小帅哥,居然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经历了这么多。

他失去了唯一的亲人,背上了超过二十万美金的贷款,在前途渺茫,没有任何收入的情况下,仍然选择贷款去给父亲购买最好的墓地。

白天在剧组工作,晚上要去餐厅刷盘子,深夜回家还需要撰写论文,

悲伤?

不,你在这个二十二岁的年轻人身上看不到丝毫悲伤。

包括后续这一分二十四秒的镜头。

不管是陆森自己,还是镜头里的其他人,你完全感受不到悲伤的情绪,有的只是一个乐观,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形象。

是因为陆森跟他的父亲关系一般?

也不是,如果关系一般,陆森不会给他的父亲购买高档墓地。

并且在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留下父亲给他留下唯一的遗产。

要知道,洛杉矶的房子可不便宜。

年仅二十二岁的陆森,除了背负了超过二十万美金的学贷,还支付了一大笔遗产税,这些足以掏空一个家庭的所有存款。

种种迹象表明,陆森在乎父亲,在乎这栋曾经跟他父亲一起生活过的房子。

不然他最应该做出的选择是卖掉这栋房子,然后换一套更适合自己单身公寓。

当然,如果只是一个自信帅气,并且在苦难生活中积极乐观的二十二岁大男孩,其实未必能引起多大的影响。

甚至这会引起一部分人的反感,就比如之前的崔西选手。

还在上小学的丽莎,只用了几秒的时间就认定崔西是一个演员。

这名选手没有任何才能,却十分卑劣,通过卖惨的方式,道德绑架了三位评委,从而让自己成功晋级!

所以关键在于节目组有意为之,一前一后,让陆森跟崔西形成了一个鲜明对比。

相较于哭泣,只会卖惨的崔西?

这个只有二十二岁的年轻人,他所表达出的乐观和积极向上的精神,更能获得大家的亲睐——

只能说陆森真男人!

尤其是当镜头再次切换到现场,当戈登迟疑的询问其他选手身边都带着朋友或家人,为什么唯独他孤身一人的时候?

陆森平静,语气没有任何波澜的说出那句——

没有为什么,男人不都是这样呢?

或许在女人眼里,这句话平平无奇,但对于男人而言?

爆哭!!

o(╥﹏╥)o

这句话的杀伤力太大了,没有任何一个男人能不动容,尤其是配合三位评委说的那段话——

你收到过鲜花吗?

无数男人沉默了,但他们的沉默却震耳欲聋!!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男性是最欣赏陆森的,但真正动员起来,并且愿意为陆森打电话给电视台的却是一些女性。

毕竟一个帅气,自信,有担当,并且还能做一手好菜的男人。

又有哪个女人不喜欢?

对了,他还有一栋价值八十万美金的房子(有钱),并且毕业于南加州大学(智商高),甚至还认识好莱坞明星(人脉)。

唯一的污点大概就是他认识的这个明星叫小罗伯特唐尼。

但相较于金子般闪耀的优点,这小小的一点瑕疵并不重要。

毕竟咱家森宝儿太年轻,一不小心认识了几个“错误”的朋友也不是不能谅解。

于是乎,在陆森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

凭借着优秀的个人魅力,仅在厨艺大师播放的第一期,短短一个小时的时间,陆森就已经有了一批妈妈粉,事业粉,女友粉。

可惜,这不是互联网时代。

不然就凭这人设,再加上厨艺大师第一季爆火的趋势,陆森的个人推特账号,说什么也要涨粉几十万。

哦,对了,这个年代还没有推特,甚至就连更早的脸书也要等到明年才能正式上线。

所以就算知名度提升上来,对于陆森而言也没有太大意义。

想到自己不能开直播给家人谋福利,陆森心如刀绞,泪如雨下,

呜呜呜,大悲!!!

但也不是说一点好处都没有。

就比如丽晶酒店,准备打车回家的小罗伯特唐尼一脸懵逼的拿着手机——

“沃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