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花有重开日
1978年10月初,龙江省,林城公社,柳条屯。
屯子里的乐子就像秃瓢儿脑瓜子上的头发一样,少的可怜,下工吃过饭,除了上炕折腾,也就公社来人放电影还能解个闷儿。
下午六点,刚下工,宋家的堂屋里,已挤满了人。
没挤进堂屋的人,心里比看不着电影还刺挠,抓耳挠腮地扒在糊窗户的毛头纸上往里瞅。
屯子里唯一的大学生宋昭,刚上个把月学就退学回家了。
这可比放电影的来新鲜的多。
堂屋里,宋家三口坐在炕桌边,被团团围住。
“小昭儿,你妈你姐供你念书多不容易啊。”坐在炕头的老太太率先开腔。
话音刚落,就有人隔着窗户喊道:“一点也不假!吴婶和春兰有个头疼脑热的,都忍着上满工。”
“不行让你二叔带你回学校,好好跟老师道个歉,没准儿人家就让你回去念了。”
见宋昭神色轻松的翻看着笔记,并不把他们的话当回事。
旁观的人越说越激烈。
都没给宋家母女留下解释的空档。
炕边大婶拍着大腿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都被退学了,还看什么书啊!”
“摆大学生的谱儿呗。”一个抽着烟袋的中年汉子说起风凉话,“老宋攒下的家底是打水漂喽,白念这么多年,最后还得回来种地。”
正说着,宋昭的二叔掀开帘子挤进来:“都吵吵什么?”
“乌鸦落在猪身上,看不见自己黑。”
“我家小昭凭本事考得京大,谁不服,让他儿子自己先考上再过来咧咧。”
“小昭是自己选的休学一段时间,想回去就能回去!”宋钢大声强调,“别到处胡说八道。”
“孩子坐一天火车,也说明白了,让他休息会儿。”凌厉的目光扫过,他开口强势赶人。
宋钢身材高大壮实,还是民兵排长,站在门口,极有压迫感。
来看笑话的人没得着好,很快被他半推半就的送出院子。
宋钢顺手插上大门,走回堂屋,屋内只剩下宋家自个儿人。
炕桌上的煤油灯冒着黑烟,宋母吴萍怔怔的看着宋昭:“你咋能说休学就休学呢,也不跟家里商量一声。”
“你是不是在外边儿受委屈了?”姐姐宋春兰斟酌着开口。
下午上工前。
弟弟扛着包袱,衬衫口袋还揣了只小猫,不伦不类的出现在家门口。
她的心就提到了嗓子眼里。
惦记着工分,一家人匆匆说了几句便去上工了。
屯子里许多人也看见宋昭回家,七嘴八舌的打听。
大家弄不清休学和退学的区别,总之是好端端的不念书了,就以为他是被学校轰回家,下工后便乌泱乌泱涌进宋家看笑话。
直到现在才清静下来,一家人才能坐下好好说话。
宋昭的目光在母亲和姐姐脸庞上一寸一寸挪移,二十五年过去,任他如何在记忆中搜寻,家人音容笑貌都已被岁月侵蚀得淡如烟雾。
此刻,母亲的皱纹、姐姐的眼眸,再次清晰、真切,深埋在心底的思念瞬间破土而出,过了许久,宋昭平复心情,开口道:“姐,我没受委屈。”
“休学是我深思熟虑后的选择。”
“你看看你和妈的腿,都浮肿成什么样子了。”
“我要留在家照顾你们。”宋昭斩钉截铁的说道。
宋母和姐姐这两年为了供他读完高中,每天勒紧裤腰带过日子,日日上满工。
活像一截两头燃烧的蜡烛,过度透支,得不到营养,身体越来越差。
前世他牢记家人的嘱托,要争气,要走出山沟,最终不负众望,考上了京大。
宋母心疼钱,很少来信,他在外读书时,对家里几乎一无所知。
大三那年,宋母积劳成疾,在种地时晕倒,再也没醒过来。
他回乡奔丧,才知道宋母已经晕过多次,只是瞒着他,信里永远报喜不报忧。
1983年,他创业小有所成,姐姐遇人不淑,他正打算把人接到京城里来,姐姐却想不开,投河去世。
此后,他麻木地扑在事业上,很快便功成名就。
只是越过山丘,才发现已无人等候。
越成功,他越寂寥。
侥幸重活一世。
宋昭绝不肯重蹈覆辙。
在学校重生后,扫了一眼舍友的挂历,就立刻请假,飞奔回家。
对于争名逐利,他早已意兴阑珊。
现在的宋昭只想陪在家人身边。
炕桌前,三个人都因他的话,沉默了一阵。
宋钢点上一根蛤蟆烟,一口接一口的抽着,终于下定决心,率先开口。
“小昭,钱的事儿不用你操心,”
“你是咱家第一个大学生。”
“大哥走了,我不可能看着你放弃大好的前途。”
“嫂子,你要强,这几回让孩子他婶过来送钱你也没收。”
“现在小昭都因为担心跑回来了,你也别挺着了,明个我拿钱过来。”
“家里有我在,绝不会让她们娘儿俩再饿着,你明个赶紧买票回学校。”
“你要是真想孝敬我,就听你叔的。”宋母带着哭腔,“为你们俩,我就算累死,也乐意!”
宋春兰没有出声,一双大眼睛,早已蓄满了泪水。
“妈,我想家了。”宋昭先用上缓兵之计,“反正也有假,让我在家多待一段时间吧。”
他下意识抚摸着窝在他腿上的圆脸黑猫,有了底气。
重生归来。
除了先知,这只小黑猫便是他敢放弃学历回家的另一张底牌。
自从重生后,他的意识便分散在两具躯体内。
当他的注意力集中在自身上时,本体就能获得猫的种族天赋,所有感官都跟着敏锐了数倍。
所以他老早就听见了宋钢骂骂咧咧地往家这边赶,刚刚也就懒得理那些村民。
轰人由辈分高的宋钢出面更合适。
他专心对比本子上每日记录下来的感官变化数据。
重生以来,这些数据都在缓慢增长。
听力上,他能听清三十米以内的风吹草动,还能操控黑猫转动耳朵,确认声音来源的方位。
嗅觉上,他可以接收到方圆两公里内的气味信号。
宋昭在火车上反复试验,所有的强化都没有时长限制,过后除了食量会增加,没任何不良作用。
这份特殊的能力,他在回来的路上想好了用途。
上山打猎。
整个林城公社坐落在兴安岭腹地。
兴安岭物产丰饶,号称“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进饭锅里”。
柳条屯紧靠着白狼山,附近几个屯子的村民,多是打猎的一把好手。
宋父从前就是附近有名的神枪手。
耳濡目染,他也会偶尔上山打猎。
深山之中,风险与机遇并存。
每年都有各路技艺精湛的老猎人死在山上。
上山不是经验丰富,就一定能安全无虞。
宋父就是两年前不慎被熊瞎子拍了一爪子。
最后耗干了家底治伤,人也没留住。
如果不是有黑猫分身的存在。
他不会选择上山打猎。
猫科动物大多都是天生猎手。
夜视、疾速、超越人体极限的各种感官......
和分身共享这些狩猎天赋,上山打猎就成了他带家人过上好日子最轻松的一条路。
不仅不需要本钱,还能快速解决全家吃不饱的困境。
比起脑海中需要他慢慢经营的其他计划,打猎见效快。
让宋母看见成果。
宋昭就能够说服她不回京城念书,留在家中,了却前世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