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海孤帆首部曲稚梦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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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学讲英语

“See sells sea sells on sea sore.”

「不对,不对!是She sells,不是 see sells,」那位银发的美国女士说:「Sh- sh-…是用舌面,不是舌尖。再试一次。」

“She shells shea shells on she shore.”

(译者按:正确句子是“She sells sea shells on sea shore.”她在岸上卖贝壳。)

「注意聴…」

中国学生都是从教科书学英文的,却没有机会听以英语为母说的人说或跟他们对话。所有的老师都有中国口音,北方老师的子音都发得和元音一样重,南方老师会把字尾的子音省略掉。为了使我们具备听得懂英语讲课和作笔记的能力,该计划的执行单位还开设了英语课程来训练我们的听力。一共八个星期,从周一到周六,每天六小时,由一位银发的美国女士来训练我们。

莫德‧亨特夫人一位美籍养猪专家的太太,除了每天训练我们讲美式英语,并应邀对我们谈论一些学术议题,她要求我们作笔记和写报告。接着,会指定某人在课堂上作口头报告,其他人可以提问。

首先演讲的是蒋彦士。他是毕业于康乃尔大学的经济学博士,也是这一次海外进修计划的策划人。他告诉当局:「我们不能永远倚赖外国人。」

蒋主委在演讲中强调,我们必须入境随俗。

「一国的经济,是由风俗习惯和当地民众的思维所形成的。」蒋博士用英语开始他的演说:「美国经济如此强大的原因之一,是一种用完即丢和消费型社会的思想。这与回收再利用和俭约储蓄的中国社会正好相反。用完即丢会刺激生产,消费会赋予经济活力。当金钱换手,会被再次利用,而不是放在床垫下什么也不做。工业化的基础哲学,是以金钱的循环利用取代物质产品的回收再利用。你们的奖学金是由美国人所缴纳的税金支持的,所以把它回馈给美国社会才是公平的。换句话说,你人还在美国的时候就要把它花掉,不要存起来带回家放在床垫下。记得,要入乡随俗。在罗马,行为就要像个罗马人。」

后来,亨特夫人问我们:「你们了解演讲者所说的话吗?」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能说什么呢?我宁愿听从母亲教导我要节俭,并遵循她所实践的,循环利用四个孩子的衣服和玩具,而非这位经济学家的理论。

班上的每个人都认为,蒋博士是所有来过我们班上的演讲者中,英语讲得最清楚的。他的口音跟我们最相似。

有一天,亨特夫人要我们每个人写一封信去邀请另一位演讲者Reverend Smith(史密斯主教)。

「Reverend是什么?」

「上帝的代言人。」

下一个星期,史密斯主教来了。

「感谢你们邀请我的所有信件。」他以致谢为演讲开场:「本来,我不知道该对你们说些什么;但是后来收到这封信,立刻决定要跟你们谈谈美国的惯用语。我来读给你们听。」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开始念:「亲爱的史密斯主教:看在上帝的份上,请来对我们讲话。」

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西洋习俗是一种神话。就拿饮食来说吧,当我们坐在西餐桌旁,面对眼前这么多餐具,根本不知道要用哪一件。由于所有中国人都被训练使用右手进餐,看起来,餐刀是最好的选择,因为它既平滑,又靠近右手。因此,亨特夫人决定教我们一些餐桌礼仪。她每次邀请两名同学到她家与他们夫妇共进晚餐。

不管是在家或在餐馆,吃中餐或西餐,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受邀与人共进晚餐。光看餐桌上的摆设,就够让人觉得新奇了。有一名穿着白色外套的侍者为我们服务,亨特夫人用华语和他交谈,是地道的北方口音。

「您是在哪里学会说华语的,亨特夫人?」

「通州。」她说:「你知道那里吗?」

「知道。我家阿妈是通州人。她告诉我:那是一个北平城外的偏僻小村庄。冒昧地请教一下,您和亨特先生怎么会在通州?」

「在日军入侵中国之前,亨特先生是通州一所教堂的牧师。我们的子女都是在那儿长大的。」

「传教士?」

「是的。」

「传教士怎么会变成养猪专家?」我问。

「你应该问:一名养猪专家怎么会变成牧师?」亨特夫人说。

「亨特先生,您怎么会成为传教士?我是说牧师。」

「你知道,」在餐桌前一直沉默寡言的亨特先生说:「要成为一名传教士,必须对他的会众有所贡献。你要怎么接近已经有信仰的人呢?嗯…你该知道猪肉是中国人饮食中的基本肉类。你看过中国猪吗?牠的背部中间凹陷,这一来就少了很多肉。我们可以引进伯克夏猪来取代现有的猪种;可是伯克夏猪需要更多的照顾和清洁,牠们无法适应中国的环境。换句话说,中国猪都被当成垃圾般对待,几乎什么都吃,有顽强的抗病能力,所以任何人都能养猪。你有没有注意到『家』这个汉字,就是在『豕』字上面加一个象征屋顶的部首?中国农村家家户户的厨房里都养着一头猪。如果我要接触这些农家的猪,首先要能得到他们主人的心。所以我试着把中国猪和伯克夏猪杂交,让牠们的背部隆起。」

「我真该死!」

「我注意到,你说英语比班上哪个同学都好。你上过什么学校?」

「教会学校。不过,我们在学校里不说英语。」

「你的父母上过哪些学校?」

「也是教会学校。」

「两人都是?」

「我母亲就读上海的天主教学校,我父亲是上广州的卫理公会学校。」

「在中国分隔两地?他们是怎么相遇的?」

「他们是在美国认识的。」

「一个从上海,一个从广州?他们用什么语言交谈?」

「英语。」

「他们在家会跟你说英语吗?」

这算什么问题?

「当然不会。」我回答得很干脆。

「他们回到中国后,继续用英语交谈吗?」

「只有在吵架的时候会。」

「可是你的英语说得很流利,就像是母语。」

「我和美国人一起打了五年鱼。」

「你去过美国?」

「没有,我是在上海的联合国渔船上捕鱼。」

「你何不星期天来教堂参加礼拜?亨特先生会在那里布道。」

接着而来的星期天,我到教堂去了。礼拜结束后,我被邀请参加周日午餐。餐桌上,他们问起我的渔夫生活,我的回答让他们很感兴趣。从此,我成了亨特夫妇周日午餐的常客,交谈的主题也从我父母延伸到我家阿妈和戒严法。

「真是荒谬!」亨特先生说。

「没人会喜欢;但,那是法律。」我说。

「是你的法律,不是我的。」

「你能怎么办呢?」

「我第一次出差去南部的养猪场,半夜里被人叫醒查验身份证。这根本多此一举,因为我早在傍晚入住旅馆前,就已在当地派出所报备了。」

「亨特先生,我们都已屈从这条法令了。每月一次,我们的住处在未被通知的情况下接受检查;如果住旅馆,每天晚上都有临检。」

「我认为这是对我的骚扰,所以我投诉。」

「结果呢?」

「从此,他们再也不会在我旅行时半夜把我叫醒了。」

「他们会在半夜跑到你家去检查吗?」

「感谢上帝,他们不会对外国人这么做。」

在学校时,我听说治外法权是授予外国殖民者的特权;现在,我见识到它是怎么运作的。

某一个星期天,亨特先生在布道中谈到十诫。在随后的午餐中,他提到犹太人在纳粹德国受迫害的事。

「假如当时我住在德国,并把一个犹太人邻居藏在地下室。」我提出一个假设性的问题。「明知十诫中有一条戒律是『不可作假见证』,我应该怎么应付来敲我的门、并询问我家中是否有犹太人的盖世太保(秘密警察)呢?

「你必须把上帝的诫命置于人为的法律之前。」

「如果我不这么做呢?」

「那你必须在最后审判时回答上帝的质问。」

戒严法施加的限制之一是出国旅行,除了出公差,一律停止核发护照,尤其不发学生护照。我们是怎么拿到护照的一直是个谜。不只是护照,我们甚至不必去美国领事馆就拿到了签证,但每个人必须有两名台湾居民担保我们会回到台湾。我们不在的这段时间,他们不准离开台湾。我们还被要求做一次健康检查,用以证明我们没有肺结核、性病、皮肤病和沙眼。这两种疾病在中国人身上很普遍。不令人意外的,我得了沙眼。

台湾的眼科和牙科医生比任何专科医生都多,城市里到处可见「林眼科」、「蔡齿科」之类的招牌。我选了最好、最先进的台大医院眼科。治疗的过程很简单,每天下课后去医院,花五块钱挂号,让医生翻开我的眼睑,用一种蓝色石头涂一涂,再用水洗掉。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

四个星期过去了。有一天,我问医生还要来几次才能根治我的沙眼。

「最少还要六个礼拜,那要看…」

「六个礼拜!」我十分错愕:「可是我已被排定两周之内到马偕医院作健康检查。」

「其实有一种新技术,只要接受两次诊疗,每次一只眼睛。」

「你能为我做这种手术吗?」

「我们不能在这里做。这里是公立医院;你必须到私人诊所去做。」

「您能推荐一家吗?」

「中山北路上有一家。」

我按他给我的地址去了,收费相当高,但能怎么办?我付了钱,一走进手术室,我震惊地发现,这位医生和过去四周以来为我用蓝色石头治疗沙眼的,竟然是同一个人!

神奇的是,治疗奏效了!我顺利通过了体检。

最后要做的事就是买一套西装,既然要入境随俗,当然也包括着装要符合他们的习俗。以往不管在海上或陆上,我的穿着都跟别人不同。多年来,我总是穿着在上海南京路边买来的蓝色旧牛仔裤和斜纹粗棉布衬衫。我需要一套西装。因为在台湾没人穿西装,所以必须找裁缝量身订做,价钱相当昂贵,所以我只好请维拉帮忙,在香港一定有西服成衣。

几天后,我收到一个从香港寄来的包裹,里面有两套西装,一套深蓝色,另一套是浅灰色的。

「你寄来的西装穿起来很合身。」我回信谢谢她:「怎么做到的?你没有问过我的尺寸呀。」

我希望她会说类似以下的话:「我跟你在台湾和轮船的货舱口,从早到晚一起度过了两个星期,那还需要问你的尺寸?」

我怀着悬念等待她的回复。当她的回信终于到达,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读到的内容是:

「我只是让ROC试穿,他的尺寸大小和你相当。」

她在信上的笔迹瞬间变得模糊,我感到脚下的地板在下坠,挣扎了老半天,才从扼住胸口的痉挛中喘过气来。

「这个从菲律宾来的人,是个季节性的过客。」她曾在信里对我谈到她的朋友们:「他是个有成就的钢琴家;但他的旅行只涵盖陆地,不像你还包括海洋。张是像你一样的海员,是一艘客轮的大副。我告诉他:我曾经睡在舱口盖上旅行,他却不相信。我猜你会叫他旱鸭子,我的意思是:他的船只航行在河川,不像你是个海洋水手。ROC是我的朋友当中最成熟的,他是位高中数学老师,像你一样会拉小提琴;曾经像你一样到过大后方。当我跟他提起你,他说他想见见你。」

之后的某一天,她来信问我:她的两个朋友,我比较喜欢其中的哪一个成为我未来的妹夫?是那个大副,还是数学老师?她是在谈论婚嫁吗?还是在开玩笑或戏弄我?

我忽然看到那个陶瓷小狗滑出我的手心,摔落到地板上。我心碎了。

我害怕有朝一日她会对我说:「真高兴和你谈话,周先生。」

结果是她不需要我的意见,这两个男人自行解决了问题。有一天,他们坐下来理性的达成一个协议。

他们都同意:「如果我们两个都宣称真的爱她,就应该去除这种对立的模式,只考虑什么是对她最好的。」

一个星期后,我收到维拉的信。

「我在工作时遇到了米莉安,她是个好女孩。我告诉她你信写得很好。说真的,有时候我真不知道是爱上你呢,还是在和你的信谈恋爱。她说她想读你的信。写信给她好吗,至少试一次?答应我好吗?」接着是来自鱼义的最后一击。「我不会介意她当我的嫂嫂。」

难道她认为一桩婚姻,可以取代另一段爱情吗?

为了不让维拉失望,我写信给那个女孩。她回信,我答复。这不像写信给我妹。没有提点、没有见面、没有接触,最后不了了之。我回到了海上,希望能找到平静。

或许,这就是神算子说的,我会遭晴天霹雳的意思?我给自己找了个理由:爱是付出,不是占有。爱不是使自己快乐,而是让别人幸福。

我继续给她写信,她继续给我回信,但我们总是保持一个梦想的距离。时间一久,她的面容逐渐变得模糊,所有我必须保持的,只是个大哥哥的身份,给她我所能给的支持。但在夜深人静时,我经常因寻找不到她而惊醒,所有我能抓住的,只是一个没有容颜的名字。而读她的来信,就像阅读一本没有角色相貌的小说。但伴随两套西装寄来的这封信,却又让我跌入我们共同拥有的美好回忆。

我持续受邀参加亨特夫妇的礼拜日午餐。有天,亨特夫人问我:

「你都做些什么消遣?」

「消遣?」

「我是说社交活动。」

「什么是社交活动?」

「你空闲时做些什么?」

「妳是说我怎么排遣我的时间?」

「是的。」

「在渔船上,我们夜以继日地工作。」

「你进港的时候都做些什么?」

「我们为下次出海作准备。」

「工作完毕之后呢?」

「有时我们会在城里闲逛,或在小吃摊上进食;有时会去看电影,但城里只有一家放映日本片的电影院。」

「你不拜访朋友吗?」

「我们天天见面,何必还去拜访他们?」

「不邀请你去他们家吗?」

「邀我作什么?」

「比如吃晚餐什么的。」

「晚餐?哦,是的,有时进港找不到东西吃,我们偶而会在晚餐时间去已婚的朋友家,他们会在家里开伙。」

「……」

我了解我们之间存在着社会差距。当她知道我即将去波士顿,说:

「你何不去看看我女儿菲莉丝?她正在卫斯里学院就读。虽然我们尽力让孩子们保持美国人的传统,但在通州,美国人很少,菲莉丝和中国小孩一起长大,她小时候一直认为自己是中国人。但在卫斯里,中国人很少,我相信你们俩会找到一些共同的话题。」

她的女儿身为美国人,都和美国当地人有社交距离,我能料想到和她之间会有怎样的差距?看来,我即将开始的旅行变得越来越有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