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天色黑沉,贾钧站在酒店房间的落地窗前,看着这个城市的夜景辉煌,一口接一口的抽着烟。
白天,他从纪小柔那里得到了不少消息,不仅补齐了姜丽从安市失踪之后的时间线,也逐渐有了“沈先生”的大致印象。纪小柔说,沈先生给姜丽买的房子是全款支付的,即便白市只是个四线小城市,一次性拿出几十万来买套房,而且还不写自己名字,足见这男人在姜丽身上下的本钱有多厚。
可是,比起得到这些信息,让贾钧感到疑惑不解的地方则更多。
首先是沈先生花钱买房的动机是什么?他既然给姜丽买了房,为什么又在半年后将她抛弃?这里面发生了什么,让沈先生对姜丽的态度发生了如此大的转变?如果说男人一开始就准备抛弃姜丽,玩弄她而已,那又何必一开始就给花这样的钱呢?
其次是姜丽的态度,以自己对她的了解,姜丽是个心高气傲的女人,怎么可能会为了一套房委身于某个男人?更何况,她自己在安市发展的风生水起,只要自己不作,再过两年,一样能在安市买房,何必回白市置产?
贾钧想到这儿,重重的吸了口烟,深吸进肺里,又长长的吐了出去。
最后一点,就是那个瓷娃娃。贾钧回头,看向摆在桌上那对娃娃。印象里,这已经是自己第三次见到这个东西了。杨慧芳给自己寄过来的哭泣的瓷娃娃,姜丽家里那个铁盒子里收藏的一对瓷娃娃,然后就是今天在一个楼盘的售楼部竟然也见到了。
可实际上,如果真要追溯起来,自己应该在更早的时候就见过瓷娃娃。早到和姜丽刚认识不久,他就在姜丽的包里见过这个东西。随后两人确定关系,毕业后又去了安市,贾钧发现姜丽很喜欢瓷娃娃,家里时常出现瓷娃娃的摆件,都是成双成对。
贾钧刚开始只以为是姜丽小女生性格,喜欢娃娃什么的,但后来发现她每次拿出来的瓷娃娃都不相同,不免就有些好奇,问她是从哪里来的。姜丽都一脸欣喜的告诉他,这是她的好友送给她的。
所以,她的好友就是“沈先生”?贾钧意识到一个自己不愿去想的可能性,姜丽和这个沈先生很可能很早以前就认识,且两人感情匪浅。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姜丽愿意跟着沈先生放弃在安市的一切,跟他离开。也能解释沈先生选择在白市买房,而不是其他地方。他和姜丽很可能就是在白市认识的,两人自小青梅竹马,这样的情感,自然不是自己这种区区交往了几年的男友可比的。
贾钧再次陷入无比的沮丧和自我怀疑中,颤抖着手再次给自己点上一根烟,房间里顿时烟雾缭绕,弥漫起呛人的烟草味。火光明暗交替间,贾钧忽又想到一个疑点,如果那沈先生和姜丽交往那么久,为什么杨慧芳对沈先生这个人一无所知,难道对女儿的生活一点都不关心?又或者姜丽把两人的关系密不透风?
可是这中间有十多年的跨度,杨慧芳真的一无所知?贾钧深吸一口烟,微微眯了眼,他又回想起那天和杨慧芳见面的一些细节,如果真要说起来,杨慧芳表现得虽然很悲痛很震惊,但怎么感觉都有点浮夸。
贾钧摸出手机,想问问杨慧芳知不知道姜丽在白市有套房,但正要拨通时,又沉默了下来。如果杨慧芳真的对自己有所隐瞒,或者另有打算,那自己如果这样直接询问,一定会打草惊蛇。
他不由想到了下午那辆黑色的轿车,究竟是不是自己多心,现在还没法验证。但如果真的是有人跟踪自己,那对方的目的是什么?他仔细想过,在这次之前,自己从未来过白市,那就不太可能招惹了白市本地的麻烦。如果不是白市,那会不会是从凤鸣镇来的呢?
贾钧在烟雾缭绕中渐渐冷静下来,现在自己在明,对方在暗。从自己踏上凤鸣镇,打开杨慧芳的那扇门时,自己就好像踏入了一个看不见的圈套,顺着一条无形的绳索,走到了现在。看上去自己了解的越来越多,知道的越来越多,但他觉得,自己不知道的、不了解的更多。
“呼——!”一口白烟吐出,贾钧眯了眯眼,摆在自己眼前的路只有一条,那既如此,自己唯有走下去,才有可能发现更多的线索,引出更多的人,才有可能知道自己想要的真相。
他侧头看着手边那张写着一个地址的半张纸,轻轻的吐出一口气,随后灭了烟蒂。
同处西南,白市和凤鸣镇有相同点,也有很大的不同。最大的不同就是白市大,比凤鸣镇大了不知道多少倍。其次就是这毕竟是个城市,而不是城镇。白市的城市规划虽然不如安市那么磅礴大气,但精致巧妙之处却比安市更有奇思妙想。最后一点便是,白市虽然也是建在丘陵之上,可城区道路还算平坦开阔,即便有坡路,也是缓坡,不比凤鸣镇那动不动就近乎九十度上坡,出门逛街就等于爬山。
贾钧换了身休闲白T恤,牛仔短裤,戴着墨镜在街上闲逛。是真的闲逛,无所事事又漫无目的的闲逛。他在安市这些年,可从没有这么清闲的时候。安市是打拼的城市,讲究的是快准狠,只要出门,无论是办事还是吃饭,哪怕是谈恋爱都得掐着时间来。
难得有这么一个机会,可以让贾钧享受一下难得的时光,他怎么也要充分利用难得的假期,换取丢失依旧的情绪价值。
白市的阳光不是那么猛烈,树荫之下略有凉意,但还是有些闷热。贾钧坐在街边的小店里,一勺一勺吃着白市的特色小吃,红糖冰粉。这东西在安市很少见,这里却是满大街都是。这冰粉看上去普普通通,但加上两勺红糖,两个冰块,吃一口下去,比吹空调凉爽。
贾钧这两天几乎把白市的特色菜都吃了个遍,对那些辣菜还是不太适应,但对这些街边小吃倒是非常喜欢。每天都能吃上几碗,乐此不彼。
贾钧搅动着碗里亮晶晶的冰粉,三两口吃着,翘着二郎腿,又时不时的左右看看,好奇的打量四周。兴许是天气炎热,也兴许是工作日,街上的行人不算多。路上的车也不算多,除了小车,更多是自行车和电动车,一茬一茬的过去。
可是,就这样寥寥无几的街道,贾钧依旧看到了那个带着帽子的人,离自己十米开外,躲在拐弯的角落里。
两天了,贾钧并没有急着去那张纸上的地址,在城里闲逛了这么久,目的终是达到了。然而当自己第一次发现那个戴帽子的男人时,震惊之余便是极大的恐慌。
真的有人在跟踪自己,当这个认知得到了验证时,贾钧的第一反应是跑,离开白市,回到安市,回到自己熟悉的环境里。
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之后,贾钧思考许久,权衡利弊后,不得不故作不知的继续扮演一个悠闲的游客,依旧无所事事在城里闲逛,吃吃喝喝,时不时的拿着手机拍拍照。
于是,他的照片里,就多了些边角路人的身影。
一而再,再而三,贾钧数着自己被跟踪的地点,渐渐地竟然适应了。只是,那人似乎就这么远远的跟着自己,没有额外的动作,更谈不上有什么图谋了。
贾钧盯着手里光滑可鉴的勺子,印出自己冷冷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