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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没有奢侈消费的社会,一定穷得一塌糊涂

2018年,上海某餐馆里,一名神秘人士请一桌客,花掉41万元且不含酒水。这则新闻在上海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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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我在微信朋友圈里说:

我对这张单据的看法是,如果它是私人消费而不是公款消费,那么没有指责和呼吁禁止的必要。因为他们吃的每一种东西所花费的巨款,都会分配到从普通中国人所从事的养殖、运输、制作、服务到国家和房主的税收、房租、水电费等环节上。禁止有钱人高消费,他们也不大会把钱交给穷人,而是转移到外国去消费,给外国人提供就业和税收,任何中国人都是一无所得。

我的看法是认真的,获得十几人点赞和十几人评论,基本没有人明确表示反对。或许朋友圈的问题就是价值观趋同,很难见识不同看法。事实上,我们从持续不断的追踪中,明显也可以听到反对奢侈消费的愤怒声音。

从古到今,“奢侈”这个词在中国一直是个贬义词。

从最早的“酒池肉林”开始,它就与丢失政权、道德败坏、贫富悬殊等紧密相连,几乎一切失败,都与主角的奢侈行为有关:秦朝的阿房宫;汉末贵族广建园林、生活奢靡、婚嫁排场和厚葬;隋炀帝对异邦人士的盛情款待;《东京梦华录》里记载的北宋末年的奢华;明末的江南生活,以及慈禧太后在颐和园的豪奢。这些现象的出现,往往预示着即将到来的王朝灭亡。与奢侈相对的,是对“俭朴”的高度推崇,诸葛亮《诫子书》:“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云云,都是流传久远的律令,可以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成为我们的口头禅。

但如果仔细看看历史上这些著名的奢侈消费,就可以发现,它们基本上是典型的公款消费。不管是皇帝还是高官大臣,基本上是国库连通他们个人的私库。花国家的钱等于花自己的钱,当然不心疼。

反倒是一般的老百姓,哪怕是稍微有点结余的,对己对人,基本上是简朴之极,甚至吝啬之至。《笑林广记》里专门有“贪吝部”,讥讽古人的贪婪与吝啬:

一人性极吝啬,从无请客之事。家僮偶持碗一篮,往河边洗涤,或问曰:“你家今日莫非宴客耶?”僮曰:“要我家主人请客,除非那世里去!”主人知而骂曰:“谁要你轻易许下他日子!”

有性吝者,父子在途,每日沽酒一文,虑其易竭,乃约用箸头蘸尝之。其子连蘸二次,父责之曰:“如何吃这般急酒!”

《笑林广记》固然不堪为历史材料,但如果仔细看看这些被讥讽的人,却几乎全部为平民百姓,这可以说明——无论什么人,只要是花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钱,没有不反复计算者,而只有来钱太容易,或者花别人的钱,才不会斤斤计较若此。

所以,中国古代有关对奢侈问题的批判,指向的是皇帝和大官僚,是一种对浪费公帑的道德劝诫,它不是说给一般平民百姓听的,平民百姓切莫会错了意。你,并没有奢侈的资格。只有到了近代,建立了公共财政的预决算制度,公私财物分明,奢侈才有了它的正当性。公家的钱财,怎么花掉,是全体人民的意志;个人的钱财,怎么花掉,只要不违法犯罪,都是个人的事情。

就这么简单,这是现代社会的公民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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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囿于长期的贫困,我们对奢侈的认知,仍然很缺乏。

第一,是把奢侈和贫困直接联系起来,认为正是因为一些人的奢侈,才造成另外一些人的贫困。诗意表达就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在一定意义上,这两句诗是对的。政府的高税费,聚集大量财物,但这些财富被掌握权力的私人(朱门)无限浪费,而并没有用于一般老百姓,老百姓冻饿而毙,并不妨碍他们的奢侈浪费。这样,两者之间是可以建立因果关系的。

如果政府税费合理,但公共服务不到位,仍然不能保证每个人的饱暖。那么,这跟某些人(也算朱门)在饭馆花他们的钱大吃大喝,有多大关系呢?在这种情况下,“朱门酒肉臭”与“路有冻死骨”两者之间,就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只有一些间接的相关性。

在有效的现代财政预算、决算制度下,社会奢侈与否,无关贫富悬殊。世界著名的奢侈品大国是法国,但法国并没有因为有那么多奢侈品,而相应成为贫富悬殊著名的国家,在那里,“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是用不上的。

第二,奢侈消费与财富分配有正相关性。

承上所说,遍观今日世界,一个没有奢侈消费的国家,基本上是贫穷国家;奢侈消费越多的国家,越是发达国家。因此,有奢侈消费,奢侈消费越多,表明该社会有财富,总财富越多。

没有奢侈消费的社会,一定穷得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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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财富应该通过什么方式,流转到一般人手里?大体说来,无非有这几种方法:

一是匪徒抢劫。抢劫的方式,往往造成性命丢失,鱼死网破。除非乱世,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最原始的财富再分配方式。

二是政府没收。没收,有可能针对的是非法财产,也可能是社会巨变时期财富的强制性重新分配。这种方法不能经常使用,否则,人们创造财富的兴趣会大幅度下降,社会很容易陷入普遍的贫困。

三是政府税费。对奢侈品或奢侈消费征收重税,是世界通行做法。这既可以文明而巧妙地瓜分富人的钱财,又可以保护富人继续创造财富的积极性。

四是让尽可能多的人,参与奢侈品的产业链中,或者让尽可能多的人为奢侈消费提供服务,从而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有报告称,2013年,英国奢侈品销售总额达332亿英镑(折合人民币约3000亿元),整个行业对英国GDP的贡献率是2.2%,直接和间接雇用了11.2万人,总出口额为250亿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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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三点很多人能理解,但是对第四点,很多人会有疑虑。

奢侈品,是一种超出人们生存与发展需要范围的,具有独特、稀缺、珍奇等特点的消费品。按照这个国际上通行的定义,不独41万元一桌的餐费属于奢侈消费。实际上,我们的很多消费行为都属于奢侈消费,如果要杜绝奢侈消费,维持温饱就可以了。但如此一来,科技、经济发展的动力从何而来?

3元一斤的大米是正常消费,100元一斤的大米就是奢侈消费;100元一件的衣服是正常消费,10000元一件的衣服就是奢侈品;几十块钱的电子表可以看时间,10万元的手表就是奢侈品;5万元的轿车是必需品,500万元的轿车就是奢侈品……

问题是,研制和生产高档大米、手表、轿车等,不仅需要精益求精的技术,还需要大量的科研投入。有些奢侈品,是长达几代人的钻研和投入的结果。

可以说,只是因为人类有了对奢侈品和奢侈消费的追求,人类的生活才逐渐变得美好。譬如轿车的防抱死系统,一开始只是宝马和奔驰车的专属特殊装置,但是现在几乎是所有轿车的标配。

在一个追求奢侈品的社会,能工巧匠才能够取得属于他的最好报酬。

中国的孩子为什么不愿意从事技能型的工种,而只是一门心思想着坐办公室当白领?我认为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因为中国几乎是一个没有奢侈品,并且在舆论上敌视奢侈品的社会,加之造假成本很低,导致中国的产品,与国际上最顶级的东西相比,要么总是差一口气,要么工艺粗糙,总之卖不到一个好价钱,自然无法给工匠更好的报酬,于是大家就是混混日子而已。这样一来,做工匠几乎就成了不思进取的代名词。

现在讲消费要升级,但如果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成为奢侈品和奢侈消费的雄心,见多识广的消费者是不容易掏腰包的,他们还是会用脚投票,想方设法把钱花到欧美和日本去。所以,在没有违法犯罪,特别是不存在消费欺诈并且是私人消费的前提下,我认为,中国如果真出现41万元一桌的天价餐饮,其实是好事。你看那名大厨,他的收入和幸福指数,大概远高过大部分北大清华的毕业生。

写完这篇文章之际,看到有人在网上扒出2万多元一晚的天价房费。

其实,如果该宾馆的服务员因为服务优秀,比别的宾馆服务员挣得更多;宾馆营收高,纳税多;向宾馆提供食材的农民的东西好,卖得贵;宾馆大厨手艺好,收入也高……如此这些,有什么不好呢?

难道要让住宾馆的客人把钱放在地窖里舍不得花,或者偷偷摸摸搬运到外国去,我们心里才舒坦?

(作者 任大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