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妖魔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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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县城

掌印横推,印在厚重的青石上,人高的石头前后晃动,石屑簌簌掉落,出现个粗大的掌印,足有寸深。

散去掌印,体内气血沸腾,口鼻呼出白茫茫的灼热之气,几个呼吸之后,掌印上出现一道裂纹。

裂纹如同开闸的洪水,朝着四周扩散,咔咔作响,眨眼间,便布满整块石头。

“轰”

完整的青石四分五裂,化作满地的碎屑,可见秦宵掌力之霸道。

这段时间的修行,实力提升之快,完全超出秦宵的预料,两臂膂力已经突破四千斤。

莫说青竹山中的虎豹豺狼,就是那些成精的妖物,也难敌他的这身恐怖巨力。

鼻中呼出口浊气,头顶天灵,盘着团白茫茫的热气,凝而不散。

拔出横刀,四尺刀身雪亮,刃口如霜,在萧瑟秋风的衬托下,寒气汹涌。

狂风刀法练到第三式,斩刀式,横扫千军。

这口横刀本就极为厚重,横斩之时,隐隐有刀风破空,却不是真正的刀气。

唯有壮体炼血大成,开窍炼气之后,才能内气外吐,包裹在兵器上,形成刀气剑罡,锐不可当。

半月的厮杀,死在他手中的猛兽妖物不在少数,导致秦宵身上的煞气极为浓郁,而且刀法也偏狠辣,不追求变化,只要快准狠和最为简单迅捷的杀力,正好契合狂风刀法的特性。

裹着寒气的雨点密密麻麻的落在他的身上,转眼间就被热气蒸发,化作点点雾气散开。

他就这般,一遍又一遍的出刀,带动体内的元气融入体魄中,壮大筋骨。

后院草棚内,小黑盘成座小山,在吞食了大量猛兽妖物的血肉之后,它的身体又胀大许多,黝黑的鳞片泛着金属的光泽,极为坚硬。

锅内的肉汤弥漫着浓浓的香味,随着凉风飘散,睡的正香的小黑睁开眸子,脑袋伸入屋子里,眼巴巴的等着。

秦宵练的手脚酸软,这才收起横刀,从锅中挑了块最大的肉递过去。

打开瓷瓶,将为数不多的盐倒入汤中,顿时香味更上一层楼。

不止是盐,还有其他的香料都所剩无几,况且每日里不是吃肉就是野菜,总归有些腻味。

因此他打算明天下趟山,先去齐江县处理一部分的毛皮和熏肉,再采买些吃穿用度的东西。

顺便将雅儿的玉镯一并赎回。

后头草庐内堆积的兽皮,少说也有六七十张,都是顶好的货色,虎皮,牛皮,熊皮,各种猛兽皮都有。

从中挑出两张最好的虎皮留下,到时候带回杨柳镇内,给秦明和雅儿用。

又从剩下的毛皮中挑出三十张堆叠打包,准备明天带去齐江县。

熏肉太多,携带比较麻烦,而且和毛皮相比,属实不值钱,属于费力不讨好的贱卖。

还不如留着自己吃,用来炼精化气,壮大体魄。

天色渐晚,深山幽暗,篝火熊熊,屋内的草床上,秦宵盘膝而坐,吐纳壮体。

心无旁骛之下,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便是一宿光景,雨还在下,雾气弥漫。

秦宵将毛皮搭在小黑身上,戴好斗笠,将镔铁弓留在庙中,只随身背着横刀和朴刀,骑着小黑,沿着青竹山山脊,往齐江县方向走。

大蟒翻山,速度极快,百兽惊恐,穿过密林,隐约能瞧见位于山脚低洼处的杨柳镇。

远处的沧水上,渔船好似苍蝇般浮动,从杨柳镇到齐江县,约莫有六十里路,横跨青竹山则要近许多。

荒郊野岭外,一条黑鳞大蟒自林中窜出,巨大的脑袋高高的昂着,倘若有普通人在此处,定然会被小黑直接吓死。

秦宵翻身落地,将毛皮取下,用朴刀挑在肩头,扭头朝小黑道:“回去吧,我明日就进山。”

小黑点了点头,转身回树林中,潜入青竹山,消失的无影无踪。

转上山道,左近无人烟,转过山角,能瞧见齐江县城的轮廓。

秋雨不停,草木枯黄,靠近齐江县境内,稀稀疏疏的出现些许人家。

草房瓦舍,隐匿在雨幕云雾之中。

路上人影渐多,纷纷对秦宵避而远之,他的身上,煞气极强,萦绕着一股血腥味,常人不敢招惹。

到县城已经是中午,两丈高的城墙饱受风吹日晒,满是沧桑古老,墙砖缝隙内,长着些杂草和青苔,极为茂盛。

两个守城的衙役无精打采,缴纳三个铜子之后,秦宵顺利入城,直奔裘栈。

秦宵来过好几次县城,知晓裘栈的位置,在城东的石街,整条街道都是裘栈,专收毛皮和山中的药材。

大抵是因为齐江县毗邻青竹山,虽说山中凶险,却也多有奇遇,有不少胆大的采药人和猎户会冒险进山打猎采药。

他挑了其中门面最大的一家走进去,屋内陈设简单,柜台后,消瘦的中年男人正在打瞌睡。

“掌柜的。”

秦宵的声音低沉,震耳发聩,将掌柜的惊醒。

“哪个家伙。”

男人正要开口大骂,却对上秦宵的目光,顿时被吓了个激灵,将到喉的话硬生生给咽下去。

他的头发有些凌乱,胡子拉碴,身上也不太干净,再加上修行筋骨变,容颜和个子都有变化。

若非亲近之人绝难认出。

再加上满身的血腥气,活脱脱一个凶狠的猎人,这掌柜的哪里敢骂。

“这位爷,可是有好东西。”

掌柜的搓了搓手,脸上露出虚伪的笑容。

“有。”

“就是不知道掌柜的吃不吃得下。”

秦宵挑眉。

“您放心。”

掌柜的拍着胸脯:“整个齐江县,皮毛生意,就没有我太平裘栈吃不下的。”

“你有多少货,尽管拿出来。”

“铛”

朴刀拄地,发出的清脆响声,让男人心尖一跳:“分量不轻啊。”

他暗道,估摸着这口朴刀最起码也有几十斤重,能用这等兵器的,只可能是武者。

然而当秦宵将硕大的包袱打开之后,里面堆着的毛皮则是让这位掌柜的眼前一亮。

急忙走出柜台,取出一件,细细观摩。

“好东西啊。”

不管是从色泽还是质地来说,秦宵带来的这几十张毛皮,都是极品中的极品。

唯一的缺陷可能就是不完整,这和他打猎的手法有关,大多数猎人都用弓箭,而秦宵则是更喜欢用拳头和朴刀。