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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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小莫

小莫从厂公的六姑,变成了干闺女,依旧带有几分江湖大佬的气派!她身材清瘦、面容清淡、拳脚利索,熟悉的会尊称一声铁拳女汉子,喜欢无事生非地闯祸。这天,她在郊外游玩,路过一处百年古刹,忽然发现门可罗雀。她心生好奇,走进院子,落叶不多,显然是僧人离开不久,快步顺着过道,来到后院,对面矗立着一座高大巍峨的地藏殿,两个锦衣卫守在门口。锦衣卫素来横行无忌,如今噤若寒蝉,说明有大人物在里面。两个人看到她,立刻上前按倒在地。

小莫惨叫:“你们不能这样,我是厂公的六姑!”

两个锦衣卫面面相觑,继而大笑起来。

小莫改口:“我是厂公的干闺女!”

两个锦衣卫大笑不止。

小莫只得再次改口:“我是锦衣卫千户的丫环!”

两个锦衣卫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把她拖进地藏殿。只见一名身材消瘦、四肢修长、容貌俊朗、鹰目狼视的中年男人站在黄色帷幔之下,手里剥着一颗鲜红的橘子。怪异的是,殿上没有塑像。中年男人问道:“你在刹那之间,改了三个身份,到底孰真孰假?”

“都是真的!”

“那你就是神仙啦?嗯……你给谁当丫环?”

“独孤忠良千户。”

“他哪儿孤独了,身边有七个红颜知己!行了,我想起来了,有这么个人。”

两个锦衣卫这才把小莫放开,她下意识打量着空空荡荡的地藏殿。

“甭看了,塑像被我搬走了,反正塑的不怎么样。”对方摘出一瓣橘子,塞进嘴里。

“是指挥使吗?小莫冒犯大驾,罪该万死。这塑像,指挥使是打算塑一尊好的送来?”

“我说了吗?”

“小莫失言!”

“眼不见为净,懂么?”

“指挥使的意思是?”

“做了一个噩梦,梦见这尊塑像,就叫和尚还俗,塑像搬走,一了百了。”

“指挥使多虑了。”

“哦?”

“小莫失言!”

“你知道我的名字么?”

“普天之下,无人敢冒犯指挥使名讳。”

“人折腾一辈子,不就是为了叫你知道我是谁么?鸟乘于风、鱼乘于水、人乘于时。潜龙出海,岂能不折腾出几点水花?遗憾的是,几百年过去了,看客们口中的你我,会是原来的你我吗?我告诉你,真相是会被篡改的!看客们会按照喜好,来对真相进行修饰曲解!”

“指挥使高见!”

“看客们只会记住最浅和最俗的!”对方的脑袋歪了一下,“又来人了?”

一个锦衣卫出门而去,又迅速返回,禀报道:“大理寺卿前来辞官。京城之内出现怪案,一个叫做白衣楼的神秘组织,连续盗窃了七个朝廷大员的财物,每次案发都会发生蹊跷,府中有丫环生病或者被马车撞伤,只得招募帮佣,巧合的是,招来的丫环都穿白衣白裙!”

“哼!白衣楼有几百年的传说,在唐朝曾经盗窃过杨玉环的发钗和杨国忠的玉带钩!办不了案子就辞官,在他眼中,朝廷对官员如此刻薄?”

“大理寺卿自称患有宿疾,难以应付繁重公务,所以辞官。”

“准了!”

“另外,刑部侍郎上表,检举刑部尚书谋逆。”

“下狱,彻查!大理寺和刑部乱了套,朝廷里的文弱书生还有能查案子的人么?”

“大理寺卿还在外面,卑职把他赶走!”

“您老人家还在等什么呢?”指挥使阴阳怪气地骂完了自己人,趁势岔开话题,“那个谁,独孤千户的丫环,是吧?你觉得,假以时日,有谁记得如今的真实样貌?那时节,你还会是你,我还会是我么?”

“如指挥使所言,多半不会!”小莫回答,随后和其他人一起快步退下。

二牛面馆是一个隐藏在京城某个陋巷之中的小店,老板是一个闷葫芦,你说话,他总是点头微笑,如同一个弥勒佛。这一天,一个油嘴滑舌的锦衣卫小学徒,腿脚麻利地钻进了小巷、钻进了小店、也钻进了大家的美好生活。

李二牛把公孙梦得迎进来,端上一碗鸡丝面,就搬了一个马扎,低头写诗去了。他最近迷上了写诗,是一个有追求的面馆老板,听到食客们的议论,回答道:“在下是李太白的十八代玄孙,祖上是诗仙的结拜兄弟。”

公孙梦得诧异道:“结拜的?有证据没?”

李二牛回身,从屋子里翻箱倒柜,捧出一本皱皱巴巴的族谱,向大家展示,显得有模有样。公孙梦得怀疑是从黑市鼓捣出来的,不敢说破,毕竟鸡丝面好吃。

江湖骗子回去,坐在马扎上面继续写诗,写的满头是汗,一边写一边比划,差点打到了那个刚进门的丫头片子身上。对方笑了:“二牛,以后教我,我也想给诗仙当徒孙。”

江湖骗子微笑着答应。

丫头片子抱着鸡丝面,大喇喇地坐在了公孙梦得的对面:“哥,做面的比咱们吃面的有追求,得学学。”见公孙梦得点头,丫头片子嘟囔一声,“哥,我不想给孤独小胖子当丫环了,一整天到晚洗衣服刷鞋底!”

“你前天还说习惯了?”

“孤独小胖子也太懂生活了,每天钻进隔壁吃剁椒鱼头,果真百吃不厌?”

“小莫,家庭真是一言难尽,小胖子居然为了一盆剁椒鱼头,移情别恋了?”

“哥,想不想揭穿那个坏蛋?”

“可以酌情考虑。”

“哥,想不想敲诈点钱,改善一下生活?”

“可以酌情考虑。”

“哥,想不想取而代之?”

“知音难得,小莫以后升迁,也可以酌情考虑。”

“哥,你有什么遗言?”

公孙梦得被人从身后狠狠地拍了一下肩膀,力道裹挟着一股子刻骨的仇恨。紧接着,那个身穿锦衣卫官服的小胖子,在他身边缓缓地坐了下来。

“老板,能不能别一惊一乍的,吓人呀。”公孙梦得盘算着,要么杀了对方灭口,要么自杀。

“公孙,听说,你喜欢偷窥某位老板下饭馆?”小胖子一脸和蔼的笑,嘴角很自然地上翘,腮边的一颗痣也跟着移动,带有一股子笑面虎的风采,把身子靠在椅背上,缓缓地从怀里拈起一根牙签,叼进嘴里。

“老板,属下请客吃剁椒鱼头?”

“听说,有一个我们很熟悉的人,背叛了家里的大长腿,看中了卖剁椒鱼头的肥婆?”

“是我!”

“你家里有大长腿吗?”

“指腹为婚,已经十八年了!”

“是嘛,你这么受欢迎呀?”

“是属下干的,我为了剁椒鱼头,明天就去找肥婆提亲!”

“哥,你要想清楚啊,肥婆体重八百二十斤。”小莫插嘴。

“八百……?”

“老娘说反了。”

“就算是八百二十斤,属下也要守护爱情!”公孙梦得站起来,微微俯身,向着小胖子露出狗腿的谄媚微笑。食客们纷纷向他投来异样的目光。

“公孙是一个好学徒,更是一个好锦衣卫。同行们说你喜欢跟踪老板隐私,依哥看来,都是瞎掰,你是那种人吗?”

“老板说的是,我能是那种人?”

“我也觉得不是,咱哥俩最亲,还曾经在醉酒以后结拜兄弟,你会给我插刀?”

“老板说的是!”

“我看,你修为很深,不会是悄悄留下证据,准备敲诈了吧?”

“老板,我的账上要是有黑钱,马上跳城墙惨死当场!”

“这里有城墙吗?”

“属下马上去紫禁城,去爬城楼!然后,我可以从午门城楼上面跳下去!”

“哥相信你。一个称职的偷窥者,应该是享受双拐,门前涂抹油漆,或者趟在锦衣卫的仵作房间,会安然无恙地吃着一碗鸡丝面,面对着一个女奸细?”

小胖子色眯眯地望向小莫。

“昨夜,老板私下教授《花间集》创作……奴婢身为丫环,不学无术,只懂抄袭诗歌,想弃文从武!”小莫笑嘻嘻地弯起胳膊,展示坚硬的麒麟臂。

“小莫,《花间集》一定要学,揭示人生真谛嘛?抄,大可不必,违反仁义道德嘛?”

“老板喜欢奴婢的麒麟臂吗?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妹子来展示中国功夫,铁砂掌!”

“洒家帮你!我是卖砖头的,马上搬一车砖头来。”另一个食客插嘴说道。那个人体态彪悍,形同《水浒》鲁智深,也很爽朗,放下手里的鸡丝面,跳出面馆,大笑着推过来一个独轮车,车上堆满了红色的砖头。

小胖子浑身冒汗,心想,怎么早没发现有这号人?洒家?鲁智深的重孙子?你干嘛来京城呢,这里难道有你的教头兄弟?那个教头兄弟的媳妇正在惨遭高衙内调戏,你来为民除害呀?看会不会砸了教头兄弟的饭碗!

“妹子,该你啦!”鲁智深站在那里示意。小莫来到门口,向众人拱手作揖,露出阳光灿烂的微笑,随手抓起一块砖头,轻轻松松地掰成两半,丢在脚下。

小胖子下意识后退,拍拍公孙梦得的肩膀:“面钱是哥的。”

公孙梦得连连摆手:“老板别客气,我把大家的面钱都请了。”

小胖子打算继续蹂躏对方,冷不丁从小巷外面传来一声:“谁的马栓在这里,厂公的马车进不来,小心老子宰了他的马!”他急忙逃之夭夭了。

一片静谧。

鲁智深嬉皮笑脸地凑过来,问小莫:“妹子,洒家听说,你哥要请大家的客?”

江湖骗子停止写诗,抬头回答:“他的兜,比鲁大师还干净呢,别想了。”

鲁智深继续纠缠:“妹子,你需要保护,洒家喜欢搬砖,也可以当保镖,能者多劳嘛。”

江湖骗子继续插嘴:“她的兜更干净,别想了。鲁大师还是看破红尘吧。”

公孙梦得为了保住饭碗,搞到了一包天价的碧螺春,趁着夜色,径奔小胖子的家,即将悄悄逼进那座僻静的三进院子的时候,意外地惨遭一群偶然路过的东厂太监的盘查,只得给大家每人塞钱,做贼一般靠近了目标,听到里面传来声音——

“老娘这就去死!”

“使不得呀,妹妹你言出必行呀,说死就玩真的呀!”

“谁是你妹妹,你有几个妹妹,数的过来吗?”

“姐姐!”

“怎么又成了姐姐呢?”

“咱们同年同月同日生,你忘啦?”

“滚!”

“六姨!”

“这又是什么狗血的称呼?”

“按照族谱,你是我的远房阿姨……反正不算近亲。”

“苍天啊,老娘不死,都不成了啊!”

公孙梦得正在幸灾乐祸地听墙根,就在此时,门开了,一个披头散发、衣衫不整的美女撞进了他的怀里。

小胖子汲汲皇皇地追到门口,望着地上纠缠在一起的狗男女,有点摸不着头脑——他的视野里面,一个年轻锦衣卫死死地拽住一个风韵犹存的美女的衣裙,扬言要将功赎罪,美女遇上了色狼,吓得花容失色,转过身来,挥舞十根猩红指甲,乱抓对方的脸——老子终于反败为胜了?

小胖子一脚将公孙梦得踢开,回到卧房里坐下,翘着二郎腿,抱着一杯红枣枸杞茶,露出微笑。两个狗男女跪在对面,一边互相掐脖子,一边自证清白。

“公孙,你好心办坏事,扯碎了我夫人的衣裙,是否需要负一点道德责任……一包茶叶?”小胖子兴冲冲地打开包装翻看,随即把茶叶袋子扣在对方头上。

夫人投来诧异的目光。

“狗东西不懂规则,茶叶里面没银票!调戏我媳妇也就算了,两手空空就来求人办事?”

“老板,我进小巷的时候,被一个半大孩子撞了,钱就没了。”

“是不是瘦不拉几的?”

“你们认识?”

“那是我表哥的干儿子,从来不学好,老子居然栽他手里?”小胖子感到无助。先是被散播谣言,又被调戏了媳妇,贿赂也不翼而飞了,“公孙,是不是和哥哥嫂嫂有什么深仇大恨呀?”

“老板,你听我解释……”

“叫哥,别叫老板,瘆的慌。马上写一个辞表,就在我家写!”

“老板……”

“我夫人曾经小产,从那以后就喜欢上吊,假如病情严重了,有个三长两短,你得陪葬。你不离开,我夫人就要离开,懂不懂?”小胖子竭力挤出一个笑脸,拍着对方的肩膀,“为表诚意,哥帮你介绍下家。”

“拿他陪葬?老娘活着被他调戏,难道,死了接着来?”夫人号啕大哭起来。

两个男人都傻了。

那群好事的东厂太监们正在小巷附近偷听,忽然两声惨叫,两个锦衣卫被夫人用脚踢出门外。

小巷口有一个卖烤羊腿的小摊子,一个打扮如同阿凡提的老板正在热情地招呼客人,东厂太监们手举烤羊腿,对酒当歌,十分尽兴,还冲着隔壁的小摊子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隔壁是一个卖烤玉米的,老板是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太太,脚下蹲着两个蔫头蔫脑的男人,如果不是手捧玉米,很容易被怀疑是遭到抓捕的囚犯,尤其是两张惨不忍睹的脸,不像什么好鸟。

“嚯!”一声咋咋呼呼的嘲笑传来,公孙梦得立刻猜到那个毒舌女人跟过来了。

“嚯!你们咋啦,被抓啦?”小莫坏笑着来到面前,俯视着他们,显得开心极了。

公孙梦得岔开话题:“你是不是在憋坏?”

“那个八百二十斤,回复我说,今生今世,非你不嫁。”

“我想失恋都不成?”

“她还回复,刚崴了脚,既然有人甘愿为爱献身,背她一个月,绝对不客气,哈哈哈哈……”小莫没心没肺地大笑起来。

公孙梦得怒吼一声:“女坏蛋!”

小莫阴险地说道:“这位锦衣卫学徒,请你放老实点,否则会有那边的东厂朋友,过来调查调戏东厂厂公干闺女的事情。”她没说错,也是这个身份,导致了小胖子对她的垂涎三尺和穷追不舍。

一队人马缓缓路过,是东厂厂公的马队。为首的一匹白马上面坐着一个白面无须的枯瘦男子,透出一股子不惑之年的霸气,披着一件华贵的白色斗篷,斗篷的边缘露出两根骨节粗壮的手指。他们立刻撒开,友好地拍着肩膀,傻兮兮地大笑,本来以为,直到对方远去,骑在马上的死太监也会一直保持趾高气昂的派头,瞧都没瞧他们一眼,实则不然,死太监下马,和小莫寒暄起来:“干闺女,可有不晓事的狗杂碎欺负你吗?”

“没有啦,多谢干爹。”

“你有欺负其他人吗?”

“有,而且不少。”

“那还成,以后要继续,而且要多多益善。”

“我听干爹吩咐。”

“锦衣卫指挥使是咱家的兄弟,这位胖哥哥是他的得力干将、最受信赖的千户,”厂公阴阳怪气地坏笑着说道,“你要好好照顾他们的生活。”

“我听干爹吩咐。”

“胖哥哥,其实,还有一件事。”厂公露出严肃表情,“你们再不干活,就别想在京城混了。”

他们不仅是锦衣卫。

他们还是对付白衣楼的锦衣卫专案组。

大明朝的某个年月,有一个神神秘秘的盗窃组织横行江湖。他们从不盗窃贫民百姓,盯上的全是贪官污吏。历代首领都穿白衣,所以自称白衣楼。

两个傻不拉几的锦衣卫,一个千户,一个学徒,之所以接手白衣楼的案子,原因也很傻不拉几——小胖子千户的靠山倒台了,新的指挥使听说,在敦煌沙漠出现了盗窃组织的行踪轨迹,连续作案十余起,正是白衣楼的弟子。新官上任三把火,指挥使总觉得看小胖子千户碍眼,希望自己的亲信能够独占喝下午茶的悠闲时光,顺理成章地把他们拿来祭旗。

夫人是一个很豁达的人,平时还打坐参禅,就出主意说:“没啥,咱们就当去沙漠游山玩水,顺便临摹敦煌壁画,寻找丢失的唐朝经卷什么的。”没想到,出师不利,前一次在沙漠里面迷路,没把他们渴死,或者喂蜥蜴,就是运气,夫人也抑郁了。他们垂头丧气地回到京城里面,不知道挨了指挥使多少顿臭骂,小胖子本来看公孙梦得挺顺眼的,没想给他穿小鞋,因为一个导火索,忍不了了!公孙梦得的性格是一只闲不住的毛脚猴子,认识了一个说评书的奸商,被对方哄骗着开始写话本小说,想当个名人什么的,租了一个僻静的小院子,每天熬夜赶工。话本小说写出来了,公孙梦得也熬得两只眼睛发绿,小胖子怀疑他写了个什么故事?不会出卖自己人吧?把小说稿子要过来,看完一遍,万念俱灰,指着对方鼻子大骂起来:“你写话本卖钱,不是不行,可是能不能别写那么狗血?一个男的居然有十二个情人,西门大官人都望尘莫及啊?你怎么不去写《金瓶梅》啊?而且还是一个小胖子,讽刺谁啊?”就在这个月,小胖子的各种狗血的艳遇事迹开始四处发酵,他只得哭着感叹命运不济!

锦衣卫和东厂是相爱相杀的关系,今夜,几个人惨遭了死太监的蹂躏,等到厂公大摇大摆地离开,他们也蔫头蔫脑地回家,在半路上遇到了一个锦衣卫朋友,对方传达上峰的命令,要他们第二次去敦煌沙海,调查白衣楼的案子,一定要找到线索。小胖子下意识拍拍对方的肩膀,侧过头,擦一擦湿润的眼角,感叹一声:“千户不好干,悠闲时光不容易享受,兄弟要珍惜枕边人啊。”把对方听的没头没脑,一愣一愣的。

言归正传。

大家回到了小胖子家里,门开了,一记无敌鸳鸯腿踢了过来,小莫下意识关门,紧接着一声凄厉的惨叫,夫人的大长腿被牢牢地卡在了门缝里。

半刻钟后,屋子里的人一起商量——

“夫人腿断了,千户要保护家眷,不适合打打杀杀,还是公孙替你去敦煌玩命。”

“公孙,你说谁腿断了?”

“夫人,我就是说走嘴了。”

“那还成,我已经决定,去南方游山玩水。”

“咱们是不是说几句临别赠言?”

“公孙,怎么感觉,你有去无回呢?”

“要不,一起唱首歌?”

“你是谁家的小朋友?”

窗外,准时准点的传来了《易水歌》的曼妙声音,属于一个稚嫩的童声,是隔壁大娘的孙子,在那里背书。公孙梦得在院子里面听得浑身发毛,忍不住冲出去,对其挥舞乱拳痛打,直到把小屁孩打得哭爹喊娘。

小胖子跟在后面,一边劝架,一边怀疑人生。

小莫离开小院子,顶着一个上弦月往前走,前面是一条幽静诡异的小巷,一个卖豆腐脑的小摊子横在巷口,一个形单影只的食客侧着身子坐在那里,捧着一碗已经凉透了的豆腐脑,小摊子的老板低眉顺眼地躲在一旁,远处的拐角有几个脑袋探出来。

她下意识站住脚步。

锦衣卫指挥使今年四十岁,长着一张皮包骨的枯瘦脸孔,带有憔悴黯淡的病色,满头的灰白发丝,穿着贫民百姓的粗布衣服,回过头来,阴阳怪气地笑了一声:“夜色不赖,老朋友你不应该和我打个招呼么?”

小莫跪下,回答:“拜见指挥使!”

指挥使鄙夷一声:“没说你。”

小莫回头,看到远处有一个孤单的背影,黑布蒙面,一身黑色夜行衣。

指挥使继续鄙夷:“退下,这回说你了。”

小莫急忙侧身躲到一旁。

指挥使饶有兴致地打量着那个黑衣人:“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临死了也不让我看看这张熟悉的脸。”

“多年不见?”

“有七年了吧?”

“七年前是生死之交,如今不是。”

“如今我是杀你的人。”

“七年前你是指挥使的义子,十恶不赦,七年后你是指挥使,更是祸国殃民。”

“来一碗豆腐脑?记得老杨吗?在老家的时候,他就是卖豆腐脑的?当年割袍断义,想请你吃饭,却连一文钱都拿不出来,算是补请你一次?”

“他是你杀的!”

“记性不错么。大家一起长大,你们是老实人,我不是,听说锦衣卫千户来老家招人,又听说他看中了老杨家祖坟的风水,我勉为其难,然后就来京城啦?穷困潦倒最能改变一个人的心性了!我憎恨被人挟制,憎恨猪狗不如的生活!人要是得不到功名富贵,还不如一条丧家之犬!”

“当善人不好吗?”

“多累?”

“当恶人不累吗?”

“更累,可我喜欢。”

黑衣人从腰间缓缓地抽出一根长鞭。

指挥使狂笑。

黑衣人手中的长鞭倏地探出,指挥使左脚一踢,面前的小桌子被踢上半空,长鞭缠住桌腿,黑衣人稍一用力,小桌子摔在不远处的墙垣上面。

小桌子移走之后,指挥使脚下露出了一把七尺长剑:“你送我的,今夜用它送你上路。”

两个人扑向对方,打在一起。

十几个回合过后,黑衣人发现了对方的阴险——近身搏斗,长鞭不占优势,小巷里面腾挪不开,眼见得对方渐渐逼近,自己只得顺势退走!

今夜要坏事!黑衣人的性格执拗,脑海里丝毫不可能冒出示弱的想法,一声呻吟,血光迸溅之后,一具尸体仰面倒在了地上。指挥使一只手抓着剑鞘,将长鞭牢牢缠住,另一只手抓着趁势切向对方咽喉的七尺长剑。

“我们认识几十年,曾经一起共同进退,所以亲自送他一程。”指挥使阴阳怪气地自语道,回头看到小莫面无表情地守在远处,“过来收拾一下。”

小莫急忙凑过去搬桌子,远处的那些锦衣卫也凑过来,搬走那具尸体。

指挥使笑了:“今夜的戏,好看么?”

“指挥使武功盖世!”

“你知道我的名字吗?”

“小莫不敢冒犯指挥使名讳!”

“鹿中原。”

“小莫记下了!”

“能记住一辈子么?”

“小莫能!”

“你能记住,别人能么?”

“百姓们都能记住!”

“不是百姓,是看客。一百年后,有谁记得你我?”鹿中原转身离去,头也不回。

小莫望着对方的影子,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