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12年至今文化产业发展的全面提升期
(一)文化产业所有制结构大力调整
2012年以后,国家在积极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发展的同时,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推动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投资文化企业的热情高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所有制结构基本形成,为我国文化产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这期间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特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发展成效明显,骨干文化企业整体实力不断增强,发展势头强劲。从2022年发布的第十四届中国“文化企业30强”名单来看,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等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共24家,占总数的80%。
第二,非公有制文化市场主体快速发展,民间投资热情高涨,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民营文化企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的发展,随后出台《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从培育企业发展优势、激发创新意识等方面增强小微文化企业创新发展能力,扩大企业发展规模,拓宽社会资本投资领域,推动国有文化企业与民营文化企业快速发展,文化产业所有制结构基本形成。以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为代表的大型互联网企业以并购、股权投资、业务合作等方式,全面进入文化产业领域,不断创新“文化+互联网”商业模式。
(二)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
2012年以后,得益于国内外的良好发展环境和条件,我国文化产业呈持续增长的强劲发展势头,规模不断扩大,水平显著提升。在2012年我国调整了文化产业统计口径后,2012—2022年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呈逐年上升趋势,从1.8万亿元增加到12.18万亿元,GDP占比从2012年的3.48%增加到2022年的5%。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之时,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三)文化科技创新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2012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02》颁行,调整了文化产业的统计标准,文化产业结构最明显的变化是,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新型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日益成为文化产业的新增长点。2017年,为满足社会对多元文化的需求,进一步更新标准,新增加了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的活动小类,其中包括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观光旅游航空服务、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可穿戴文化设备和其他智能文化消费设备制造等文化新业态。在过去的十年里,我国文化科技创新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新兴文化产业从崭露头角到飞速发展,并迎来了井喷期。一方面,新技术催生文创新业态;另一方面,传统文化产业迎来改造升级,文化创新创造富有活力,并进入大发展、大繁荣时期。
(四)产业规模持续增长,市场主体愈发活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较快,产业规模持续增长,从2012年的18 071亿元增长到2022年的121 800亿元,增加值占GDP比重从3.36%上升到4.3%。尽管期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增速放缓,但其对整体国民经济增长的推动仍发挥着重要作用。
文化市场主体更加活跃。文化企业经历了从数量增加、规模扩张的高速增长阶段到增速放缓、“优胜劣汰”的高质量发展阶段。文化产业逐渐成为拉动就业的新引擎。就业人数从2013年的1 760万人增长至2022年的约2 041万人,文化及相关产业规模以上企业总体数量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且产业结构呈现出由以文化制造业为主导向以文化服务业为主导转变的优化态势。2012—2014年,文化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占比均在40%以上,位列第一;2015年起,文化服务业规模持续扩张,占比由2015年的41.85%上升至2020年的52.03%,文化软件服务、会展服务、演艺视听服务等领域涌现出一批极具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2018年,国家统计局根据行业发展动态对文化及相关产业进行了分类调整,包括直接满足居民精神文化消费的六大核心行业和三个辅助性行业。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文化产业整体营业收入下降明显,特别是临场体验的文化娱乐休闲服务行业,但值得关注的是,诸如内容创作生产、文化传播渠道(如数字出版)、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如信息服务终端制造)等领域受影响程度较小,线上企业营业收入占全行业比重相较于2019年分别提升了2.29%,0.41%,1.44%,线上领域在突发事件背景下表现出了极强的韧性。为与“十四五”时期加快建设数字经济的发展目标顺利接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势在必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助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一批具有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也逐渐发展起来,在文化金融融合、产业数字化转型方面扶持了一批重点项目,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建立健全的进程进一步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