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我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一、我国内部控制制度的发展历程
2001年1月,证监会出台了《内部控制执行》,这是我国内部控制发展的起点。2001—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注协、银监会、上交所、深交所、国资委等部门相继出台各种制度,我国的内部控制体系尚未统一,有些制度之间有冲突。同样,在企业中也会出现相冲突的制度,降低企业效率,进而引起内部控制体系失效。
2008年5月22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联合颁发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该规范被誉为“中国的科学法案”。至此,我国的内部控制体系从理论到行为达成统一。
2011年,政府要求在境外上市的国内公司采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2年,政府要求在中国主板上市的公司采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于2008年由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联合颁布;2010年五部委又颁布了18项配套指引,包括应用指引、评价指引、审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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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解读
应用指引的核心是指导企业设计具体业务的内部控制,也是整个配套指引的核心。
评价指引用于企业管理层的自我评价,对于上市公司的年报都要求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部分。
审计指引用于指导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构成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框架(见图1-5)。
图1-5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内容框架
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发展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发展大体上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启动阶段
2012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八项规定”的提出,客观上要求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建章立制,以规范调研、会议、出访及住房等管理过程,实现单位经费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2013年,我国相继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23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等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法规均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强化资金管控、规范经费管理。
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以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包括总则、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附则等六部分内容。
第二个阶段:提速阶段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相关精神,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全面有效实施,财政部于2015年12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要求所有单位于2016年年底全部完成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
2016年7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2016年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2017年1月,财政部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要求各单位对年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报告。该制度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