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小镇
清晨,阳光柔和地透过稀疏的树叶,斑驳地洒在树洞前的土地上。
我把晒干的床单,衣物一件件收好,转身走进树洞里。
清晨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很舒服,我很少起的那么早。
野猪之类的野兽大都是夜行性的,平时为了获取能量我自己也不得不更改一下作息。
睡得晚自然起的也晚。
拜托,都穿越了,谁没事起那么早啊?
我现在又不用上班上学。
所以说,昨天中午能在离家很远的那个小潭附近碰到一只野猪真的很幸运,或许是那头野猪给了我抽到【通晓语言】的运气也说不定?
“GG Bond......我不会忘了你的,你的肉也很好吃哦。”
把东西放在木板床上之后,我双手合十轻声祷告。
今天是出门的日子。
或许是兴奋,或许是疼的睡不着,反正昨天晚上熬了个通宵。
闲着也是闲着,我早早的就把安全屋里有用的东西搬了上来,顺带着把被汗浸透了的床单衣物都洗干净拿出去晾着。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就爬上来收了衣服。
时间正好。
但是这些衣服肯定是不能穿的,洗干净晾好收起来只是因为闲的蛋疼。
系统狗屎是狗屎了一点,但是抽出来的衣服质量还是在线的,反正自己穿着很舒服,比上辈子拼多X买的9.9两件的破烂抹布好穿多了。
这些衣服,哪怕算上抽出来就没穿过的X玛尼西装,放在上辈子不能说是普遍,也只能说是司空见惯了,甚至要是放在北上广深这些大城市指不定会被挂上小红书骂作“土狗”。
但这种情况只针对上辈子。
可不包括这个异世界!
真要穿地球老家那边的衣服,整个画风都和这个异世界不一样了好吗!
上次在树底下盯了那个人那么久,他穿的什么东西自己还是有印象的。
缝着补丁的粗布麻衣衬麻外套一条破破烂烂的粗布制成的裤子,这些就是上次救得那个人身上穿的东西,我个人觉得那些甚至都不能称作“衣物”,上辈子不说去村口“捐赠箱”里借两套,跑去垃圾堆里摸两件都没有破成那样的衣服。
而且这种衣物自己在《中外历史纲要》,也就是高中历史书上看到过。
嗯....大概是欧洲中世纪那会的样子?
不过好像又有一点不一样。
“唉.....”
虽然说早有预料,但是穿越到一个类似欧洲中世纪的异世界还是很失望啊。
别说NerveGear,就连蒸汽机都没有,电子游戏是不用想了,其他消遣........好像也不太行。
历史书上欧洲贵族什么样子全中国高中生心里都有点数。
看来只能寄希望于可能存在的魔法和斗气了,希望能给自己一个惊喜吧。
“算了,就把上次那套X玛尼的西装套上得了,至少看上去就不像一般人的样子,先把那帮子土著唬住再说。”
深思许久,我从床板上站起,走向挂在一边的西装。
.....
亚麻制成的黑色衬衫套在周泽华肌肉分明带着几道伤痕的身上,一层V领黑色马甲把倒三角形的上半身凸显出来,最外面的戗驳领双排扣外套进一步凸显出他完美的身材,从衬衫到外套全是黑色,但是由于材质的不同所以层次分明,极有层次感。
最后是西裤,皮鞋和一条墨绿色有着银色花纹的领带,完美!
我皱着眉系好领带,把长卷发简易的在脑后绑成个半丸子头,左扭扭右看看身上的X玛尼西装。
自己懒散惯了,上辈子穿过最正式的衣服也就是校服。
那么正式昂贵的西装还是第一次穿,也没个镜子什么的,总感觉浑身不得劲,仿佛有蚂蚁在爬。
“呼,算了。”
我叹一口气,把东西整理好之后走出树屋,然后把门口堵死
——用一块足够厚足够大的木板,顺带在木板和门口接触的地方涂了一圈502,应该是万无一失。
实际上应该那一块木板就够了,并不是什么人都有自己这一身力气,但是为了以防万一,还是多做几道保险比较好。
毕竟自己这一走,大概率是不会回来了。
狗系统拿得出去放不进来,除了还存在面板里面的,家里的大多数东西自己都拿不走,把门封死之前,自己都尽量把里面的物资拿塑料袋套好,放在高处。
希望某一天自己回来了这些东西还能用吧。
我最后看了眼这个陪伴了我一年的树屋,然后转头离去。
至于往哪走,我早就计划好了,就是一直没敢实施罢了。
虽然自己很少往那边走,但是就在杀猪的那个小潭的不远处有一条土路,路不宽,应该是附近的人类聚集地弄出来的。
一般人从树屋往那边走估计要走个几个钟,但是我周泽华是什么人?
陆地超人好吗?!
为了顾忌一下身上的西装,保守估计一小时吧,只要一小时多一些就能到地方,至于到土路上之后往哪边走.....随便吧。
反正只要走,不停的走,总会到达目的地的。
最坏最坏的结果,大不了坐在那等,等到有人经过求他把自己带回去也不是不行,虽然说不太安全体面,但是自己真的已经不想一个人呆着了。
“唉,算了。”
我摇摇脑袋。
“想那么多有什么用?遇到问题解决问题,现在只要出门就行了。”
“冲刺,冲!”
......
从早晨走到下午,就这么顺着土路一路走,可能是运气不好走错了道,走了大半天都没有看见村镇的影子,也没看见人。
现在转头去走另一边也不太现实,那就只好继续走。
直到太阳都快落山,月亮升上天了,周泽华才看见一缕细烟。
有烟就有人。
反正贝爷是这么教的。
看见那股细烟,周泽华越走越快越走越快,最后直接大步奔跑起来。
忽然,他愣住了。
远处有个镇子,自己朝思暮想的镇子!
只见晚霞穿透薄雾,橘红色的光芒洒落在前面的小镇上,给石头堆砌成的城墙和那些由木材,白色石块搭建而成的房屋撒上一层薄纱。
屋顶上的苔藓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生机勃勃,街道两旁,各种各样的店铺招牌挂在门上,行人在街道上穿梭。
时不时地,一两声马车经过的轱辘声和车夫的吆喝掺杂其间,为这忙碌的小镇增添了更多的活力。
远处的教堂尖塔高耸入云,钟声悠扬,每一次敲击都让人的心灵为之一震,教徒们或跪或立,虔诚地祈祷。
而孩子们在广场上追逐嬉戏,他们的笑声清脆悦耳,像是春天的鸟鸣般让人心生欢喜。
“..........我草。“
贝爷教的没错,真的有啊!
有烟是真他妈的有人啊!
是镇子啊,是聚集地啊,是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