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家庭教育思想简史:家庭教育的历史经验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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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篇

第一章 古代家庭教育思想概览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产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家庭教育也不例外。

要认识和掌握事物发展的趋势和规律,展望和预测事物未来的发展前景,就得研究事物的发展过程,即“历史”。

同样的道理,要认识家庭教育思想发展的趋势和规律,展望和预测家庭教育思想未来的发展前景,就必须研究家庭教育思想产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即家庭教育思想的发展历史。

一、家庭教育的出现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部经典著作的第一版序言中,明确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1]

这里是在告诉我们,“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人口的生产”是人类社会的两大生产职能,这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缺一不可。人口的“生产”,实际上包括“生养”和“教育”两个方面。人们生养了子女,“人口生产”的任务并没有完成,还需要教会他们适应现存的生活条件,能独立生存、生活,这就需要“教育”。

教育作为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在刚刚出现时,是以什么形式存在的?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还是社会教育?换句话说,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对儿童、青少年实施的教育是由家庭负责,还是由学校负责,或是由社会负责?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过去,人们对这个问题是有不同见解的。

传统的看法认为,教育这种社会现象一产生,便是以家庭教育的形式出现的,于是,就认为人类社会最初的教育形式是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人类社会最原始的教育形式,是原始社会的唯一教育形式。因此,也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教育形态。

其实不然,这种观点并不符合实际。

教育是在人类生产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在原始社会早期,人们在制造工具、使用工具、进行生产劳动的过程中,不仅获得了物质生产的经验,也在劳动中形成了一定的生产关系,形成了一定的劳动纪律和生活习惯,积累了社会生活经验。

为了维持和延续人们的社会生活,使新生一代更好地从事生产劳动和适应社会生活,年长的一代就在日常生活和生产劳动中,把积累起来的生产斗争经验和社会生活经验传授给新生的一代。这种传授生产和生活经验的活动就是最初的教育。

人类社会刚刚产生时,教育是在生产劳动和日常生活过程中进行的,教育活动还没有单独分离出来。那时候,社会上并没有、也不需要有专门从事教育工作的机构——学校,人们自然不可能接受“学校教育”。

人类刚刚出现时,还没有婚姻制度,男女之间的两性关系处于完全没有任何限制的杂乱状况,如古人所说是“男女杂游,不媒不聘”。家庭和婚姻是密切相联系的,没有婚姻,自然也就没有家庭。所谓“家庭教育”,就是在家庭里实施的教育,当时社会上没有家庭这种社会组织形式,自然也就没有“家庭教育”。

那么,当时的孩子是由谁来教育的呢?

在人类社会早期,如《吕氏春秋》所说:“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由于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低,生产方式落后,所有人都要参加生产劳动,不然人们就不能生存。母亲也不能脱离生产劳动而专门照料、抚养自己生的孩子。如《礼记·礼运篇》所说:“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新生一代属于原始群落公有,不属于任何个人所有,由原始群落的成年人共同抚养、照顾、管理、教育。这种教育是“公共教育”,还不是家庭教育。

到了原始社会末期,“家庭”这种社会组织形式出现之后,儿童的教育才由社会转交给家庭。

二、真正意义上的家庭教育

家庭是以婚姻为基础、以血缘为纽带的一种社会生活组织形式。从它产生的那一天起,就具有生产、生育、赡养、消费、休息、娱乐等功能,教育也是它的基本功能之一。

家庭虽然具有悠久的历史,但它并不是人类社会从来就有的一种社会现象,也不是永恒不变的。它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又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并和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产生联系。

人类社会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五种社会形态。在这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家庭从产生到发展经历了一系列的变迁。家庭的产生,同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联系;家庭的发展演变,同样也受一定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制约。

家庭教育作为家庭的基本职能之一,是随着家庭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家庭的发展而发展,并且和家庭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的。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家庭教育都有着它所处的历史阶段的特点,也就是“时代的特点”。

恩格斯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划分为三个时代,即“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与此相适应的婚姻家庭形式分别是“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家庭”三种。[2]

人类社会大约发展到170万年前时,也就是“蒙昧时代”的中期,社会上出现了以通婚限制为主要标志的第一种家庭形式——血缘家庭。血缘家庭实际上还是“群婚制家庭”,男女之间的性交关系还处于杂乱状态,人们只能辨认母亲,不能辨认父亲。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母亲还不能脱离生产劳动去单独抚养和教育自己的子女,只好由群婚制家庭的老年人抚养和教育。这虽然也可以说是“家庭教育”,但带有浓厚的“公育”意味,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庭教育。

在“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相交的时期,人类社会出现了第二种家庭形式——对偶婚制家庭。在这种家庭中出生的孩子,虽然大体上能辨认出谁是孩子的父亲,但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孩子仍旧不能由生身父母亲自抚养、教育,依旧是由“大家庭”的成员共同抚育,这仍旧不能被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庭教育。

人类社会发展到“野蛮时代”晚期,生产方式有所进步,生产力水平提高,个体的生产能力增强,特别是男性在生产劳动中的地位有所提升。男性通过个体劳动,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财产,也就是私有财产,开始希望能有确认无疑、专属于他自己的子女继承他的财产。由此,男性便产生了独占妻子的需求,女性也产生了与一个男子保持持久的稳定的关系的愿望。就这样,在原始社会的末期,也即“野蛮时代”晚期,出现了一夫一妻制的家庭。

也就是说,一夫一妻制家庭是伴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而出现的。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夫一妻制这种个体家庭的出现,“它的最后胜利乃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子女从那时起,就开始由父母亲自抚养、教育。

因此,我们要说的家庭教育这个话题,就是从源于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子女教育谈起。这本《中外家庭教育思想简史》就是要研究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家庭教育思想的发展历史。

三、家庭教育思想产生的土壤

何谓“思想”?思想就是思维活动的结果,属于“理性认识”,一般也被称为“观念”,就是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加工而产生的结果。正如毛泽东所说,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开始是感性认识,“这种感性认识的材料积累多了,就会产生一个飞跃,变成了理性认识,这就是思想”。[3]

客观存在决定人们的思想。一切根据和符合于客观事实的思想都是正确的思想,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着促进作用;反之,则是错误的思想,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着阻碍作用。

“家庭教育思想”就是人们对家庭教育经过观察、思维、加工而产生的结果,是人们对家庭教育的理性认识。

家庭教育这种社会实践出现之后,必然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索。在家庭教育出现以后,虽然还没有人专门研究家庭教育问题,也没有家庭教育方面的专著出现。但仍有许多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很早就开始关注家庭教育问题,在他们的政治学、伦理学学术著作和文学作品中均论及家庭教育问题,且发表了很有价值的见解,给我们留下了非常丰富的家庭教育思想文化遗产,成为传统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古代印度、古代埃及、古代希伯来、古代希腊、古代罗马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诸如德谟克利特、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都在他们的政治、伦理著作和文学作品中记载过当时家庭教育的情况。

古代印度以家庭为对儿童实施教育的场所,在氏族社会残余比较显著的印度河流域,家庭的地位极为重要。当时盛行家长制,父亲是全家的统治者。他决定着子女的命运,有权出卖或处死子女,处理子女的教育问题更属于父权范围。为保持种姓的世袭和僧侣的作用,父亲必须在家指导子女记诵宗教文献《吠陀经》,以便举行祭祀时熟练诵读经书,能尽敬神的任务。

古代埃及在学校产生之前,儿童青少年的教育主要在家庭中进行。由母亲教导14岁以前的子女,由父亲教育年龄较长的男孩。最初生活简易而生产粗陋,教育工作就和实际生活、生产结为一体。之后,各种行业逐渐发达,需要精巧的技术,他们就在家中以父子相承的方式传授专业知识。在古代埃及,从事僧侣、建筑师、木乃伊师等职务的人,常常世代相沿。

古代希伯来人原是在西亚和美索不达米亚一带生存的游牧民族,曾因洪水泛滥转徙北非的埃及。从埃及返回耶路撒冷和发展农业以后,他们摆脱了游牧生活,家庭组织建立了起来。在父权的家长制下,父亲享有最高权力,父亲的训诫就是“法律”,子女的一切都要听命于父亲。父亲既是家庭的祭师,又是子女的教师。除了国王在宫廷延聘导师教育王子王孙外,一般都以家庭为教育子女的场所。

希伯来人既然把信神当作天经地义,家庭教育自然以培养宗教信仰为最重要的目标。当时,简单的文化知识也会教给儿童,但对宗教教义的学习压倒一切,学习文化知识只是附带的。家庭还对子女进行职业技能的传授。希伯来人把父亲对儿子的责任归纳为三件事:教学法律(即《圣经》)、娶妻结婚、培育职业能力。在较为民主的家庭里,在子女教育上也承认母亲的重要地位,女儿的教育也操诸母亲之手,成为母职之一。

古代希腊进入奴隶社会之后,建立了一些奴隶制国家,最强大而又有代表性的是斯巴达和雅典。斯巴达人以注重教育著称,他们认为,对年轻一代进行教育是国家的职责。儿童属于国家所有,儿童自出生即受国家长老检视,凡是身体孱弱或畸形的,就会被舍弃。检视合格的儿童则交由父母代替国家抚养,至7岁为止。7岁以后,男孩被送入国家公育机关接受教育和训练。斯巴达人也重视女子教育,其目的是把女孩培养成为强健的母亲,以生育强健的儿童。像男孩一样,女孩也接受各种体格乃至军事训练,以便长大以后,在男子出征时,可以守卫家园。

雅典的儿童,7岁以前由家庭负责教养,往往由奴隶担任教养工作。随着工商业的发展,民主政治因素影响的增加,雅典人逐步形成了一种身心和谐发展的教育思想。“身”的教育不仅着眼于军事准备,而且注意到躯体的健美匀称,动作的灵活适度;“心”的教育称为“音乐教育”,包括音乐、文字、文学和文化教育。家庭教育包括唱摇篮曲等歌曲、讲故事和神话、掷骰子、玩球等儿童游戏,以及对文明礼貌行为习惯的培养等。男童7岁开始入学校学习,但仍住宿在家中,入学往返途中,有奴隶陪同,监督儿童的行为举止,这种奴隶被称为“教仆”。雅典妇女的社会地位很低,因此,女孩不进学校学习,一直在家接受教育。

在古代罗马,教育年轻一代的任务主要由家庭承担。古代罗马以家长制出名,儿童出生后,由家长决定是被留养还是被抛弃。1~7岁的男女儿童由母亲抚养、教育。与雅典不同,在古代罗马,作为主妇,作为母亲,妇女的地位是受到尊重的。儿童到了7岁,女童在家中由母亲培养教育,男童的教育由父亲负责。古代罗马的男童在7~16岁之间,会成为父亲形影不离的伙伴,他们的关系是父子兼师徒。因此,古代罗马人很早就认识到家长以身作则的重要性。

既然儿童教育由家庭负责,那么,不同阶层的家庭也就决定了不同的教育。但一般来说,古代罗马的家庭教育是以道德——公民教育为核心,在日常生活中,儿童从父亲那里受到敬畏神明、孝敬父母、忠邦爱国、遵守法纪的教育。在教育儿童时,家长强调勤劳、节约、朴实、严肃等品质。为了成为军人做准备,古代罗马儿童也从父亲那里学习骑马、角力、游泳以及各种武器的使用。

四、中国古代家庭教育思想发展的历程

中国古代是典型的家族社会,家庭教育向来为人们所重视。那时的家庭教育思想,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具有代表性。下面简单介绍中国古代家庭教育思想发展的历程。

在中国古代,人们很早就开始关注家庭教育问题,如颛顼的《丹书》、帝尧的《尧戒》、夏禹的《夏箴》、商汤的《嫁妹辞》以及《诗经》等著作,这些出自公元前11世纪以前的文字,已有关于家庭教育的记载。

到了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管仲(?—公元前645年),在他的《管子》一书中专门记述了奴隶社会士、农、工、商四类公民的家庭教育状况。他是我国最早论述家庭教育问题的思想家。

他说:“令夫士群萃而州处……旦昔从事于此,以教其子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士之子常为士。”“令夫农群萃而州处……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农之子常为农……”“令夫工群萃而州处……旦昔从事于此,以教其子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工之子常为工。”“令夫商群萃而州处……旦昔从事于此,以教其子弟,相语以利,相示以时,相陈以知贾。少耳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商之子常为商。”[4]

这是说,士、农、工、商四个阶层家庭的子弟,每时每刻都与父兄生活在一起,从小就是,父兄做什么就教其什么知识和能力,就给予其什么样的影响和熏陶。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教起来容易,学起来也容易。因此,士、农、工、商的家庭一般都是“子承父业”“弟承兄业”,也就是古人所说的“克绍箕裘”的社会现象。这初步揭示了古代家庭教育“私人教育”的属性和“生活教育”的重要特征。

《论语》和《孟子》分别反映了孔子、孟子的一些家庭教育思想。比如,孔子“远其子”,表达的是父子关系问题,富有深意;孟子的“严家无悍虏,慈母有败子”,说的是教养态度;“富岁,子弟多赖(懒惰),凶岁,子弟多暴”,说的是生活环境的影响;“易子而教”说的是家长以身作则的问题。这些家庭教育箴言,都非常精辟,发人深省。

战国时期哲学家、思想家韩非在《韩非子》一书中,在谈到父母之爱时说道:“人之情性莫爱于父母。”“皆见爱而未必治也。”他告诫父母,爱孩子要有理智。“一家二贵,事乃无功;夫妻持政,子无适从。”说的是父母教育孩子要保持一致。“犯其所小苦致其大利”的寓言,讲的是“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的道理,表达了父母之爱的辩证思想。

《战国策》一书中所编《触龙说赵太后》的故事,充分表达了“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的主题,意在教育,父母要是真正爱自己的孩子,就应当为孩子长远的利益考虑,明确指出了父母之爱的真谛。

《礼记·大学》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体系中,“齐家”的中心环节便是教育家人,进行家庭教育。实际上是在说家庭教育的地位和作用。

西汉时期,韩婴的《韩诗外传》、贾谊的《新书》,都记载了古代中国家庭教育的情况和典故。

西汉刘向的《列女传》以及明清时期的《续列女传》等一类妇女传记不下十数种之多,都在“母仪”相关的篇章中记载了从周朝到明清的几百位母亲教育子女的情况和经验,为历代教育子女有方的母亲立了传。这些都是很有价值的史料。

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胎教”这个概念是由中国人最早提出来的,在公元前11世纪就有文字记载,比古希腊还要早七百多年,可以说,中国是世界上“胎教”文化的发祥地。西汉时期的政论家贾谊的《新书》、经学家刘向的《列女传》以及《大戴礼记》中都有关于“胎教”的记载。

随着我国医学科学的发展,我国古代一些著名的医学家,根据妇科、儿科长期研究的实践经验和医学理论,提出了一套较为系统的胎教方法,诸如,调情志、忌房事、节饮食、适劳逸、慎寒暑和戒生冷等。用今天的眼光看,上述胎教之法中绝大部分属于孕期保健的内容,一般都符合现代医学原理,奠定了现代胎教理论的基础。

五、古代家庭教育思想的传承和载体

中国古代是典型的家族社会,家庭在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作为家庭的一个重要功能之一——家庭教育,历来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实施家庭教育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除了当面教诲、口耳相传以外,历朝历代的文人、学者、名臣、重将,还撰写了大量的教子家书和诗文,以训示子弟,其中就表达了他们对家庭教育的看法,传达了他们对子弟的要求和期望。

唐代诗人杜甫的《春望》中有这样的诗句:“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通过家书教育子弟让人印象深刻,作用明显且持久。用家书形式教育子弟的大有人在,而教子家书是中国家庭教育文化中的精品。

(一)教子家书

我国历史上,撰写教子家书中最有名、影响最大的是郑板桥和曾国藩。

清朝著名诗人、书画家郑板桥在外做官时,就给家人写了许多教育子弟的家书,在《郑板桥集》中就收录了16封。

曾国藩的教子家书,特别引人关注。曾国藩在我国历史上是保存家书最多的一人。他的家书内容共分十大类:治家类(40封)、修身类(36封)、劝学类(24封)、理财类(18封)、济急类(18封)、交友类(9封)、用人类(14封)、行军类(73封)、旅行类(14封)、杂务类(36封)等,共保存下来330多封,内容非常丰富,涉及方方面面,表达了他的家庭教育思想。

曾国藩处于中国封建主义没落、资本主义产生的历史节点上,尽管对他的政绩褒贬不一,但不能用对他政治上的评价代替对他教育方面的主张做历史的分析。特别是在他的家庭教育思想中,很注重对我国传统道德的传递,有许多可取之处。

曾氏家族向来治家极严,也很有章法。曾国藩受家风熏陶,对子弟加以谆谆教诲,要求极其严格。在他的家庭教育思想中,有许多可取之处。诸如,在教导子弟读书、做学问、勤劳、俭朴、自立、有恒、修身、做官等方面,都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在曾国藩的教导下,他的儿孙个个成才。长子曾纪泽诗、文、书、画俱佳,精通英文,是清末著名的外交家,曾出任驻英、法、俄等国公使。后任海军衙门帮办、户部右侍郎,兼任总理衙门大臣。著作有《中国先睡后醒论》,主张“强兵”优先于“富国”。次子曾纪鸿研究古代算学,取得相当大的成就,可惜不幸过早去世。孙子曾广钧是著名诗人。曾孙曾宝荪是著名教育家。

(二)以诗教子

利用诗词教育子弟,历来是中国诗人的传统,这是中国家庭教育文化的一大特色。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就有“教诲尔子,式榖似之”的诗句,后来历朝历代的诗人创作了大量的教子类诗词。

比如,左思的《娇女诗》,陶渊明的《命子》和《责子》,杜甫的《宗武生日》,李白的《南陵别儿童入京》,孟郊的《游子吟》,韩愈的《符读书城南》,白居易的《闲坐看书贻诸少年》,杜牧的《留诲曹师等诗》,李商隐的《骄儿诗》,韦庄的《勉儿子》,王安石的《赠外孙》,苏轼的《洗儿戏作》,郑侠的《教子孙读书》,陈师道的《示三子》,杨万里的《送次公子之官安仁监税》,辛弃疾的《闻科诏勉诸子》,赵卯发的《裂衣书诗寄弟》,文天祥的《六歌》,汤显祖的《智志咏示子》,杨廷麟的《示城儿》,蒲松龄的《儿笏》,魏源的《读书吟示儿耆五首》,龚自珍的《己亥杂诗》等。教子诗词是我国家庭教育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中,最突出、最有名的是宋代诗人陆游。他一生中写了上万首诗词,在现存的9300首诗中,专门教导子孙的就达200多首。在诗词发展的长河中,陆游可谓以诗词教子的“大家”。

古人的教子文章更是丰富多彩,文章体裁多种多样,有寓言、随笔、小品文、散文、论文等。比较有代表性和有影响的有唐代文学家柳宗元的《种树郭橐驼传》,散文寓意深刻,以种树能手“能顺木之天以致其性”的道理,告诫人们,教育孩子要顺应孩子身心发展的天性;北宋政治家王安石的散文《伤仲永》批评家长太过虚荣,强调早期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金代医学家张从正的《过爱小儿反害小儿说》,从医学的角度,论述儿童的家庭保健问题,告诫家长不要溺爱孩子;明朝文学家冯梦龙的《翠鸟移巢》,以一个生动的寓言故事,告诉父母溺爱孩子的危害,指明爱子女的真谛;清代文学家施闰章的《戒溺女歌》,是一首规劝人们不要溺杀女婴的诗歌,对溺杀女婴的残忍行为,进行了无情的批判和鞭挞;等等。

六、家训与家庭教育相关的著作

在中国古代浩如烟海的文化典籍中,家训一类的著作、文章非常引人注目。它是我们祖国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这个东方文明古国耀眼夺目的文化遗产。

中华民族素有重视子孙后代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在长期的家庭教育实践中,人们不断总结、积累教育家人的经验。为了把那些经过实践证实的家庭教育经验传给后人,一些士大夫和文人、学者,便把前人和自己教育子孙后代的指导思想、教育内容和方法,以及祖父辈人对子孙后代的要求、期望,用文字记载下来。有的采用“口授耳听”的方式传给后代,有的用文字雕刻在祖坟的墓碑上,要求子孙后代铭记、遵照执行;也有的公开出版,公布于世,以供自己的后人和世人继承效法。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家训。

家训,简而言之,就是父辈、祖辈对家人和子孙后代的训示、教诲。家训是一个统称,不同的人写的家训有不同的名称。有的叫家训,有的叫家诫或家戒,还有的叫家规、家教、家范、宗范,等等。

过去,中国家庭教育的对象与今天不同。今天,我们所提到的家庭教育,其教育对象是指家庭里的未成年子女。古代社会家庭教育的对象相当广泛,是指除家长(家族中辈分最高的男子)以外的所有家庭成员,即教育全体家人,因此,古代的“家训”,也往往叫训家、教家、治家等。

古代那些口授耳听和雕刻在祖坟墓碑上的家训,只是用来训示、教诲自家后人的,流传虽远,但不广,传播范围仅仅是某一个家族的世世代代。而那些公开出版的家训,则流传甚广,在社会上影响相当深远。由于家庭是一代一代不间断地延续下来的社会组织形式,此一代人的家庭与下一代人的家庭“首尾”相连;而中国古人又特别尊重先人的教诲,所以,祖辈的训示都能一代一代地往下传,作为教育后人的依据。

从内容上看,那些在社会上公开印刷出版的家训,绝大多数都侧重于对封建伦理道德的训示,正好符合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因此,家训历代都受到封建统治者的推崇,成为中国古人进行家庭教育的“范本”。不仅在历代封建王朝有着巨大影响,而且至今仍有影响。

中国古代家训一类的著作,据文字记载,最早出现于三国时期。《三国志·魏书·邴原传》注中说:“三国魏杜恕著《家诫》。”但此“家诫”已佚失。现存最早的系统而完整的“家训”,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北齐黄门侍郎颜之推的《颜氏家训》,如古人所说:“古今家训,以此为祖。”

自《颜氏家训》出现以后,历朝历代都有家训问世。据《中国丛书综录》所列的书目记载,上起魏晋南北朝,下至民国初年,中国家训一类的著作总共公开出版了120种之多。其分布情况如下:南北朝时期1部,唐朝2部,宋朝19部,元朝4部,明朝30部,清朝60部,民国初年4部(详见第16页附)。

在中国古代社会,就有这么多家庭教育专著问世,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比拟的。它既反映了中国古代对家庭教育实践和家庭教育理论研究重视的程度,又说明了从封建社会中期开始,我国的家庭教育逐步形成了自己独立的科学理论体系,已经具有相当高的水平。中国古代的家训,对中国乃至世界的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来说,是非常宝贵的历史资料。

中国的“家训”,从内容方面来说,大体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家庭教育的通俗读本,其内容主要是对家人提出什么样的要求以及进行什么样的教育,此类是家训中的绝大多数。其特点是语言通俗,浅显易懂,易记易背,常常引用名言、警句。

代表作有唐朝无名氏的《太公家教》;宋朝陆九韶的《居家正本》,包拯的《包拯家训》,司马光的《训俭示康》,陆游的《放翁家训》,倪思的《经锄堂杂志》等;明朝高攀龙的《高氏家训》,姚儒的《教家要略》,庄元臣的《治家条约》,吴麟征的《家诫要言》,陆世仪的《思辨录》等;清朝孙奇逢的《教子家训》,朱柏庐的《治家格言》和《劝言》,张英的《聪训斋语》,张履祥的《训子语》,蒲松龄的《为人要则》,李元春的《教家训言》,李毓秀的《弟子规》,王中书的《劝孝歌》;民国初年屈凤竹的《治家要义》,邬庆时的《齐家浅说》,以及专门为教育家庭里的女子所做的家庭教育读本,如《女戒》《女儿经》《女小儿语》等。

另一类是理论性家庭教育著作,探索且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家庭教育的某些规律。这类著作不仅叙述家庭教育的内容,传播教育子女的成功经验,而且把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上升到理论。对于家庭教育的基本理论,如家庭教育的意义和特殊作用,家庭教育的原则、方法、内容,以及家长的修养等问题,做了较为系统的论述,对于家庭教育实践具有更为深刻的指导意义。

其代表作有:一是颜之推的《颜氏家训》。此书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甚至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具有独立体系的家庭教育论著,其作者颜之推是研究家庭教育理论的先驱者,开创了家庭教育理论研究的先河。二是北宋司马光的《温公家范》,这是一部比较完整地反映我国封建社会家庭道德关系的伦理学著作,几乎与《颜氏家训》齐名。三是南宋袁采的《袁氏世范》,《传世名著百部》收录此书。此书与《颜氏家训》相提并论,是“于立身处世之道,反覆详尽”的家训经典。

附:《中国家训》目录

南北朝

1.《颜氏家训》二卷,北朝,颜之推。

唐朝

1.《百行章》残一卷,唐朝。

2.《太公家教》残一卷,唐朝。

宋朝

1.《苏氏家谱》一卷,宋朝,苏洵撰。

2.《真西山先生教子斋规》一卷,宋朝,陈弘谋撰。

3.《家范》十卷,宋朝,司马光撰。

4.《涑水家仪》,宋朝,司马光撰。

5.《家训笔录》一卷,宋朝,赵鼎撰。

6.《绪训》一卷,宋朝,陆游撰。

7.《放翁家训》,宋朝,陆游撰。

8.《家山图书》一卷,宋朝,疑朱熹撰。

9.《朱子训子帖》一卷,宋朝,朱熹撰。

10.《训子从学帖》一卷,宋朝,朱熹撰。

11.《戒子通录》八卷,宋朝,刘清之撰。

12.《袁氏世范》三卷,宋朝,袁采撰。

13.《集事诗鉴》一卷,宋朝,方昕撰。

14.《石林家训》一卷,宋朝,叶梦得撰。

15.《石林治生家训要略》一卷,叶梦得撰。

16.《训儿录》二卷,宋朝,曹淇撰。

17.《包孝肃公家训》,宋朝,包拯撰。

18.《居家正本制用篇》,宋朝,陆梭山撰。

19.《经锄堂杂志》,宋朝,倪思撰。

元朝

1.《许鲁斋先生训子语》一卷,元朝,许衡撰。

2.《郑氏家范》,元朝,郑太和撰。

3.《旌义编》二卷,元朝,郑涛撰。

4.《义门郑氏家仪》一卷,元朝,郑泳撰。

明朝

1.《宗仪》一卷附《家人箴》一卷,明朝,方孝孺撰。

2.《曹月川先生家规辑略》一卷,明朝,曹端撰。

3.《家训》一卷,明朝,霍韬撰。

4.《许氏贻谋四则》一卷,许相卿撰。

5.《教家要略》二卷,明朝,姚儒撰。

6.《陆氏家训》一卷,明朝,陆树声撰。

7.《椒山遗嘱》一卷,明朝,杨继盛撰。

8.《燕贻法录》(一名《家训》)一卷,明朝,方宏静撰。

9.《庞氏家训》一卷,明朝,庞尚鹏撰。

10.《家庭庸言》二卷,明朝,王祖嫡撰。

11.《姚氏药言》一卷,明朝,姚舜牧撰。

12.《训儿俗说》一卷,明朝,袁黄撰。

13.《治家条约》一卷,明朝,庄元臣撰。

14.《温氏母训》一卷,明朝,温璜撰。

15.《家矩》一卷,明朝,陈龙正撰。

16.《奉常家训》一卷,明朝,王时敏撰。

17.《高氏家训》,明朝,高攀龙撰。

18.《家诫要言》一卷,明朝,吴麟征撰。

19.《苏氏家语》,明朝,苏士潜撰。

20.《法楹》一卷,明朝,闵景贤撰。

21.《五经孝语》一卷,明朝,朱鸿辑。

22.《四书孝语》一卷,明朝,朱鸿辑。

23.《宗传图考》,明朝,江元祚撰。

24.《思辨录》,明朝,陆世仪撰。

25.《全孝图说》,明朝,江元祚撰。

26.《孝字释》,明朝,江元祚撰。

27.《全孝心法》,明朝,江元祚撰。

28.《诵经威仪》,明朝,江元祚撰。

29.《曾子孝实附录》一卷,明朝,江元祚删注。

30.《孝经汇目》一卷,明朝,江元祚撰。

清朝

1.《孝友堂家规》一卷,清朝,孙奇逢撰。

2.《丛桂堂家约》一卷,清朝,陈确撰。

3.《家训》一卷,清朝,张习孔撰。

4.《霜红龛家训》一卷,清朝,傅山撰。

5.《杨园先生训子语》一卷,清朝,张履祥撰。

6.《杨园先生近古录》四卷,清朝,张履祥撰。

7.《圣人家门喻》一卷,清朝,魏象枢撰。

8.《朱柏庐先生劝言》一卷,清朝,朱用纯撰。

9.《朱柏庐先生治家格言》一卷,清朝,朱用纯撰。

10.《汤文正公家书》一卷,清朝,汤斌撰。

11.《于清端公家规范》一卷,清朝,于清端撰。

12.《王氏家规》,清朝,作者不详。

13.《范鲁公训从子诗》一卷,清朝,张承燮撰。

14.《劝孝歌》(附《八反歌》),清朝,王中书撰。

15.《治家格言绎义》二卷,清朝,戴翊清撰。

16.《家政须知》一卷,清朝,丁耀亢撰。

17.《治家格言诗》一卷,清朝,马国翰撰。

18.《高氏塾铎》一卷,清朝,高拱京撰。

19.《燕翼篇》一卷,清朝,李淦撰。

20.《宗规》一卷,清朝,钟于序撰。

21.《蒋氏家训》一卷,清朝,蒋伊撰。

22.《忍园先生家训》一卷,清朝,郑起泓撰。

23.《御定孝经衍义》一百卷,清朝,玄烨御定,叶方霑、张英等撰。

24.《聪训斋语》二卷,清朝,张英撰。

25.《恒产琐言》一卷,清朝,张英撰。

26.《德星堂家订》一卷,清朝,许汝霖撰。

27.《求可堂家训》一卷,清朝,廖冀亨撰。

28.《寻乐堂家规》一卷,清朝,窦克勤撰。

29.《澄怀园语》四卷,清朝,张廷玉撰。

30.《寒灯絮语》一卷,清朝,汪惟宪撰。

31.《一斋家规》一卷,清朝,郝砰撰。

32.《双节堂庸训》六卷,清朝,汪辉祖撰。

33.《梅叟闲评》四卷,清朝,郝培元撰。

34.《强恕堂传家集》四卷,清朝,夏锡畴撰。

35.《家诫录》二卷,清朝,孟超然撰。

36.《传经堂家规》一卷,清朝,董国英撰。

37.《枕上铭》一卷,清朝,纪大奎撰。

38.《纪氏敬义堂家训述录》一卷,清朝,纪大奎撰。

39.《书绅录》一卷,清朝,纪大奎撰。

40.《家规》二卷,清朝,倪元坦撰。

41.《里堂家训》二卷,清朝,焦循撰。

42.《山窗觉梦节要》一卷,清朝,叶舟撰。

43.《教家约言》一卷,清朝,李元春撰。

44.《寻常语》一卷,清朝,刘沅撰。

45.《示儿长语》一卷 清朝,潘德舆撰。

46.《庭训笔记》一卷,清朝,阴振猷撰。

47.《来复堂家规》一卷,清朝,丁大椿撰。

48.《资敬堂家训》二卷,清朝,王师晋撰。

49.《曾文正公家训》二卷,清朝,曾国藩撰。

50.《省身杂录》一卷,清朝,彭慰高撰。

51.《成人篇》一卷,清朝,张寿荣(书隐老人)撰。

52.《水北家训》一卷,清朝,沈梦兰撰。

53.《遗训存略》二卷,清朝,颜续辑。

54.《福永堂汇钞》一卷,清朝,贺瑞麟撰。

55.《复堂谕子书》一卷,清朝,谭献撰。

56.《资政公遗训》一卷,清朝,汪之昌撰。

57.《与婿遗言》一卷,清朝,黄保康撰。

58.《问青园遗嘱》一卷,清朝,王晋之撰。

59.《吉祥录》一卷,清朝,邬宝珍撰。

60.《竹庐家聒》,清朝,胡翔撰。

民国

1.《甘氏家训》二卷,民国,甘树椿撰。

2.《治家要义》一卷(附录一卷),民国,屈凤竹撰。

3.《庭训录》一卷,民国,赵炳麟撰。

4.《齐家浅说》一卷,民国,邬庆时撰。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

[2]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

[3] 摘自毛泽东《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

[4] 孟宪承.中国古代教育文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