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先世界的唐朝
“唐”是中国在世界范围内传播最深远的一张名片。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唐”就是外国人对中国的代称,他们把中国人叫“唐人”,把中国传统服饰叫“唐装”,至今海外华人聚集的地方还被称为“唐人街”。这些都是因为中国在唐朝时期走在了世界的前端,有着无与伦比的国际声望。
唐朝时期,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发展都还处于萌芽阶段,政局不稳定,整个世界动荡不安。而此时的中国已经进入了繁荣的发展阶段,尤其是开元盛世年间,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都比同时期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发达,国土面积和人口的排名也都处于世界前列。
关于唐朝疆土面积,普遍说法是在唐高宗龙朔年间(661663年)达到巅峰,约为1236万平方千米。西达咸海,北越贝加尔湖,东至朝鲜半岛,南抵越南顺化一带。唐朝的首都长安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也是中国古代最大的都城。
关于唐朝巅峰人口,根据唐朝史学家杜佑所撰《通典》卷七记载,天宝十四年(755年)唐朝人口达到了52919309(也有学者认为真实人口超过8000万),而公元700年世界人口约为1.9亿,即使以保守的5291万唐朝人口数计算,也占了世界人口的28%左右。此时与长安并称为“中世纪三大名城”的拜占庭帝国的首都君士坦丁堡及阿拉伯帝国的巴格达,不论是面积还是人口,加起来都不及长安。
唐朝能取得这样的成就,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新唐书》卷五十一《食货志》记载:“贞观初,户不及三百万。”从贞观初年还不到300万户人口,到天宝十四年(755年)的891万户、5291万人,这期间唐朝不仅人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都在繁荣发展,这才有了世人眼中辉煌灿烂的大唐盛世。
唐朝小农经济的发展
在以农为本的中国封建时期,农业经济无疑对国家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唐朝时期的中国能在当时发展成为世界强国,就和当时农业经济的日益兴盛密切相关。
唐初因为战乱频繁、人口稀少,百姓流离失所,农业发展受到严重阻碍。“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先。”若无法保障粮食生产,百姓就无法安居乐业,国家自然难以长治久安。因此,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年)正式颁布均田制,并在历代均田法的基础上根据唐朝的国情进行了变革,其将社会各阶层民户原有私有土地和一些国有可耕作荒地搭配,按照民户等级高低不同授予相应的土地,按照“先课役后不课役;先无后少;先贫后富”的授田原则,对各阶层民户所拥有的土地进行调节管理。
《唐令·田令》规定:“诸丁男给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八十亩,其中男年十八以上,亦依丁男给。老男、笃疾、废疾各给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各给口分田三十亩。诸黄、小、中男女及老男、笃疾、废疾、寡妻妾当户者,各给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三十亩。诸给田,宽乡并依前条,若狭乡新受者,减宽乡口分之半。”
其中永业田是自北魏起就有的分田制度,是可以祖祖辈辈传承下去的田,归农民私有,允许买卖;而口分田是唐朝新增的分田制度,它是国家授予农民的田,归国家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获田者去世后就要交还国家。虽然性质上属于国有,但口分田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买卖,例如买来用于充宅,建造邸店等。
这种均田制度为农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一方面限制豪强士族对土地的垄断和霸占,缓解了阶级矛盾;另一方面解决了农民离散问题,使农民获得了一定数量的土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均田制对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安定人民生活、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经济繁荣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除了均田制,唐朝统治者还颁布了许多有助于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农业生产需要劳动力,于是唐朝统治者颁布《唐律·户婚律》,提倡早婚早育,规定及时婚配,降低法定结婚年龄,鼓励鳏寡再婚,允许离婚妇女再嫁,并把鳏寡再婚数量和户口增加量纳入官员的政绩考核。
唐太宗于贞观元年(627年)颁布的《令有司劝勉庶人婚聘及时诏》规定:“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及妻丧达制之后,孀居服纪已除,并须申以媒媾。”不仅如此,对于贫困不能成婚者,条律还要求乡里富有之家要帮扶资助其成亲。诏令曰:“若贫窭之徒,将迎匮乏者,仰于亲近乡里,富有之家,裒多益寡,使得资送。”
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唐玄宗又下诏规定“诸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听婚嫁”,使结婚年龄进一步提前。在此之外,唐朝还有招抚流亡、捉溺逃户、细分户口统计、严禁隐匿户口等规定,这些举措让唐朝在短时间内人口数量迅速增长,为唐朝农业的发展打下了扎实的人力基础。
对农民来说,耕牛必不可少,可用于耕地、播种、运输等各个农业生产环节,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率。所以唐朝统治者对耕牛也十分重视,制定了一系列保护耕牛的法律法规。唐太宗就说过:“牛之为用,耕稼所资,多有宰杀,深乖恻隐。”
唐玄宗亦云:“牛之为畜,人实有赖,既功施播种,亦力被车舆。此比馀生,尤可矜悯。”他在即位之初颁布《禁屠杀马牛驴诏》规定:“自今以后,非祠祭所须,更不得进献牛马驴肉。其王公以下,及天下诸州诸军,宴设及监牧,皆不得辄有杀害。”也就是说,除了祭祀,宴会、进贡或者平时一律不得屠杀马牛驴,违者就要受到惩戒。《唐会要》卷四十一也写道:“杀牛马骡等,犯者科罪,不得官当荫赎。公私贱隶犯者,先决杖六十,然后科罪。”可见惩戒并不轻。
唐宣宗也曾在大中年间下诏:“爱念农耕,是资牛力,绝其屠宰,须峻科条。”
唐昭宗有一年大赦天下,而屠牛者却不在大赦之列,《改元天复赦文》记载:“惟十恶五逆,屠牛铸钱,合造毒药,谋故杀人,及持仗行劫……并不在原免之限。”屠牛位列十恶五逆的首位,在当时的统治者看来,屠牛和故意杀人是同等严重的罪行,可见牛在唐朝历代统治者心中的重要地位。
在封建农耕社会,耕牛是耕稼之本和衣食之本,说它关乎国家安定与盛衰存亡也不为过。唐朝的历任统治者通过一系列保护耕牛的政策法令,有效减少了耕牛的屠杀,促进了耕牛的繁殖,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给很多农民造成了沉重负担。唐太宗为了促进农业发展,颁布了轻徭薄赋的农业政策,《贞观政要·论务农》记载贞观十六年太宗谓侍臣曰:“国以民为本,人以食为命。若禾黍不登,则兆庶非国家所有。既属丰稔若斯,朕为亿兆人父母,唯欲躬务俭约,必不辄为奢侈。朕常欲赐天下之人,皆使富贵,今省徭赋,不夺其时,使比屋之人恣其耕稼,此则富矣。”
太宗认为国家之本在于民,而民以食为天,若百姓粮食不足就会饿死,没有人民的国家只是一副空壳。身为皇帝更要爱民如子,勤勉治国,造福于民。所以应该免去徭赋,让百姓把庄稼种好,都富裕起来,这样国家才会强盛。唐太宗这一举措极大提升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他本人崇尚的勤勉之风也成为社会风尚,百姓们都努力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过上其乐融融、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
唐朝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历代统治者的激励政策下,农业取得高度发展,人口和物质需求都大幅增加,杜甫《忆昔二首》诗云:“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九州道路无豺虎,远行不劳吉日出。”开元全盛时期,就连小县城都有上万户人口,农田连年丰收,粮食装满了公家和私人的粮仓。人民生活富裕,社会也非常安定,路上不用担心遇到歹人,出远门不用看吉日。好一派繁荣昌盛的景象!
唐朝商品经济的发展
随着社会发展,单纯的农业经济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的生活需求了。统治者逐渐意识到,前朝奉行的“重农抑商”政策不再符合社会的发展趋势,发展商业不仅能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还能让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而且当时手工制造业的发展也随着农业的发展而越发繁荣,不仅规模增大,种类也更加细分,例如纺织、木器、雕刻、酿造、制药、造纸、冶炼、铸造等,这为商业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考虑到社会发展的需求,唐朝政府开始颁布扶商政策。
唐初,商人地位和前朝一样是很低的。“士农工商,四人各业……工商杂类,不得预于士伍。”“凡官人身及同居大功已上亲,自执工商,家专其业,及风疾、使酒,皆不得入仕。”商人处于士农工商的末等,政府不允许其与士大夫来往,也不准他们入仕任官。但唐朝统治者陆续颁布一些扶商律令,例如“百姓商旅诸色人中,有被分外无名赋敛者,并当勒停”;“如商旅往来兴贩货物,任择利润,一切听从,关镇不得邀诘”;“度支盐铁户部诸色所由茶油盐商人,准敕例条,免户内差役”……可以看出政府对商业的态度有了明显转变,唐朝的政策开始提倡并保护通商,禁止向商人征收杂税,并为部分商人免除徭役。大历十四年(779年),唐代宗下诏规定“令王公百官及天下长吏,无得与人争利”,严禁食禄之家从商,以此保护民间普通商人的利益。另外,唐朝还逐步改革货币,规范度量衡,修建运河和驿站以方便货物运输和商人出行,这些举措都有利于商业活动的进行。
随着政府对商人态度的转变,商人的社会风评也有所好转,例如唐朝大臣牛僧孺说:“始吾之生也,常谓商勤得财,农勤得谷,士勤得禄,只叹其不勤而不得也。夫覆舟之商,旱岁之农,屡空之士,岂不勤乎?”就否认了只有农民是勤劳致富,而商人是不劳而获的说法。同为唐朝官员的刘秩认为“物重则伤农,钱轻则伤贾”,主张农商的利益一样重要,不可偏废。
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商人可谓如鱼得水,大幅提升了整体的经济水平。白居易在《盐商妇》中写道:“本是扬州小家女,嫁得西江大商客。绿鬟富去金钗多,皓腕肥来银钏窄。”诗中女子嫁给商人后就开始穿金戴银,可见这位商客家里十分殷实。《唐会要》卷三十一记载太和六年(832年)宰相王涯上奏:“商人乘马,前代所禁。近日得以恣其乘骑,雕鞍银镫,装饰焕烂。”强大的经济实力给了商人底气,不再顾忌政府关于骑马的禁令,他们不仅大摇大摆地骑马出行,还把乘骑装饰得非常豪华。
商人的政治地位相比以前有了大幅度提升,商人可以参加科举考试,宋代王谠在《唐语林》中记载:“陈会郎中家以当垆为业……元和元年及第”;也可以与士大夫往来,《资治通鉴》第二百五十三卷记载河东节度使窦浣“借商人钱五万缗以助军”,反映了商人与士大夫之间的借贷关系;《独异志》还记载了一件趣事,京师有一巨富名曰王元宝,有幸谒见皇帝,玄宗曰:“我闻至富敌至贵。朕天下之主,而元宝天下之富,故见耳。”看来在绝对的财富面前,就连皇帝都会变得主动。
商人还可以通过捐财买官入军,《旧唐书·列传》就有提到:“宗善兴利,乘时贸易,由是富拟王者,仕宦因赀而贵,侯服玉食,僮奴万指。”王宗就是靠经商累计的财富走上仕途的,他的儿子王处存也凭借父亲的财产地位担任了右军镇使。《唐会要》卷七十二记载:“六军诸卫之士皆市人白徒。”市人就是集市上的人,代指商人,可见当时商人入军是很普遍的现象。
唐·阎立本《职贡图》
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极大提升了人们经商的积极性,商人队伍日益壮大,进一步推动了商业的发展。
由于经济繁荣、国力强盛,中外交流也空前频繁,唐朝与世界上7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往来,作为首都的长安成了世界贸易中心,商人络绎不绝,店铺鳞次栉比,而长安城的东、西两市更是中心的中心。且两市各有特色,东市贵、西市富。唐朝政府还在东、西两市分设市署和平准局,以保证交易公平、物价稳定,从而杜绝欺客、宰客等行为,保障两市的健康发展。
《长安志》中记载,东市“街市内货财二百二十行,四面立邸,四方珍奇,皆所积集”。唐朝佛书《法苑珠林》卷七十四中记载,东市有笔行、酒肆、铁行、肉行、雕版印刷行、金银行等,还有赁驴人、卖胡琴者、杂戏、琵琶名手、卖锦绣彩帛者等。因东市靠近三大内(西内太极宫、东内大明宫、南内兴庆宫),地理位置优越,许多皇亲国戚、王公大臣的宅邸都坐落于此,所以东市经营的商品多为上等奢侈品,以满足王公贵族和达官显贵的需求。
而西市的繁华比起东市有过之而无不及。李白的《少年行》写道:“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诗中的“金市”就指西市。繁华的大唐吸引了很多外国人到访传教、学习、做生意等,他们被大唐统称为“胡人”,胡人来到长安首选的落脚地就是西市,在这里定居和活动的胡人远多于东市,流动人口非常多,所以出现了“商贾所凑,多归西市”的热闹局面。这里不仅有很多异域特色的珠宝店、酒肆、邸店,很多从事小买卖的长安本土商贩也都聚集在此。西市汇集了世界各地的商品,品类极其繁多,不仅可以满足长安的平民百姓的需要,还能满足外来者的不同需求。
唐朝开放的对外政策
唐朝设有专门的对外管理机构,例如鸿胪寺、主客司、市舶使等。鸿胪寺是主管民族事务与外事接待活动及凶丧之仪的机关,其分管的典客署则主要负责“蕃客辞见、宴接、送迎接”工作。鸿胪客馆是鸿胪寺用以接待各种外蕃使者的指定馆舍,由典客署负责管理。
外蕃使者到访,鸿胪寺会核准人数并上报中书省,为他们安排好食宿,验收他们的朝贡物品并估价后再上交给朝廷,因为日后皇上需要回赠价值更高、数量更多的物品,以示大国胸襟和气概。接着还要转呈使者文书,根据身份位次安排他们觐见皇上的顺序。外来使者存在语言不通的情况时,鸿胪寺还要为他们安排翻译服务,《唐会要》卷六十六中记载:“鸿胪当司官吏以下,各施门籍出入,其译语掌客出入客馆者,于长官下状牒馆门,然后与监门相兼出入。”诸蕃使者来唐和离唐的钱粮也都由鸿胪寺提供,另外,他们还有搜集蕃国情报、出使蕃国等工作,内容十分繁杂,是唐朝政府对外关系的窗口。
主客司属尚书省礼部辖下,与鸿胪寺共同组成唐代中央外交主管部门。《新唐书》在卷五十一记载:“主客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二王后、诸蕃朝见之事……殊俗入朝者,始至之州给牒,覆其人数,谓之边牒。蕃州都督、刺史朝集日,视品给以衣冠、袴褶。乘传者日四驿,乘驿者六驿。供客食料,以四时输鸿胪,季终句会之。客初至及辞设会,第一等视三品,第二等视四品,第三等视五品,蕃望非高者,视散官而减半,参日设食……”文中提到主客司的主要职责有审核蕃客人数,配发碟文,发放相应的朝觐服饰,安排觐见车驾,给鸿胪寺拨款,为不同身份的使者们安排不同等级的接风宴、告别宴,等等。从这些细分的职能中可以看出唐朝外交制度的完善。
唐朝还在广州新设置了“市舶使”一职,主要负责向前来贸易的海外船舶征收关税、检查货物、监督管理市舶贸易及为朝廷采购舶来品等,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设立负责市舶贸易的官职和机构,可见唐朝海外贸易的繁荣和统治者对海外贸易的重视。
唐朝对外来客还有很多保护和优待政策。不仅有前文提到的为外来蕃客包食宿、报销路费、加倍回礼等,唐朝政府对外国移民也有专门的立法制度,《通典》记载了开元二十五年(737年)的户籍法规定:“诸没落外藩得还,及化外人归朝者,所在州镇给衣食,具状送省奏闻,化外人于宽乡附贯安置。”
《新唐书》卷一百七十还记载,天宝末年,西域朝贡酋长及安西、北庭校吏岁集京师者数千人,因为陇右失守回不去,“皆仰禀鸿胪礼宾,月四万缗,凡四十年”。朝廷每个月拨款大量财政发放给他们作生活费,持续了四十年之久,可谓仁至义尽。唐朝统治者对待外来宗教人员也十分包容,当时来自波斯的摩尼教、景教和袄教的教徒可以在唐朝的城市举办宗教活动,在唐代宗和唐宪宗的允许下摩尼教徒还在长安、河南、太原都建立了自己的摩尼寺。日本文学家真人元开所著的《唐大和上东征传》中就记载了僧荣睿等蕃僧“入朝学问,每年赐绢二十五匹,四季给时服”。
贞观年间“高丽、百济、新罗、高昌、吐蕃诸国酋长,亦遣子弟请入于国学”。唐朝对这些外国留学生吃穿用度全免,由鸿胪寺负责管理照顾,并发放衣粮补贴。此外,留学生还可以参加科举考试入朝为官,唐朝也给了留学生特别照顾,科举考试的最后一关是进士科,分为国子进士、分贡进士和宾贡进士,本土考生考的是前两项,而留学生考的是相对简单的宾贡进士,以避免外国留学生因为语言文化差异而被淘汰。
在这种政策的扶持下,唐朝出了不少优秀的外籍官员,例如日本遣唐使阿倍仲麻吕,他于开元五年(717年)慕名来唐学习,因热爱中华文化不肯离去,一直勤学苦读。后来他参加科举考中进士,在朝廷任职,并一路升官晋爵,历经玄宗、肃宗、代宗三代皇帝,深受器重,和李白、王维等诗人也来往密切,截至大历五年(770年)去世之时,他已经在中国生活了五十多年。
新罗人崔致远也是优秀留学生代表,他十二岁就入唐求学,父亲对他寄以厚望,临行前叮嘱他“十年不第,即非吾子也”。他没有辜负父亲的期许,十八岁一举及第,被朝廷任命为溧水县尉。后来在唐朝名将高骈的极力举荐下,先后担任侍御府内奉、都统巡官、馆驿巡官等要职。回国后,他继续在新罗王朝担任重要职位,为汉文学和儒学在新罗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经济的繁荣、统治者开明的态度、友好的对外政策等吸引着世界各地的使节、学者、商人、僧侣等络绎不绝地来唐访问、学习、交易、传教,使得唐朝的经济、文化日益繁荣,本土稀缺的舶来品大量地传入,极大地丰富了唐朝商品的种类,也扩大了商品经济的规模。印度、阿拉伯等国家的天文、历法、医学、艺术等传入中国并被唐人加以改造提升,推动了唐朝生产及科学技术的发展,其他国家的宗教、文化也开阔了唐朝人的视野,冲击了封建礼教对他们思想的禁锢,形成了唐朝开放包容的文化氛围和社会风气。
唐朝逐渐成为世界上最富强的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外交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唐朝的对外政策还推进了世界的发展,例如中国的造纸术、纺织技术传入东亚、西亚各国,又传入欧洲;十进位制计数法传入印度;雕版印刷术传入朝鲜半岛……这些地区的科学技术水平都因唐朝而得到提升,唐朝的世界影响力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